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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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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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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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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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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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2020年度,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世龙实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对部分存在减值迹象的重大单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了大额信用减值准备。自2021年1月以来,公司高度重视全资子公司——江西世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供应链公司”)的相关业务(以下简称“供应链业务”),先后组织成立专项核查小组、内部稽查审计组对相关业务进行调查核实,同时亦聘请外部律师团队对应收账款相关事项进行协助追查催收,且已对部分应收账款提起诉讼,争取最大程度保全相关资产,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因公司与上海涌垦化工有限公司、沈勇存在买卖合同纠纷,公司于报告期向乐平市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判决:1)上海涌垦化工有限公司向公司支付货款6,424.31万元,违约金1,284.862万元,总计7,709.172万元;2)判决沈勇在其持有的江西世龙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价值范围内,对第一项诉讼请求中的货款本金6,424.31万元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0)。上述诉讼案件已被乐平市人民法院受理,但由于当前疫情形势严峻法院尚未开庭审理。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诉讼事项,根据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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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汪国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敦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妙华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汪国清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敦国 会计机构负责人:潘妙华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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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江西世龙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