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关于银行保险机构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体制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以及《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经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复保”)董事会批准,特此公告本公司2021年度的相关经营管理信息如下:
一、 公司简介
(一)公司名称
中文: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缩写:复星保德信人寿)
英文:Pramerica Fosun Life Insurance Co., Limited(英文缩写:PFL)
(二)注册资本
人民币33.621亿元
(三)公司住所和营业场所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2389弄1-2号置汇旭辉广场A座17-18层01、02、03、05、06、07室。
(四)成立时间
2012年9月21日
(五)经营范围和经营区域
经营范围:
在上海市行政辖区内及已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经营除法定保险以外的下列保险业务:
(1)人寿保险、健康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保险业务;
(2)上述业务的再保险业务。
经营区域:
上海市、北京市、山东省、江苏省、河南省、四川省
(六)法定代表人
赖军
(七)客服电话、投诉渠道和投诉处理程序
客服电话:
400-821-6808
投诉、理赔及保全服务详情可点击以下链接:
https://www.pflife.com.cn/cpramericaFosun/publish/main/cuservice/index.html#/!#claim
投诉渠道:
1. 致电客服热线:
拨打400-821-6808客服热线,根据语音提示按“4-投诉建议”转人工服务。
2. 通过网络留言:
(1) 登录公司官网https://www.pflife.com.cn/首页,选择“客户服务”——“投诉处理”, 即可在官网留言投诉/建议;
(2) 搜索公众号“复星保德信人寿”,点击“关注”,点击“星保单”——“在线投诉”,即可在官微留言投诉
3. 面访投诉:
客户亲访服务网点,或公司投诉处理人员上门走访客户。
4. 来信来函投诉:
客户来信详细说明投诉争议情况及诉求。
投诉处理程序:
■
二、 财务会计信息
(一)资产负债表
■
■
■
■
■
■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
■
(六)审计报告的主要意见
公司聘请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年报审计服务,2021年度审计意见段如下: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贵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三、 保险责任准备金信息
(一) 定性信息披露
1. 准备金分类及计量原则
(1) 准备金分类
1)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是指本公司对意外险、短期健康险和短期寿险保险业务为承担未来保险责任而提取的准备金。
2) 未决赔款准备金
未决赔款准备金指本公司为短期险保险事故已发生尚未结案的赔案提取的准备金。
未决赔款准备金包括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和理赔费用准备金。已发生已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及理赔费用准备金于资产负债表日按估计保险赔款额及理赔费用入账。已发生未报案未决赔款准备金根据保险风险的性质和分布、赔款发展模式、经验数据等因素,采用合理的精算方法,同时考虑相关边际因素计量。
3) 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
寿险责任准备金指本公司为尚未终止的人寿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指本公司为尚未终止的长期健康保险责任提取的准备金。
(2) 准备金计量原则
本公司的保险合同准备金将单项保险合同作为一个计量单元,以保险人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的合理估计金额为基础进行计量。
1) 预计未来现金流
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需支出指由保险合同产生的预期未来现金流出与预期未来现金流入的差额,即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其中,预期未来现金流出指本公司为履行保险合同相关义务所必需的合理现金流出,主要包括:(1)根据保险合同承诺的保证利益,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疾病给付、退保给付、生存给付、满期给付等;(2)根据保险合同构成推定义务的非保证利益,包括保单红利给付等;(3)管理保险合同或处理相关赔付必需的合理费用,包括保单维持费用、理赔费用等。预期未来现金流入指本公司为承担保险合同相关义务而获得的现金流入,包括保险费和其他收费。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按照各种情形的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预期未来净现金流出的合理估计金额。
2) 边际因素
本公司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考虑边际因素并单独计量,在保险期间内将边际计入各期损益。本公司在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不确认首日利得,如有首日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边际因素包括风险边际和剩余边际。风险边际是指为应对预期未来现金流的不确定性而提取的准备金;剩余边际是为了不确认首日利得而确认的边际准备金,于保险合同初始确认日确定,在整个保险期间内摊销。剩余边际的后续计量与预计未来现金流合理估计相关的准备金和风险边际相对独立,有关假设变化不影响剩余边际后续计量。
3) 货币时间价值
本公司在确定保险合同准备金时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本公司对相关未来现金流量进行折现。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计量货币时间价值所采用的折现率。
2. 主要精算假设
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依据本公司对于未来给付、保费、相关费用的合理估计并考虑风险边际而确定。本年度合理估计所采用的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投资收益率和管理费用与理赔费用假设,通过借鉴行业经验,同时结合公司现有产品结构,和当前和未来的经济状况而确定。对于由于未来给付、保费、相关费用等现金流的不确定性而带来的负债的不确定性,通过风险边际反映。
与寿险责任准备金和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相关的剩余边际,对于当年新签发的保单以保单生效日的假设,包括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投资收益率、折现率和费用假设,在预期保险期间内摊销。
(1) 死亡率、发病率和退保率
死亡率和发病率的假设是通过借鉴行业经验,同时结合公司现有产品结构,和当前和未来的经济状况而确定。死亡率和发病率因被保险人年龄和保险合同类型的不同而变化。
本公司根据《中国人身保险业经验生命表(2010-2013)》确定死亡率假设,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本公司长期的历史死亡率经验和对未来的预期。本公司根据再保报价、行业经验表和对未来经验的预测来确定重大疾病保险的发病率假设。退保率和其他假设受未来宏观经济、可替代金融工具、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使用的死亡率、发病率和退保率的假设考虑了风险边际。
(2) 折现率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保险合同,本公司以对应资产组合未来预期投资收益率为折现率假设,考虑货币时间价值对准备金的影响。
在确定折现率假设时,本公司考虑以往投资经验、目前和未来投资组合及收益率趋势。折现率假设反映了对未来经济状况和公司投资策略的预期, 2021年12月的折现率假设为4.75%~5.25%。
对于未来保险利益不受对应资产组合投资收益影响的保险合同,本公司在考虑货币时间价值的影响时,以中国债券信息网上公布的“保险合同准备金计量基准收益率曲线”为基础,同时考虑流动性溢价、税收和其他因素等确定折现率假设。 2021年12月的折现率假设为2.93%~7.12%。
折现率假设受未来宏观经济、货币及汇率政策、资本市场、保险资金投资渠道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考虑风险边际因素,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折现率假设。
(3) 费用
费用假设基于预计保单单位成本,并考虑风险边际。单位成本的设定参考了行业的单位成本水平,并考虑公司的费用分摊和业务规划结果。单位成本因素以每份保单和保费的百分比的形式表示。费用假设受未来通货膨胀、市场竞争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考虑风险边际因素,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费用假设。
(4) 红利
保单红利假设受分红保险账户的预期投资收益率、本公司的红利政策、保单持有人的合理预期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有责任向分红险合同持有人支付累积可分配收益的70%,或按照保单约定的更高比例。
3. 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会计估计变更除精算假设变更外,无其他重大会计估计变更。本公司以资产负债表日可获取的当前信息为基础确定包括死亡率、发病率、退保率、投资收益率和管理费用与理赔费用假设,用以计量资产负债表日的各项保险合同准备金。本公司2021年12月31日根据当前信息重新厘定上述有关假设,上述假设的变更所形成的相关保险合同准备金的变动计入本年度利润表。会计估计变更增加2021年12月31日寿险责任准备金、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金和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合计约人民币11,682万元,减少税前利润合计约人民币11,682万元。其中折现率假设变动增加准备金10,983万,其他假设变更增加准备金699万元。
(二) 定量信息披露
2021年年末和2020年年末的准备金评估结果按照类别列示如下:
■
四、 风险管理状况信息
(一) 风险识别和评价
公司经营过程中面临的风险分为市场风险、信用风险、保险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声誉风险和战略风险七大类,公司会定期进行风险识别、分析、定性和定量的评估并采取风险控制措施。
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是指由于利率、权益价格、房地产价格、汇率等不利变动使得公司遭受非预期损失的风险。公司面临的市场风险主要来自权益市场的不稳定性、债券价格的不利变动及利率变化带来的资产负债不匹配的风险。
2021年底,公司市场风险最低资本合计8.54亿元。2021年公司现金流流入久期相比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同时,由于公司持续销售长期产品以及无风险利率曲线持续下行,现金流流出久期相比去年同期减少,总体而言,公司资产负债久期仍然存在一定缺口。
未来公司将根据市场风险的特点对其进行持续监测,继续适当增配期限较长的固定收益类资产,并根据负债端变化以及市场情况,及时调整资产配置,以对冲久期不匹配的风险。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由于债务人或交易对手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时履行其合同义务,或者信用状况的不利变动而导致的风险。公司可能面临的信用风险主要有资产投资标的发生违约行为,投资交易对手破产而不能履行合同,与公司有再保险安排的再保险公司不能履行合同以及保单贷款违约风险。
2021年底,公司信用风险最低资本合计5.14亿元(为审计前数据)。公司2021年投资的固收类资产的信用风险整体可控,且集中度等监控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截至2021年末,主体为AAA级的固收类资产的净价市值为60.12亿元,占当年末持仓固收类资产市值的比重为44.40%。考虑到资本市场违约时有发生的情况下,公司投资资产面临潜在的信用风险。
在再保险方面,截至2021年末,公司选择的再保分入人包括8家再保险公司、1家直保公司,均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公司面临的再保信用风险可控。
公司严控信用风险,2021年公司进一步完善信用风险管理制度和流程,并结合市场动态更新内部信用评级方法论,新增配置的信用资产发行主体以国企为主,并提高对民营发行主体的跟踪频率和力度。后续,我司将继续以高等级信用资产投资为主,持续加强和提高信用风险管理能力,及时识别及有效管理风险事件,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
保险风险
保险风险是指由于死亡率、疾病发生率、赔付率、退保率和费用等精算假设的实际经验与预期发生偏离而造成损失的风险。公司根据行业标准生命表确定死亡率假设,并作适当调整以反映本公司历史死亡率经验和对未来的预期;根据行业经验表、再保报价、实际经验和对未来的预测来确定疾病发生率和赔付率假设;根据实际经验和对未来的预期确定退保率和费用假设。
2021年底,在偿付能力一期规则下公司寿险业务保险风险最低资本合计3.24亿元,非寿险业务最低资本合计0.02亿元。公司主要通过死亡率、疾病发生率、赔付率、退保率和费用率等指标监测保险风险。公司对保险风险相关假设死亡率、疾病发生率、退保率等进行了敏感性测试,测试结果表明,目前公司面临的保险风险不显著。当死亡率和疾病发生率变动10%时,准备金变动2%以内;当退保率变动10%时,准备金变动0.1%以内。
公司每年对寿险业务中的不同风险因素进行情景分析和敏感性测试,评估保险产品的承保风险;每年对保险风险涉及的各类精算假设与实际经营情况进行分析比较,并回顾修正精算假设,将最新的经验分析结果反映进去。针对死亡率和重疾发生率风险,公司渠道端引入风险控制模型,提高客户风险识别效率;核保端强化客户如实告知要求;针对退保率风险,公司一方面强化对继续率的KPI考核,另一方面加强业务品质管理;针对费用风险,公司将加强费用管控,通过费用分析项目掌握费用的实际分布情况,加强费用规划盘点机制和预算回溯机制,整体把控年度预算使用进度。
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保险公司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或无法及时以合理成本获得充足资金,以支付到期债务或履行其他支付义务的风险。
2021年末,公司未来三个月的综合流动比率达360.65%。公司未来三年在基本情景下净现金流均为正,未来一年在压力情景下净现金流也均为正,面临的流动性风险不显著。2021年公司未发生重大的流动性风险事件。
公司财务部对流动性情况进行月度、季度预测和日常监控,并定期向风险管理部报告;公司每季度进行现金流压力测试,在正常情景和多种压力情景下,对公司分账户未来三年内的流动性风险进行前瞻性分析;2021年流动性风险演练已按时完成。具体而言,对于短期内的流动性风险,公司预备充足的流动性资产以应对现金净流出;对于长期资产和负债不匹配带来的流动性风险,公司定期对资产负债状况进行跟踪分析,以实现资产及负债的现金流匹配。
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的内部操作流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包括法律及监管合规风险。公司面临的内部操作流程上的风险包括公司各种制度和流程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人员风险,包括所聘任的员工的能力和技能不胜任的风险,同时公司也要面对市场上同业间对富有经验的代理人、销售人员和内勤员工的竞争,即关键人才流失的风险。系统风险主要来自于系统安全性风险,安全性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物理安全、安全管理和逻辑安全。公司面临的法律及监管风险主要来自公司销售违规行为和销售误导可能导致监管不利处罚。
公司依据《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第11号: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与评估》、《人身保险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实施指引》、《保险公司内部控制基本准则》等法规的要求,在各个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
2021年,公司坚持可持续的合规经营,未发生重大行政处罚、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信息系统故障及重大操作风险事件。
公司将持续进行操作风险相关制度的更新及维护;持续完善操作风险管理的三大工具;开展年度内部控制自评估、年度风险排查,识别排查各类内控缺陷,并追踪整改完成进度。此外,公司将针对重要业务活动开展立即实施的操作风险评估,将操作风险管理融入公司经营,将风险识别、评估、分析及缓释措施前置,确保风险敞口在公司的容忍度内。
声誉风险
声誉风险是指公司品牌或声誉出现负面事件而使公司遭受损失的风险。2021年公司未发生重大声誉风险事件。
2021年12月,因公司披露董事长换届及拟增资,有部分媒体对公司业绩亏损及管理层变动进行了盘点,经过沟通处置及正面稿件对冲,声誉风险整体可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分支机构数量的增加,公司的声誉风险暴露也随之增加。此外,互联网社交平台、网媒及自媒体的蓬勃发展,黑猫等网络投诉平台的兴起,使得大众发表观点的渠道更加广泛,传播途径更加多样化,负面舆情的传播也更加迅速。为了加强对市场动向的了解,更好的为消费者服务,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公司强化了对互联网声誉风险的管理,及时监测、识别、控制负面舆情事件。
战略风险
战略风险是指由于战略制定和实施流程无效或经营环境的变化而导致战略与市场环境和能力不匹配的风险。宏观层面,2021年,中国经济运行总体平稳,宏观形势总体向好;在行业层面,保额和赔付的增速远高于保费的增速,表明保险逐渐在回归保障的功能,走高质量发展道路;在公司经营层面,新单业务达成同比上升,此外,2021年分支机构筹建工作稳步推进,已取得3家中心支公司及1家支公司的筹建批复,预计将于2022年上半年陆续开业。
公司将持续推动业务结构转型,大力发展期交价值业务;不断完善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强化渠道建设,实现期交保费和价值的持续增长。
(二) 风险控制
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公司建立了由董事会负最终责任,风险管理委员会监督,高级管理层直接负责,首席风险官牵头实施,风险管理部统筹协调,其他部门密切配合的全面风险管理组织体系。董事会是全面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对全面风险管理有效性负责。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协助董事会建立和实施有效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根据监管机构的要求,公司指定首席风险官负责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同时公司设立了独立的风险管理部。
公司建立了董事会领导下的三道防线的全面风险管理治理架构。第一道防线由各业务和职能部门组成,为日常风险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和实施者,主要负责识别、评估、应对、监控与报告各自领域的风险。第二道防线是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部,负责建立与维护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及组织整个公司进行风险识别、评估和报告的各项工作。第三道防线是审计委员会和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审计委员会以及内部审计部,负责对全面风险管理制度体系和流程以及各项内部控制活动的健全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独立评价。
公司的总体风险战略
公司的风险战略以风险偏好体系的形式体现,通过偏好陈述体现决策层的风险管理要求,通过风险容忍度体现管理层的风险管理目标,最后落实到各部门监控执行风险限额,逐步形成具备可实施性和有效性的风险管理工具,将公司总体风险水平和各类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2021年,公司的风险偏好以“稳健”为前提,通过承担适度的风险而取得合理的回报,追求长期可持续发展。
风险偏好体系的执行状况
公司2021年保持可持续的合规经营,未发生重大风险事件,风险容忍度未被突破。
2022年公司将结合偿二代二期的最新要求,进一步推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设与落地,提高公司风险管理能力。
五、 保险产品经营信息
2021年度原保险保费收入居前5位的保险产品经营情况如下(单位:元):
■
六、 偿付能力信息
本公司经审计后的偿付能力指标如下:
■
2021年末,我公司的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66%,相比2020年末下降49个百分点,本年末实际资本由上年末的231,762万元减少到210,327万元,减幅为9%;本年末最低资本由上年末的107,761万元增长到126,765万元,增长幅度为18%。
七、 关联交易总体情况
2021年,公司根据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公司内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持续高度重视关联交易管理,按时报送季度关联交易报告,根据监管要求进一步完善关联方信息及关联交易管理体系。现将2021年度关联交易工作总结报告如下:
(一) 2021年度累计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1年累计发生612笔关联交易,合计金额665,419,698.09元,其中一般关联交易608件,合计金额198,719,698.09元;重大关联交易4件,实际发生金额466,700,000.00元。本年度关联交易分类、累计金额和比例具体如下:
■
公司2021年共发生四笔重大关联交易,均为资金运用类关联交易。其中两笔交易为认购关联方公开发行的债券,根据原《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46条豁免审议和披露,已纳入关联交易金额和比例统计(见下表第1、2项),另外两笔均根据监管规定和公司制度履行审议和披露程序。审批过程中相关关联方回避,全体非关联方董事审批同意,独立董事发表相关意见,交易协议签署后披露。
2021年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明细如下:
■
(二) 2021年年度统一交易协议执行情况
2021年公司共有四项统一交易协议, 2021年累计共发生交易金额4,347,676.85元。公司统一交易协议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1) 2019年1月15日和2019年11月10日公司与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邦证券”)和相关托管行(托管行分别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订补充协议续签定向资产管理合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议有效期为2019年1月15日-2022年1月14日,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议有效期为2019年11月10日至2022年11月10日,公司分别于2019年1月23日和2019年11月19日向中国银保监会报告统一交易协议的续签并完成信息披露工作。上述关联交易年度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364,616.75元(委托管理费)。
(2) 2021年7月1日公司与星恒保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保险专业中介合作框架协议》,实质变更双方之前签署的原统一交易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21年3月1日-2023年12月31日,约定星恒保险代理公司代理销售公司保险产品,交易金额不超过1.2亿元。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向上海银保监局报告此统一交易协议实质性变更事项并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本统一交易协议项下2021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3,270,868.1元。
(3) 2021年7月1日公司与上海复衡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签订了《保险中介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有效期为2021年7月1日-2024年6月30日,约定复衡保险经纪公司代理销售公司保险产品,交易金额不超过1.2亿元。 公司于2021年7月20日向上海银保监局报告此统一交易协议事项并完成信息披露工作。本统一交易协议项下2021年度累计发生关联交易131,595元。
(4) 2021年9月16日公司与上海星堡养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与上海星堡养老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星堡养老社区项目之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协议”), 协议有效期为2021年3月5日-2023年3月4日,交易金额不超过1000万元,并于2021年10月12日向上海银保监局报告此统一交易协议事项并完成信息披露工作。上述关联交易年度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580,600元。
(三) 控股子公司年度关联交易情况
目前公司控股子公司仅一家,为我司全资收购的不动产项目公司——适度温控(无锡)物流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温控”)。2021年无锡温控累计发生关联交易21件,合计金额7,593,154.02 元。
(四) 资金运用监管比例限额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金运用方面关联交易比例符合《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9〕35号)第十四条规定,具体资金运用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 保险公司对全部关联方的投资余额限制
公司对关联方全部投资金额合计为1,559,165,168元。保险公司对全部关联方的投资余额,合计未超过保险公司上一年度末总资产(13,580,107,763元)的30%(4,074,032,329元)与上一年度末净资产(1,979,626,145元)二者中金额较低者,符合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要求的监管比例要求。
2. 公司对关联方的投资金额限制
公司2021年对关联方的投资金额具体交易清单及监管限额清单如下表:2
■
单位:元
备注:公司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规模15,590,186,219元
3. 对单一关联方的全部投资余额
依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9〕35号)第十六条规定的合并计算原则,公司关联交易涉及的单一关联方共有2家,分别是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企业集团和The Prudential Insurance Company of America及其企业集团。
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9〕35号)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保险公司对单一关联方的全部投资余额(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及其企业集团:1,558,766,533元;The Prudential Insurance Company of America及其企业集团:398,635元),合计均未超过保险公司上一年度末总资产(13,580,107,763元)的15%(2,037,016,164.47元)。
2 监管限额说明:
1)根据《保险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保监发〔2019〕35号)第十四条,保险公司投资未上市权益类资产、不动产类资产、其他金融资产和境外投资的账面余额中,对关联方的投资金额不得超过上述各类资产投资限额的50%。
2)根据《中国保监会关于加强和改进保险资金运用比例监管的通知》(保监发〔2014〕13号)第二款,(一)投资权益类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0%,且重大股权投资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净资产。账面余额不包括保险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的保险类企业股权。(二)投资不动产类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30%。账面余额不包括保险公司购置的自用性不动产。保险公司购置自用性不动产的账面余额,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净资产的50%。(三)投资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5%。(四)境外投资余额,合计不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15%。
3)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优化保险公司权益类资产配置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2020年7月),公司上季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50%以上但不足200%的,权益类资产投资余额不得高于本公司上季末总资产的25%,公司上季度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处于150%-200%区间,符合以上规定。
八、 消费者权益保护投诉管理以及重大信息
(一) 消费者权益保护重大信息
1. 重大政策
2021年,公司进一步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新建及修订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审查制度》、《消费投诉管理办法》、《消费投诉管理实施细则》、《客户信息保护管理办法》、《客户服务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考核管理办法》等10余个制度,形成一套全方位、多层次、完备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体系,为实际消保工作开展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
2. 重大举措
回访服务方面:2021年度公司累计为19000余客户提供了新契约电子回访,公司官微上线在线文字客服功能,服务更细致,交流更通畅,形成一套客服热线、智能机器人、在线文字客服三位一体的客户服务体系。
保全业务方面:公司官微持续进行服务扩容,目前可提供25项线上保全自助服务,并在操作页面内嵌流程指引,精准解答客户所需,实时推送保全受理流程通知,让客户轻松掌握服务进度。
消费投诉方面:新增官微在线投诉平台,进一步畅通24小时维权渠道,承诺1个工作日内快速响应,实现处理进度可查询、服务质量可评价。
增值服务方面:全面升级“臻星守护会员服务体系”,包括更精准细分的会员层级、更全面的会员权益;官微设立会员服务专区,为客户提供会员等级查询、专属权益查询以及领先行业的一键服务自助预约功能,实现一键获取会员电子手册,使客户及时了解会员服务的最新资讯及活动。
3. 重点事项
通过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7·8保险宣传日等重要活动,实现多渠道、多维度普及保险知识,强化消费者对自身权益及维权途径的认知;同时,结合官微、官网等常规自有媒体平台开发创新型一站式消费者教育宣传平台,以推文、视频等宣传形式加大对理性消费观念、保险金融知识、自身权益保护、维权方式和渠道等内容的宣传,不断提高保险消费者决策力、风险防范意识和获得感。
4. 重要事件
2021年4月,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的号召,启动“关爱服务·适老化项目”,打造“线上体验无障碍、线下服务有温度”,关注老年客户群体多样化服务需求,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帮助老年人加快融入智能社会,解决老年客户的“急难愁盼”,为老年客户排忧解难。2021年9月,公司打造了具有全国影响力的2021年度客服节活动——历9弥新·悦动星潮,为客户带来优质尊贵的服务享受和高潮迭起的活动体验,大力提升品牌影响力。
(二) 投诉管理
2021年公司累计处理监管转办投诉件14件。按投诉类别分布:销售纠纷7件,理赔纠纷2件,其他5件;按地区分布:上海2件,山东11件,北京1件;所有案件均已结案。
2021年公司无重大群体性消费投诉发生。
九、 公司治理信息
(一) 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本公司情况的简要说明
公司为中外合资公司,共有2家股东,分别为上海复星工业技术发展有限公司和The Prudential Insurance Company of America(美国保德信保险公司),双方各持股50%。截至报告期末,具体投资关系及股权架构如下:
■
(二) 持股比例在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持股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持股情况未发生任何变化,具体如下:
■
(三) 股东(大)会职责、主要决议
因公司为中外合资公司,未设立股东(大)会,故未有股东(大)会决议。
(四) 董事会职责、人员构成及其工作情况,董事简历
1. 董事会职责
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主要职责包括:
- 决定公司的发展规划、经营计划、投资方案;
-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 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 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权,或者公司的解散;
- 审批重大对外投资、重大资产购置、资产处置与核销、资产抵押、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
- 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评价结果、报酬和奖惩方案;
- 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拟订董事会议事规则;审批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工作规则;
- 聘请或者解聘为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 听取总经理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 选聘实施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审计的外部审计机构;
- 审批公司风险管理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容忍度和风险管理政策;
- 审批公司资产负债管理总体目标和战略、资产配置政策和对公司资产负债匹配状况;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产品及其他需经董事会审批的资产负债管理重大事项;
- 每年对董事进行尽职考核评价,并向监事会提交董事尽职报告;
- 审批公司治理报告、偿付能力报告等;
- 审批各专业委员会提交审议的其他事项等;
- 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 董事会人员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1) 董事会人员构成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会共有9位董事,其中6位非执行董事,3位独立董事。由赖军先生担任董事长、XiaolLeiChi(迟小磊)女士担任副董事长,其他成员为Scott Garrett Sleyster先生、李涛先生、Geng Hui Wu(吴庚辉)先生、董思杰先生、高鹤洁女士、丁伟先生、席德应先生。
(2) 董事会工作情况
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董事会对公司发展战略、经营计划、内控合规、风险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公司治理、重大投资决策以及重大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决策。
2021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6次会议,其中定期会议4次,临时会议2次,均为现场会议。全年董事会会内共审议通过43项议案,听取8项报告,会外通过邮件(书面传签)共审议通过35项议案。
3. 董事简历
赖军先生
出生于1972年,自2021年9月出任本公司董事,任职批准文号为沪银保监复〔2021〕666号;自2021年11月出任本公司董事长,任职批准文号为沪银保监复〔2021〕840号。赖军先生为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现任美国保德信金融集团中国区总裁,主要负责保德信中国区保险业务。
在此之前,赖军先生曾担任招商信诺人寿总经理兼首席执行官、中华联合人寿执行董事及总经理、华泰保险集团副总经理兼首席财务官、平安保险集团财务企划部副总经理等职务。赖军先生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香港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Xiao Lei Chi(迟小磊)女士
出生于1969年,自2016年7月出任本公司董事,任职批准文号为保监许可〔2016〕733号,并于2021年9月出任本公司副董事长。迟小磊女士为加拿大康卡迪亚大学理学硕士,于2014年9月加入复星,现任复星集团总精算师,复星保险板块联席总裁,主要负责保险公司投后管理和与保险项目相关的交易并购尽调工作。
在加入复星之前,迟小磊女士曾先后担任中宏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高级副总裁、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精算师、明德丰怡精算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兼资深精算顾问、韬睿咨询公司香港分公司精算顾问等职务,在保险行业的从业经验近30年。迟小磊女士持有北美精算师协会会员、加拿大精算师协会会员、香港精算师协会会员和中国精算师协会会员等资格认证。
Scott Garrett Sleyster先生
出生于1960年,自2017年7月出任本公司董事,任职批准文号为保监许可〔2017〕778号。Sleyster先生为美国西北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现担任保德信金融集团国际业务负责人以及执行副总裁,负责保德信国际保险业务,面向全球市场开发、分销及服务个人寿险、退休和相关金融产品。
在2018年12月担任现在职务之前,Sleyster先生在保德信金融集团担任过多个领导职位,包括作为保德信金融集团资深副总裁兼首席投资官等。此外,Sleyster先生一直积极参与美国退休政策的制定,并曾数次作为代表参与美国政府的各项相关计划。
李涛先生
出生于1972年,自2018年2月出任本公司董事,任职批准文号为保监许可〔2018〕149号。李涛先生为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于2017年3月加入复星,现任复星国际执行总裁,复星银行与保险产业运营会董事长兼CEO,主要负责复星银行与保险板块的业务发展、战略制定和实施。
在加入复星之前,李涛先生曾就职于中国太平保险集团,担任CFO,并先后兼管企划精算、投资条线及境外保险业务,对中国保险业的发展和保险政策了解颇深。李涛先生持有英国特许公认会计师公会资深会员资格认证。
Geng Hui Wu(吴庚辉)先生
出生于1974年,自2014年7月出任本公司董事,任职批准文号为保监许可〔2014〕582号。吴庚辉先生为加拿大曼尼托巴大学理学硕士,于2009年1月加入美国保德信金融集团,先后在集团总部担任副总裁兼精算师、全球投资部高级投资副总裁、全球审计部高级副总裁,对财务、精算、投资、资本和风险管理、产品开发、资产负债管理等业务有多年实际操作及资深管理经验,并自2017年起,担任美国保德信金融集团全球战略规划部董事总经理,负责支持美国保德信金融集团在全球的项目、资本投资和中国战略实施。
在加入保德信之前,吴庚辉先生先后担任加拿大永明金融集团精算总监,美国国际集团国际团险管理部副首席精算师。吴先生持有北美精算师、特许金融分析师和金融风险管理师等资格认证。
董思杰先生
出生于1985年,自2020年1月出任本公司董事,任职批准文号为沪银保监复〔2020〕31号。董思杰先生为美国伊利诺伊大学香槟分校会计学硕士以及美国克莱姆森大学工商管理硕士,现任复星集团保险板块联席总裁兼CIO,保险资产管理中心总经理,负责集团及保险板块的战略资产配置、投资组合管理,参与集团保险板块的全球重大并购项目。
在加入复星之前,董思杰先生曾担任太平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战略投资经理、中车(原南车集团)成都机车车辆有限公司财务部主办会计等职务。董思杰先生有着丰富的投资工作经验,并且是CFA和FRM的持证人。
高鹤洁女士
出生于1968年,自2019年1月出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批准文号为保监许可〔2019〕164号。高鹤洁女士为南开大学法学硕士。
高鹤洁女士有着20余年的人力资源方面的工作经验,在高科技、金融保险、汽车等行业均担任过人力资源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曾任宝马中国等公司的人力资源副总裁。
丁伟先生
出生于1957年,自2021年9月出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批准文号为沪银保监复〔2021〕661号。丁伟先生为浙江大学(原杭州大学)理学学士,副研究员。
丁伟先生有30年以上的金融行业工作经验,曾任招商银行总行副行长、招商银行总行行长助理、招商银行总行人力资源部总经理等职务。
席德应先生
出生于1960年,自2021年9月出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任职批准文号为沪银保监复〔2021〕665号。席德应先生为澳大利亚梅铎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
席德应先生有近40年的金融行业工作经验,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资金营运部副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机构金融业务部总经理、中国工商银行战略管理与投资者管理部资深专家及专职派出董事等职务。
董事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
(一) 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会包括3名独立董事,涵盖了法律、保险、财务、管理等方面的专业人士,具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经验。独立董事人数符合监管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参加董事会、积极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管理状况,能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责,对本公司的公司治理、业务经营、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等多方面提出富有建设性的意见与建议。针对董事会决策重大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独立董事均认真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书面的独立意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客观性,维护了公司整体、股东及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在年度报告编制及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认真听取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全面汇报,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沟通,恪尽职守、诚实守信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公司已获得每名独立董事就其相对于公司独立性的书面确认,确认所有独立董事均独立于公司。
(二) 监事会职责、人员构成及其工作情况,监事简历
1. 监事会职责
监事会在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行使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权,保障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包括:
- 检查监督公司财务;监督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 对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监督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职责和义务的履行;
- 提出免除任何违反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任何董事会决议的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建议;
- 提名独立董事;
- 对公司的偿付能力风险管理组织架构、风险管理人员、风险管理工作有效性进行监督和审查;
- 对公司发展规划的制定、实施和评估等工作进行内部监督等;
- 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2. 监事会人员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1) 监事会人员构成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监事会共有3位在任监事。由彭玉龙先生担任监事会主席,其他成员为股东监事何志慧女士,职工监事沈淑渊女士。
(2) 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监事职责并行使职权,同时积极列席董事会,定期审阅公司财务、内审、合规、关联交易、投资等工作报告,监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风险内控等制度等的建设情况,并评估发展规划等,对公司生产经营、重大事项、财务状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等情况进行监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合法权益。
2021年公司监事会共召开4次会议,均为定期的现场会议。全年监事会会内共审议通过3项议案,听取54项报告,会外通过邮件(书面传签)共审议通过6项议案。
3. 监事简历
彭玉龙先生
出生于1978年,自2017年10月担任本公司监事,任职批准文号为保监许可〔2017〕1218号,后经公司监事会选举,自2017年11月16日担任监事会主席。彭玉龙先生为上海财经大学管理学博士,于2013年11月加入复星,现任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总裁高级助理、复星保险板块联席总裁。
在加入复星前,彭玉龙先生曾就职于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从事保险行业研究工作,对中国保险业、金融及保险政策有较深的了解。
何志慧女士
出生于1986年,自2021年10月担任本公司监事,任职批准文号为沪银保监复〔2021〕780号。何志慧女士为华东师范大学理学硕士,现任保德信商务咨询(上海)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在加入保德信之前,何志慧女士曾先后担任普华永道咨询(深圳)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精算部高级精算顾问以及安永(中国)企业咨询有限公司精算部经理,拥有丰富的精算及财务工作经验。
沈淑渊女士
出生于1987年,自2021年10月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任职批准文号为沪银保监复〔2021〕782号。沈淑渊女士为浙江大学管理学学士,现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沈淑渊女士自2019年8月加入本公司,先后担任客户服务部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以及客户服务部总经理兼任运营管理部总经理。
在加入本公司之前,沈淑渊女士曾先后担任新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总经理秘书、市场企划部总经理助理、教育培训部总经理助理等职务,拥有丰富的保险行业工作经验。
监事在其他公司兼职情况
■
(三) 外部监事工作情况
暂无。
(四) 高级管理层构成、职责、人员简历
截至报告期末, 公司在职高管12人,分别为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兼总精算师1人,助理总裁7人,助理总裁兼财务负责人1人,助理总裁兼合规负责人1人,董事会秘书1人。各位高管均有明确的分管领域,职责清晰,且不存在监管规定禁止的兼任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陈国平先生
出生于1971年,自2019年8月出任公司总经理,任职批准文号为银保监复〔2019〕751号。陈国平先生为华南理工大学工学硕士,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中共党员,曾任职于中国平安人寿和新华人寿,并先后担任平安人寿广东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分管营销)、新华人寿江苏分公司总经理、新华人寿浙江分公司总经理(公司总监级),寿险从业经验23余年,有着丰富的保险管理经验。自履职以来,陈国平先生全面主持工作,负责公司的管理运作,推进业务进展和战略实施。
谷小春先生
出生于1974年,自2021年9月出任公司副总经理、总精算师兼首席风险官。谷小春先生为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于2007年获得北美精算师证书。曾任信诚人寿精算部产品定价主管、瑞士再保公司寿险与健康险部副总裁、财信吉祥人寿副总经理兼总精算师兼财务负责人等职务,保险从业经验逾18年,有着丰富的精算理论知识和精算工作经验,技术扎实,熟悉国内外精算实践,拥有较强的综合管理能力和风险管理意识。自履职以来, 谷小春先生牵头负责精算部和风险管理部工作。
王聪先生
出生于1976年,自2019年8月出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批准文号为沪银保监复〔2019〕661号。王聪先生为博士学历,北京林业大学博士研究生,中共党员,曾任职于新华人寿和天安人寿,并先后担任新华人寿浙江分公司计划财务部门负责人、天安人寿总公司战略管理部经营发展处负责人、天安人寿总公司战略企划部部门负责人,寿险从业经验15年,有着丰富的保险管理经验。自2020年5月至2022年2月,兼管公司大运营管理工作。自2022年3月起,王聪先生负责公司整体组织与人才战略,规划等管理工作。
孙爱俊先生
出生于1982年,自2019年8月出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批准文号为沪银保监复〔2019〕721号。孙爱俊先生为清华大学工学学士,中共党员,曾任职于新华人寿,并先后担任新华人寿浙江分公司营销业务部总经理、新华人寿浙江分公司市场总监兼杭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新华人寿浙江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寿险从业经验近15年,有着丰富的保险管理经验。自履职以来,孙爱俊先生主要负责公司个险渠道战略规划的制定和具体实施,规划业务目标计划,确保关键项目运行顺利,管理和培训销售团队,确保销售团队的持续和优化发展。自2021年3月起,兼管中介互联网业务部。
刘莉女士
出生于1970年,自2019年12月出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批准文号为沪银保监复〔2019〕1059号。自2020年6月起兼任北京分公司总经理。刘莉女士为南京大学法律本科,中共党员,曾任职于新华人寿,并先后主要担任江苏分公司徐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浙江分公司嘉兴中心支公司总经理、浙江分公司湖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浙江分公司杭州中心支公司总经理、浙江分公司客户服务部总经理职务,寿险从业经验21年,有着丰富的保险管理经验。
李涛先生
出生于1972年,自2020年4月出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批准文号为沪银保监复〔2020〕184号。自2020年3月出任山东分公司总经理,任职批准文号为鲁银保监准〔2020〕116号。李涛先生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信息学院专科学历,中共党员,曾任职于中国人寿、泰康人寿和新华人寿,并先后主要担任新华人寿山东聊城中心支公司总经理、新华人寿山东淄博中心支公司总经理、新华人寿宁波分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等职务,寿险从业经验23年,有着丰富的保险管理经验。自履职以来,李涛先生主要负责山东分公司经营管理工作。
王智先生
出生于1979年,自2021年1月出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批准文件为沪银保监复〔2021〕46号。王智先生为复旦大学理学学士,中共党员,曾先后担任新华人寿办公室副总经理兼总裁秘书、新华人寿风险管理部副总经理、君康人寿首席风险官兼合规负责人、复星保险板块董事总经理等职务,寿险从业经验17年。自履职以来,王智先生主要负责公司产品开发管理、产品市场推广及健康保险业务相关工作。
梁涛先生
出生于1979年,自2021年1月出任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批准文件为沪银保监复〔2021〕47号。梁涛先生为辽宁大学管理学学士,中共党员,曾先后担任太平人寿广西分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太平人寿总公司银行保险部副总经理等职务,寿险从业经验17年。自履职以来,梁涛先生主要负责公司银保渠道创新战略规划的制定和具体实施,规划业务目标计划,推动银保及创新业务持续优化发展。
许闻先生
出生于1981年,自2021年3月出任公司总经理助理、财务负责人,任职批准文号为沪银保监复〔2021〕174号和沪银保监复〔2021〕175号文。许闻先生为复旦大学经济学学士,曾任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并先后担任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副总经理、上海复星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保险副CFO等职务。自履职以来,许闻先生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和办公室相关工作。自2022年1月起,同时负责公司投资管理工作。
孟浩先生
出生于1973年,自2017年11月至2021年12月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任职批准文号为保监许可〔2017〕1301号。孟浩先生为华东师范大学经济学硕士,曾任职于君安证券研究所、南方证券研究所、德邦证券研究所、复星投资分析部、鼎睿再保险公司投资部。自履职以来,主要负责公司投资管理工作,负责在职权范围内参与制定公司投资政策和投资策略,合理安排投资组合,控制各类投资风险,实行合理的资产负债管理等相关工作。孟浩先生于2021年12月31日辞职,并于2022年1月1日起不再担任以上职务。
浦俊先生
出生于1975年,自2021年9月出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合规负责人,任职批准文号为沪银保监复〔2021〕724号和沪银保监复〔2021〕725号。浦俊先生为上海交通大学经济学学士,曾供职于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美国友邦保险、海尔纽约人寿保险及复星集团,寿险从业经验17余年。自履职以来,浦俊先生主要负责公司合规管理及公司法务工作。
Xu Hua Chen(陈旭华)女士
出生于1973年,自2017年11月出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批准文号为保监许可〔2017〕1307号。陈旭华女士为上海外国语大学文学学士,曾任职于金盛人寿、Aviva Canada,寿险及产险从业经验17余年。陈旭华女士自筹备期加入公司,曾先后负责公司重大项目管理、偿二代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并协助进行公司治理等相关工作。自履职以来,主要负责公司治理相关工作。
(五) 薪酬制度及当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 薪酬制度
按照监管部门及公司治理等要求,为确保薪酬管理过程合规、严谨,本公司已制定薪酬管理相关制度,有效规范薪酬管理程序。
2. 当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 当年董事、监事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每人税前15万元人民币/年;公司其他董事均为非执行董事,不从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公司无外部监事,只有股东监事及职工监事,均不从公司领取监事薪酬。
(2) 当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主要包含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津补贴福利等。其中,基本薪酬依据行业水平、具体职位及工作经验等因素综合厘定;绩效薪酬根据当年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均在基本薪酬的 3 倍以内。同时实行延期支付机制,依照监管要求完善优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机制和制度。
报告期内(含已离任)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如下:
■
(六) 公司部门设置情况和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1. 公司部门设置情况
截至本报告提交时,公司部门包括:营销管理部、教育发展部、机构发展部、生态创新部、科技创新部、银保业务发展部、银保渠道发展部、银保业务支持部、银保创新拓展部、中介互联网业务部、资产管理中心、运营中心、客户权益部、科技中心、健康保险事业部、产品市场部、精算部、战略企划部、财务部、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合规部、法律部、风险管理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内部审计部、精英渠道部、创新业务部。
2. 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全国开设分支机构27家,其中总公司1家,省级分公司5家(北京、山东、江苏、河南和四川),中心支公司4家、支公司6家、营销服务部11家。
(七) 银行保险机构对本公司治理情况的整体评价
复保2021年度公司治理基本健全,董监事会和管理层运作、发展规划、绩效考核、内控合规、消费者权益保护、关联交易、资金运用、信息披露、利益相关者权益维护等公司治理各流程、各环节,贯彻落实各项相关监管要求。
报告期内,在公司开展公司治理自评估的基础上,上海银保监局对公司2020年公司治理情况开展了现场评估。根据《上海银保监局办公室关于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2020年公司治理监管评估风险提示的函》(沪银保监办函〔2021〕139号),公司的公司治理股权结构明晰、治理架构基本合理,且不存在重大事项调降评级情形;但也存在一定缺陷,部分公司治理环节有待完善。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已基本完成整改,个别未完成整改问题正在积极推动整改过程中。后续公司将持续认真学习并落实公司治理法律法规、监管要求,不断优化公司治理运作机制与流程,全面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十、 重大事项
根据《保险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涉及重大事项,需在公司官网上及时进行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披露重大事项公告共4项,披露情况汇总如下,详情请见公司官网“公开信息披露”栏目“重大事项”模块:
(一) 公司总部营业场所变更(已于2021年1月4日披露)
经上海银保监局批准(沪银保监复〔2020〕716 号),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总部营业场所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芳甸路1155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36层 3601-3605室变更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 2389 弄 1-2 号置汇旭辉广场 A 座 17-18 层 01、02、03、05、06、07 室。
(二) 公司住所变更(已于2021年3月22日披露)
经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复,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住所由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芳甸路1155号浦东嘉里城办公楼36层3601-3605室变更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张杨路2389弄1-2号置汇旭辉广场A座17-18层01、02、03、05、06、07室。
(三) 董事长变更(已于2021年10月13日披露)
根据公司章程,因任期届满,自 2021 年 9 月 28 日起,李涛先生不再担任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一职。 经股东委派及公司董事会确认,赖军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并将在获得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派出机构任职资格核准后正式生效。在赖军先生正式担任公司董事长之前,由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 XiaoLei Chi(迟小磊)女士代为履行董事长职责。
(四) 董事长变更(已于2021年11月30日披露)
经上海银保监局核准(沪银保监复〔2021〕840 号),自 2021 年 11 月 17 日起,赖军先生开始担任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
十一、 其他需披露事项
无。
复星保德信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