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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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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日月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2)日月集团所属单位均为日月集团控股,符合《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日月集团目前资产和经营状况良好,日月集团及其所属单位具备相应的履约和支付能力。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向关联方销售、加工商品

  公司与北京菜市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签订2022年销售商品与委托加工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一年,预计交易金额为1000万元。协议对公司向北京菜百销售产品以及加工产品时的定价原则和依据、交易价格、付款安排和结算方式等作了约定。

  (二)关联租赁

  1、2010年1月5日,本公司之子公司武汉明牌首饰有限公司与武汉明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武汉明牌实业投资有限将位于武汉市江汉区中山大道561号的房产一楼出租给子公司武汉明牌首饰有限公司作为办公及商业经营使用,租期为20年,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双方协商确定年租金为260万元,按年支付。2022年预计租金为260万元。

  2、2010年1月5日,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明牌首饰有限公司与上海明牌投资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上海明牌投资有限公司将位于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388号的房产一层、地下一层及四楼402室出租给子公司上海明牌首饰有限公司作为办公及商业经营使用,租期为20年,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29年12月31日止,双方协商确定年租金为350万元,按年支付。2022年预计租金为350万元。

  3、2018年12月30日,本公司之子公司绍兴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与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浙江明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将位于绍兴解放北路399号的房屋出租给子公司绍兴明牌珠宝销售有限公司作为办公及商业经营使用,租期为5年,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双方协商确定年租金为220万元,按年支付。2022年预计租金为220万元。

  4、2020年12月31日,本公司与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本公司将位于绍兴市柯桥区福全街道沈家畈村东厢溇第3幢3层1间和5层4间出租给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办公用房,租赁期为3年,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双方协商确定年租金6万元,按年支付。2022年预计租金为6万元。

  5、2018年9月1日,本公司与日月城置业有限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本公司将位于绍兴市柯桥区镜水路1016号公司3#办公楼出租给日月城置业有限公司作为办公用房,租赁期为5年,自2018年9月10日起至2023年9月9日止,双方协商确定年租金30万元,按年支付。2022年预计租金为30万元。

  (三)劳务派遣

  2021年3月31日,公司与武汉明牌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明牌实业”)签订《劳务派遣协议》,派遣期为5年,即自2021年4月1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止,武汉明牌实业按照规定向公司派遣劳务人员,武汉明牌实业替公司垫付劳务派遣费用,公司根据实际垫付费用按月支付武汉明牌实业。2022年,预计武汉明牌实业替公司垫付劳务派遣费用为500万元。

  四、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经营往来,程序合法,定价依据充分,价格公平合理。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商品销售、房产租赁、代垫劳务费用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充分利用上述关联方优势,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展业务、降低成本、提高员工福利,同时将保证公司正常稳定的经营,确保公司的整体经济效益。公司日常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损害到公司和广大股东的利益,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有任何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或被控制。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根据公司2021年度已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的合理估计。上述关联交易依据市场情况定价,价格公允,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3、日常关联交易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2-013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明牌珠宝”) 2022 年 4 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1、变更原因

  2021 年 2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的通知》(财会【2021】 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4 号文” ),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解释 14 号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相关业务也应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 35 号)(以下简称“解释 15 号文” ),明确了 “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修订并发布的解释 14 号文、解释 15号文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2021 年 2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财会〔 2021〕

  1 号,以下简称“解释 14 号”),自 2021 年 2 月 2 日起施行(以下简称“施行日”)。本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解释 14 号,执行解释 14 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财会〔 2021〕35 号,以下简称“解释 15 号”),解释第 15 号明确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公司自 2021 年 12 月 31 日起执行解释 15 号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执行解释 15 号对可比期间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三、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新发布的会计准则要求,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四、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经核查,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使得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权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五、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2-011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套期保值的目的和方式

  为稳定公司经营,更好地规避黄金原材料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公司对发出黄金产品进行套期保值,主要是通过卖出AU(T+D)、向银行租入黄金或者期货卖空交易,以达到规避由于黄金价格大幅下跌造成的发出黄金产品可变现净现值低于库存成本的情况。

  二、交易品种和数量

  公司根据发出黄金产品库存情况及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对公司存货套期保值交易的品种和数量规定如下:

  1、套期保值期货品种:利用上海黄金交易所AU(T+D)延期交易工具、金融系统内的黄金租赁业务、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黄金期货交易。

  2、预计全年套保最高持仓量:不得超过公司发出黄金产品的库存总量。

  三、投入资金及业务期间

  根据公司2021年发出黄金产品预计库存量,结合公司的风险控制要求,公司针对发出黄金产品库存进行套期保值所需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所建立的套期保值标的以公司发出黄金产品库存量为基础,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数量和金额。

  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业务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套期保值业务满足《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的相关条件。

  四、套期保值业务的开展

  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公司已建立的《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相关规定进行操作。

  五、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套期保值操作可以有效管理发出黄金产品在黄金价格大幅下跌时带来的跌价损失对公司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价格反向波动带来的风险:黄金价格反向上涨带来的发出黄金产品库存成本上升的风险。虽然黄金产品销售价格也将随着黄金价格上涨而上升,但相应的成本也会上升,从而损失既得的毛利。

  此外,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的规定,延期交收将要支付延期手续费,如长期持仓将加大经营成本。

  2、资金风险:由于AU(T+D)交易采用当时结算头寸的结算方式,期货交易采取保证金和逐日盯市制度,由此可能造成投入金额过大,可能造成资金流动性风险,甚至因为来不及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带来实际损失。

  3、技术风险:公司可能面临交易员报错指令、以及电脑运行系统差错等操作风险。

  六、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将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匹配,严格控制交易保证金头寸。

  2、严格控制套期保值的资金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严格按照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下达操作指令,根据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方可进行操作。公司将合理调度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得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

  3、公司已制定了《商品套期保值业务内控管理制度》,对套期保值业务作出明确规定。公司也已建立了相应的业务流程,通过实行授权和岗位牵制,以及进行内部审计等措施进行控制。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2-010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接受控股股东资金拆借的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29.96%。本次资金拆借构成关联交易。

  2、关联董事虞阿五、虞豪华、尹阿庚在董事会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3、本次关联交易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抓住市场机遇,解决公司业务发展中可能遇到的资金临时需求,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月集团” )拟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拆借。

  本次资金拆借具体情况如下:

  1、控股股东日月集团拟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的资金拆借,在本次审议通过的资金拆借金额范围内,授权经营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循环使用。

  2、提供的拆借资金将用于公司业务经营发展所需。

  3、资金拆借占用费经过资金拆借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按照月度资金占用天数、平均余额及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依据计算。资金拆借期限一年,资金占用费在拆借资金归还时结算收取。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人名称: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福全镇

  法定代表人:虞阿五

  注册资本:7000万元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等。

  日月集团目前持有公司158,172,819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9.96%,为公

  司控股股东。

  三、关联交易的合理性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对临时资金的需求较大,此项拆借资金主要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各种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是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资金拆借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日月集团对公司提供资金拆借,可以有效解决公司灵活快速融资问题,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体现控股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事前向独立董事提交了相关资料, 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审查, 同意将本次交易提交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经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同意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日月首饰集团有限公司拟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资金拆借并收取资金拆借占用费。此项拆借资金主要是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各种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也是大股东对公司发展的支持。资金拆借经双方平等协商确定,不存在利益输送等现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表决程序及过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2-014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具体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

  注1:2019年,签署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南方中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

  2020年,签署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等3家公司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

  2021 年,签署杭州制氧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兆龙互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 5 家公司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新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等 4 家公司的 2020 年度审计报告。

  注2:2019年,签署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2020年,签署浙江精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公司2019年度审计报告。

  2021年,签署南通海星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注3:2019 年,签署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3 家公司的2018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浙江永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审计报告。

  2020 年,签署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等4 家公司的2019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审计报告。

  2021 年,签署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圣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3家公司的2020年度审计报告以及复核金字火腿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天成自控股份有限公司和成都纵横自动化技术股份有限公司4家公司2020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2022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天健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向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根据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相关情况的了解,我们认为其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所作审计实事求是,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真实。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经审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良好业务素质及职业道德,坚持独立审计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双方签订的有关协议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均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

  3、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审计业务等。

  4、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报备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3.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4 月 28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2-015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增持瑞丰银行股份

  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增持主体名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牌卡利罗”)

  ●增持标的名称: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A 股股票(以下简称“瑞丰银行股份”)

  ●增持方式及金额:计划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2年12月 31日止,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自有资金增持瑞丰银行股份,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

  ●存在风险:增持股份价值下跌的风险、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增持股份计划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牌卡利罗”)增持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A 股股票(以下简称“瑞丰银行股份”)。具体公告如下:

  一、增持计划概述

  1、 增持主体: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本次增持计划前,明牌卡利罗持有瑞丰银行股份 58,638,405股,占其总股本的 3.88%;拥有瑞丰银行4.18%的股份表决权。

  2、增持目的:长期持有瑞丰银行股份,进一步提高持股比例

  3、增持股份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

  4、增持股份种类: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A 股股票

  5、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

  6、增持股份计划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2 月 31 日止,授权公司董事长及相关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相关事宜

  7、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二、增持标的的基本情况

  1、标的名称: 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05年1月28日

  3、目前总股本:1509354919股

  4、注册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柯桥笛扬路1363号

  5、法定代表人:章伟东

  6、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从事银行卡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上述业务不含外汇业务);从事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外汇拆借、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经外汇管理机关批准的结汇、售汇等业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财务经营状况

  单位:亿元

  ■

  三、增持股份计划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并长期持有瑞丰银行股份,进一步提高持股比例,符合公司发展规划。本次增持股份所有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目前资金充裕,不会影响主营业务发展。

  四、增持股份计划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1、增持股份价值下跌风险:虽然瑞丰银行具备一定的竞争能力,但受到宏观经济形势、行业监管政策、资本市场走势等多种因素影响,瑞丰银行的经营业绩可能未达预期,股价也可能在一定时期内波动,可能导致公司所持股份价值下跌的风险。

  2、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瑞丰银行股价波动可能导致增持计划的实施时间和增持金额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二)风控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增持金额严格按照董事会审批

  权限内的额度进行操作。

  2、公司将根据证券市场环境的变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

  及时调整增持策略及规模,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严控投资风险。

  3、公司审计部负责对增持股份事项进行审计监督,对增持股份事

  项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全资子公司明牌卡利罗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瑞丰银行股份,进一步提高持股比例,有利于公司长期发展。本次增持股份所用资金为自有资金且公司就增持股份事项建立了有效措施,风险可控。公司在审议相关议案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明牌卡利罗增持瑞丰银行股份。

  六、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后续实施增持计划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2-012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概述

  由于公司稳健的现金流控制政策,目前公司留存了充足的货币资金,同时珠宝行业存在一定的淡旺季差异,资金使用因季节而有所差异。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经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使用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的理财投资,具体如下:

  1、投资目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短期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投资金额: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10亿元。

  3、投资对象:国债、债券、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等低风险的短期投资品种。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投资期限: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二、审批程序

  针对每笔具体理财事项,公司设立了理财小组,由董事长、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人员组成,董事长任组长,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理财操作事项,并向理财小组报告工作。具体经办人员在理财小组的领导下和公司授权的资金使用范围内,进行具体操作。每笔理财必须由经办人员提交基本情况报告、投资理财分析报告及预计收益情况分析报告,经理财小组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各项投资理财的审批程序确保合法有效,并接受中介机构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灵活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四、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按照《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投资的原则、范围、 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内部报告程序、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责任部门及责任人等方面均作了详细规定,能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同时公司将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

  五、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投资理财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投资理财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现金流量等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审核。同时,在认真调查了公司投资理财事项的操作方式、资金管理、公司内控等控制措施后,就公司进行投资理财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通过对资金来源情况的核实,全体独立董事均认为公司计划用于投资理财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

  2、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财务状况和现金流量较好,为防止资金闲置,用于投资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3、该事项决策程序合法合规。公司董事会制订了切实有效的内控措施和制度,公司专门设立了理财小组,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同意公司投资理财事项。

  六、其它

  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上述投资理财额度、范围等相关事宜的审批和风险控制。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2-005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2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虞阿五先生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3,582,111,747.67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73%,实现营业利润210,931,440.1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89.82%;实现利润总额 211,319,585.54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0.0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6,974,529.72 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3.27%,基本每股收益0.2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3.00%。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28,440,464.73元,加上以前年度留存的未分配利润492,637,688.76元,2021年末母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64,197,224.03元。根据公司目前的财务、经营状况以及公司的长期发展需要,2021年度公司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对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了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于2022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关于《董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度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审核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

  七、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

  八、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审议该项议案时,虞阿五、虞豪华、尹阿庚三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

  九、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接受控股股东资金拆借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控股股东日月集团拟向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不超过15000万元的资金拆借,在本次审议通过的资金拆借金额范围内,董事会授权经营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循环使用,提供的拆借资金将用于公司业务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拆借占用费经过资金拆借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按照月度资金占用天数、平均余额及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为依据计算。资金拆借期限一年,资金占用费在拆借资金归还时结算收取。

  审议该项议案时,虞阿五、虞豪华、尹阿庚三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针对发出黄金产品库存进行套期保值,所需保证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所建立的套期保值标的以公司发出黄金产品库存量为基础,不得超过公司董事会授权的数量和金额。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时间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十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投资国债、债券、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等低风险的短期投资品种,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10亿元,最长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独立董事对公司投资理财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

  十二、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21 年 2 月 2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4 号〉的通知》(财会【2021】 1 号),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解释 14 号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 年 1 月 1 日至施行日新增的相关业务也应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2021 年 12 月 31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通知》(财会【2021】 35 号),明确了 “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公司监事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

  十三、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十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5月20日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详情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十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同时刊登于2022年4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十六、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结果,一致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增持股份计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明牌卡利罗饰品有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增持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A 股股票,增持金额不低于2000万元,增持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方式,增持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至2022年12月31日。详见巨潮资讯网相关文件。

  特此公告。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574     证券简称:明牌珠宝      公告编号:2022-017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 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决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0日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3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 截至2022年5月13日15:00 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镜水路1016号(群贤路交叉口)公司行政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2、审议事项的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其他相关公告。

  3、表决情况说明

  (1)所有议案以普通决议方式审议,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2)本次会议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单独计票情况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00);

  2、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

  3、登记地点: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镜水路1016号)

  信函登记地址: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通讯地址:浙江省绍兴市柯桥区镜水路1016号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312030

  传真号码:0575-84021062

  4、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股东食宿交通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575-84025665

  联系人:陈凯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362574”,投票简称“明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1)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对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2022年5月20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浙江明牌珠宝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下列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若无指示,则由受托人自行酌情投票表决。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证件号码:

  受托人(签名):

  授权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备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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