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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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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编号:2022-025)。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情况,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8)。

  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为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也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预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9、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31)。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监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2-028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华软件股份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11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90,00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6.8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613,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8,405,160.14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05,394,839.86元。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9月28日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1]000672号)予以确认。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

  (二)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投入使用人民币17,5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投入使用人民币43,313.55万元(含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2021年10月,公司、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北沙滩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信城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亦庄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山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详情参阅公司2021年10月23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签署募集资金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94)。

  2021年11月30日,公司召开了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的议案》。同意将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之“信创鹏霄项目—东华鹏霄(青岛)生产基地”的实施主体由公司控股孙公司东华鹏霄科技有限公司变更为东华鹏霄科技有限公司的控股孙公司青岛鹏霄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及子公司、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中山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中信城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亦庄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北沙滩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奥运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公司签署的三方及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中募集资金结余金额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的差异,系银行增值利息累计形成的金额。

  三、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7,50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方式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情况。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九)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募集资金专户的形式存放。

  (十)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1月12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使用金额的议案》,具体调整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2-027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

  2、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范围及总金额

  经过对2021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合计为19,589.63万元,计入2021年度。具体情况如下:

  ■

  二、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具体说明

  1、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减值损失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2021年末公司计提应收票据坏账损失42.91万元,应收账款坏账损失18,965.56万元,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1,002.80万元,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168.06万元,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589.59万元。

  2、存货跌价损失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1年末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计提存货跌价损失128.88万元。

  3、商誉减值损失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判断长期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的,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2021年末公司对商誉资产进行核查,计提商誉减值损失870.99万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遵照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体现了会计的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本次计提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能更加公允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公司本次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共计19,589.63万元,导致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将减少19,589.63万元。后续公司将加强资产管理,以减少此类情况造成的资产损失。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对公司的影响已在公司2021年度的财务报告中反映。

  五、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的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后能公允地反映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

  六、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及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完整、可靠的财务数据和会计信息,且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按有关会计政策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的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依据充分,审批程序合法合规,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2-026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459,524,309.55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336,525,362.7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3,652,536.2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586,947,011.54元,减去实施2020年度利润分配155,774,118.75元,母公司2021年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734,045,719.25元。

  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发展阶段和未来资金需求,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 求,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205,482,37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60,274,118.75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不存在损害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三、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客观、合理的,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及其他说明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公告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备案,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2-029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与关联方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腾讯大地通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奇秦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卓讯科信技术有限公司、新联合众(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嘉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产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2,780万元。2021年度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62,074.77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就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预计本年度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12,780万元。

  关联董事薛向东、陈广域对上述议案予以回避表决。本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对此事项回避表决。

  (二)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腾讯大地通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以下简称“腾讯相关方”。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银行”)

  1、成立日期:2017年6月7日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65号院1号楼中国卫星通信大厦东塔商业1层,写字楼5、25、26、27层

  3、法定代表人:郭洪

  4、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00万元

  5、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买卖、代理买卖外汇;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信用证服务及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公司董事长薛向东担任中关村银行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中关村银行经营情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中关村银行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新联合众(北京)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联合众”)

  1、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3日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东北旺西路58号院东侧1号楼012室

  3、法定代表人:陈占波

  4、注册资本:人民币4,000万元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委托加工立体电视设备、大屏幕彩色显示系统、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电视专用设备、终端显示设备、输入装置、输出装置、计算机辅助设备;销售电子产品、机械设备、文化用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计算机系统集成;出版物零售;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出版物零售、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新联合众是公司董事长配偶控制的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新联合众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新联合众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腾讯相关方

  2020年1月,建水同欣奋斗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薛向东和郭玉梅与腾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腾讯科技”)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将合计5.04%的公司股份协议转让给腾讯科技。2021年10月,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腾讯科技持股比例降至5%以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腾讯云计算(北京)有限责任公司、腾讯大地通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和腾讯科技(深圳)有限公司等腾讯科技的一致行动人在2022年10月之前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四)北京卓讯科信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讯科信”)

  1、成立日期:2011年2月23日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18号A座803C

  3、法定代表人:郑一友

  4、注册资本:人民币3,962.0656万元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卓讯科信为公司的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卓讯科信是公司的关联方。

  7、履约能力分析:卓讯科信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卓讯科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奇秦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秦科技”)

  1、成立日期:2007年5月15日

  2、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10号院东区22号楼4层A420

  3、法定代表人:曲延斌

  4、注册资本:人民币16,153.8461万元

  5、经营范围: 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软件咨询;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专业承包。(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关联关系:奇秦科技为公司联营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奇秦科技是公司的关联方。

  7、履约能力分析:奇秦科技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奇秦科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广州嘉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嘉为”)

  1、成立日期:2001年2月8日

  2、住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东路67号丰兴广场A座第11层01-11单元

  3、法定代表人:邹方波

  4、注册资本:人民币3,818.1818万元

  5、经营范围: 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服务;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软件服务;软件批发;软件零售;计算机批发;计算机零配件批发;计算机零配件零售;职业技能培训(不包括需要取得许可审批方可经营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

  6、关联关系:董事陈广域在广州嘉为担任董事,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7、履约能力分析:广州嘉为经营情况正常,具备较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广州嘉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定价原则及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是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公司与关联方进行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以市场价格为基础,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具体执行时,结合数量、付款条件、结算方式等,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将按照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且根据2022年度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要,与关联方在本次授权范围内签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上述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也不存在侵害中小投资者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定位和长远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对公司的独立运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形成不利影响,公司也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根据2022年度开展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对与关联企业拟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预计,交易遵循了公平、合法的原则,定价公允、合理,符合公司经营所需,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情况。我们同意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相关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 《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董事会审议《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时,相关关联董事进行了回避表决。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有利于开展公司正常的经营活动,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影响公司独立性以及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系为满足公司业务的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也符合公司的长远利益,关联交易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预计所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东华软件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并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上述预计日常性关联交易是公司因正常经营需要产生,定价政策上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负面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上述东华软件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八、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5、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东华软件股份公司2022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2-034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通知

  ■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定于2022年5月6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刊登在2022 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敬请投资者查阅。

  公司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薛向东先生、总经理吕波先生、财务总监叶莉女士、董事会秘书杨健先生及独立董事王以朋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6日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2-033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注销下属子公司的公告

  ■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下属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贵州东华黔通云服务有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经过股东大会批准。本次注销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注销子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贵州东华黔通云服务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603MA6E8XFJ5T

  3、住所:贵州省铜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电子商务与信息产业园B-4栋

  4、成立日期:2017年8月30日

  5、法定代表人:青翔

  6、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7、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8、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孙公司东华智慧城市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贵州东华黔通云服务有限公司100%的股权。

  9、经营范围: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计算机软件开发、销售;网络技术开发、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开发、推广、咨询、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计算机系统集成服务、互联网信息服务;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二、本次注销的目的及影响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后续经营计划,以及贵州东华黔通云服务有限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优化内部管理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对贵州东华黔通云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注销。

  本次注销完成后,贵州东华黔通云服务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因其未开展实际经营业务,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不存在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将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办理清算及注销登记的相关手续。

  三、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65        证券简称:东华软件        公告编号:2022-032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的公告

  ■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及担保的议案》,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基于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医为”)、北京东华博泰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华博泰”)和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州新桥”)拟向合作银行申请授信业务,具体授信银行及担保情况如下:

  1、东华医为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额度有效期(提款期)为自合同订立日起1年,单笔业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东华医为在使用额度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业务品种以银行签订合同为准。

  2、东华博泰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5,000万元,额度有效期(提款期)为自合同订立日起1年,单笔业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东华博泰在使用额度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业务品种以银行签订合同为准。

  3、神州新桥拟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关村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人民币15,000万元,额度有效期(提款期)为自合同订立日起1年,单笔业务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神州新桥在使用额度时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具体业务品种以银行签订合同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担保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8年1月23日

  2、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3号楼14层

  3、法定代表人:韩士斌

  4、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技术转让;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5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软件开发;健康管理、健康咨询(须经审批的诊疗活动除外);产品设计;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医疗器械II类;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互联网信息服务、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东华医为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90%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东华合创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10%的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东华医为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审计,2022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经核查,东华医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二)北京东华博泰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14年11月2日

  2、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紫金数码园3号楼11层1105

  3、法定代表人:徐德力

  4、注册资本:人民币16,718.75万元。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贸易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维修计算机;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会议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合同能源管理;物联网应用服务;工程管理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东华博泰系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其40.29309%的股份,具体股权关系如下:

  ■

  7、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北京东华博泰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审计,2022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经核查,东华博泰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2001年7月30日

  2、注册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89号12层B-08号

  3、法定代表人:张建华

  4、注册资本:人民币30,000万元。

  5、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计算机技术培训;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计算机维修;生产、加工计算机软硬件;货物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6、神州新桥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7、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北京神州新桥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已审计,2022年1-3月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8、经核查,神州新桥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后,公司将在上述担保额度内,与银行签订《保证合同》,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担保性质为连带责任保证。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东华医为、东华博泰系公司控股子公司、神州新桥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其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董事会对被担保人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资信状况等进行全面评估,认为被担保人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且有足够的偿还债务能力。本次担保对象东华医为和东华博泰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对其经营有充分的实际控制权,为保证上述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东华医为和东华博泰其他股东不提供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

  公司为其担保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情形,不会损 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资源转移和利益输送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同意上述担保事项。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9.28亿元,皆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占2021年末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17.36%。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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