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52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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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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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对季度报告内容存在异议或无法保证其真实、准确、完整的情况

  □ 是  √  否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朱承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军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劲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4.审计师发表非标意见的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

  会计政策变更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财政部 2021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5号”或“本解释”),规定了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以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根据上述要求,公司自 2022年1月1日起按照解释第15号规定,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有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并根据相关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进行调整。

  截止披露前一交易日的公司总股本:

  ■

  用最新股本计算的全面摊薄每股收益: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注:1、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按税前金额列示。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中的损失类以负数填写。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营业总收入本期发生额6,936,239,994.26元,较上年同期5,095,437,039.73元增加1,840,802,954.53元,增幅36.13%,主要系公司本期煤炭及天然气贸易销售量增加所致;

  2.营业成本本期发生额5,955,092,646.29元,较上年同期3,923,360,980.08元增加2,031,731,666.21元,增幅51.79%,主要系本期煤炭和天然气价格高于上年同期,火电燃料及煤炭、天然气贸易采购成本增加所致;

  3.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本期发生额551,655,273.06元,较上年同期695,983,048.46元减少144,327,775.40元,降幅20.74%,主要系本期燃料成本、折旧费和财务费用增加所致;

  4.货币资金期末余额3,677,077,432.37元,较年初2,181,192,573.01元增加1,495,884,859.36元,增幅68.58%,主要系本期预收煤炭销售款项增加所致;

  5.应收票据期末余额2,930,000.00元,较年初330,000.00元增加2,600,000.00元,增幅787.88%,主要系应收电费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6.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176,688,489.11元,较年初294,171,048.06元减少117,482,558.95元,降幅39.94%,主要系境外公司资金池支付减资款;

  7.长期应收款期末余额5,024,117.24元,较年初16,789,451.24元减少11,765,334.00元,降幅70.08%,主要系收回融资租赁保证金所致;

  8.短期借款期末余额1,393,400,000.00元,较年初2,460,000,000.00元减少1,066,600,000.00元,降幅43.36%,主要系本期偿还到期借款所致;

  9.合同负债期末余额4,981,847,521.65元,较年初3,568,816,301.33元增加1,413,031,220.32元,增幅39.59%,主要系本期预收商品煤款增加所致;

  10.应交税费期末余额403,201,548.06元,较年初590,283,661.53元减少187,082,113.47元,降幅31.69%,主要系清江公司预缴2021年所得税;

  11.应付利息期末余额210,021,835.51元,较年初147,790,002.71元增加62,231,832.80元,增幅42.11%,主要系新增债券和中票利息尚未到支付期;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期末余额605,941,707.15元,较期初773,332,028.91元减少167,390,321.76元,降幅21.65%,主要系偿还一年内到期长期借款所致。

  13.其他流动负债期末余额1,303,433,801.91元,较年初3,863,711,683.95元减少2,560,277,882.04元,降幅66.26%,主要系本期兑付短期融资券所致;

  14.销售费用本期发生额7,026,315.98元,较上年同期3,813,099.18元增加3,213,216.80元,增幅84.27%,主要系本期煤炭及天然气业务规模扩大,人工成本增加所致;

  15.信用减值损失本期发生额5,299,507.19元,较上年同期-4,303,532.13元增加9,304,869.17元,增幅232.31%,主要系本期收回已计提坏账应收款项所致;

  16.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本期发生额-9,394,785.60元,较上年同期20,084,424.70元减少29,479,210.30元,减幅146.78%,主要系债券价格下跌所致。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

  2022年1月,公司收到国务院国资委原则同意湖北能源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1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国务院国资委批复的公告》。

  2.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以2022年2月9日为授予日,向196名激励对象授予6,230.14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3.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坚定信心,公司股东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拟自2022年3月29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0.5%,不超过 1%的股份(含已增持的股份 28,109,229 股)。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长电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 》。

  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李昌彩先生、柯晓阳先生于2022年3月28日分别辞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和副总经理职务;文振富先生于2022年3月30日辞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和总经理职务;张堂容女士于2022年3月31日辞去公司监事职务。辞职后文振富先生在公司继续从事咨询工作,其他几人均不在公司任职。

  2022年3月3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谢香芝女士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3月31日、4月1日和3月29日和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总经理辞职的公告》《监事辞职并提名监事候选人的公告》《关于常务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5.公司2015年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除大悟三角山风电项目在核准后,因新出台政策限制导致项目无法实施外,公司2015年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募集资金投资建设的所有项目均已完成投资或工程建设,相应项目完成竣工决算审计,项目平稳运行。为提高 2015 年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拟将2015年募集资金节余金额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后实际金额为准。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2015年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6.公司全资子公司收购中启乐楚清洁能源(天门)有限公司股权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和公司“十四五”规划目标,进一步扩大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股权对价不高于1,045.97万元收购中启乐楚清洁能源(天门)有限公司100%股权的事项。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湖北能源集团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购买股权资产的公告》。

  7.公司投资建设新能源项目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和公司“十四五”规划目标,进一步扩大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投资建设钟祥双河100MW农光互补项目、宜城莺河马头山100MW农光互补电站项目、宜城东湾马头山100MW农光互补电站项目和双河市100MW光伏发电项目的事项,装机规模合计400MW。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钟祥双河100MW农光互补项目的公告》《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宜城莺河马头山100MW农光互补电站项目的公告》《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宜城东湾马头山100MW农光互补电站项目的公告》《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双河市100MW光伏发电项目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朱承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军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劲松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朱承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军涛         会计机构负责人:刘劲松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注:企业实际收到的政府补助,无论是与资产相关还是与收益相关,均在“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项目填列。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湖北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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