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738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未出席董事情况

  ■

  4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接受委托,审计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佳通轮胎”)合并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附注。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对后附的佳通轮胎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由于“形成无法表示意见的基础”部分所述事项的重要性,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参见公告,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佳通轮胎母公司2021年实现的净利润为-754.86万元,加上2021年期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6,270.74万元,减去2021年内已分配利润金额1,870.00万元,截止2021年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3,645.88万元。

  拟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4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0.35元(含税),共计现金分红1,190.00万元,剩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及送股。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汽车行业特别是新能源汽车给轮胎行业带来新的发展机遇

  2021年轮胎行业恢复明显,多数公司的生产达到新冠疫情之前的水平。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2022 年  1 月 12日发布的数据,2021年汽车产销分别完成2608.2万辆和2627.5万辆,同比分别增长3.4%和3.8%,结束了2018年以来连续三年的下降局面。汽车制造业工业增加值同比也保持稳定增长,且增速高于同期产销。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新能源汽车终端累计销售288.32万辆,占乘用车销量的13.88%,同比增长了156%。伴随国内疫情防控常态化的现实,经济大环境的后续向好,以及国家促进消费政策的带动,轮胎市场需求有望企稳并保持稳定增长态势。

  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轮胎分会统计,38家重点会员企业2021年全年综合外胎产量52921.98万条,同比2020年增长11.28%。其中TBR总产量12238.47万条,同比增长了4.12%;PCR总产量37841.90万条,同比增长了14.25%。

  2、大宗材料价格持续上涨,轮胎行业盈利能力变差

  2021年是国内大宗材料价格暴涨的一年,其中轮胎制造所使用的天然橡胶、合成橡胶、炭黑和化工辅料等原材料价格均大幅提升。根据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发布的2021年橡胶行业经济运行情况报告来看,橡胶行业在 2021 年经受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海运价格暴涨、人民币汇率提高和限电造成产能下降等众多不利因素影响,企业制造成本大幅攀升,而市场内需降低、企业和经销商库存上升,使得产品价格难以消化成本上涨因素。主要指标受到基期数据影响,实现了较快的增速,但下行压力加大,使得整体轮胎行业盈利能力转差。

  3、贸易保护主义抬头,逆全球化趋势呈现

  近年来,美国、欧盟、巴西、印度、埃及、南非等国家或地区陆续对中国的轮胎出口产品发起“双反”调查,其中欧盟还通过提高技术性壁垒等准入门槛限制了中国轮胎的出口,其它一些国家则通过增加本国产品认证等方式限制对中国生产的轮胎进口。为了规避这些贸易和技术壁垒,中国轮胎企业纷纷走出国门到泰国、越南、柬埔寨等国家建厂。但从2020年开始,美国又开始对韩国、台湾、泰国、越南等地发起的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全球化浪潮出现“逆流”,逆全球化趋势逐步呈现出来。

  本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仍以汽车轮胎的生产和销售为主,属于橡胶制品行业。公司的产品涵盖全系列半钢子午线轮胎和全钢子午线轮胎,下属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为公司的生产基地。公司的主要经营模式为生产及销售自产的轮胎产品。

  2021年公司半钢子午线轮胎系列产品销售量增长了21.0%。主要表现为:国内替换市场产品销售结构持续优化,18寸以上规格产品增长19.4%,15寸以下规格产品销量减少;国内配套市场18寸以上规格产品成为销售主力,2021年增长了38.9%;国外替换市场18寸以上规格产品销售增长了56.3%;国外配套市场2021年增长了142.9%。

  2021年公司全钢子午线轮胎系列产品销售量增长了6.1%。国内替换市场重点发展客运市场,特种机械轮胎实现了从无到有;国内配套市场2021年有所下降。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3.42亿元,同比上升19.22%,营业成本为29.45亿元,同比上升28.19%,实现净利润0.78亿元,同比减少37.3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0.36亿元,同比减少 39.40%。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3.2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ST佳通         公告编号:临2022-025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临时停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2年5月5日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的股票简称:S*ST佳通,股票代码:600182,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5%

  ●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4月29日停牌1天

  ●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一、股票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一)股票种类与简称

  A股股票简称由“SST佳通”变更为“S*ST佳通”

  (二)股票代码仍为“600182”

  (三)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2年5月5日

  二、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适用情形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28日对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通轮胎”或“公司”)出具了无法表示意见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在《关于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中“发表无法表示意见的理由和依据”部分认为:“佳通轮胎2020年度和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分别为46.56亿元和44.66亿元,佳通轮胎2020年度和2021年度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分别为37.71亿元和39.15亿元。佳通轮胎连续两年日常关联交易未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违反股东大会决议仍进行了关联交易。因此我们认为上述事项对财务报表可能产生的影响重大且具有广泛性。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之前,佳通轮胎未能提供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的证据,我们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就未获得股东大会授权的关联交易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判断对财务报表的影响。除上述无法表示意见涉及的事项外,我们没有其他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披露的其他审计重要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3.2条“上市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的规定,公司股票在《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后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4月28日对公司出具了否定意见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8.1条“上市公司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本所对其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三)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审计报告”的规定,公司股票将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四、实施风险警示的有关事项提示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3.4条等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2022年4月29日停牌1天,2022年5月5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价格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公司股票将继续在风险警示板交易。

  五、公司董事会关于争取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及退市风险警示的意见及主要措施

  公司将就2020年度、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在此期间公司将积极与各方股东沟通,以期获得股东大会通过。

  从2021年开始,国内采购由原本通过关联方采购逐步改由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佳通”)从第三方直接采购。从2022年开始,国外关联采购也将会逐步改由福建佳通直接采购,从而继续推进降低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并努力就降低其余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可能性持续进行探索。

  六、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如出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第9.3.11条“上市公司股票因第9.3.2条规定情形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一)公司披露的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存在第9.3.2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任一情形或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形,公司股票将可能被终止上市。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中国证券报》,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七、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方式如下:

  1、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2、联系地址:上海市长宁区临虹路280-2号

  3、咨询电话:021-22073131、021-22073132

  4、传真:021-22073002

  5、电子信箱:giticorp@giti.com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182       证券简称:SST佳通     编号:临2022-026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视频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副董事长陈应毅先生书面委托董事长李怀靖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怀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通讯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董事会2021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税后利润-754.86万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度不提取盈余公积,加上2021年期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26,270.74万元,减去2021年内已分配利润金额1,870.00万元,截止2021年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3,645.88万元。

  拟以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0.35元(含税),共计现金分红1,190.00万元。剩余可供分配利润22,455.88万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既考虑了投资者回报同时也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完成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完成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6、《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完成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完成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7、《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表决结果: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5、议案6、议案7公司6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由3名独立董事进行表决。该事项已获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且发表独立董事意见如下:

  佳通轮胎按照规范和指引建立并实施了企业内部控制,但是,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在2020年6月29日召开的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及2020年 12月28日召开的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未获得通过。佳通轮胎在未获得股东大会授权的情况下继续与关联方进行了该议案所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上述情况导致佳通轮胎的关联交易授权与批准相关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1年4月22日对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出具保留意见;对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4月26日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1年5月17日公司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完成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提交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未获得通过。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于2021年8月10日对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1年11月1日对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

  2021年12月27日公司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完成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再次提交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仍未获得通过。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于2022年1月13日对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要求公司在收到责令改正措施后30日内予以改正,公司于2022年2月12日披露了《关于黑龙江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的公告》,公告披露将就2020年度、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在尽量不损害公司业务和利益的前提下一直努力降低关联交易,在2021年国内采购已逐步改由福建佳通直接采购,国内关联采购金额已经大幅度下降,在2022年国外关联采购也将会逐步改由福建佳通直接采购,从而继续推进降低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并努力就降低其余类别的日常关联交易的可能性持续进行探索。

  2022年3月9日公司将《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完成情况》及《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未经审计的完成情况》再次提交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仍未获得通过。

  此次公司再次提交了《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完成情况》、《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完成情况》和《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的相关资料和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0年度和2021年度《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在听取公司的情况汇报后,我们再次对上述三项议案进行了审议。

  公司目前的经营结构和内容短期内无法做出调整,停止关联交易,公司业务活动将停摆,将对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产生重大影响。我们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和2021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以及董事会出具的《董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和《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同时,基于对公司过去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公司已经发生的和预计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是结合公司日常经营的业务需要,是基于公司以往年度发生并持续至今的交易事项,公司的经营结构、关联交易主要条款和定价机制未发生重大变化。在目前公司经营情况下,若停止关联交易,将对公司经营造成实质性的损害。

  根据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20年度《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的结论,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交易、市场化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也未发现应披露未披露的情况。

  根据2021年度《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专项审计报告》,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不同的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以下审计结论:

  第一,关联方日常交易【包含向关联方采购原、辅材料及其他商品;采购固定资产;销售货物;提供网络托管劳务;销售固定资产;提供仓库租赁;接受关联方劳务(含技术使用费等)】:在假设佳通股份《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前提下,我们未发现2021年度所发生的……违反了公平交易、市场化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也未发现应披露未披露的情况。

  第二,关联方担保事项:经审计核查,我们未发现2019年度所发生的担保事项违反了公平交易、市场化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也未发现应披露未披露的情况。

  第三,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事项:经审计核查,我们未发现2021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佳通股份资金的情况,我们也未发现2021年度应披露未披露的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情况。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完成情况》《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完成情况》和《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鉴于公司已于2022年4月6日、2022年4月13日、2022年4月22日三次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为此要求公司应高度重视中小股东的诉求,积极沟通,推进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

  8、《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及聘任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同意审计委员会《关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本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批准公司2021年度审计费用97万元,并拟聘任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意见:鉴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恪守执业道德,配合审计委员会完成年报审核工作,同时该所已经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熟悉公司的经济业务,为保持公司年审项目的稳定性和连贯性,同意公司拟续聘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授权董事长李怀靖先生签署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意见: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了审议,并听取了公司的情况汇报。我们认为,公司对涉及事项的说明是真实且符合实际情况的,我们将督促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广大股东诉求,加大力度积极推进股改相关工作,从根本上解决关联交易问题。详见《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0、《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意见:针对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尊重审计机构的职业性和独立判断。我们同意《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否定意见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我们督促公司董事会对涉及事项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和消除该事项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11、《董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意见:针对于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我们尊重审计机构的职业性和独立判断。我们同意《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鉴于公司已于2022年4月6日、2022年4月13日、2022年4月22日三次发布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提示性公告。我们督促公司董事会对涉及事项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努力降低和消除该事项对公司经营产生的影响,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1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和2022年度绩效考核目标》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奖励方案是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结合公司经营效益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考核制度,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奖励方案。

  1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会计政策的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14、《关于购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事宜》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