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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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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九、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董事会提名补选的第三届董事会候选人具备法律、行政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公司章程》等所规定的任职条件,具备履行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提名程序合法、有效。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提名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十、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聘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公司本次聘请的董事会秘书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其不存在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所列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资格。上述人员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决策、协调和执行能力,符合履行岗位职责的要求。我们同意聘任曹敏女士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本页无正文,为《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吴苏喜夏劲松    陈  浩

  2022年4月27日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认真审阅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发表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且天职国际是公司2021度审计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继续聘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公司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以下无正文,为独立董事之签字页)

  (本页无正文,为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吴苏喜夏劲松 陈  浩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22-【029】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一、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1年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并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经资产减值测试,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 2021年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为人民币49,704,982.95,详细情况如下:

  ■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一)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存货类别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2、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公司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46,724,027.55元。

  (二)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固定资产按期末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孰低计价。对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单项固定资产或资产组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固定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一经计提,不得转回。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固定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2,980,955.40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将使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减少49,704,982.95元。本

  次计提减值损失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特此公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22-【023】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

  ■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在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713,000.00万元,授信额度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业务。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本事项尚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一、 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

  二、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713,000.00万元授信是为满足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发展,授信额度将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票据贴现、开具银行承兑、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等业务。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的授信额度将以银行审批及最终发生额为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信誉及经营状况良好,财务风险可控,本次拟向银行申请授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申请授信。

  3、监事会意见

  本次申请授信有利于促进公司发展,进一步满足公司发展与生存经营的需要。目前,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偿债能力,本次申请授信不会给公司带来重大财务风险及损害公司利益。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22-【024】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向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的需求,解决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公司拟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30,0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超过上述担保额度,并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被担保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一)道道全粮油岳阳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道道全粮油岳阳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6日

  法定代表人:刘建军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430600000077851

  公司住所:湖南岳阳城陵矶新港区

  股东及持股情况:道道全粮油岳阳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粮食收购;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粮油仓储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食品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单位:元

  ■

  (二)道道全重庆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道道全重庆粮油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3月4日

  法定代表人:刘建军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3,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2569921402Y

  公司住所:重庆市涪陵区鹤滨路26号

  股东及持股情况:道道全重庆粮油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食用植物油[半精炼、全精炼](分装)【按许可证核定的事项和期限从事经营】;粮油生产技术研发;粮油机械设备制造、销售;食用油包装材料生产、销售;自有房屋租赁、企业相关配套设备租赁、道路货运(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后方可经营)。[上述经营范围中,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限制经营的未获审批前不得经营]

  主营业务:从事食用植物油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单位:元

  ■

  (三)道道全粮油(茂名)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道道全粮油(茂名)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9月6日

  法定代表人:刘建军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0,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900MA53PLGN2H

  公司住所:茂名市滨海新区博贺湾大道保利海湾城中宇花园6号203之二房间

  股东及持股情况:道道全粮油(茂名)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销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食品生产;粮食加工食品生产;食品添加剂生产;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城市配送运输服务(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销售;粮食收购;粮油仓储服务;初级农产品收购;农副产品销售;食品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运输货物打包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从事食用植物油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单位:元

  ■

  (四)道道全粮油靖江有限公司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道道全粮油靖江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年8月22日

  法定代表人:刘建军

  注册资本/实收资本:15,000.00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2MA1YY8QX2L

  公司住所:靖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章春港路1号

  股东及持股情况:道道全粮油靖江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粮油、油料及政策允许的农副产品的收购、储存、加工、销售、运输,食用植物油及其副产品的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粮油产品技术研发,道路货物运输;货物专用运输(罐式);其他未列明的商务服务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从事食用植物油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单位:元

  ■

  三、具体执行授权

  在上述期限和额度内的银行融资综合授信及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经营业务实际需要具体负责执行,并代表公司及子公司签署相关融资授信及担保法律文件。授权期限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日起12个月内,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四、董事会意见

  为满足各子公司的业务发展需求,解决生产经营流动资金需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本次担保,有利于各子公司获得生产经营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支持以及良性发展,符合本公司及各子公司的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合并报表范围内业务,且被担保方资产优良,均具有良好的偿还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上述担保不收取任何费用也不需要进行反担保。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提供担保,有利于各子公司获得生产经营业务发展所需的流动资金,支持其良性发展,符合公司及各子公司的整体利益。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皆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且被担保方资产优良,均具有良好的偿还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本次董事会召开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人民币93,546.00万元,其中86,286.00万元为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7,260.00万元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239,380.18万元的比例为39.08%。除上述担保之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也未发生逾期对外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22-【027】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会秘书谢细波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谢细波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谢细波先生辞去董事会秘书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谢细波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谢细波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92,719股。谢细波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后,将继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管理其所持有的股份,严格履行作出的各项承诺。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公司董事长刘建军先生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查,同意聘任曹敏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曹敏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联系方式: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湘江中路凯乐国际城9栋10楼

  电话:0731-88966518

  传真:0731-88966518

  邮箱:ddqzqb@ddqly.com

  特此公告。

  附件:董事会秘书曹敏女士简历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

  曹敏女士简历

  曹敏女士,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09年至2010年,任湖南胜景山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2011年至2014年,任湖南省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副部长;2014年至2016年,任五矿证券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高级投资经理;2016年至2018年,任天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事业部业务董事;2019年至2022年3月,任湖南省财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战略投资部经理;2022年4月起担任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曹敏女士及直系亲属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本公司5%股权以上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曹敏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曹敏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22-【026】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辞职及补选的公告

  ■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谢细波先生于近日向公司提交了书面辞职报告,谢细波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下属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谢细波先生在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谢细波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规定,谢细波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日,谢细波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92,719股,辞职后其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邓凯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同时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如邓凯女士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被选举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届时将同时担任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公告。本次补选邓凯女士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不会导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特此公告。

  附件: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邓凯女士简历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

  邓凯女士简历

  邓凯女士,1971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91年9月至1993年4月,任鹰山石油化工厂统计员;1993年5月至1995年6月,任岳阳深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会计;1995年7月至1999年6月任岳阳巴陵油脂工业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1999年7月至2001年9月任湖南巴陵油脂有限公司财务部副经理;2001年10月至2016年7月任岳阳昌德化工实业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财务总监;2017年4月2019年8月任道道全粮油岳阳有限公司财务部经理;2019年9月起任公司财务总监。

  最近五年内,邓凯女士除担任上述公司职务外,未在其他机构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邓凯女士未直接和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邓凯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及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及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经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查询,邓凯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22-【022】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使用额度不超过12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较低风险、流动性好、浮动或固定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好的收益。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允许公司按实际情况进行额度分配,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产品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不涉及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目的的理财产品。

  (四)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项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以保障资金安全,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制度对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产品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与损益情况。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不限于)选择合适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损益,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说明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过去12个月内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如下:

  人民币:万元

  ■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的投资金额为4,060.00万元,购买都在公司授权有效期内。

  五、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生产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授权期限自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与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审议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22-【030】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29日披露了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等,公司将于 2022 年 5月13日(星期五)下午 15: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 2021 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刘建军先生,独立董事夏劲松先生,财务总监邓凯女士,董事会秘书曹敏女士。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1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于 2022 年5月 12 日(星期四)15: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 2021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特此公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852 证券简称:道道全               公告编号:2022-【021】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道道全”)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道道全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鉴于天职国际在2021年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未来的业务发展和审计需要,经公司慎重调查和考虑,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承担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71人,注册会计师93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13人。

  天职国际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2.28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6.9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8.13亿元。2020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5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07亿元,天职国际审计的同行业上市公司客户1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8,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涉及人员16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刘宇科,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开始在天职国际执业,2014年开始为道道全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项目经理签字注册会计师2:罗霞,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6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佳,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不少于3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授权本公司董事会商议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对天职国际的独立性、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审查,认为天职国际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胜任审计工作,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为2022年度的审计服务机构,同意将该事项提交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为本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及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四、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经审查,天职国际拥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执业经验,能够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勤勉尽职,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等要求,且天职国际是公司2021度审计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继续聘用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此事项提交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1)董事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经审核天职国际的业务的资质情况,独立董事认为拟聘请的天职国际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公司董事会对续聘审计机构的决定合理且决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为本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并在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天职国际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1

  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3

  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关于对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天职业字[2022]22507-3号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道全”)委托,在审计了道道全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及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利润表及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及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由道道全管理层编制的《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扣除情况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一、管理层的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要求,道道全编制了上述扣除情况表。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扣除情况表有关的内部控制,采用适当的编制基础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扣除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道道全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道道全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发表核查意见。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核查工作,以对扣除情况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规则相关要求编制获取合理保证。在对财务报表执行审计的基础上,我们结合道道全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我们的工作程序,我们认为,道道全管理层编制的扣除情况表已按照上市规则的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道道全2021年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道道全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道道全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道道全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扣除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

  

  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编制单位: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副产品销售收入、装卸收入等。

  注2:营业收入扣除项目金额与审计报告中其他业务收入的差异系散装油销售收入。

  注3:总数与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本表于2022年4月27日经董事会批准。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监事签名:

  ■

  2022年4月27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道全”或“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仔细审阅了《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对道道全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一、保荐人进行的核查工作

  招商证券保荐代表人通过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注册会计师等人员交谈,查询了募集资金专户,查阅了募集资金存放银行流水及对账单、内部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等资料,从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募集资金的用途、募集资金的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171号)核准,公司2021年11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0,000,000股,发行价为11.3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1,7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10,102,547.17元,余额为人民币781,597,452.83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682,410.3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79,915,042.5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1年11月5日出具报告编号:天职业字[2021]4232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596,464,781.77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0.00元,本年度使用596,464,781.77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596,464,781.77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23,286,695.78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779,915,042.50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160,163,564.95元,其中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为160,000,000.00元,剩余差异163,564.95元系支付发行费用以及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三、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一次修订、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第二次修订。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2个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招商证券已分别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岳阳分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活期存款余额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单位:人民币元

  ■

  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道道全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如下:

  编制单位: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五、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合规性核查

  通过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道道全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该账户未存放非募集资金,也未用作其他用途,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

  2、道道全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行为,其相关信息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梁  石  王  璐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道全”或“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开展“加强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内控规则落实”专项活动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编制的《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认真、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规则落实情况

  道道全结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有关规定,依据公司实际情况,认真检查了公司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情况、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及内部控制的检查和披露情况等,并重点检查了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募集资金、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投资等方面的内部控制。根据检查结果,公司编制了《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就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和运行情况,通过查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的相关资料、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其他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以及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查看内部审计部门和审计委员会的工作底稿、报告及其他相关资料,并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以及财务部、内部审计部等部门进行沟通等方式,结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规要求,对道道全填写的《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进行了逐项核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道道全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与企业业务经营及管理相关的有效的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填写,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对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内部控制相关规则的落实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梁  石  王  璐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6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保荐机构”)作为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道全”或“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对《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以下简称“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现就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保荐机构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采取查阅公司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复核公司信息披露文件、抽查内部控制过程记录文件、与公司内部审计人员、高管人员等沟通等方式,结合日常的持续督导工作,在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合理评价基础上,对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核查。

  二、道道全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通过对道道全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情况的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道道全现行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情况较好,公司董事会出具的《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  梁  石  王  璐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本保荐机构”)作为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道道全”或“公司”)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一、投资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较低风险、流动性好、浮动或固定收益型的理财产品,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好的收益。

  (二)资金来源及投资额度

  用于现金管理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允许公司按实际情况进行额度分配,资金可以在决议有效期内进行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产品的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风险投资品种,不涉及投资境内外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等有价证券及其衍生品,以及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目的的理财产品。(四)决议有效期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单项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

  (五)具体实施方式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投资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包括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投资产品的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以保障资金安全,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制度对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产品的事项进行决策、管理、检查和监督,严格控制资金的安全性,公司定期将投资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披露自有资金现金管理的投资与损益情况。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并签署相关文件,包括(不限于)选择合适专业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计与监督,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损益,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披露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

  四、审议程序以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生产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2、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要求,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并且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授权期限自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与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资金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盈利能力,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保荐代表人:  梁  石  王  璐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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