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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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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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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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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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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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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公司于2022年1月7日接到公司第一大股东杭州浙发易连商务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浙发易连”)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27,500,000股)质押给上海鑫纳投资有限公司,并办理了相应质押手续。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浙发易连共持有本公司180,468,652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6.89%;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27,500,000股,占浙发易连持股总数的70.65%,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00%。上述事项公司已发布《关于公司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提示性公告》(临2022-002)。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2022年2月28日,公司与自然人朱伟卿及上海宝碳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碳”或“标的公司”)签署《关于收购上海宝碳新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部分股权之意向书》(以下简称“意向书”),公司拟以现金方式购买上海宝碳不低于30%的股权,上海宝碳实际控制人朱伟卿将积极配合、促成上海宝碳其他股东转让所持有的上海宝碳部分股权,以满足上市公司的需求。各方同意,预计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整体估值不低于4.5亿,最终交易价格以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及评估报告等资料为基础,经各方协商并另行签署正式交易协议确定。

  本次签订意向书仅系友好协商达成的初步意向,并不构成公司的投资承诺。该交易事项的正式实施和具体交易方案尚需各方根据审计、评估等结果做进一步磋商,并经公司董事会(如需)、股东大会(如需)审议通过后,签署最终交易文件。

  上述事项公司已发布《关于签署股权收购意向书的提示性公告》(临2022-013)。

  2、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建德生物医药产业基地项目已取得建德市高铁新区五马洲106,625平方米(约160亩)不动产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用地范围内土地勘测已基本完成,项目用地总平面设计已委托医药专业设计单位并提交了初步方案;同时公司积极在全国范围内调研和筹划医药产业和产品标的,进行产品筛选和定位,有序开展项目前期各项准备工作。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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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赵宏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光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希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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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赵宏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光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希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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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赵宏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光会计机构负责人:张希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上海易连    编号:临2022-026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第五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第五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书面、微信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疫情原因,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采用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公司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赵宏光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信息披露管理的有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2年4月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行为,加强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修订后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2年4月修订)》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公司制度,公司董事会同意制定《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弃权票0票,反对票0票。

  《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上海易连   编号:临2022-027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第五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第五次监事会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书面通知、微信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公司全体监事。因疫情原因,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刘志刚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表决,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未发现参与本次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 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36   证券简称:上海易连     公告编号:2022-028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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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117号瑞明大厦12楼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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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通过视频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805,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200%,但未参与投票表决,不计入投票结果。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的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的有关规定。鉴于目前上海疫情防控的情况及要求,公司在原有现场会议的基础上增加了视频会议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长赵宏光先生主持会议。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 董事会秘书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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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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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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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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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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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议案名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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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议案名称:2022年度对公司下属子公司融资及抵押担保授权和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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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议案名称:2022年度公司本部融资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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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议案名称: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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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议案名称:公司2022年度委托理财投资计划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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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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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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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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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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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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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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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第11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特别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通过;其他表决事项为普通决议事项,普通决议应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方可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浩天信和(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蕾仁苏苏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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