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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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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847,653,61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和主要产品

  公司自成立以来,深耕于厨电行业。目前,公司已形成了以烟机、灶具、热水器等厨卫产品为核心,覆盖了以集成灶、洗碗机、蒸烤一体机为代表的新兴集成厨电类产品,延伸至全屋定制及净水器、壁挂炉等产品结构体系。未来,公司将不断完善智能产业布局,致力于成为全球高端品质厨房空间的引领者。

  (2)行业发展变化及市场竞争格局

  厨电行业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2021年,厨房电器整体市场恢复性增长,传统厨房电器增长乏力,新兴厨房电器成为市场主要增量来源。产品结构分化加剧,产品需求更趋高端化、集成化、智能化。销售渠道多元化加速形成。线上市场消费升级趋势明显,线下和线上的互动性更强;装修、家装市场份额持续提升。

  (3)公司行业地位

  公司品牌优势、技术优势、研发和营销资源优势突出。公司烟机、灶具、热水器等主要产品市场占有率位居行业前列。作为烟机、灶具国家标准的主笔单位,主导参与多项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起草修订,制定行业标准,助推行业规范化发展。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层围绕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有序开展各项经营工作,优化生产流程,提高精益化生产水平及生产效率;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层次以及多样性;积极开拓市场,扩大品牌知名度与影响力,推动企业稳健发展。

  (1)聚焦高端化、时尚化、套系化的品牌定位,创新营销筑牢品牌口碑

  2021年,公司围绕品牌高端化、时尚化、套系化的定位,持续以套系化+爆品为营销策略,致力打造年轻、时尚的专业厨电品牌形象。

  (2)聚焦高质量经营,全链路多点突破,强化营销矩阵布局

  线下渠道持续发力,实现库存、发货、销售良性循环。深度运营和精准营销,渠道和产品双轮驱动线上渠道业绩突破。深耕精装市场,稳步深挖战略客户。以核心优势加速布局集成产品市场,打造业绩增长新引擎。聚焦疫情防控,积极开拓海外市场,助力实现企业全球化战略。

  (3)聚焦创新驱动,升级优化产品平台化,迭代产品核心竞争力

  公司坚持以消费者需求为导向,以用户思维战略打造新产品,从关注产品上市到关注产品成功,从需求到产品、从产品到市场,开发策略→产品策略→销售策略→市场策略全链路有效打通,实现端到端的动态监控与闭环管理。

  (4)聚焦智能制造与产能提升,升级核心主业

  公司从生产组织优化、计划排产等方面持续改善优化生产。

  (5)聚焦消费者,升级服务体系,形成口碑效应

  公司秉持“以消费者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原则加强服务体系建设,拓展多元化的服务能力。

  (6)聚焦高效运营,持续组织变革,增强企业价值创造力

  (7)多品牌协同发展,铸就广泛知名度和品牌优势

  百得行稳致远,蓄势迸发,营业收入突破17亿元,同比增长38.95%。华帝家居凝聚品牌势能,全产业链、全员、全渠道提效。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4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内容提示: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 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预案的主要内容

  根据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为5,587,867,582.43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07,324,061.73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2021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105,823,748.56元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10,582,374.8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086,927,135.94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505,156,171.46元。

  鉴于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在保证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目前总股本847,653,61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4,765,361.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并符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3、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性

  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和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了本次利润分配的预案。该分配预案兼顾了公司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相关审批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审议,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并符合公司股东大会批准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的规定,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经审议,董事会成员一致同意《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的,符合《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大会审批的《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19年-2021年)》。该方案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该议案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同意公司以截至目前总股本847,653,61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4,765,361.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防止内幕信息泄露。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审华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中审华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依法公正执业,坚持独立审计原则,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状况,出色完成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中审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与审计机构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0年9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天津

  首席合伙人:黄庆林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审华共有合伙人103人,注册会计师54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26人。

  3、业务信息

  中审华2021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81,200.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61,200.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4,900.00万元。

  2021年度,中审华共承担26家上市公司和156家挂牌公司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分别为5,003.00万元、2,480.00万元。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集中在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零售业、医药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等多个行业;挂牌公司审计客户主要集中在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商务服务业等多个行业。中审华审计的与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5家,同行业挂牌公司客户为11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华已购买职业保险,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并建立了较为完备的质量控制体系,符合相关规定,具有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2021年12月31日,职业风险基金为2,007.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9,0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诚信记录

  最近三年,中审华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7次,均已整改完毕,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1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人次、监督管理措施15人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周俊杰先生,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中审华执业,200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华帝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宜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伊秀艳女士,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在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自2003年开始从事质控工作,主要复核证券类业务。

  签字会计师:李启有先生,199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中审华执业,2021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过许继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方大特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天音通信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有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审华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公允合理定价。

  2021年审计费用为100万元。2022年公司审计费用预计与2021年持平,实际支付金额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本年实际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四、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根据中审华提供的有关机构文件,包括人员信息、业务信息、执业信息及诚信记录等,结合2021年度审计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完全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在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中审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事前认可意见:中审华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意见:中审华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拟续聘中审华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同意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拟续聘中审华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监事会认为:中审华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生效日期

  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5、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7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3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9:30在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工业大道南华园路1号华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许细妹女士主持,参加会议的监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举手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5,587,867,582.43元,同比增长28.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07,324,061.73元,同比下降49.17%。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拟以截至目前总股本847,653,618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84,765,361.8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入下一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订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循了证券监管机构关于利润分配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5、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7、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有利于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工作质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8、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的议案》。

  为健全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盈利能力、经营发展规划、股东回报等因素,制订了《华帝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2年-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详细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华帝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年-2024年)》。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股东代表监事。公司监事会同意提名陈惠芬女士、梁萍华女士为第八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公司拟聘任的监事中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莫泽璇女士共同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第七届监事会监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监事职务,不得有任何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002035        证券简称:华帝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8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华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公司股东及董事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慎核查,公司拟选举潘叶江先生、潘垣枝先生、潘浩标先生、潘锦枝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拟选举孔繁敏先生、丁云龙先生、周谊女士为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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