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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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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该预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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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详见本节之“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之“(四)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一)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全球领先的综合性胶粘材料制造商,专注于各类民用胶粘材料、工业用胶粘材料、化工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布基胶带、美纹纸胶带、PVC胶带、OPP胶带、双面胶、可降解环保胶带、汽车线束胶带、医用胶带等。广泛应用于民用、工业用、医用等领域,适用于日用DIY、建筑装饰、包装、文具、汽车制造及美容、电子电器、航空、船舶、高铁等场景。

  @

  公司创始于2002年,总部位于长三角一体化中心区域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在江西抚州、山东临沂、越南海防拥有大型生产基地。公司集纺织、特种纸制造、特种膜制造、PVC膜压延、高精度涂布、防渗上硅、包装于一体,形成了全产业链、自动化生产的经营格局。销售市场遍布全球110多个国家和地区,与3M、日东电工等国际知名企业建立的稳定的供应关系。

  全球胶粘带行业约千亿级市场规模,在立足根本,把民用胶粘产品不断优化、做大做强的基础上,公司积极拓展布局汽车线束胶带、可降解胶带、医用胶带及耗材、特种胶粘剂、消费电子胶带等高新胶粘产品,并力争实现部分国产替代。

  (二)经营模式

  先进的信息化管理系统,完善的产业链配套,规模化的生产设备,铸就了公司以“诚信、品质、成本、服务”为一体的营销追求。公司相继在越南、日本、美国等国家设立子公司或办事机构,以拓展营销渠道,形成全球化服务网络。公司在立足民用胶带市场的同时,向工业、汽车、医用等领域迈进,打造胶粘带综合解决方案产品生态。公司上市后,充分利用好资本市场的融资作用,平衡企业发展、股民利益和社会责任等多方面企业追求,走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道路,力推公司逐步朝着专业化、智能化、差异化、品牌化的方向发展,保持行业领先地位,力图打造民族胶粘品牌。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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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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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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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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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4,004.81万元,同比增长59.07%;实现利润总额25,133.92万元,同比增长28.5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551.20万元,同比增长28.50%;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813.11万元,同比增长56.79%。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2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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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4月17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9时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

  (五)会议由董事长吕新民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董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42,414,721.72元,扣除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金4,241,472.17元,以及报告期内因实施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已发放的现金红利33,318,320.80元,加上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分配利润474,650,029.46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9,504,958.2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5)。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存储收益,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此理财额度可由公司及子公司共同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实现高效筹措资金,公司2022年度计划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250,0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结合现金需求与预测,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5.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借款。

  上述借款预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借款金额,实际借款金额应在上述借款预计额度内,以各类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具体借款期限、担保方式、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金融机构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2022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为稳定公司经营利润,应对大宗商品现货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公司拟开展针对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和原材料的套期保值业务。根据公司的经营预测和实际需求情况,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合约价值的余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超出范围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2022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

  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公司拟于2022度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交易余额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超出范围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定代表人负责与其签署聘任协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选举江海权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选举江海权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31)。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江海权,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国外永久居留权,本科毕业。 曾就职于九江市封缸酒厂、江西龙腾生物高科技有限公司、九江汇源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上海永冠胶粘制品有限公司、江西山水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工作。现任江西永冠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董事。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9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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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2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交易余额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超出范围的需经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协议,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目的

  鉴于目前全球经济形势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预计未来一段时间内人民币将会持续震荡,为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及期权类产品外汇成本锁定功能,实现以规避风险为目的的资产保值,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二、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的品种

  公司根据国际业务的收付外币情况,在金融机构办理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远期外汇买卖、外汇期权、利率互换等。

  三、预计开展的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情况

  1、交易金额:公司预计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余额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或等值外币,该额度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2、授权期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3、授权董事长负责签署上述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在上述额度范围和业务期限内负责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四、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会造成金融衍生工具较大的公允价值波动。若汇率走势偏离公司锁定价格波动,存在造成汇兑损失增加的风险。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3、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延期交割风险。

  五、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为防控汇率波动风险,公司将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加强对汇率的研究分析,并根据汇率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略。

  2、为防止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账款的管理,及时掌握客户支付能力信息,加大跟踪催收应收账款力度,同时尽可能采用信用证的方式与客户进行货款结算,以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3、公司进行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交易必须基于公司的进出口业务支出和收入,合约的外币金额不得超过进出口业务预测量。

  六、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公司通过开展适当的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一定程度上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同时能合理降低财务费用。鉴于外汇衍生产品交易业务的开展具有一定的风险,对公司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履行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2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2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交易余额原则上不超过人民币45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2022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能够稳定公司经营利润,降低汇率波动风险,维护投资者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是为稳定公司经营利润,以规避汇率波动风险、维护投资者利益为目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并采取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兴业证券对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2-033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

  数据公告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化工》的要求,现将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均不含税):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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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胶带类产品产量、销量计量单位为万平方米;OPP膜产量、销量计量单位为万千克。

  注2:根据公司2022年的经营计划,生产OPP膜的拉膜生产线陆续投产,OPP膜销售额与销售占比逐步提升,故增加OPP膜为公司主要产品。

  二、主要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

  注:胶带类产品销售单价计量单位为元/平方米;OPP膜销售单价计量单位为元/千克。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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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五、其他说明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为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概况之用,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上述数据,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603681         证券简称:永冠新材         公告编号:2022-023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2年4月17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分送全体参会人员。

  (三)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11时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

  (五)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崔志勇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度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4)。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未来经营计划的实施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决策过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25)。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6)。

  监事会认为: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和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单日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预计对子公司提供担保属于正常的生产经营行为,有利于满足子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对资金的需要,关于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2022年度对外担保预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对外借款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结合现金需求与预测,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55.4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借款。

  上述借款预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借款金额,实际借款金额应在上述借款预计额度内,以各类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为准,具体借款期限、担保方式、实施时间等按与相关金融机构最终商定的内容和方式执行。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2022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套期保值业务能够稳定公司经营利润,规避大宗商品原料价格变化带来的经营风险,维护投资者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2022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2022年度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9)。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能够稳定公司经营利润,降低汇率波动风险,维护投资者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等外汇衍生产品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0)。

  监事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高品质、高附加值的专业服务。同意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并能够得到有效执行,该体系的建立对公司经营管理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永冠众诚新材料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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