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7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本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特此公告。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466    证券简称:风语筑    公告编号: 2022-029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一)鉴于3名激励对象离职,依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前述激励对象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离职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为37,700股。

  (二)公司拟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8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4.2股(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1,576,167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股份总数将由原来的421,966,015股增加至596,900,050股(股本增加数系根据实际计算结果四舍五入所得,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实际增加数量为准)。公司注册资本将由原来的人民币421,966,015元增加至人民币596,900,050元。

  二、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12月修订)、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2年1月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2年1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公司注册资本、股本变动事宜拟对《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

  ■

  ■

  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466           证券简称:风语筑     公告编号: 2022-030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风语筑展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725号)核准,公司2017年10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6,000,000.00股,发行价为16.5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96,16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33,178,867.91元,余额为人民币562,981,132.09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12,427,358.5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50,553,773.59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10月16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17]17606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34,625,329.37元,其中:以前年度使用342,123,797.06元,本年度使用92,501,532.31元,均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金额人民币434,625,329.37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51,674,673.88元,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550,553,773.59元的差异金额为人民币35,746,229.66元,系募集资金累计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支出后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精神、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专项账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专项账户、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专项账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专项账户。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2017年9月,公司及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连路支行的上级单位)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9月,公司及海通证券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9月,公司及海通证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宁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17年9月,公司及海通证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宝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鉴于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连路支行的上级单位)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的资金已按规定用途使用完毕,公司于2018年5月15日办理了开户银行募集资金专户的销户手续,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前所产生的利息已按照账户管理规定转至自有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公司于2021年8月19日披露了《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1),公司与海通证券解除了持续督导关系,并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承接原海通证券尚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鉴于保荐机构变更,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大连路支行(银行账号:31050175410000000425)于2018年5月15日销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期未发生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期未发生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本期未发生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决定终止实施“三维城市展示及地理信息化研发项目”。三维城市展示及地理信息化研发项目是对公司城市数字沙盘展示项目的升级,该研发项目的应用能够提高公司城市馆类项目智慧城市信息化系统展示项目的建设能力。但在具体项目执行中,由于城市地理信息技术全国性统一平台的形成晚于预期,在全国尚未打通平台壁垒,如果在此基础上加大技术投入,技术难度及成本较高,导致耗时太长,短期内难以形成自身技术优势,不利于与市场上已经成熟的部分产品竞争。同时,近年来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公司现有产品及技术更新积累已基本满足现阶段市场需求,导致项目按原计划实施难度加大,意义降低,若仍按照原有的规划来实施,可能面临募集资金投资风险、投资回报不确定的风险。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为避免募投项目的投资风险,保护全体股东利益,更好地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需要,公司拟终止本募投项目。该募投项目终止后,剩余募集资金将继续存放于相应的募集资金专户,待公司确定新的项目或需资金支付再行申请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相应的程序。终止该募投项目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及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数字文化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展示体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的建设延期至2022年12月31日。展示体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是对公司风语筑设计大楼进行整体展示项目新建或改造,由于办公场所人员密集,加大了施工难度,整体项目建设速度较为缓慢,另外为了给客户更有效、更直观的展示体验,需要将最新技术应用到项目建设中,从而影响了项目的建设进度,未能按预定时间达到可使用状态,因此拟延长展示体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随着市场对展示空间创意创新与数字文化融合的展示手段有了全新认知和需求,客户对数字文化产品的创新性、互动性和体验性的功能和适用范围要求越来越广,也对展示研发设备和新技术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为了继续保持行业内技术优势,公司根据自身实际运营情况、行业最新发展成果及未来行业技术的发展方向,在综合考虑整体数字文化技术应用需求的基础上,本着审慎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拟延长数字文化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本次募投项目延期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项目的延期未改变项目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调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公司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原项目”)为数字文化技术开发与应用研究中心建设项目、展示体验营销中心建设项目、三维城市展示及地理信息化项目。原项目截至2021年9月7日,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34,720.90万元,公司本次拟变更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涉及金额占公司本次发行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含利息)的63.07%。公司本次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新项目”)为开化县公共文化广场项目、重庆市规划展览馆迁建项目、洋浦展示馆项目,乐清市规划展示 馆项目、南平市城市规划展示馆项目、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公司于2021年12月1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议案》,将“开化县公共文化广场项目”由2021年12月延期至2022年12月;“乐清市规划展示馆项目”、“南平市城市规划展示馆项目”由2021年12月延期至2023年12月。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第十六号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保荐人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意见的结论性意见:

  2022年4月28日,中信建投针对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核查意见认为,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2022年4月28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出具了“天职业字[2022]25122-1号”《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鉴证结论为本报告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风语筑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公告附件

  (一)保荐人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

  (二)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1年12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3466     证券简称:风语筑    公告编号: 2022-031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并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执行的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18年12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由于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需对原采用的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是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2018年修订发布的新租赁准则。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2021年1月1日采用《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相关规定,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使用权资产、租赁负债、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会计政策变更导致影响如下:

  ■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公司租入房屋仅为李晖(产权人)名下的房屋,位于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309号401、405室,合同约定租赁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直接按新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对2021年1月1日之前发生的,不进行追溯调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及公司适用新租赁准则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实际情况,能提供更可靠、更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有关规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466    证券简称:风语筑     公告编号:2022-032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内部控制的要求,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迹象的识别和测试,并根据结果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客观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经过对2021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含信用减值损失,下同)143,421,098.15元,其中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具体如下: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和原因说明

  (一)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2021年度公司计提应收账款减值准备145,412,734.50元,其他应收款减值准备8,231,760.00元,冲回应收票据减值准备9,059,957.22元。

  (二)存货跌价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的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1年资产负债表日,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9,441,462.38元。

  (三)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2021年度公司冲回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0,604,901.51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合并报表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43,421,098.15元,减少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143,421,098.15元。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审计委员会审计后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后,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的诠释公司资产信息,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报董事会批准。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143,421,098.15元。

  (三)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规定,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有助于为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特此公告。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3466   证券简称:风语筑   公告编号:2022-033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2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江场三路191号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0日

  至2022年5月2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各项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并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13、15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出席回复

  拟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于2022年5月18日前将出席会议的书面回复以专人送递、传真的方式送达本公司。

  股东出席回复范本如下:

  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股东代码:                            持股数量: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是否委托代理人参会:                  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股东签字(法人股东盖章):

  注:上述回复的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二)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委托人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等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包含上海地区的股东)也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出席登记手续(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2年5月18日),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上述授权委托书至少应当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2个工作日提交到公司证券事务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和授权委托书同时交到公司证券事务部。

  (三)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5月18日上午9:30-17:30。

  (四)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191号证券事务部。

  六、 其他事项

  会议联系方式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江场三路191号

  联系部门:证券事务部

  邮编:200436

  联系人:林诗静

  联系电话:021-56206468

  传真:021-56206468

  本次股东大会预计不会超过半个工作日,与会股东(亲自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往返交通、住宿费及餐费自理。根据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不发放礼品。

  特此公告。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风语筑文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