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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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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均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的主要业务及产品

  公司业务包括煤炭、化工、电力、建材四大板块,其中煤炭为公司的主要产品。2021年公司原煤产量2,586.34万吨,煤炭销量2,909.31万吨,煤炭销售收入247.57亿元,主业煤炭收入占总营业收入比例79.00%;公司煤炭产品按用途分为炼焦煤和动力煤。其中,炼焦煤具有低灰、低硫、粘结性强等特点,主要用于钢铁行业;动力煤具有低硫、低磷、高挥发分等特点,主要用于发电、建材、化工等行业。

  二、行业发展情况

  公司主业为煤炭采掘业,主要产品为动力煤、炼焦煤,是河北省首家煤炭上市公司,河北省煤炭生产销售龙头企业,华北地区重要的优质炼焦煤生产企业,所处煤炭能源行业高度依赖于国内经济增速和供需影响。2021年,受国际能源供需关系失平衡、我国经济稳步增长用电需求快速增长、自然灾害增多等多重因素影响引发市场煤价大幅波动,市场价格总体在较高区间运行,随着国家推动煤炭增产增供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煤价逐步向合理区间回归。

  2021年,我国生产原煤40.7亿吨,同比增长4.7%,比2019年增长5.6%,两年平均增长2.8%;进口煤炭3.2亿吨,同比增长6.6%。2021年中国炼焦煤产量为4.90亿吨,同比增长1%;2021年中国炼焦煤进口量为5470万吨,同比减少24.6%。

  2022年,在“双碳”背景驱动下新能源增速明显,煤炭能源消费量占比持续下降,保供政策新增产能贡献持续上升,同时受国内疫情防控不稳定因素和疫情受益型经济效应下滑,国内经济承压和预期转弱压力明显,能源供给需求趋向平衡,预计煤炭市场价格将保持相对平稳态势和趋向价格合理区间。

  三、行业宏观走势

  我国宏观经济形势总体向好,单当前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全球新冠疫情未得到根本好转,全球经济各国发展不一,复苏程度低于预期。我国经济发展虽然受到较大冲击,但制度优势显著,市场空间广阔,发展韧性十足,积极构建“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有效拉动宏观经济恢复性增长。

  十四五期间,煤炭在我国能源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和压舱石作用不会改变,但随着“双碳”政策大力推进,煤炭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将持续下降,能源结构调整成为大势所趋。行业进一步迈向以绿色、低碳、智能为特征的高质量发展,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成为重点。2022年,是“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随着保供稳价政策的延续以及近年来核增产能的有序释放,煤炭供需紧张态势已得到缓解,未来煤炭供需或将进一步回归平衡,煤价将加快向理性回归。

  四、公司市场竞争优势

  1、资源优势

  我国焦煤资源非常稀缺,公司所处华北地区煤炭资源丰富、煤质优良,拥有较丰富的主焦煤、1/3焦煤、肥煤、气煤、动力煤等,煤种齐全,品质优良,其中主焦煤、1/3焦煤为国家保护性稀缺煤种。公司出产的炼焦精煤具有低灰、低硫、低磷、挥发分适中、粘结性强的特点,被誉为“工业精粉”。特别是河北省内的煤炭资源大部分为煤质优良的炼焦用煤,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2、区位优势

  我国煤炭消费地区主要分布在沿海等经济发达地区。煤炭价格中运费所占比重大,煤炭的运输距离和运输的便利程度对煤炭生产企业在一定区域内的竞争能力有很重要的影响。公司煤炭资源主要分布在京津唐环渤海经济圈腹地,京九铁路、京广铁路、京深高速和107国道等干线穿境而过,交通运输极为便利。此外,区域内焦化、钢铁、发电等煤炭下游产业发达,具有明显的经济区域优势。

  3、生产技术优势

  公司开采历史悠久,积累了丰富的煤炭开采技术和大量基础管理人才储备。在生产技术研发方面,大采高综采、薄煤层综采技术,厚煤层一次采全高和放顶煤开采工艺居煤炭行业前列;煤巷锚杆支护成套技术、下组煤承压水上开采技术和建下充填开采技术居煤炭行业领先地位。在人才管理方面,公司拥有一支业务能力强、素质高、经验丰富的煤炭生产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和业务拓展的顺利推进。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1)债券基本信息

  ■

  (2)债券最新跟踪评级及评级变化情况

  2021年6月28日,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维持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16 冀中 02”、“17 冀中 01”的信用等级维持 AAA。

  以上评级报告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6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评级报告。

  (3)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未发生重大变化,相关事项请参阅公司2021年度报告全文。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4月29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2临-023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8: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召开,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1名,现场出席4名,董事刘存玉、王玉民、王立鑫及独立董事冼国明、谢宏、梁俊娇、胡晓珂进行了通讯表决。董事长刘国强先生主持会议。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11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11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三、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11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五、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六、关于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七、关于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八、关于公司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九、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1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十、关于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二O二一年度风险评估审核报告》。

  公司关联董事刘国强先生、刘存玉先生、王玉民先生、王立鑫先生回避了表决。

  同意 7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十一、关于2022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提高决策效率,公司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批准之日起一年内,同意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融资总额度不超过165亿元,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融资租赁、信用证、承兑汇票、保理、福费廷及信托融资等,融资期限及利率以签订的相关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项目实施的需求以及实际的资金使用计划合理规划提取使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十二、关于调整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由于公司董事会人员的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的人员也相应进行了调整,具体如下:

  1、审计委员会成员为:梁俊娇、冼国明、宋仁涛,主任为梁俊娇。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谢宏、梁俊娇、王立鑫,主任为谢宏。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十三、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2年6月16日在公司金牛大酒店以现场和网络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6、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议案;

  7、关于2022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同意 11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2临-024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上午9:00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10日前以专人送达或传真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5名,现场出席4名,监事会主席王学贵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并主持会议,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三、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该项议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四、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五、关于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设、运行及监督情况。2021年度公司在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对重大缺陷的确认及整改;监事会将积极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公司运行,完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六、关于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的内部控制状况做出了真实、客观的评价。

  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七、关于2022年度融资额度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5 票   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2临-025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的《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致同审字(2022)第110A015213号)确认,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739,346,330.99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937,413,915.09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211,593,367.43元,减去分配的2020年股利1,413,418,740.0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合并口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1,051,748,138.65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12,123,948,963.09元。

  2022年4月2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关于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的提议函》,提出:2021年以来,煤炭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公司取得良好的经营成果。为提高股东回报,推进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结合公司未分配利润的情况,在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议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 2021年12月 31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如在股权登记日公司的股份总数较2021年年末发生变化,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2021年利润分配方案时投赞成票。

  根据公司股东的提议,公司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1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准,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10元(含税),共计3,533,546,850元(含税),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占比为100%。

  二、利润分配预案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提请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2临-026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议案》,拟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2年度的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2021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超过五千人,其中合伙人204名,注册会计师1,15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所2020年度业务收入21.9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7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3.49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10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2.79亿元;2020年年审挂牌公司审计收费3,222.36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0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043.51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8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龙传喜,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佳, 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沁,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并开始在本所执业,2012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成为本所培训合伙人;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5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公司支付致同所财务报告审计费1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60万元。系根据公司年度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协商确定。 2022年度审计收费定价确定原则与2021年度保持一致。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 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对拟聘会计师事务所致同所的相关资料进行了查阅及审核,认为致同所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致同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 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任期内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审计工作任务。因此,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021年度,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致同所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的工作要求。我们认为聘请致同所为公司 2022年度审计机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保障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议案》,聘请致同所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此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支付费用的议案》,本议案同意票 11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937     证券简称:冀中能源      公告编号:2022临-027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2年6月16日(星期四)在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6月16日下午 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6月1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的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股权登记日: 2022年6月8日(星期三)

  7、 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2年6月8日(星期三)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 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公司金牛大酒店四层第二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有7项,该等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审议事项如下:

  ■

  与会股东将听取独立董事作2021年度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提交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已于 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公司指定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以上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手续。

  3、法人股东凭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手续登记。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2年6月15日下午 18: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与公司电话确认),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应在会前提交原件,不接受电话登记。

  5、登记时间: 2022年6月9日、10日,13日—15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6、登记地点及信函地址: 河北省邢台市中兴西大街191号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务证券部, 邮政编码: 05400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温雅 李英

  联系电话: 0319-2098828 0319-2068312

  传真: 0319-2068666

  电子邮箱: jzny000937@sina.com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预计半天,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下格式自制均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2:股东授权委托书

  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 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937”,投票简称为“冀中投票”。

  2、 提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1)议案设置情况。如下表所示:

  ■

  (2)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2年6月16日的9:15~9:25,9:30~11:30 和 13:00~15: 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6月16日上午9: 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 年 4 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冀中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 并按照下列指示对相关议案行使表决权:

  ■

  以上委托意见如果股东不作具体指示,视为股东代理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 个人股东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法人单位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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