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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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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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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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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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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一)关于获得政府补助事项

  2022年1月25日,公司发布《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2021年公司及子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资金共计12,622,403.30元,涉及芜湖江北产业集中区财政扶持款、淮南经济开发区支持制造业发展鼓励补助金、清洁能源专项补贴款等(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02号公告)。

  (二)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项

  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保证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顺利实施,同时兼顾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资金需求,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配和送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事项已经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18号、031号公告)。

  (三)关于2021年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确认及预计2022年关联交易事项

  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确认及预计2022年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5,155,076,066.74元,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7,333,620,000.00元。该事项已经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1-019号、031号公告)

  (四)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和《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已经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1-020号、031号公告)。

  (五)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1.2021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6个月(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进行结构性存款(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1-012号公告)。

  2.2022年4月21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实施情况公告》,截至该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在董事会授权的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或进行的结构性存款已到期3笔,并按期收回了本金,共计取得理财收益2,831,158.05元;未到期1笔,预计到期理财收益为816,619.28元(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29号公告)。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具体实施情况见下表:

  ■

  3.2022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合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6个月(含)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金融机构理财产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21号公告)。

  (六)关于独立董事辞职及补选独立董事事项

  公司独立董事李晓新先生因连任公司独立董事即将满6年,申请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为保证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陈颖洲先生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陈颖洲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2022年4月28日至2023年10月29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22号、031号公告)。

  (七)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事项

  1.2022年4月7日,公司发布《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4月15日上午9:00-10:00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25号公告)。

  2.2022年4月16日,公司发布《关于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召开情况的公告》,公司于2022年4月15日上午9:00-10: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以网络互动的方式召开了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针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其他重大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了回复(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28号公告)。

  (八)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事项

  1.2022年2月8日,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停牌公告》,根据收到的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通知,淮南矿业拟筹划与公司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因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为了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上交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22年2月8日开市起开始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10个交易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03号公告)。

  2.2022年2月15日,公司发布《关于停牌前一交易日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披露了截至公司股票停牌前一个交易日(即2022年2月7日)登记在册的公司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流通股股东名称或姓名、所持股份类别、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情况(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05号公告)。

  3.2022年2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吸收合并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形成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形成了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06号、007号公告)。

  4.2022年2月22日,公司发布《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暨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在上交所网站和公司指定媒体刊登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下称“《重组预案》”),经向上交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22年2月22日开市起复牌(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08号公告)。

  5.因公司股票涨幅较大,先后2次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公司分别于2022年2月24日、2022年2月26日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并于2022年2月25日发布了公司《关于近期股票交易风险的提示性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09号、010号、011号公告)。

  6.2022年3月9日,公司发布《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信息披露的问询函〉的公告》,上交所要求公司就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相关问题作进一步说明和补充披露(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12号公告)。

  7.2022年3月16日、2022年3月23日、2022年3月31日,公司先后发布《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关于再次延期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由于本次回复工作涉及内容较多,部分回复内容仍需进一步核实,为确保回复内容的真实、准确与完整,经公司向上交所申请,公司将延期回复《问询函》(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13号、014号、024号公告)。

  8.2022年4月9日,公司发布《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就上交所《问询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回复(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26号公告)。

  9.2022年4月9日,公司发布《关于公司吸收合并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暨关联交易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问询函》中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核查,并根据《问询函》对预案等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修改和补充披露(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27号公告)。

  10.2022年2月15日、2022年3月23日、2022年4月23日,公司先后发布《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进展公告》、《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进展情况的公告》,披露了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相关信息(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交所网站刊登的临2022-004号、015号、030号公告)。

  (九)截至本报告披露之日,根据公司《经营决策授权制度》规定的授权决策标准,由董事长办公会决策并实施事项:

  1.2022年1月17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董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淮矿电燃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根据电燃公司申请,综合考虑公司本部资金状况以及电燃公司短期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同意向电燃公司提供委托贷款资金2亿元人民币,委贷期限不超过1年,利率参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电燃公司可根据实际需求一次或分次提取贷款。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淮矿发电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根据发电公司申请,综合考虑发电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同意向发电公司提供委托贷款资金2亿元人民币,委贷期限不超过1年,利率参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发电公司可根据资金需求一次或分次提取贷款。

  2.2022年3月14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董事长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淮矿发电公司向公司本部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根据发电公司申请,综合考虑目前发电公司处于吸收合并过渡阶段,到期外部借款暂不再续借,为保证资金正常接续,公司同意发电公司的委托贷款申请,公司向其提供委贷金额不超过4亿元,委贷期限不超过1年,利率参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发电公司可根据资金需求情况一次或分次提取贷款。同时审议通过了《关于淮矿发电公司向售电公司申请委托贷款的议案》,根据发电公司、淮矿售电公司、江苏售电公司申请,综合考虑三家全资子公司资金状况及发电公司资金需求,公司同意江苏售电公司向发电公司提供委贷3000万元,同意淮矿售电公司向发电公司提供委贷3500万元。借贷双方可自行协商采用分次操作方式,利率参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委贷期限不超过1年。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进华会计机构负责人:章进虎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王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进华会计机构负责人:章进虎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进华会计机构负责人:章进虎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进华会计机构负责人:章进虎

  母公司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进华会计机构负责人:章进虎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王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马进华会计机构负责人:章进虎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033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5人,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马进华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施夕友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以书面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1、一季报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一季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一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0575  证券简称:淮河能源  公告编号:临2022-031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4月28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安徽省芜湖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越秀路北城水岸2号楼四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王戎先生主持。会议采用视频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马进华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 议案名称: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 议案名称: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 议案名称: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 议案名称: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 议案名称: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 议案名称: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关联交易完成情况确认及预计2022年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10、 议案名称: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制实行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1、 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

  (三) 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

  ■

  (四)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五)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议案7为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本公司控股股东淮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表决权股份2,200,093,749股按照相关规定回避了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律师:曹一然、王思晔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就有关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律师曹一然、王思晔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淮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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