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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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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张国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海英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红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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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国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海英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红黎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张国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海英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红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张国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宋海英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红黎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2-028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第三届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近日已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出席会议的全体职工代表一致同意选举滕朝军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监事(简历附后)。

  滕朝军先生作为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2022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监事会之前,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

  上述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

  滕朝军,男,1983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天津工业大学学士,清华大学硕士,工程师职称。曾任瑞萨半导体(北京)有限公司品质担当,富士康精密组件(北京)有限公司产品开发工程师,北京清能华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2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采购品控部主管,生产制造部副部长,质量管理部副经理,测试中心副主任、信息技术部部长。

  滕朝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2-029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近日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开展董事会、监事会换届提名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暨提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届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三届董事会成员的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张国强先生、宋海英女士、戴东哲女士、滕人杰女士、吴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方建一先生、刘小诗先生、纪雪洪先生、陈素权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方建一先生、刘小诗先生、陈素权先生已取得董事资格证书,并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独立董事视频课程学习证明;独立董事候选人纪雪洪先生已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方建一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上述董事候选人成员简历附后。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成员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陈素权先生除外)将自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陈素权先生任期自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交易之日起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 二、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张禾先生、王珊珊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出的职工代表监事滕朝军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自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三. 三、其他情况说明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

  1. 张国强先生简历

  张国强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公司创始人之一。2010年7月取得清华大学公共管理硕士学位,2017年7月取得中国科学院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学位。2005年5月至2012年6月,就职于北京清能华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历任部门经理、副总经理;2012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兼总经理。

  张国强先生直接持有公司18.61%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 宋海英女士简历

  宋海英女士,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0年6月及2003年4月分别取得辽宁工程技术大学会计学学士学位及企业管理专业硕士学位。2003年8月至2005年5月,就职于北京兆维电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2005年6月至2012年6月,就职于北京同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任财务经理;2012年7月至2013年10月,就职于紫光集团有限公司,任高级投资经理;2014年2月至今,历任公司财务负责人、董事、副总经理。

  宋海英女士直接持有公司1.33%的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 戴东哲女士简历

  戴东哲女士,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4年7月取得北京农学院农学学士学位。2001年12月至2004年6月,就职于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任项目办公室项目主管;2004年7月至2012年7月,就职于北京清能华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2年7月至今,任公司人力行政总监、监事;2022年2月任第13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淄博市委员会成员。

  戴东哲女士直接持有公司0.21%的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4. 滕人杰女士简历

  滕人杰女士,195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5年12月毕业于清华大学电子工程系,本科学历。1975年12月至1998年9月,就职于清华大学,历任电子工程系教师、自动化系教师、系副主任;1998年9月至2013年4月,就职于清华工业开发研究院,任副院长;2013年4月退休;2014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滕人杰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5. 吴勇先生简历

  吴勇先生,196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7月及2000年6月在清华大学取得环境工程学士学位及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0年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2004年6月至2012年6月,就职于北京嘉禾木科技有限公司,任总经理;2012年6月至今,就职于北京水木国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董事、总经理;2014年至今,任公司董事。

  吴勇先生同时担任公司股东北京水木扬帆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北京水木长风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南宁水木愿景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2022年4月20日,该3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5.64%股权,吴勇通过该3名股东间接持有公司0.47%股权;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6. 方建一先生简历

  方建一先生,195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5年7月取得长江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学位,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1998年6月至2003年11月,任首钢总公司总会计师;2001年3月至2015年7月,历任华夏银行董事、副董事长。2014年4月至2018年1月,任北京崇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8年11月2021年11月,任蓝谷科技(600733)独立董事。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方建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7. 刘小诗先生简历

  刘小诗先生,195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6年8月及1987年12月先后获得美国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工学院技术管理系工业管理专业理科硕士学位、哈里曼管理学院公共管理专业理科硕士。1997年4月至2021年12月,就职于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历任投资银行部高级经理、副总经理、执行总经理及业务支持部项目专家;2018年7月至今,就职于北京车百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2019年4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刘小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8. 纪雪洪先生简历

  纪雪洪先生,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9年6月及2002年6月分别取得华中科技大学房地产管理学学士学位及湖北省社会科学院企业管理硕士学位,2005年12月取得华中科技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民盟盟员。2006年6月至2008年5月,于天津大学与中汽中心联合培养博士后工作站从事研究工作;2008年6月至今历任北方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22年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纪雪洪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9. 陈素权先生简历

  陈素权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香港人士,毕业于香港理工大学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香港会计师公会-合资格会计师。2001年6月至2003年10月任香港何锡麟会计师事务所助理高级审计员;2004年1月至2009年7月任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最后职位);2009年11月至2013年10月历任中国长城电气控股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公司秘书;2013年12月至2014年2月、2013年12月至今分别担任华章科技控股有限公司(HK.1673)财务总监、首席财务官及公司秘书;2014年10月至今担任华星控股有限公司(HK.8237)独立非执行董事;2015年1月至今担任扬州市广陵区泰和农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HK.1915)独立非执行董事。

  陈素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0. 张禾先生简历

  1958年出生,中国国籍,美国永久居留权,1982年毕业于新疆大学(前称新疆工学院),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1981年,就职于新疆八钢炼钢厂,任电气工程师;1998年12月至2003年5月,就职于新疆交通科学研究所,任高级工程师;2002年9月至2005年8月,就职于万向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任研发部经理;2005年8月至2012年6月,就职于北京清能华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任副总经理;2012年7月至今,历任公司监事、董事、副总经理。

  张禾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80%的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11. 王珊珊女士简历

  1992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6年7月及2018年6月分别取得吉林大学法学学士学位及韩国国际法律经营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18年7月至2018年10月,就职于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2018年11月至今,就职于北京水木国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法务;2021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王珊珊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2-030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7月13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447号)核准,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1,763.05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76.65元。募集资金总额1,351,379,587.95元,扣除发行费用126,710,267.45元,募集资金净额1,224,669,320.50元。截止2020年8月4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XYZH/2020BJA90594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7月9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7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普通股850,991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35.02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9,999,904.82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4,766,650.85元(不含增值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5,233,253.97元。截止2021年7月23日,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51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三)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针对历次募集资金均设立了相应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及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8月7日、2021年8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及《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

  (一)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该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如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二)2021年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如下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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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2)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将随时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者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程序

  2022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履行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监管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解决公司暂时的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升公司经营效益,符合股东和广大投资者利益。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二)保荐机构意见

  亿华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本次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2-031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戴东哲召集并主持。

  与会监事经过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要求,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科创板上市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全体监事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于近日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须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同意提名张禾先生、王珊珊女士为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行,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换届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投向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日常经营活动,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回避情况:无。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88339    证券简称:亿华通    公告编号:2022-032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四.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4日

  ●本次股东大会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24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B-6号楼C座七层C701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4日

  至2022年5月2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无。

  (八) 涉及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情形: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涉及公告已于2022年4月29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公司将在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7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6、 涉及每一特别表决权股份享有的表决权数量应当与每一普通股份的表决权数量相同的议案:不涉及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登记时间

  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请持有关证明于2022年5月18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前往公司办理登记手续。

  (二) 登记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B-6号楼C座七层。

  (三) 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电子邮件到达日应不迟于2021年5月20日16:00,信函、电子邮件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小口路66号中关村东升科技园B-6号楼C座七层

  邮编:100192

  会务联系人:鲍星竹

  联系电话:010-62927176

  电子邮箱:sinohytec@autoht.com

  (二)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费自理;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 请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特此公告。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五.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亿华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4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六.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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