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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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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以2021年度数据统计)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于1999年1月,2013年11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号万通金融中心A座24层,首席合伙人:姚庚春。

  事务所2021年底有合伙人157人,截至2021年12月底全所注册会计师796人;注册会计师中有533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截至2021年12月共有从业人员2688人。

  2021年事务所业务收入129,658.5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15,318.2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8,705.95万元。出具2020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数量69家,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0,191.50 万元,资产均值167.72亿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上年度挂牌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中国会计师事务所行业中机构健全、制度完善、规模较大、发展较快、综合实力较强的专业会计服务机构。具有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总部设在北京,在河北、上海、重庆、天津、河南、广东、湖南、江西、浙江、海南、安徽、新疆、四川、黑龙江、福建、青海、云南、陕西等省市设有35家分支机构。

  事务所的服务范围遍及金融、证券期货、电信、钢铁、石油、煤炭、外贸、纺织、物产、电力、水利、新闻出版、科技、交通运输、制药、农牧业、房地产等行业。为客户提供审计、税务、工程造价咨询和资产评估咨询等综合服务。为企业提供上市前辅导、规范运作及上市前、后审计服务,为企业改制、资产重组、投资等经济活动提供财务、税务、经济评价和可行性研究等。2021年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排名第15位。

  2016年加入PKF国际会计组织,并于2017年9月在北京成功举办以"携手共进,合作共赢"为主题的"一带一路国际投资高峰论坛",会议吸引了五大洲多个国家和地区PKF国际会计组织成员所的高级合伙人和国内众多海外投资企业到会,进一步拓宽了国际化发展的新路子。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保险为主,2021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1,500.00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17,640.49万元。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单鹏飞,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现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签字会计师:管咏,注册会计师,2016年起从事审计业务,至今负责过多家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大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改制审计及专项审计,就职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受到过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在公司现有审计范围内,聘用中兴财光华的审计服务费用预计不超过430万元整(不含税、含差旅费),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29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40万元。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出具了《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2021年度审计过程中,年审注册会计师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了解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及时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审计委员会提议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经审核,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此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我们同意将《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2021年度)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满足公司2022年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审议情况以及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2021年)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2021年)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履职的证明文件;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对 2021年度董事会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2-015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向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2021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向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向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事项

  根据公司及子(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及子(孙)公司拟以自身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设备、股权、存货、应收账款抵(质)押,或以担保、反担保、信用、融资租赁等方式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包括新增、展期及续贷),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等综合授信业务;公司及子(孙)公司拟向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用于流动资金周转、项目资金周转、票据业务、供应链融资、融资租赁等。

  上述综合授信及融资额度合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该合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孙)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综合授信及融资额度之内。

  具体融资金额根据公司及子(孙)公司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实际需求确定,以金融机构、非金融机构与公司及子(孙)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二、综合授信业务办理的授权

  为提高融资工作效率,拟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向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综合授信及融资额度内办理相关综合授信及融资业务手续,并签署上述综合授信及融资额度内的相关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担保、抵押、质押、融资等)。

  2、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为期一年。授权期间,上述综合授信及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2-017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2021年度)会议、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2021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14号文”),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解释14号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相关业务也应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 15 号文”),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解释15号文“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 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时间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于上述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

  (三)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14号文、解释15 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等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净利润等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2021年度)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2021年度)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响应财政部相关政策要求,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2021年度)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2021年度)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2021年度)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2-010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

  (2021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2021年度)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俞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参加表决董事9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会议。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董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计提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阅2021年年度报告的“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及“第四节 公司治理”的相关内容。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张炜先生、黄平先生、黎友焕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珠海中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全文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建立完善了一系列公司管理制度,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已经建立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部控制专门制度,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849,687.17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55,977,696.75元。

  虽然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但由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经董事会决定,2021年度公司不对股东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同意续聘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出具审计报告。

  独立董事已就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2021年度)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向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及子(孙)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资金使用安排,公司及子(孙)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向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合计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向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的相关规定进行的调整,符合相关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的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进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提请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2021年度)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2-018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2021年度)会议审议决定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0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1年5月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代为出席,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珠海市香洲区联峰路780号3栋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二)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 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2021年度)会议、第十届监事会 2022年第一次(2021年度)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2022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2021年度工作述职。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公司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公司法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证券代码卡和持股凭证。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2年5月20日14:00 至14:30

  (三)登记地点:珠海市香洲区联峰路780号3栋本公司三楼会议室大会签到处。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6-8931176、0756-8931066;

  传    真:0756-8812870

  联 系 人:姜 珺、赵楚耿

  六、备查文件

  (一)、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2年第四次(2021年度)会议决议;

  (二)、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2021年度)会议决议;

  (三)、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流程

  2、2021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659”,投票简称为“中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为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为代表本人(本单位)代理人,代为出席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代理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本人(本单位)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投票指示如下:

  ■

  注:请在“表决意见”栏目相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姓名:

  委托日期:年月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日止。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22-011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2021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2021年度)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加通讯表决方式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孔德山先生主持,监事会3名成员全部出席,会议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讨论,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并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出的,符合公司资产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计提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经营成果,使公司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2021年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出具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21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五、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849,687.17元,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455,977,696.75元。虽然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但由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负,经董事会决定,2021年度公司不对股东进行利润分配,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对编制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出具了如下的书面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细内容请参阅登载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地为投资者提供更准确会计信息,公正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会计政策变更。

  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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