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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9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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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上市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9,171,15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186,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695,545.6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61,722,28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视同公司2021年度的现金分红。综上,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占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70.8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一)行业分类

  公司所处行业为集成吊顶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2〕31号)标准,集成吊顶行业属于制造业(分类代码:C)下的其他制造业(分类代码:C41)的细分子行业。

  (二)行业基本情况

  目前国内集成吊顶行业发展已步入顶墙集成时代,顶墙集成是由集成吊顶延伸的家装新模式,其适用装修的范围更为广泛,产品线拓展至客厅、卧室、书房的吊顶和墙面,并出现了集成墙面产品。与内墙装饰所常用的瓷砖、墙纸、涂料等传统装饰材料相比,集成墙面产品具有防水防潮、吸音降噪、效果时尚、质感丰富以及防火、耐污、耐老化等诸多优点。随着人们对生活品质追求的提升,对居住环境舒适、个性化要求的加强,以及对家装便利性等要求的提高,消费者对顶墙集成产品的需求日益增强。

  随着集成吊顶行业的发展,装饰空间已从厨卫延伸到客厅、卧室、书房、餐厅等居室;特别是顶墙集成的推出,集成吊顶企业的产品线从吊顶拓展至墙面,顶墙一体化满足了消费者在设计、环保、工期等方面的需求。此外,集成吊顶已从住宅市场向工装市场拓展,包括酒店、写字楼、医院、商场等。随着适用场景的扩大以及产品线的延伸,集成吊顶企业所处市场规模也将进一步扩大。

  (三)行业周期性、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

  (1)行业周期性

  集成吊顶与顶墙集成主要应用于住宅装修领域,而住宅装修市场与房地产市场存在密切关联,因此集成吊顶行业本身受房地产市场波动的影响,房地产行业存在一定的周期性特征,因此从长期看,集成吊顶行业也存在一定的周期性。另一方面,集成吊顶行业正全方位替代传统吊顶市场,且顶墙集成业务的潜在市场空间巨大,其市场需求迅速膨胀,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该行业的周期性风险。同时,因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提高和消费升级引起的存量房二次装修市场的稳步增长,进一步降低了该行业的周期性风险。

  (2)行业区域性

  我国的集成吊顶行业形成了两大产业基地,一个集中在以浙江嘉兴为中心的长三角地区,另一个集中在以广州、佛山为中心的珠三角地区,两大区域相应的配套设施齐备,供应商资源丰富,物流体系发达。这两大区域占据了集成吊顶行业的大部分市场份额,具备明显的区域性特征。

  (3)行业季节性

  集成吊顶行业的季节性是因为家庭装饰行业具有特有的季节性状况。总体而言,上半年业务量相对较少,其中一季度受冬季寒冷气候因素以及春节的影响是全行业的最淡季;每年国庆节至春节前是国内家装的高峰时段,因此每年的三、四季度销售量相对更高,行业呈现出一定的季节性特征。

  (四)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公司作为业内较早从事集成吊顶、集成墙面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企业,始终注重产品功能研发、设计和安全性等方面的投入。公司是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常务理事会单位、中国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协会天花吊顶材料分会常务副会长单位。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1、主营业务

  公司主要从事集成吊顶、集成墙面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建筑室内装

  修、装饰。自从设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主要产品如下:

  吊顶电器(暖空调)

  ■

  背景墙产品

  ■

  集成吊顶(客厅、卧室)

  ■

  集成吊顶厨房

  ■

  阳台系统

  ■

  工装产品

  ■

  2、经营模式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采购、研发、生产和销售体系。目前公司采用“以销定产”的经营模式,市场营销中心提报下月营销活动、销售预测等信息给 PMC中心,PMC 中心根据历史销售数据、库存数据、营销活动、销售预测信息等,制定生产计划;PMC 中心根据生产计划核算所需物料明细,结合现有物料库存、采购在途物料编制物料需求计划;采购部门及生产部门执行相应采购及生产任务。

  采购模式

  公司 PMC 中心负责制定生产物料需求计划,编制《物料采购申请表》申购生产所需物料,送达至集中采购中心;集中采购中心根据审批后的申请表,编制《采购订单/合同》,编制时注明采购单号/合同号、物料信息、交期要求等相关采购信息,采购员将采购下单信息更新至《采购管制表》;供应商按照采购订单要求,按时按量将物料送至公司;PMC 中心通知检验员进行物料验收作业;检验员按照物料进料检验标准进行物料检验作业;采购员将前日回料信息更新至《采购管制表》;采购员每月定期对上月采购物料进行采购信息核对,由采购主任审核后,报于财务中心;财务中心与供应商对账后,依据对账单进行月结结算。公司采购作业的流程图如下图所示:

  ■

  生产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采取自主生产为主、外协生产为辅的生产模式。

  (1)自主生产模式

  生产部门根据 PMC 中心下达的每日生产计划组织生产,车间负责人将确认无误的计划单交由车间发货员,发货员在收到计划单后安排好需要生产产品的配件数量,并及时在领料单上填写详细数据;车间领料员至发货员处领取产品配件,确认配件规格、数量等无误后当场在领料单上签字出库,并交由各生产车间开始执行生产作业;生产作业单完工后由质检员检验,检验合格后交由仓库接收入库,并生成产成品入库单。

  (2)外协生产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生产主要包括 OEM 生产和委托加工两种模式。公司采用 OEM 方式生产部分型号的集成吊顶产品、部分木塑墙面产品以及宣传礼品等;公司对部分产品中的非关键工序采用委托加工方式生产,主要为基础模块及功能模块外框的表面处理等工序。公司对外协供应商纳入供应商日常管理。在选择外协供应商之前,需进行实地考察并获取样品,并对产品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公司与主要外协供应商建立了长期合作,每年签订框架协议,协议中对产品价格、质量标准、交货期限、结算方式、知识产权保护、质保期等方面均做了明确约定。公司外协供应商均具备相应的生产资质:电器供应商具备产品 3C 证书,表面处理供应商具备印刷许可证等资质。

  3、销售模式

  公司的主要销售模式为经销商模式。经销商模式是指公司与经销商每年签订年度经销商协议,由经销商自建专卖店面向消费者,经销商根据消费者的需求,为消费者设计集成吊顶装修方案,与消费者达成意向后,经销商以买断方式向公司进货,并由经销商负责安装服务。公司对专卖店的选址、装修及经营进行监督并提供指导、培训服务。

  经销商模式下的销售流程如下:

  ■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1 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5.2 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第三节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663,115,631.65元,同比增长 47.9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净利润58,772,441.05元,同比下降8.45%。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318证券简称:法狮龙 公告编号:2022-004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武原大道5888号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总经理沈正华主持,监事、高管列席。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报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18证券简称:法狮龙公告编号:2022-005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8日(星期四)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武原大道5888号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8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潘晓翔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2021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3、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18证券简称:法狮龙告编号:2022-006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9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武原街道武原大道 58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9日至2022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详情见2022年04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以及即将披露的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他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的,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

  3、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可采取到公司现场登记的方式,也可以采取传真或者将相关资料以扫描件形式发送至公司邮箱的方式进行书面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8日(上午9时—下午15时)

  (三)登记地点

  本公司证券事务部(浙江省海盐县武原街道武原大道5888号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不发送礼品或纪念品。)

  电话:0573-89051928

  联系人:范哲昀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5318 证券简称:法狮龙公告编号:2022-007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剩余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8,191,010.6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9,171,15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186,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695,545.6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61,722,28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视同公司2021年度的现金分红。综上,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占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70.8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18 证券简称:法狮龙公告编号:2022-007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剩余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08,191,010.6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9,171,152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中股份数量186,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695,545.6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2021年度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金额为61,722,283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相关费用),视同公司2021年度的现金分红。综上,公司2021年度现金分红金额合计占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170.8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公司董事会对于该项方案的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18 证券简称:法狮龙      公告编号:2022-009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30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229.2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09元,共计募集资金42,271.26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3,513.06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8,758.20万元(保荐承销费共计人民币3,593.0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付人民币8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43.55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36,334.6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8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法狮龙家居 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进行了规定。

  公司已于2020年7月与保荐机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 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有5 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个定期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1.公司承诺本次募集资金建设的项目为:“法狮龙集成吊顶基础模块建设项目”、“法狮龙集成吊顶功能模块建设项目”、“营销网络建设项目”、“研发设计展示中心建设项目”和“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17,337.60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0,098.21万元。

  (1)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一:法狮龙集成吊顶基础模块建设项目

  公司承诺将14,999.59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法狮龙集成吊顶基础模块建设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003.15万元(包含前期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3,770.58万元)。

  (2)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二:法狮龙集成吊顶功能模块建设项目

  公司承诺将9,587.79万元募集资金用于法狮龙集成吊顶功能模块建设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4,590.43万元(包含前期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3,345.74万元)。

  (3)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三: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公司承诺将4,935.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营销网络建设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317.15万元(包含前期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1,897.63万元)。

  (4)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四:研发设计展示中心建设项目

  公司承诺将3,870.68万元募集资金用于研发设计展示中心建设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2,377.71万元(包含前期置换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1,188.41万元)。

  (5) 本次募集资金投向五: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

  公司承诺将2,941.59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3,049.16万元。

  3. 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2020年8月7日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8月24日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6,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自该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经公司2021年8月20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并通过,同意本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适时购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保本型理财产品或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自该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2021年度,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继续用于持有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盐支行(以下简称工行海盐支行)定期存款,本期赎回2,900.00万元后,剩余持有定期存款19,100.00万元。根据公司与工行海盐支行签订的基于上述定期存款的“定期添益”协议约定上述定期存款2022年8月19日之前不可转让或取出(仅支取受限,未用于质押担保)。公司本期赎回定期存款结算利息收益106.46万元,继续持有的定期存款产生的存款利息为963.49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尚未到期的定期存款本金与累计产生利息余额为20,063.49万元。

  4.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20年8月24日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0,202.36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已于2020年8月完成上述置换。上述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由其出具《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0〕第9116号)。

  2021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先期投入及置换的情况。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营销网络建设项目主要包括广告营销及为线下门店提供装修支持,稳定公司销售渠道并扩展公司产品市场,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研发设计展示中心建设项目主要通过加强公司研发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公司整体研发实力,该项目无法单独核算其效益。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相关信息,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认为:我们认为,法狮龙家居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法狮龙家居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及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投入2.80万元,使用自有资金投入2,152.63万元,合计投入2,155.43万元,截至期末合计投入进度41.04%。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两年,其中第一年计划投入4,934.11万元,第二年计划投入10,653.86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还处在建设当中,建设期内暂不核算效益。

  [注2]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投入2.80万元,使用自有资金投入944.98万元,合计投入947.78万元,截至期末合计投入进度 57.73%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两年,其中第一年计划投入3,334.74万元,第二年计划投入6,253.05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还处在建设当中,建设期内暂不核算效益。

  [注3] 根据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计划建设周期为两年,其中第一年计划投入1,735.94万元,第二年计划投入2,134.74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还处在建设当中,建设期内暂不核算效益。

  证券代码:605318证券简称:法狮龙公告编号:2022-010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商业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60,000万元人民币。

  ●现金管理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概述

  1、投资目的

  在保证公司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3、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共同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投资额度内,各投资主体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4、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

  5、授权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6、实施方式和授权

  公司授权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职权,具体事务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现金管理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稳健的投资品种。

  2、公司将遵守审慎投资原则,严格筛选发行主体,选择信誉好、资金安全保障能力强的金融机构。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拟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受托方为银行等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将视受托方资信状况严格把关风险。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元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为696,046,520.96元。公司本次现金管理的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货币资金的比例为86.20%,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公司将遵循“资金安全、防范风险、规范运作”的原则,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2、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科目、“货币资金”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科目。

  五、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理财产品品种主要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风险、宏观经济形势及货币政策、财政政策等宏观政策发生变化带来的系统性风险影响,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六、所履行的审批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8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实现资金的保值、增值,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在确保日常经营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遵循“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资金安全”的原则,合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会影响公司资金周转,亦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该事项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元

  ■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证券代码:605318证券简称:法狮龙 公告编号:2022-011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一、授信基本情况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公司拟在 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融资以实际发生为准。

  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等。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此额度范围及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为提高工作效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授信额度内办理上述授信具体相关手续事宜,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申请授信是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与《公司法》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本年度授信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三、风险提示

  上述授信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4月 29日

  证券代码:605318证券简称:法狮龙公告编号:2022-012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13: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13: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nvestors@fsilon.com。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9日发布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13:00-15:00举行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1、召开时间:●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13:00-15:00

  2、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网址:http://sns.sseinfo.com/)

  3、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会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沈正华先生、独立董事朱利祥先生、财务负责人陈振华先生、董事会秘书蔡凌雲先生(如遇特殊情况,参加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会方式

  1、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12日(星期四)13:00-15:00,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的“上证e访谈”栏目(http://sns.sseinfo.com/)在线参与,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13:00前将需要了解的情况和有关问题预先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公司投资者关系邮箱investors@fsilon.com,公司将会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法狮龙证券部

  联系人:范哲昀

  联系电话:0573-89051928

  联系邮箱:investors@fsilo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述网址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法狮龙家居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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