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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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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风险控制分析公司开展的银行理财业务,通过选取短周期的银行理财产品,可避免银行理财产品政策性变化等带来的投资风险;此外,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银行均为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合作较多的商业银行,对理财业务管理规范,对理财产品的风险控制严格,公司通过与合作银行的日常业务往来,能够及时掌握所购买理财产品的动态变化,从而降低投资风险。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一)受托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398)、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818)、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939)、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919)、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328)、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288)、厦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187)、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988)、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1998)、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厦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非上市金融机构,其基本信息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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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非上市金融机构主要业务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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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上述受托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均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四)公司董事会尽职调查情况

  公司已对上述受托方、资金使用方等交易各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信用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等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上述交易各方当事人符合公司委托理财的各项要求。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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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账户资金以保障经营性收支为前提,公司开展的理财业务,并非以中长期投资为目的,只针对日常营运资金出现银行账户资金短期闲置时,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购买固定收益或低风险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用于理财的资金周期短,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且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的影响。

  (三)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上述理财产品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列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均为低风险或固定收益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财政及货币政策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投资理财产品收益可能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根据该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可使用自有闲置资金用于购买金融机构(包括银行、证券、基金、信托等)的固定收益或低风险的短期理财产品,理财期限一年以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年度委托理财余额合计上限不变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批准公司及各子公司委托理财余额上限的适当调整。在该议案中,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保障购买资金安全及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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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 日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22-021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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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远航召集并主持,经与会人员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提交公司 2021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批准。监事会对 2021 年度公司规范运作发表以下意见:

  1. 报告期内,公司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的 2021 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等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截至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一致。

  4.报告期内,无因收购出售资产进行内幕交易、损害部分股东权益或造成

  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5.报告期内,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履行了必要的决策、审批和披露程序,未发现因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6.报告期内,公司认真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未发现信息披露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情况。

  7.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8.董事会提出的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以及《金龙汽

  车未来三年(2021-2023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龙汽车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临 2022-022)。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在出具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金龙汽车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22-024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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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2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2.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 e 访谈”栏目网络在线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了《金龙汽车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金龙汽车2021年年度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公司将于2021年5月12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举行“金龙汽车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就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业绩及利润分配的相关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和沟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

  1.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5月12日(星期四)下午15:00-16:00

  2.召开地点:上证e互动平台(http://sns.sseinfo.com)

  3.会议召开方式:“上证 e 访谈”栏目网络在线交流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谢思瑜、独立董事赵蓓、副总裁吴文彬、财务总监梁明煅和董事会秘书季晓健将在线与广大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以在 2021年5月12日(星期四)15:00-16: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 E 互动”(http://sns.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

  2. 公司欢迎广大投资者在说明会召开前通过传真、邮件等形式将需要了解的情况与关注的问题预先提供给公司,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季晓健、施娟娟

  联系电话:0592-2969810

  联系传真:0592-2960686

  联系邮箱:600686@xmklm.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编号:临2022-022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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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真实反映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对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1年末的金融资产、存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资产进行了清查,并对上述资产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25,907.46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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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金额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期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共计25,907.46万元,减少本公司2021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8,988.75万元(不含存货跌价准备转销部分)。

  三、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金融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应收款项融资,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及长期应收款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1.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新能源国家补贴

  应收账款组合2 应收客户货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3.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应收利息

  其他应收款组合3 应收汽车信贷担保垫付款

  其他应收款组合4 其他应收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4.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二)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3.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4.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无形资产、商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要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

  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

  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四、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计提后能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文件的要求,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符合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资产、财务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年度单项大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公司内部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686  证券简称:金龙汽车 公告编号:2022-023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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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15点00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9号公司一楼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7       听取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非表决事项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公司将于2022年5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5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拟出席会议的自然人股东请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件(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代理人请持股东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明于2022年5月18日和5月19日的上午8:00-12:00、下午15:00-17:30到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9号本公司2楼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也可于上述登记时间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名称、身份证明复印件、股东账号、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受委托人应附上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并注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登记”字样。(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二)出席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东帐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地址及电话

  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湖里大道69号二楼证券部

  邮政编码:361006

  电话:0592-2969810

  传真:0592-2960686

  邮箱:600686@xmklm.com.cn

  联系人:季晓健、施娟娟

  (二)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厦门金龙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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