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4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65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3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人民币11.61元/股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34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94,197,4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7,404,637.3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6,792,762.69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14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已更名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会验字[2017]195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6,256.45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710.09万元(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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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933号)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3,704,808股,每股价格13.28元,募集资金总额181,999,850.24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人民币7,745,926.7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4,253,923.46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7月21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容诚验字[2020]518Z0024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2、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6,144.66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286.25万元(与募集资金账户余额1,291.45万元相差5.20万元系建行募集资金账户中属于发行费用的资金5.20万元尚未转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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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建行大厦项目期初募集资金账户(44250100009300002918)余额为7.89万元,其中属于发行费用尚未转出的金额为5.20万元,属于账户结余的利息金额为2.69万元。该账户余额本期已全部用于购买材料并于2021年8月销户。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修订了《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根据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内,经主管负责人签字后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后,逐级由项目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总经理签字后予以付款;凡超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须报董事会审批。公司财务部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公司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及时向董事会报告检查结果。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华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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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44250100009300001003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755904540710402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华支行756268652374账户已使用完毕并已注销。
注2:2021年7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决议,公司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44250100009300000997)闲置募集资金6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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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两个账户已使用完毕并于2021年8月办理注销手续。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利,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经董事会批准,公司于2017年3月10日就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华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于2020年7月30日就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分别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中心区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以及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保荐机构有权随时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现场检查,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及银行三方的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彼此之间均依照协议履行,履行情况良好。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99.31万元,各项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284.63万元,各项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1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1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7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决议,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前提下,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600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使用期限届满之前,公司将及时把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2021年,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深圳建行大厦非公共区域精装修设计施工一体化和幕墙工程项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完工验收,完工时募集资金账户余额7.89万元,属于发行费用未转出的剩余资金5.20万元,属于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2.69万元,已用于公司日常活动支出。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612.03万元(其中12.03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6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到期)将用于继续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1年,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年度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存放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的违规情形。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表1: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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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补充工程项目配套资金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比例大于100%,主要系该项目使用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
注2:公司于2018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将设计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余额4,194.86万元全部用于建信天宸花园装饰工程项目和众冠时代广场装饰工程项目的工程配套资金投入。
注3:建信天宸花园装饰工程项目和众冠时代广场装饰工程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比例大于100%,主要系该项目使用了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截止2020年12月31日承诺投资金额已全部投入,2020年12月31日以后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投入。
附表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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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于2020年8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数额,调整并最终确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入金额。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5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1年末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客观的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中截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价值出现的减值迹象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是否存在减值进行了评估和分析,2021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53,805,387.44元,收回或转回100,000.00元,本年度变动金额53,705,387.44元,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公司2021年年度审计报告中数据一致。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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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计提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2021年度公司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53,705,387.44元,其中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28,584,450.47元,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达到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一百万元,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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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53,805,387.44元,收回或转回100,000.00元,本年度变动金额53,705,387.44元,全部计入公司2021年度损益,对应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为53,705,387.44元。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的财务数据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五、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其他有关法规进行,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因此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独立董事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计提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七、监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计提 2021年度资产减值准备。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6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审亚太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在2021年度为公司服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拟支付审计费用为80万元。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月18日
(3)首席合伙人:王增明
(4)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5)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47号天行建商务大厦20层2206
(6)人员情况:截至2021年末拥有合伙人60人,中审亚太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王增明先生;截至2021年末,中审亚太事务所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403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84人。
(7)业务信息:中审亚太事务所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8,951.0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3,830.0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9,428.40万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26家,挂牌公司审计客户202家。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233.93万元,2021年度挂牌公司审计收费2529.56万元。
中审亚太事务所2021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建筑业;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2021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亚太事务所项目合伙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2021年度,中审亚太职业风险基金6,486.45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0,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中审亚太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和自律监管措施1次。其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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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湘飞:于2002年7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2021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
签字注册会计师周强: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1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5份;2021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崔江涛:于2002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11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业务、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0份,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份、复核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31份;2021年开始,作为本公司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审亚太事务所及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业务情况和行业标准确定审计费用报酬,拟支付2021年年报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鉴证收费8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80万元。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中审亚太事务所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中审亚太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中审亚太事务所长期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公司拟续聘中审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拟支付审计费用人民币80万元,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中审亚太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在其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能够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我们同意公司续聘中审亚太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拟支付审计费用人民币80万元。
3、表决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4、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5、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7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由2021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265号)核准,公司于2017年3月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人民币11.61元/股的发行价格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534万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294,197,4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27,404,637.3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66,792,762.69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17年3月14日到位。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现更名为容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会验字[2017]1950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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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使用募集资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6,355.7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612.03万元(含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其中12.03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6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集资金将用于继续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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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补充工程项目配套资金项目”和“建信天宸花园装饰工程项目和众冠时代广场装饰工程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的差额系募集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截止2020年12月31日承诺投资金额已全部投入,2020年12月31日以后由公司自有资金进行投入。
注2:2018年4月23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终止“美芝设计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将“美芝设计研发中心项目”募集资金投资余额4,194.86万元全部用于建信天宸花园装饰工程项目和众冠时代广场装饰工程项目的工程配套资金投入。
三、本次拟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有关情况、原因及影响
(一)本次拟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主要内容为通过IT基础架构层、基础层、基础应用层、系统平台层、应用系统层和门户层的建设,打造总部现代化的管理信息化系统,主要包括经营管理系统和项目管理系统。随着公司实施转型升级战略,完善组织架构、优化管理流程,对管理信息化系统的需求也在不断地提升和调整变化,同时由于系统实施阶段需要大量的时间进行配置、测试、调试和优化等工作,从而整体延缓了项目实施的总体进度。为有效提升募集资金的使用效果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使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更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要求,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已经对“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过延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从2019年3月延期至2021年12月。受疫情及多方面因素影响,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仍未达到可使用状态。
(二)本次拟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主要原因
该项目原计划于2021年12月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目前经营管理系统、合同管理和材料管理系统、项目管理系统中成本管理、设备管理、进度管理、质量安全管理、项目动态管理、智慧工地项目等系统已经上线使用;项目管理系统中材料招采系统目前还在做相关需求的调整,尚需进一步开发。
为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质量及未来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经过谨慎研究,拟对“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延期,预计将在2022年12月31日完成。
(三)本次延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限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是根据项目的实际研发情况、实际建设进度做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未改变项目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四、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具体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法定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根据具体项目实际情况做出的谨慎决定,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及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
(三)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及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56 证券简称:美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8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一号科研楼7栋1-6层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提案1、3-8已经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2-8已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并按照审慎性原则,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受托出席者须持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及地点:
登记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八卦四路一号科研楼7栋1-6层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518029。
3.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申健、李金泉,联系电话:(0755)83262887,传真:(0755)83227418,电子邮箱:king@szmeizhi.com。
4.参加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856;投票简称:美芝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9:15-15:00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单位(个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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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书有效期限:委托日期:年月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