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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厦门市财政局。
厦门市财政局为主管厦门市财政工作的职能部门,系机关法人,最近三年财务状况不适用。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一致行动人为厦门金圆金控股份有限公司。
(一)审计情况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就厦门金圆金控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众环鹭审字〔2020〕055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就厦门金圆金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众环鹭审字〔2021〕00273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厦门分所就厦门金圆金控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众环鹭审字〔2022〕1011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二)最近三年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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