第B89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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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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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身份证明及其股票账户信息;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厦门市财政局与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签署的《股份划转协议书》;

  5、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银行股权划转事项的批复(厦府〔2022〕188号);

  6、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及各自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属关于在事实发生之日起前6个月内买卖厦门银行股票情况的说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最近五年不存在受到处罚、涉及诉讼或仲裁的说明;

  8、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持有、控制其他境内或境外上市公司5%以上股权的说明;

  9、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与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以及规范与厦门银行之间关联交易的承诺;

  10、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合《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的说明;

  11、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针对厦门银行后续发展计划可行性的说明;

  12、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三年审计报告;

  13、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此次股权划转未聘请专业机构及相关人员,亦不存在前述机构和人员买卖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说明。

  二、备置地点

  1、上海证券交易所;

  2、厦门银行董事会办公室。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檀庄龙

  签署日期:2022年4月28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厦门市财政局

  法定代表人:林志成

  签署日期:2022年4月28日

  一致行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一致行动人:厦门金圆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檀庄龙

  签署日期:2022年4月28日

  附表: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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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义务人:厦门金圆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檀庄龙

  一致行动人:厦门市财政局

  法定代表人:林志成

  一致行动人:厦门金圆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檀庄龙

  签署日期: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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