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1:2021年11月25日,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姚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表3.1.2-2(独立董事)
■
三、监事
表3.1.3(监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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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3:2021年3月25日,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刘崇先生担任公司外部监事。2021年6月29日,刘崇先生出席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行使表决权正式履行外部监事职责,孔祥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外部监事
四、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末,公司在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表3.1.4
■
四、 公司员工
报告期末,公司职工人数为872人,平均年龄35岁,其中博士学历占1%、硕士学历占59%、本科学历占37%、其他学历占3%。
第一节 会计报表
一、 自营资产
(一)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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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托合并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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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托合并利润表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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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托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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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托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2020年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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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托资产负债表
金额单位:万元
■
(五)信托利润表
金额单位:万元
■
(六)信托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1年
金额单位:万元
■
(六)信托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续)
2020年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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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托资产
(一)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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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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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4:信托项目未分配信托利润- 4,981,418.43万元 :因我司本年度承做破产重整项目,该项目形成未分配利润-6,099,939.22万元。若剔除该数据影响,本年度未分配信托利润为1,118,520.79万元
第二节 会计报表附注
一、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说明
(一)公司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不存在不符合会计核算基本前提的情况。
(二)本公司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编制。
(三)本年度重大会计政策变更
2021年无重大会计政策的变更
二、或有事项说明
报告期末,公司无对外担保及其他或有事项。
三、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无需披露的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
四、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一)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1、信用资产风险分类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的信用风险资产分类情况如下:
表4.2.5.1.1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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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产损失准备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的资产减值损失准备情况如下:
表4.2.5.1.2金额单位:万元
■
3、投资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自营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等投资的上年末数、本年末数如下:
表4.2.5.1.3金额单位:万元
■
4、前五名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的前四名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情况如下(总共四名):
表4.2.5.1.4金额单位:万元
■
5、前五名自营贷款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的前五名自营贷款情况如下:
表4.2.5.1.5金额单位:万元
■
6、表外业务情况
本公司报告期的表外业务情况如下:
表4.2.5.1.6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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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
表4.2.5.1.7金额单位:万元
■
(二)信托财产管理情况
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4.2.5.2.1金额单位:万元
■
(1) 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表4.2.5.2.1.1金额单位:万元
■
(2) 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
表4.2.5.2.1.2金额单位:万元
■
2、本年度信托项目清算情况
(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
表4.2.5.2.2.1金额单位:万元
■
(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表4.2.5.2.2.2金额单位:万元
■
(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
表4.2.5.2.2.3金额单位:万元
■
3、本年度新增信托项目情况
表4.2.5.2.3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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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
本公司作为信托项目的受托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信托公司管理办法》、《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以及《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信托合同等文件的约定,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有效地管理信托财产,严格履行受托人的义务,为受益人的最大利益处理信托事务,公平、公正地处置信托财产。
六、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
(一)关联方交易
本公司报告期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如下:
表4.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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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联交易方
报告期涉及关联交易的关联方情况如下:
表4.2.6.2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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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情况
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表4.2.6.3.1金额单位:万元
■
2、信托与关联方交易情况
表4.2.6.3.2金额单位:万元
■
3、固有与信托财产之间交易情况
表4.2.6.3.3金额单位:万元
■
4、信托项目之间交易情况
表4.2.6.3.4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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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报告期,无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事项以及无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事项。
七、会计制度的披露
公司固有业务自2007年起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及以后期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
公司信托业务自2009年起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财政部2006年颁布)。
第三节 财务情况说明书
一、 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报告期本公司实现净利润101,222.75万元,期初未分配利润为829,097.94 万元,提取盈余公积10,122.27 万元,提取一般风险准备5,061.14 万元,本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15,137.28 万元。
报告期本集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82,755.12万元,期末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191,437.23 万元。
二、主要财务指标
本公司报告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表4.3.2金额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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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报告期内,没有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第四节 特别事项揭示
一、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本公司股东没有发生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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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内,因工作调整,孔祥云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外部监事职务。
报告期内,因工作调整,姚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
报告期内,宋成立先生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
三、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变更注册资本、变更注册地或公司名称、公司分立合并事项。
四、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重大诉讼事项发生。
五、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监管部门处罚的情况发生。
六、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涉及银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的情况。
七、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2021年4月,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
2021年10月,公司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变更总经理的公告》。
八、银保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报告期内,没有发生银保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事项。
第五节 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依法运作,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没有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层履行职务时有违法违规、违反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中披露的财务信息,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