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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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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有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公司是中国金融科技、物联网、数字安全和数字化服务领域的领军企业,致力于为银行、通信、政府公共服务部门、 防务、交通和先进制造等领域提供金融科技、物联网和数字安全及数字化服务整套解决方案,从安全设备到支付安全、身份与隐私保护、移动支付解决方案、云认证访问服务、智能设备远程管理、数字化服务、数据安全和区块链技术等,公司以雄厚的技术实力和多年在金融、物联网和数字安全领域独特的经验助力客户为数十亿用户设备提供服务。

  业务方面,公司主要面向致力于为银行、通信、政府公共服务部门、防务、交通等多个行业提供高端智能化产品及数字 安全解决方案等服务。具体包括:通信和物联网连接、安全产品、系统平台、身份认证识别、数据安全、移动支付解决方案、 智能终端、智能卡、智能卡模块封装,以及金融科技服务等。目前,公司的客户遍布海内外。一方面,在国内取得了国家十大部委等政府机关的信赖,并与100多家银行、三大通信运营商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另一方面,为助力“一带一路”建设,与银联国际达成了多项战略合作,先后在柬埔寨、缅甸、澳大利亚等地区,首发恒宝银联卡,是银联海外新兴支付业务布局中,参与项目最多、合作最紧密的企业,也是国内入围银行智能卡及数据安全解决方案等服务提供商最全的企业之一。

  金融业务方面,公司是最早获得银联、维萨( VISA )、万事达 (MasterCard)、美国运通( American Express )、日本 JCB等组织认证的特许制造商之一,并连续多年荣膺“国家金卡工程金蚂蚁奖”,是国家发改委批准的国家级智能卡研发和产业化基地、江苏省认定的“江苏省智能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是行业内率先获得车规级智能卡设计和制造企业之一。主要服务于各大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权制银行、城市银行、农村金融机构等,同时可根据客户要求,加载社保、政务、交通、校园等行业应用,提供定制化服务及综合解决方案。主要产品包括发行终端、受理终端及丰富的钱包端产品及解决方案服务。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与各大金融机构良好合作,各项集采项目执行情况良好;持续推进芯片国产化开发工作与导入工作,整合供应链上下游,持续推进产品设计及工艺水平,进一步挖掘产品差异化价值。此外,公司作为首批参与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研究所“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的金融科技公司之一,建立了完善的数字人民币产品和服务体系,致力成为一流的数字人民币产品及应用服务提供商。报告期内,公司携数字人民币全系列产品和解决方案亮相由商务部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共同主办的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金融服务专题展,并与多家银行客户共同探索数字人民币应用场景,实现了数字人民币在零售、交通出行、公共服务、数字旅游、数字园区、冬奥会等多个应用场景的有益探索与拓展,实现了少量供货,为公司数字人民币业务的开拓奠定了基础。

  通信和物联网连接业务方面,公司是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的重要供应商,公司通信业务连续多年稳居全国细分市场龙头地位,产品包括手机卡、移动支付产品、密码卡、可穿戴设备、物联网解决方案等。公司物联网连接解决方案,通过M2M、eSIM安全连接模块,配套连接管理后台,可以协助客户实现蜂窝网络的快速接入,支持开机即联网的即时连接服务,为众多物联网设备提供完整的安全连接生命周期管理。

  交通、政务等行业业务方面,公司深耕社保民生、交通等行业多年,在各类应用场景建设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在芯片、cos、密钥安全、硬件终端等方面具备丰富的技术储备,可根据客户定制化要求提供相关产品的研发及制作、自助及柜面服务终端、柜面即时制卡发卡系统建设及运营管理服务等全产业链综合解决方案,产品涵盖智慧交通、智慧园区、智慧医疗、智慧教育等领域。

  模块封装业务,公司该业务除满足公司自用需求外,可模块化为客户提供智能卡专用芯片封装等服务,该业务产线采用国际先进设备,多项工艺技术获得国家发明专利,产品质量高于行业标准,多年零外部质量反馈和投诉,产品广泛应用于金融、大数据、物联网、社会保障、政府项目等。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主营业务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59,885,268.79元,较上年同期减少8.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3,082,673.76元,较上年同期增加2,978.31%,主要是因为去年同期,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一卡易经营业绩持续下滑,同时鉴于公司已无法控制一卡易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无法正常行使股东权利并实质实施控制的事实影响,经公司委托北京北方亚事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公司对合并一卡易形成的商誉与无形资产共计提10,871.28万元资产减值损失,相应减少公司2020年度利润。同时,报告期内,面对持续复杂的内外部形势及市场环境,公司始终秉承“开放创新、成就客户、质量为本、持续发展、尊重员工” 的核心价值观,通过持续提升供应链与管理协同效益、优化产品销售结构,维持公司智能卡产品的利润水平;加强产品质量控制,优化产品性能,提升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客户满意度;不断调整市场策略,拓展新业务,优化产品结构,保证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1)卡类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保持与各大金融机构、各运营商及政务、交通、税务等客户的良好合作,保持良好的集采市场份额,各项集采项目执行情况良好。报告期内,制卡类业务收入790,209,665.61元,占本期营业收入的82.32%,较去年同期减少4.67%,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受国际政治经济环境变化、芯片市场供需波动及行业竞争加剧等影响,产品单价略有下降,2022年,卡类单位产品附加值将进一步提升,产品价格有望回调。此外,公司将通过不断优化调整产品销售结构,提升产品整体毛利;根据客户需求及上游产能情况科学制定采购和生产计划,调整备货水平,优化库存管理,提高供应链稳定性及风险应对能力;持续推进芯片国产化开发工作与导入工作,整合供应链上下游,持续推进产品设计及工艺水平,进一步挖掘产品差异化价值。

  (2)模块封装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模块封装业务营业收入162,675,800.52元,较去年同期增长83.55%,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受芯片市场供需波动影响,下游客户调整备货水平,同时,报告期公司受疫情不利影响程度较2020年度有所下降,公司模块封装加工业务实际接单量增加。

  (3)智能支付设备、网络版会员软件产品

  报告期内,公司电子智能支付设备、网络版会员软件较去年减少100%,主要原因为公司于2021年3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一卡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报告期不再将一卡易及其相关业务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一卡易公司主营业务为聚合支付系统、会员营销系统、以及刷脸支付设备的研发与销售,主要客户为中小微零售商家,与上市公司现有主营业务的关联性较低。上一报告年度,一卡易相关业务占公司营业收入的比重合计为5.73%,占比较低,对公司整体主营业务影响较小。

  2、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1)意见类型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中兴华审字(2022)第020656号)和保留意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中兴华审字(2022)第020659号)。

  (2)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鉴证报告涉及事项做出了专项说明,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专项说明的意见和独立董事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的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消除该事项及其影响的具体措施

  为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积极行使作为一卡易股东的权利,积极寻找解决方案,并积极推进一卡易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相关进程,采取对应措施。经过努力,公司目前虽暂时占有一卡易董事会、监事会多数席位,但仍不能对一卡易实施有效控制,仍无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主张自身应有的权利。

  鉴于于挺进等人屡次违反《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屡次恶意阻挠公司行使控股股东权利,排除公司对一卡易的合法监管,致使公司对一卡易公司失去控制,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公司已于2021年5月17日向上海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书,要求解除公司与于挺进等人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并主张于挺进等人退还转让款(详见公司于2021年6月19日披露的《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2021-047)》)。上海仲裁委员会于2021年8月31日对本案进行了开庭审理(案号:(2021)沪仲案字第2651号)。

  为保障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尽快消除一卡易相关事项的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并全力配合仲裁庭推进上述仲裁案件。与此同时,在公司仍担任一卡易股东期间,公司将通过一切法律手段合法行权,尽最大努力纠正一卡易原管理层违法违规行为并追究因其违法违规行为给一卡易及公司造成的损失。

  同时,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不断优化公司业务及管理流程,加强风险评估体系建设,加大内控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力度,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体系与风险防范机制,不断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5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意见类型为:保留意见。

  2、公司未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对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1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业务资格,自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用期为一年,审计费用为:柒拾贰万元整,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为李尊农。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已取得北京市财务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拥有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的会计事务所之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有着丰富的行业经验。

  2、人员信息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数146人,注册会计师79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49人。

  3、业务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21年经审计业务收入152,351.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3,493.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5,715.93万元。2021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80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与服务;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489.2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2011-2013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2021年6月28日,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19)苏1003民初96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裁定,中兴华所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不服判决,于 2021年7月23日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目前案件正在审理中。

  5、诚信记录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2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汪军,2009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起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天银机电(300342)、金陵饭店(601007)、丹化科技(600844)、哈森股份(603958)等5家上市公司签署过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桂春,201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起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亿嘉和(603666)、万德斯(688178)、鹏鹞环保(300664)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内控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进,2010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0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1年12月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为禾丰股份(603609)、徐工机械(000425)、幸福蓝海(300528)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提供复核,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汪军、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桂春、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王进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

  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 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 审计收费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预计本期审计费用为柒拾贰万元整,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伍拾万元整,内控审计费用为贰拾贰万元整,与上期持平。

  三、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并对其从事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执业质量进行了核查,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历年对公司的财务、内控审计均能够严格按照执业要求和相关规定进行,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和内控现状,一致认可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查,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在以往和公司的合作过程中勤勉、尽职,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审慎核查后,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事宜决议程序合法有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合格优质的事务所,承办公司财务审计业务以来,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经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 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4、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6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宝股份”或“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况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有关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

  1.经公司对2021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范围包括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商誉、合并层面无形资产),2021年度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376.92万元,明细如下:

  ■

  2. 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376.92万元,相应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1,276.00万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276.00万元,公司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进行了说明,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五、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经审核,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能客观公允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且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 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程序合法,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后能更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04        证券简称:恒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7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恒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概述

  为落实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确保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用于办理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银行资金贷款、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承兑、保函等业务(具体业务品种由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与各银行协定)。本次计划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为等值人民币40,500万元。

  公司拟向授信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额度具体如下:

  ■

  上述综合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在该额度内,以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公司管理层可根据经营情况,调整综合授信机构范围及授信额度。

  为保证上述授信业务的顺利开展,按照银行的相关要求,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时,可以自有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设备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或涉及资产抵押担保情况,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与上述拟申请授信的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抵押物的基本情况

  1、公司拟以部分自有资产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市支行银行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本次拟用于抵押的自有资产为公司名下103,179.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40,669.49平方米工业用房。

  2、公司拟以部分自有资产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市支行银行授信提供抵押担保

  上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阳市支行抵押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和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1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以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

  除本次抵押外,上述资产不存在其他抵押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扣押、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是为落实2022年度公司经营计划,确保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额度为40,5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并提供相关抵押担保,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上述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期限为一年。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为落实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确保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是为落实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确保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并提供担保事项有利于公司2022年度经营计划的开展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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