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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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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3,289,691.71元,公司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7,129,012,836.79元。母公司2021年年初未分配利润300,339,163.05元,本年实现净利润-24,327,148.80元,母公司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76,012,014.25元。

  鉴于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但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三)点中“利润分配依据公司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盈利且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前提条件。结合公司资金现状及实际经营需要,并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经董事会审慎研究讨论,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以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本预案已经过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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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机场行业

  2021年,全行业优化常态化疫情防控状态下的运输生产组织,完成运输总周转量、旅客运输量和货邮运输量857亿吨公里、4.4亿人次、732万吨,同比分别提升7.3%、5.5%和8.2%;全年完成投资1150亿元,同比增长6.4%,超额完成年度投资目标。

  “十四五”时期,民航强国建设进入新阶段,民航面临着新发展形势,肩负着新的历史使命。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民航发展外部环境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增加,人民出行新需求要求民航全方位优化提升服务水平,民航强国建设新阶段要求民航加快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疫情之下,我国民航表现出了坚强韧性和巨大潜能,一旦外部环境好转,行业供给能力将迅速释放,运输生产有望强劲恢复。按照民航局提出的“守底线、稳预期、强基础、挖潜力、提质增效、创新业绩”二十字工作指导方针,在国内疫情得到全面有效控制前提下,我国民航整体运输生产将呈现复苏向好态势。一是国内客运市场有望加快复苏。我国疫情防控形势总体保持向好趋势,但疫情散发潜在风险依然较大,全年航空客运市场预计呈现“前低后高”走势。二是国际客运市场有限反弹。随着疫苗接种率的不断提升以及部分地区/国家入境政策的逐渐放宽,国际航空市场将出现一定好转,然而我国民航业仍将继续实施严格的防控策略,预计短期内国际航空客运市场很难出现根本性好转。三是航空货运市场保持稳健增长。随着全球经济和贸易逐渐恢复趋势性增长,以及全球供应链拥堵尚未得到有效缓解,国际航空货运市场需求仍在增长,预计2022年航空货运量有望全面超越疫情前水平。

  2、免税及商业行业

  2021年,疫情常态化防控更加精准有效,国民经济整体向好,加之促消费扩内需政策密集出台并逐步落地显效,国内消费市场保持恢复态势,线下实体业态持续复苏。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40,823亿元,比上年增长12.5%,比2019年增长8%,两年平均增速为3.9%。同时,国家致力于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释放内需潜力,持续出台一系列政策积极引导消费回流,免税行业整体受益。

  离岛免税新政一周年,海关监管离岛免税购物金额468亿元、同比增长226%,件数6072万件、同比增长211%,购物旅客628万人次、同比增长102%。据海南省商务厅数据,2021年海南离岛免税店的总销售额为601.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4%,其中免税销售额为504.9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83%。根据海南省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海南将力争离岛免税店销售额达到1000亿元。

  截止2021年底,海南离岛免税经营主体共5家,离岛免税店已增至10家,免税店经营面积达22万平方米。随着海口美兰机场二期投入使用,各免税门店品牌数量超过720个,品种上由香化产品占主导,增加了更多的首饰、手表、箱包、服装、电子产品等。未来离岛免税客流、转化率和客单价仍有进一步提升空间。

  3、地产行业

  2021年,国内房地产市场经历了从上半年高热到下半年深度调整的转变。前三季度市场政策整体偏紧,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断完善升级,监管政策从融资、贷款、土地出让等多方发力限制房地产行业过度扩张,引导市场回归理性竞争,政策效果亦较为明显。三季度以来,监管层释放维稳信号,房地产行业迎来监管政策缓和期,信贷环境边际改善,房企融资环境逐步转好,但信贷环境边际改善传导至市场端仍需过程。

  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147,602亿元,比上年增长4.4%,比2019年增长11.7%,两年平均增长5.7%。其中,住宅投资111,173亿元,比上年增长6.4%。2021年,商品房销售面积179,433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9%,比2019年增长4.6%,两年平均增长2.3%。其中,住宅销售面积增长1.1%,办公楼销售面积增长1.2%,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面积下降2.6%。商品房销售额181,930亿元,增长4.8%,比2019年增长13.9%,两年平均增长6.7%。其中,住宅销售额比上年增长5.3%,办公楼销售额下降6.9%,商业营业用房销售额下降2.0%。

  2021年,海南省房产政策不断升级,从贷款、销售价格备案、规划等多角度出台监管政策,同时全面清理整治房地产企业和中介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根据海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发布的《海南统计月报2021.12》分析,全年全省房地产开发投资1,379.62亿元,比上年增长2.8%。其中,住宅投资897.13亿元,比上年下降5.2%;办公楼投资89.10亿元,比上年增长25.9%;商业营业用房投资166.27亿元,比上年增长0.4%。房屋施工面积8,938.51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3.9%,其中本年新开工面积1,341.14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25.9%。房屋销售面积888.92万平方米,比上年增长18.3%;销售额1,559.24亿元,比上年增长26.6%。

  4、物业行业

  2021年是物业管理行业机遇伴随着挑战的一年,作为“十四五”的开局之年,上半年国家发布系列政策文件明确物业管理行业未来的发展方向,“十四五”规划中也提到加快发展物业等服务业,加强物业服务监督,提高物业服务覆盖率、服务质量和标准化水平。物企作为社区服务的先锋力量,正逐渐由传统物业服务领域向养老、托幼、家政、快递收发、房屋经纪等领域延伸,物业行业的边界得到极大的拓宽和延伸,实现行业的快速增长和规范发展。

  5、其他行业

  2021年,受益于疫情防控向好以及离岛免税等政策红利释放,海南旅游业呈现“逆势上扬”态势,2021年海南接待国内外游客8100.43万人次,同比增长25.5%,恢复至2019年的97.5%;旅游总收入1,384.34亿元,同比增长58.6%,较2019年增长30.9%,助力海南酒店业实现快速复苏。

  飞行模拟机训练行业是航空业支持性产业,对地理位置、配套服务等都有要求。大型航空公司培训资源一般按照飞机引进计划配备,飞行训练市场产能增长与航空业发展息息相关。

  1、机场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的机场经营业务主要分为航空性业务和非航空性业务,航空性业务指与飞机、旅客及货物服务直接关联的基础性业务,如为国内外航空运输企业、过港和转港旅客提供过港及地面运输服务等;其余类似延伸的免税商业、有税商业、广告、货运、办公室租赁、值机柜台出租等都属于非航空性业务。

  2、免税及商业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新增免税经营面积3.67万㎡,参股投资的免税业务中,海口美兰机场免税店新增T2航站楼免税店,新增面积约0.93万㎡;提供场地租赁形式的免税业务中,海控全球精品(海口)免税城已开业面积2.74万㎡(规划经营面积3.89万㎡)。报告期内,公司自持商业面积整体已出租面积27.01万㎡,整体出租率为60.12%,剔除筹开项目外整体出租率为76.87%。

  3、地产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克服破产重整导致现金流不足影响,全力以赴组织项目复工复产,经不懈努力实现了在建项目全面复工。公司参股的美兰空港一站式飞机维修基地(一期)项目克服了工期紧、任务重、新冠疫情等不利因素,在2021年9月提前竣工,11月顺利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并于2022年1月开始分批投入运营,实现项目建设与产业运营无缝衔接。

  4、物业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物业业务专注于航空机场、住宅、写字楼、餐饮、公共服务、学校等业态;餐饮业务专注于大型临空临港、政企单位、高档写字楼、学校、高档住宅等业态,提供专业、便捷、高效的物业基础服务和增值服务。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在管项目共计172个,管理面积近1725万㎡。报告期内,公司全面贯彻落实年度生产经营计划,通过加强安全管控、着力提升服务品质,搭建人才培养体系、积极拓展外部业务等系列重要举措,实现了经营业绩的稳步发展。

  5、其他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旗下酒店以商务公司、政务接待为主,致力于会议会展开拓、渠道建设开发,线上线下多维度融合,提高酒店收益与品牌宣传。

  报告期内,天羽飞训业务受疫情及航空业增速放缓影响有所拖累,但飞行训练业务正常运营,经营情况良好。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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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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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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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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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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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5 公司债券情况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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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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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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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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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1、机场业务:报告期内,公司机场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5.81亿元。公司努力克服疫情影响,全力推进复工复产,公司旗下控股及管理输出9家机场生产运营各项指标实现较好提升,总体实现飞机起降架次14.66万架次,旅客吞吐量1949.3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4.14万吨,同比2020年分别增长8.32%、9.72%、21.00%,恢复至2019年疫情前同期94.38%、83.64%、119.46%。其中,三亚凤凰机场为公司的核心机场,2021年实现飞机起降架次11.38万架次、旅客吞吐量1,663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0.39万吨,同比2020年分别增长6.94%、7.90%、29.97%,恢复至2019年疫情前同期92.33%、82.48%、104.08%,三亚凤凰机场2021年全国机场旅客吞吐量排名全国第19位,三亚保税物流中心(B型)顺利通过验收。

  2、免税及商业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免税及商业业务实现营业收入4.90亿元。公司参股投资免税业务取得投资收益3.05亿元;通过自持物业提供场免税店地租赁取得租金收入约1.69亿元,收取免税提货点租金收入0.57亿元。

  报告期内,海南自贸港共有10家离岛免税店,全岛免税面积约22万㎡,海南机场通过参股投资、自持物业提供场地租赁的方式间接参与了5家离岛免税店,参与的5家免税店经营面积合计约8万㎡,占比约36%。海南省10家离岛免税店免税销售额约505亿元,公司参与的5家免税店销售额约146亿元,占比约29%。

  3、地产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地产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1.23亿元。受破产重整等因素影响,2021年度公司项目投资完成5.31亿元,无新增开工面积,完工面积1.37万㎡;签约销售面积7.38万㎡,签约销售额约11.12亿元。

  4、物业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物业业务实现营业收入7.27亿元,在管项目172个,管理面积近1725万平方米,业务涵盖航空机场、住宅、写字楼、餐饮、公共服务、学校等业态,收入来源主要为物业费、餐饮服务费。

  5、其他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6.03亿元,主要系酒店及天羽飞训业务。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2021年4月30日,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主要采取破产重整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措施消除其对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影响。经过《重整计划》的执行,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被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申请。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基础公告编号:临2022-027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报告期内,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原名“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机场”或“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能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6年7月15日签发的《关于核准海南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579号文),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泓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重庆信三威投资咨询中心(有限合伙)、广发证券资产管理(广东)有限公司、上海长江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长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鹏华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融通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安信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家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股票1,235,521,230.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2.95元,股款以人民币现金缴足。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999,999,928.50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发行手续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共计人民币131,999,999.6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867,999,928.86元。截至2016年10月20日,上述A股普通股非公开发行及募集资金的划转已经全部完成,募集资金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了“众环验字[2016]170017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1年12月31日,A股普通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产生利息并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共计人民币262,684,356.40元。公司2021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7,275,786.39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279,272,990.86元,累计永久补流募集资金提取5,851,411,294.40元,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0.00元。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使用募投资金支付重组现金对价

  根据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双方签署的《购买资产协议》及《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司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础控股”)持有的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标的资产的交易对价2,600,000.00万元,通过两种方式进行支付,其中由公司通过向基础控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的方式支付2,400,000.00万元,该等股份已于2016年7月26日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并于2016年7月28日在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剩余部分对价200,000.00万元需以现金方式支付,由公司以募集的配套资金向基础控股支付。2016年10月26日,公司已向基础控股支付200,000.00万元现金对价。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之前,为不影响项目建设进度,公司已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10月20日募集资金到位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合计645,481.36万元。经综合考虑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总规模以及后续资金投入安排,本次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的前期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合计为480,000.00万元。具体投入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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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11月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480,000.00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相关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置换程序合法、合规。公司于2016年11月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480,000.00万元。

  3、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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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包含向基础控股支付对价2,000,000,000.00元、项目投资8,221,997,204.47元。

  注2:“以前年度已转出但尚未使用的金额”包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700,000,000.00元及已转入项目公司账户但尚未使用的资金1,117,806,684.57元。

  注3:“以前年度永久补流金额”共计2,793,691,587.47元,包括海口南海明珠生态岛项目2,184,277,582.36元、互联网金融大厦项目521,040,000.00元、海航豪庭C21项目88,374,005.11元。

  注4:“以前年度已转出但尚未使用本期转回的金额”系2020年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园(一期)项目募集资金1,70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年到期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注5:“本年度使用金额”0.00元,未包含从以前年度已转入项目公司账户在本期支付金额57,275,786.39元,本期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7,275,786.39元。

  注6:“本年度永久补流金额”3,057,719,706.93元,包括海口南海明珠生态岛项目1,860,065.53元、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园(一期)项目2,093,995,055.97元、三亚机场停车楼综合体项目363,940,528.26元、日月广场项目584,277,046.28元、互联网金融大厦项目15,384.12元、海航豪庭A12项目33,367.47元、海航豪庭C21项目13,598,231.42元、海航豪庭C19项目27.88元;永久补流金额中1,060,530,862.18元从以前年度已转入项目公司账户但尚未使用的资金中列支,1,997,188,844.75元从募集资金账户列支。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公司应当按照发行申请文件中承诺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出现严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情形时,公司应当及时公告。公司在进行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必须严格按照公司资金管理制度履行资金使用手续。凡涉及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资金使用计划,在董事会授权管理层范围内,由经办部门提出,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到财务部门办理付款手续。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

  报告期内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的规定履行了相关职责,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过程中不存在违反《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已全部提取完毕,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之监管协议》已执行完毕。

  (三)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2020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园(一期)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700,000,000.00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亦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1年1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70,000.00万元按期、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021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转为定期存款事项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财务顾问亦发表了同意的意见。2021年1月21日,公司使用170,000.00万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11月8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70,000.00万元按期、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请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7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18年8月14日召开的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股权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之孙公司新华联航临空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将所持有的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80%的股权转让给北京厚朴蕴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述股权转让后,武汉临空产业园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19年4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转让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进展的公告》,因经济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等原因,经公司与北京厚朴蕴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友好协商同意解除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双方签署了《关于股权转让协议之终止协议书》,终止协议继续的履行。该协议终止后,公司将继续与意向投资方洽谈股权转让或合作开发事宜。

  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海口南海明珠生态岛(二期)项目实施主体股权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海岛临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桐乡市南海明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海南金海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海南发展控股置业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2月26日,该议案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股权转让后,南海明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020年4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6),因互联网金融大厦、海航豪庭一期C21地块建设完成,公司拟对上述两个项目实施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60,937.88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全部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后,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披露的《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35)。

  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三亚机场停车楼综合体、日月广场进行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以及前期已结项募投项目海航豪庭一期C21地块项目预留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后续将根据重整计划的统一安排对债权人进行清偿。2021年4月28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29日披露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45)。

  2021年11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武汉临空产业园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武汉临空产业园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1年11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武汉临空产业园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1月26日披露的《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99)。

  综上,公司2021年度永久补流金额3,057,719,706.93元,包括海口南海明珠生态岛项目1,860,065.53元、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园(一期)项目2,093,995,055.97元、三亚机场停车楼综合体项目363,940,528.26元、日月广场项目584,277,046.28元、互联网金融大厦项目15,384.12元、海航豪庭A12项目33,367.47元、海航豪庭C21项目13,598,231.42元、海航豪庭C19项目27.88元。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意见如下: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摩根士丹利证券(中国)有限公司对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意见如下: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的管理及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的《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度)》中关于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的披露与实际情况相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声明与承诺

  本公司保证上述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九、备查文件

  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2、摩根士丹利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元

  ■

  ■

  ■

  注1:2019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海口南海明珠生态岛(二期)项目实施主体股权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子公司海航基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海航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南海岛临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及桐乡市南海明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海南金海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海南发展控股置业集团有限公司。2020年2月26日,该议案经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股权转让后,南海明珠项目剩余募集资金将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度该项目永久补流金额2,184,277,582.36元。

  注2:由于政策变化、市场竞争日益激烈、产业发展不及预期等原因,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园项目所处的竞争环境发生重大变化,若继续按原计划实施,公司可能面临项目实际收益率下滑,盈利不及预期的风险,因此公司拟将其孙公司新华联航临空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80%股权对外转让或合作开发。2018年7月28日,公司公告拟与北京厚朴蕴德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出售新华联航临空产业开发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80%股权,并将该项目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4月5日,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公司公告终止上述转让事项。该转让终止后,公司目前仍在与其他意向投资方洽谈股权转让及合作开发事宜。2020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减少财务费用,降低公司运营成本,在确保不影响武汉海航蓝海临空产业园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7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1年1月20日,公司已按承诺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70,000.00万元按期、足额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2021年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80,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使用期限到期前,公司应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注3:三亚机场停车楼综合体项目2020年度实现收入49,554,903.19元,累计已实现收入323,274,260.46元;日月广场项目2020年度实现收入96,607,452.57元,累计已实现收入1,449,949,753.60元;海航豪庭A12项目2020年度实现收入49,292,987.38元,累计已实现收入1,292,573,852.15元;海航豪庭C21项目2020年度实现收入74,277,969.52元,累计已实现收入947,249,619.90元;互联网金融大厦2020年实现收入495,923,121.91元,累计已实现收入1,694,145,239.67元;海航豪庭A08项目2020年度实现收入284,578,262.86元,累计已实现收入1,308,563,338.09元;海航豪庭A05项目2020年度实现收入614,134,569.53元,累计已实现收入2,172,353,798.29元;海航豪庭C19项目2020年度实现收入693,788,661.89元,累计已实现收入2,471,268,766.65元;因公司《海南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募投项目投资收益测算的是整个项目投资回收期内的收益总额,截至2020年12月31日,募投项目尚未到投资回收期,部分项目已结项或已出售,故未能判断已完工项目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注4:2020年4月1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互联网金融大厦、海航豪庭一期C21地块结项,并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4月27日,该议案经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止目前互联网金融大厦项目已补流支出金额521,040,000.00元,海航豪庭一期C21项目已补流支出金额88,374,005.11元。

  注5:2021年4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结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对三亚机场停车楼综合体、日月广场进行结项,并将上述募投项目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以及前期已结项募投项目海航豪庭一期C21地块项目预留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后续将根据重整计划的统一安排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注6:截至2020年12月31日,海航豪庭A05项目、海航豪庭A08项目及海航豪庭C19项目已完成建设,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基础       公告编号:临2022-028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信用减值冲回11,365.14万元、资产减值损失17,415.67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信用减值冲回11,365.14万元、资产减值损失17,415.67万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2021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及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损失。

  公司2021年度(以下简称“本期”)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具体情况如下:

  ■

  上表中,损失以“-”号填列,收益以“+”号填列。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1、公司需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主要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长期应收款等。此外,对合同资产及部分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产等其他适用项目)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2、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等进行相应的信用减值测试,本期对应收账款计提信用损失冲回52,963.42万元;对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损失冲回5,437.74万元;计提对外担保信用损失42,578.47万元;对应收股利信用损失冲回149.03万元;计提长期应收款信用损失4,606.57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

  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包装物、库存商品、开发产品、开发成本等。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通常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存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3,122.48万元。

  2、长期资产减值损失

  对于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以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及对子公司、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等非流动非金融资产,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进行减值测试。

  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以后期间不予转回价值得以恢复的部分。

  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固定资产等进行相应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4,293.19万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2021年度公司信用减值冲回11,365.14万元、资产减值损失17,415.67万元,减少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6,050.52万元。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有利于客观反映企业财务状况,依据充分、合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后,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有助于提供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

  五、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程序、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计提减值损失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状况,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合理,能够更加充分、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对以上议案的表决结果。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审议后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七、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意见

  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此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是为了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坚持稳健的会计原则,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后的财务报告更能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对以上议案的表决结果。

  特此公告。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基础       公告编号:临2022-031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对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机场”或“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及《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消除,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相应“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申请。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届时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自查报告所涉事项已全部整改完毕,鉴于目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调查尚未结案,公司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相应“其他风险警示”申请。本次申请如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将变为“ST基础”,股票代码600515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公司被实施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此前经自查,发现公司存在原控股股东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需关注的资产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9)。因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能在一个月内解决上述问题,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27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进展暨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进展的公告》(编号:临2021-032)。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需关注的资产等事项已全部整改完毕,具体整改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所涉情形已整改完成的公告》(编号:临2022-003)。2021年4月30日,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分别被中审众环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编号:临2021-058)。

  二、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中审众环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众环专字[2022]1710068号)、《2020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2]1710049号),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公告。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实现45.25亿元,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63亿元,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0.61亿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193.06亿元。

  中审众环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众环专字[2022]1710069号),独立董事已就相关事项消除发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专项意见》,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公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3.6条、9.8.6条相关规定,公司因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分别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应情形已消除。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申请。

  本次申请如获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公司股票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将变为“ST基础”,股票代码600515不变,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三、公司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况

  2021年12月17日,公司收到了中国证监会《立案通知书》(证监立案字0372021091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披露的《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编号:临2021-108)。

  鉴于目前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的立案调查尚未结案,公司未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相应的“其他风险警示”申请。公司目前正在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开展相关工作,待立案调查结束后,公司将对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积极排查,并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撤销相应的“其他风险警示”申请,最终申请撤销情况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

  四、风险提示

  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需最终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意见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披露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基础       公告编号:临2022-034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号——房地产》等要求,现将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房地产储备情况

  2022年1-3月,公司无新增房地产储备。

  二、房地产项目开、竣工情况

  2022年1-3月,公司无新开工房地产项目;无竣工项目。

  三、房地产项目销售情况

  2022年1-3月,公司房地产销售项目签约面积974.5平方米,较上年同期下降98.16%;签约金额1,291.88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98.51%。公司退房面积2,886.93平方米,退房金额6,173.68万元。

  四、出租物业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出租房地产的建筑面积为508,491.03平方米;2022年1-3月公司的租赁收入为13,656.04万元。

  上述数据为阶段统计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作阶段性参考。

  特此公告。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基础       公告编号:临2022-035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0年度审计报告无法表示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机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由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众环审字[2021]1700057号)。公司董事会现就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所涉事项的影响消除说明如下:

  一、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的主要内容

  (一)形成无法表示审计意见的内容

  2021年1月29日,因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相关债权人向法院申请对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集团”)破产重整,随后,公司及下属20家子公司同时被相关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

  鉴于以前年度公司为海航集团及其关联方提供高额借款担保,截止2020年末,公司在海航集团及其关联方未能偿还到期债务情况下,未对上述担保损失预计负债。由于截止目前未完成债权申报审核确认及法院尚未裁定重整方案,故中审众环无法确定公司未预计相关担保及损失的合理性、充分性、完整性,也无法确定应调整的金额以及对相关披露的影响。

  此外,除持续经营受法院裁定破产重整方案影响外,经公司自查,截止报告期末,还存在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关联往来可能发生信用损失、关联投资可能发生减值、可能产生逾期贷款罚息(违约金)及税收滞纳金等事项,亦受债权申报审核确认及破产重整方案的影响,同样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二)形成无法表示审计意见的具体事项及金额

  1、财务报表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恰当性

  如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之“2、持续经营”所述,公司2019年度、2020年度连续经营亏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净营运资金为负数;公司面临多笔诉讼及对外担保事项,多个银行账户使用受限,大额债务逾期未偿还。因不能清偿大额到期债务,2021年2月10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公司及下属20家子公司破产重整。公司正积极推进司法重整,引入战略投资者完成控股权转让、化解其债务风险,通过一揽子方案解决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尽快恢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因此公司继续按持续经营假设编制2020年度财务报表。

  截至审计报告日,公司管理层难以对公司重整成功的可能性做出合理的判断,虽然公司已在附注中披露了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中审众环仍无法取得与评估持续经营能力相关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因而无法判断贵公司基于持续经营基本假设编制2020年度财务报表是否恰当。

  2、信用减值和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1)应收款项减值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3、应收账款”和“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5、其他应收款(2)”所述,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55.93亿元,累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2.83亿元;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133.27亿元(包括在关联方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23.72亿元),累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37.44亿元。存在非经营资金占用56.00亿元及风险股权资产(列示在“其他应收款”)20.94亿元,关联方也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公司正积极推进司法重整,通过一揽子重整方案解决控股股东资金占用问题,该重整结果具有重大不确定性,中审众环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判断本年度对该项应收款项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金额是否恰当。

  (2)股权投资损失和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11、长期股权投资”,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失51.80亿元;如财务报表附注“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1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和“六、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39、其他综合收益”所述,公司确认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损失92.66亿元,公允价值变动累计损失余额127.85亿元。就上述股权投资损失和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情况,因大部分股权投资单位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续能否正常开展经营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中审众环未能获取足够的证据判断长期股权投资可收回金额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也不能合理确定是否有必要对股权投资损失和公允价值变动进行调整。

  3、借款、担保逾期和未决诉讼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借款逾期本金余额121.46亿元,对外担保逾期本金余额168.80亿元,涉及被诉诉讼事项标的金额42.74亿元。对于上述事项中审众环虽然实施了函证、管理层访谈、检查借款担保合同和诉讼材料、律师沟通函等审计程序,但中审众环仍无法判断公司就上述事项是否需要承担损失及已计提的预期损失是否合理。

  二、关于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消除的说明

  针对上述无法表示意见事项,公司主要采取破产重整引进战略投资者等措施消除其对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破产重整事项的整体情况

  1、公司及二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2021年2月10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南高院”)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公司及二十家子公司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海航集团清算组担任公司及二十家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暨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编号:临2021-025)、《关于公司相关子公司被法院裁定受理司法重整的公告》(编号:临2021-027)。

  2021年3月19日,管理人发布了《海航集团机场板块战略投资者招募公告》,公开招募机场板块战略投资者。2021年9月12日,公司发布《关于海航集团机场板块战略投资者招募进展的公告》(编号:临2021-076),管理人确定海航集团机场板块战略投资者为海南省发展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控股”)。

  2021年9月28日,公司及二十家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及公司出资人组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以及相应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29日披露的《关于出资人组会议召开情况的公告》(编号:临2021-079)以及于2021年10月23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二十家子公司重整案第二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及表决结果的公告》(编号:临2021-082)。

  2021年10月31日,公司及二十家子公司分别收到了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0月31日披露的《关于法院裁定批准公司及二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的公告》(编号:临2021-090)。

  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二十家子公司收到海南高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确认《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二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二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公告》(编号:临2021-116)。

  2021年12月30日,管理人出具了《关于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二十一家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报告》;2022年1月7日,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专项法律意见书》,以上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8日披露的相关内容。公司及二十家子公司重整计划已执行完毕。

  2、公司自查报告所涉事项已整改完毕

  公司此前经自查,发现公司存在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需关注的资产等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月30日披露的《关于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19)。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以下简称“《自查报告》”)涉及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需关注资产情形已通过差异化转增安排(价格按《海航基础设施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公告前一交易日即2021年9月10日的收盘价计算)全部整改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1)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整改情况

  《自查报告》中涉及的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约44.59亿元,已通过差异化转增安排予以解决。

  (2)未披露担保的整改情况

  《自查报告》中涉及的未披露担保约146.77亿元,公司已通过各种途径减少需承担的相应担保责任。其中,约109.51亿元已由法院裁定确认,公司需实际承担的责任仅为54.68亿元;剩余37.26亿元因涉及诉讼等原因尚未经法院裁定确认责任金额的担保债权,公司已预留足够偿债资源,相关债权在依法确认后将按照《重整计划》的规定以预留偿债资源进行清偿。

  就未披露担保对公司造成的损失,通过差异化转增安排予以解决;另有三笔债权人申报的担保债权,公司从审慎角度也纳入差异化转增安排予以解决。

  (3)需关注资产的整改情况

  《自查报告》中涉及的需关注资产约22.80亿元,已通过差异化转增安排予以解决。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需关注的资产等违规事项已全部整改完毕,具体整改情况详见公司2022年1月20日披露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所涉情形已整改完成的公告》(编号:临2022-003)。

  中审众环针对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需关注资产出具了《关于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需关注的资产及清偿情况、解决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2]1710000号);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针对未披露担保事项的解决出具了《关于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未披露担保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独立董事已就相关事项影响的消除发表《关于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需关注资产情形的影响已消除的独立意见》,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0日披露的相关内容。公司自查报告所涉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需关注的资产等事项已整改完毕。

  3、引入战投及债务清偿方式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及二十家子公司统一引入战略投资者,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海南控股,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在新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指导下,公司将深耕海南、抢抓海南自贸港政策发展机遇,依托自身资源及核心能力,打造机场运营管理、免税业务投资、临空产业投资运营等业务发展新格局,实现公司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升级,成为自贸港建设的领军企业。此外,公司将牢牢守住“四条底线”,持续改善上市公司三会治理机制,持续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根据《重整计划》,公司及二十家子公司统一偿债,偿债资源包括战略投资者投入的资金、二十一家公司未来持续经营的经营收入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票,前述偿债资源将协同安排,整体用于化解二十一家公司全部债务。二十一家公司背负的大额主债务及担保债务已通过抵债、留债两种方式进行有效化解,有财产担保债权按原融资利率与3%/年孰低者确定,并分10年偿还的条件进行留债,普通债权中每家债权人1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进行现金清偿,其他普通债权以转增股票抵债的方式清偿,抵债价格为15.56元/股。通过《重整计划》的执行,公司资产负债率由85.62%下降至66.72%,资产负债结构得以优化。

  4、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10家子公司、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24家子公司同步进行破产重整,对公司消除非标准审计意见的影响

  公司在进行破产重整的同时,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321家公司、海南航空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其10家子公司、供销大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24家子公司同步进行破产重整,均为2021年2月10日法院受理重整申请、2021年10月31日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

  (1)公司根据相关重整计划,已向关联方申报债权并获海南高院裁定,与原股东关联方之间的关联往来将根据相关重整计划进行清偿。

  (2)相关重整计划对部分关联股权投资做了权益调整,各方根据相关的重整计划执行,公司与原股东的关联股权投资风险消除。

  (二)无法表示意见事项的具体消除情况

  1、针对“财务报表按照持续经营假设编制的恰当性”的无法表示意见事项

  为解决持续经营能力问题,公司优化产业布局,聚焦自贸港建设,加强机场运营及临空产业园协同发展。通过完善内控制度,强化内部管理,持续提升企业运营效率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公司经营业绩。通过破产重整解决了资金占用、逾期借款、担保等事项,同时引进了战略投资者,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海南控股,实际控制人变更为海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增加了股东投入85.5亿元,增强上市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

  2、信用减值和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1)应收款项减值

  针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通过差异化转增股票解决,《重整计划》中涉及到的指定用于解决合规性问题的149,229.52万股转增股票已登记至管理人账户,上述股票将按照海南高院裁定确认的债权金额,以《重整计划》规定的抵债价格(即15.56元/股)用于清偿公司及其二十家子公司的债务。《重整计划》于2021年12月31日经海南高院裁定执行完毕,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问题整改完毕。

  针对经营性往来款,根据相关重整计划,已向关联方申报债权并获海南高院裁定,与原股东关联方之间的关联往来根据相关重整计划进行清偿,其中针对海南航空及其10家子公司债权获取其股票及海航集团321包信托份额,针对海航集团321家公司债权获取对应信托份额,针对供销大集及其24家子公司债权获取其股票。

  (2)股权投资损失和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针对股权投资,公司在2020年度已充分预计投资损失或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除海航创新和供销大集上市公司股权及海航技术外,其他关联股权将通过重整计划进行权益调整,公司关联股权投资相关风险消除。

  3、借款、担保逾期和未决诉讼

  公司主债务及担保债务已通过抵债、留债两种方式进行有效化解,有财产担保债权按原融资利率与3%/年孰低者确定,并分10年偿还的条件进行留债,普通债权中每家债权人1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进行现金清偿,其他普通债权以转增股票抵债的方式清偿,抵债价格为15.56元/股。

  截至本说明出具日,公司涉及在诉、仲裁、未裁决的未披露担保事项6个,金额279,666.53万元,主要原因为债权人未申报债权或相关债权处于诉讼状态被列为暂缓债权。

  为了消除未披露担保事项对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影响,公司主要采取了如下措施:

  (1)根据律师专业意见,充分计提损失和预留偿债资源

  公司积极应对未披露担保涉及诉讼事项,聘请专业的律师团队对担保事项资料进行了全面疏理审核,并就本公司是否承担担保责任以及承担多少责任出具法律意见。根据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公司分别进行了如下处理:

  ①2014年1月,公司下属子公司海航地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地产”)为保亭海航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亭海航”,非重整企业)与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等(以下简称“保亭联社等”)债权人7,500万元人民币借款提供担保。

  2021年10月31日,保亭联社等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21年12月13日作出的(2021)琼96民初1101号《民事裁定书》,保亭联社等债权人除在向海航地产追索担保责任外,已查封了保亭海航名下土地使用权,查封限额3,050.68万元,查封期限三年。该案查封资产价值足以覆盖保亭联社等债权人剩余债权金额,如债权人最终采取拍卖执行查封资产的方式获得清偿,则海航地产担保责任自动免除。经破产重整管理人出具说明,该笔未披露担保对公司的影响已通过原控股股东及其支配的股东向公司让渡转增股票予以消除。

  ②2017年4月,公司为芜湖长展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芜湖长展”)与海航基础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海航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回购款15亿元人民币及相关分红补差款提供担保。

  2021年3月23日,芜湖长展向公司进行债权申报,申报债权总金额为人民币1,934,940,448.34元,2021年8月18日芜湖长展对公司管理人确认的债权金额存在异议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

  截至报告出具日,相关方尚未对债权审查结论达成一致意见,相关债权尚未获得法院裁定。经破产重整管理人出具说明,该笔债权,公司按照债权人申报金额的二分之一预留偿债股票资源。

  (2)其他未披露担保,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公司根据破产重整程序,由海南高院裁定金额承担担保责任,原控股股东已通过股票回填给上市公司,公司按照债权人申报金额的二分之一比例预留偿债股票资源,预留偿债股票资源可直接用于清偿上述债权,公司无需承担其他担保损失。

  综上,本次预计负债计提充分、足额,不存在应计提未计提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认为,经过《重整计划》的执行,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中无法表示意见所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

  特此公告。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股票代码:600515          股票简称:*ST基础             公告编号:临2022-023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8日以邮件方式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小滨先生主持,应到7人,实到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事项:

  一、《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三、《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63,289,691.71元,公司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17,129,012,836.79元。母公司2021年年初未分配利润300,339,163.05元,本年实现净利润-24,327,148.80元,母公司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76,012,014.25元。

  鉴于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但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不满足《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六条第(三)点中“利润分配依据公司当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盈利且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前提条件。结合公司资金现状及实际经营需要,并基于公司目前经营环境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为增强公司抵御风险的能力,经董事会审慎研究讨论,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以保障公司的长远发展,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稳定、长效的回报。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5)。

  六、《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七、《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以上议案时,关联董事杨小滨先生、鲁晓明先生、冯勇先生、王敏先生已回避表决。本议案须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6)。

  八、《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额度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业务和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准2022年公司融资授信为人民币300亿元(本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国内保理业务、信贷证明、贷款承诺函等专项授信或经营性物业贷款、项目融资、固定资产融资、结构化融资或结构性融资等非专项授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此额度内签署办理具体业务的相关文件。在此额度内公司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授权期限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九、《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1年度)》(公告编号:临2022-027)。

  十、《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一、《关于<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二、《关于<2021年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三、《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8)。

  十四、《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项议案须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29)。

  十五、《关于设立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委员会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设立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委员会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30)。

  十六、《关于<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管理委员会工作管理办法>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十七、《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股票交易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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