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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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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
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48          证券简称:北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0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

  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应出席会议董事5人,实际出席董事5人,会议由董事长傅乐民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2022年4月27日为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授予22名激励对象471,000股限制性股票。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此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的独立意见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根据《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471,000股,公司总股本将增加471,000股。

  鉴于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注册资本的相关议案,即公司拟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离职激励对象所持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及拟注销公司回购的相应股份,合计将注销公司股份10,946,297股,总股本将由571,374,727股减少为560,428,430股。本次议案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办理股票注销登记事宜。

  综上,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471,000股后,总股本将由560,428,430股增加为560,899,430股,注册资本相应增加至560,899,430元,故将对《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章程修正案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修改后《公司章程》全文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公司将于2022年5月19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刊登于2022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附件: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正案

  ■

  证券代码:002148       证券简称:北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1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已于2022年4月22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和会议议案。应出席会议监事3人,实际出席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邹斌先生主持,经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确定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能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以2022年4月27日为预留授予日,向22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47.1万股。

  表决结果为: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48  证券简称:北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2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2年4月27日,授予22名激励对象47.1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年4月8日,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632.1万股,其中首次授予572.1万股,预留6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已对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2、2021年5月12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3、2021年5月25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个别激励对象由于个人原因放弃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董事会对激励对象人数及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同意首次授予79名激励对象560.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10元/股,并确定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1年5月25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确认办法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4、2021年7月8日,公司披露《关于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完成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为2021年7月9日。

  5、2022年3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5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124,000股,回购价格为2.10元/股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股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47.7万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74人。

  6、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日为2022年4月27日,授予22名激励对象47.1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2.66元/股。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4月9日、2021年5月13日、2021年5月26日、2021年7月8日及2022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及董事会对于授予条件满足的情况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为:

  (一)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认为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或不属于上述任一情况,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三、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

  2、限制性股票的预留授予日:2022年4月27日

  3、授予价格: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授予价格为每股2.66元。

  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1)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1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每股4.089元的50%,为每股2.04元;

  (2)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董事会决议公布前20个交易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每股5.3272元的50%,为每股2.66元。

  4、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对象及数量: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共22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7.1万股。

  5、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均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注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6、对限制性股票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的说明:

  (1)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限售期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算,且授予完成日和首次解除限售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而取得的股份同时按本激励计划进行锁定。

  解除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时,相关权益不得递延至下期。

  预留部分对应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锁安排如下表所示:

  ■

  (2)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条件: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考核年度为2022-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

  公司未满足前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

  2)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将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个人绩效进行综合评定,根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评结果,依照激励对象的考评结果确定其解除限售的比例,个人当年实际解除限售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解除限售额度×个人解除限售比例。

  绩效考评结果分为A、B、C三个等级,考核评价表适用于考核对象。届时根据下表确定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比例:

  ■

  激励对象当年因个人绩效考核未达标而不能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加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之和。

  7、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授出权益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不存在差异。

  8、本次股权激励实施后,将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四、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对公司相关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一定的影响。董事会已确定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2年4月27日,在2022年—2024年将按照各期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比例和授予日限制性股票的公允价值总额分期确认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

  经测算,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预留47.1万股限制性股票应确认的总费用预计为73.95万元,则2022年—2024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

  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成本将在管理费用中列支。上述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仅为测算数据,应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摊销对有效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若考虑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代理人成本,本激励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五、参与激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授予日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本次预留授予无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

  六、激励对象的资金安排

  激励对象认购限制性股票及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资金全部自筹,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激励计划获取标的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七、独立董事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部分的授予日为2022年4月27日,该授予日符合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授予也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条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获授权益的条件已成就。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激励对象条件及授予条件的相关规定,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不存在向激励对象提供贷款、贷款担保或其他财务资助的计划或安排。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4月27日,并同意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2名激励对象授予47.1万股限制性股票。

  八、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是否符合授予条件进行核实后,认为:

  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能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2年4月27日为预留授予日,向22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47.1万股。

  九、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对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相关事项出具的法律意见认为:公司董事会已就本次预留授予事项取得合法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预留授予事项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日的确定及授予对象、数量和价格均符合《管理办法》、《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预留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预留授予尚需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十、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天达共和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2021年度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证券代码:002148     证券简称:北纬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3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 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投票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格式见本通知附件二。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6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职。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内容参见2022年3月31日、2022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上述第10、11、12、13、19项议案须以特别决议通过,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根据有关规定,公司已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中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资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可以进行表决。

  上述所有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除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表决结果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二)、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材料复印件,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须在2022年5月18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采用传真登记的请发送传真后进行电话确认。

  2.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6层北纬科技证券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88356661

  传真号码:010-88356273

  联系人:冯晶晶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6层

  邮政编码:100044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其他备查文件。

  七、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附件一)、授权委托书(附件二)的格式附后。

  特此公告。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

  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362148

  2. 投票简称:北纬投票

  3. 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19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19日9:15-15:00。

  2.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北京北纬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票性质: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委托期限:自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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