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4.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注:2021年7月公司收购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0%股份并增资,新疆中泰新鑫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故公司2021年存在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的情况。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本期应收账款比期初增加32.87%,主要系应收货款增加所致;
2、本期应收款项融资比期初增加79.82%,主要系收到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3、本期预付款项比期初增加79.88%,主要系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4、本期其他非流动资产比期初增加81.13%,主要系长期资产款项增加所致;
5、本期应付票据比期初增加72.64%,主要系以银行承兑汇票结算方式的货款增加所致;
6、本期一年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比期初增加50.24%,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重分类所致;
7、本期长期借款比期初增加38.22%,主要系融资结构调整、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8、本期应付债券比期初减少48.27%,主要系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重分类所致;
9、本期租赁负债比期初减少37.39%,主要系偿还融资租赁款所致;
10、本期专项储备比期初增加65.49%,主要系计提安全使用费增加所致;
11、本期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减少32.51%,主要系本期合并范围减少上海多经所致;
12、本期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减少34.63%,主要系本期合并范围减少上海多经所致;
13、本期税金及附加比上年同期增加39.20%,主要系上年同期合并范围未包含金晖兆丰所致;
14、本期研发费用比上年同期增加187.66%,主要系研发支出增加所致;
15、本期投资收益比上年同期增加290.23%,主要系联营企业投资收益增加及期货平仓亏损减少所致;
16、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比上年同期减少368.78%,主要系期货持仓浮亏所致;
17、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减少504.64%,主要系本期受限保证金、支付各项税费、支付职工薪酬等款项增加所致;
18、本期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上年同期增加265.79%,主要系取得借款收到现金增加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股东乌鲁木齐环鹏有限公司累计参与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股份数量14,956,000股。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经营情况
氯碱化工方面,受俄乌冲突、国际原油及大宗商品价格上涨、下游需求恢复、国内疫情等影响,PVC市场价格有所上涨。煤炭、焦炭、兰炭等大宗原材料采购价格均较去年同期大幅上涨,造成PVC成本较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上升。烧碱作为基础化工原料,应用领域在不断拓宽,虽然受疫情影响,物流运输暂时限制下游需求,但市场供需整体仍处于偏紧状态,支撑烧碱市场上涨。粘胶纺织方面,一季度欧洲市场纺织品订单放缓、大量织造类订单加速向东南亚转移,加之国内多地疫情反弹,纺织终端市场需求不足,物流运输整体放缓,粘胶市场不及去年同期水平,同时原材料成本上移,部分工厂保持低负荷运行以缓解压力,行业开工率较低。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生产聚氯乙烯树脂49.33万吨,烧碱35.10万吨(含自用量),粘胶纤维15.80万吨(含自用量),粘胶纱7.17万吨,电石70.28万吨,发电35.99亿度。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
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
公司七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七届三十一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方案》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议案,具体内容见披露的《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摘要)》(公告编号:2022-010)、《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1)、《关于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预案后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本次交易事项尚需公司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有权监管机构核准或同意后方可正式实施,目前相关事项正在积极推进。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
■
法定代表人:刘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江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潮秀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刘洪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彭江玲 会计机构负责人:黄潮秀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2-043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于2022年4月23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1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13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细内容见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申请融资且下属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董事边德运先生、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先生、李良甫先生、于雅静女士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举办新疆中泰职业技术学院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举办新疆中泰职业技术学院的公告》。
五、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
六、会议以赞成票1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2-044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三十四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七届三十四次监事会于2022年4月23日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5名。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就提交的各项议案形成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详细内容见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和审核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会议以赞成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公司申请融资且下属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细内容见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关联监事赵永禄先生、谭顺龙先生回避表决)
详细内容见2022年4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2-045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对外担保基本情况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控股子公司库尔勒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库尔勒中泰纺织”)持有新疆中泰海鸿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海鸿”)30%股权,中泰海鸿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5,000万元,期限一年,具体利率以实际签订为准,库尔勒中泰纺织按30%持股比例提供1,5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七届三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方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新疆中泰海鸿纺织印染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月16日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李建海
注册地址: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纺织工业城(开发区)福州路以西
主营业务:布匹印染;服装面料、仿真面料、棉混纺纱、人棉纱的织造、加工和销售;纺织品后整理、加工。
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87,473.81万元,负债总额为55,803.30万元,净资产为31,670.51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64,893.68万元,净利润为2,639.54万元(经审计)。
2、新疆中泰海鸿纺织印染有限公司为公司参股孙公司。
3、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日,此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担保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期限与金额:中泰海鸿拟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贷款5,000万元,库尔勒中泰纺织按30%持股比例提供1,500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一年,利率以实际签订为准。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控股子公司库尔勒中泰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为其参股公司新疆中泰海鸿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按其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是根据其经营需要,此次担保的风险可控,有利于促进被担保对象正常运营。会议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相违背的情况。我们认为上述担保行为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及下属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的规定,此担保事项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863,622.51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3.87%,若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全部发生,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869,176.51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4.09%,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25.58%。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三十四次监事会决议;
3、新疆中泰海鸿纺织印染有限公司2021年12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2-047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举办
新疆中泰职业技术学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21年10月1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鼓励构建政府统筹管理、行业企业积极举办、社会力量深度参与的多元办学格局,鼓励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举办职业教育。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作为氯碱化工行业的龙头企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自身战略规划与业务发展需要,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投资举办新疆中泰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职业技术学院”)。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举办新疆中泰职业技术学院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学校名称:新疆中泰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地点: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
办学性质:公办(以最终核准为准)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教育为主
办学目标:紧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重点产业发展,服务企业技术技能人才需求,以培养高质量技术技能人才、促进高质量就业创业为办学宗旨,以中高职教育为主体、职业本科为目标,着力构建中、高、本有序衔接的人才培养体系,充分发挥企业办学优势,以中泰化学上下游产业链和丰富的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为依托,采取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相结合的培养模式。
三、设立方案
中泰化学拟出资5,000万元全资设立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类型为全日制公办高等职业学校。办学经费来源一是企业投入一部分,二是采取政策支持、引进社会资本等筹集一部分,通过积极争取国家生均拨款、学生学宿费和国家、地方政府扶持资金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则同意筹建新疆中泰职业技术学院,并已纳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四五”教育发展规划》。职业技术学院立足培养多样化人才、创新技术技能、促进就业创业,招收中职和高职学生,构建中职与高职相互衔接的专业培养体系,打造集“产、学、研”为一体的职教集团。
四、对外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符合国家对高等职业教育的政策导向
《职教意见》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中先后明确提出“鼓励上市公司举办职业教育,鼓励行业龙头企业主导建立全国性、行业性职教集团,推进实体化运作,培育一批行业领先的产教融合型企业,部省共建全国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和“国家发挥企业的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动企业深度参与职业教育,鼓励企业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中泰化学作为全国氯碱行业龙头企业和贯彻落实中央支持新疆发展纺织服装产业带动就业战略的重要上市公司,出资举办新疆中泰职业技术学院完全符合党和国家政策和相关法律规定,并可以按照规定享受政府给予的金融、财政、土地等支持和落实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减免及其他税费优惠。
(二)保障中泰化学专业技术、技能型人才需求
中泰化学主营业务为氯碱化工和粘胶纺织工业两大主业,涉及氯碱化工、纺织、矿山开采、电石、电力、物流、进出口业务等多个行业,下属七大生产园区,遍及南北疆地区,随着公司的发展和业务的拓展,对产业工人和技术人才的需求和储备显得极为迫切,但新疆由于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等因素导致教育事业发展相对落后、教育资源相对匮乏,不能满足经济社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需求。特别是受到疫情影响,各地人口流动受限,技术技能型人才严重短缺,企业普遍存在“引才难、留才难”的问题。中泰化学出资举办新疆中泰职业技术学院将进一步实现职业教育的专业与职业岗位对接、课程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目标,将职业教育办成企业的人才培养储备基地,精准培养企业需要的“留得住、顶得上”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同时,依托中泰化学先进成熟的行业经验、多元互补的业务板块、配套完善的产业链条、遍布海内外的业务平台,也将为新疆中泰职业技术学院的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三)服务中泰化学和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中泰化学出资举办新疆中泰职业技术学院,一方面,能够为企业巩固行业龙头地位和开展多元化产业布局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另一方面,能够激发新疆职业教育办学活力,以更加灵活的办学体制机制贴近市场、对标一流,打造新疆标杆性的职业教育品牌。同时,能够开展区域补贴性培训和市场化社会培训,为提高区域技能培训水平,助力区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次设立职业技术学院需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审批,报国家教育部备案,上述审批环节存在不确定性,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关于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2-048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七届三十三次监事会、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七届三十四次监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鉴于此,现提请召开股东大会,就本次股东大会之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名称: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上午12: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上午9:15至2022年5月16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地点: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电话0991-8751690
(六)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
(八)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九)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及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
上述议案为特别表决事项,即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七届三十六次董事会、七届三十三次监事会、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七届三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5月13日上午9:30至下午19:00之间。
(二)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但是出席现场会议时应当持上述证件的原件,以备查验。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阳澄湖路39号,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邮编:830054,传真号码:0991-8751690(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会议召开时间预计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咨询: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人:张玲
联系电话:0991-8751690
传真:0991-8751690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投票代码:362092
2、投票简称:中泰投票
3、议案设置及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提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提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提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6日9:15至2022年5月1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授权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代理人应对本次股东大会以下议案进行审议:
■
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账户:
受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单位)签字(盖章):
受托日期:
证券代码:002092 证券简称:中泰化学 公告编号:2022-046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概述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泰化学”)持有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库尔勒石化”)20.27%股权,为公司参股公司,库尔勒石化控股股东新疆中泰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石化”)为公司控股股东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库尔勒石化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拟向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售后回租业务20,000万元,具体金额、利率、期限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由中泰化学按20.27%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4,054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中泰集团按79.73%提供不超过15,946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库尔勒石化控股股东中泰石化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述担保构成关联交易。
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边德运、帕尔哈提·买买提依明、李良甫、于雅静对该议案作了回避表决,其余董事全部同意。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应的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12年12月13日
注册资本:148,000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宋志民
注册地址:新疆巴州库尔勒市上库综合产业园苏中大道87号
主营业务:危险化学品经营,合成材料制造、合成材料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等。
2、主要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总额为644,618.27万元,负债总额为535,285.22万元,净资产为109,333.05万元,2021年营业收入为414,589.29万元,净利润为-44,872.67万元(经审计)。
3、股权结构:
■
4、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库尔勒石化为公司控股股东中泰集团的控股孙公司,为公司关联方。
5、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日,库尔勒石化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一)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担保期限与金额:
库尔勒石化向中铁建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售后回租业务20,000万元,由中泰化学按20.27%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4,054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金额、利率、期限以最终签订合同为准。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按持股比例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截至披露日与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截至公告日,公司与库尔勒石化累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为1,033.88万元(未经审计),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2、截至公告日,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89,625.46万元。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公司实际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人民币1,863,622.51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3.87%,若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全部发生,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869,176.51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4.09%,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25.58%。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事项。
七、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库尔勒石化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且中泰化学按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此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申请融资,由公司按20.27%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4,054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新疆中泰(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按79.73%提供不超过15,946万元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此次担保风险可控,有利于促进被担保对象正常运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中泰化学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同时,关联董事应履行回避表决程序。
(二)独立董事意见
1、程序性。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了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是根据生产经营需要,此次担保风险可控。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我们认为:公司董事会在召集、召开及作出决议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公平性。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易是按照“公平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九、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为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关联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担保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相关决策程序已经履行。上述关联担保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次关联担保事项相关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保行为预计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对本中泰化学次关联担保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公司七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七届三十四次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意见;
4、新疆库尔勒中泰石化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12月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