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59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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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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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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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为满足公司战略布局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在北京市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盛美半导体设备(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美北京”)。该事项已于2022年1月11日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于2022年2月8日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取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盛美北京的经营范围:生产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半导体设备及其零部件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产品设计;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电子产品、机械设备、电子元器件、仪器仪表;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规划,符合公司整体战略布局,有利于实现公司可持续发展。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HUI WANG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LISA YI LU FENG  会计机构负责人:LISA YI LU FENG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HUI WANG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LISA YI LU FENG会计机构负责人:LISA YI LU FENG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HUI WANG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LISA YI LU FENG  会计机构负责人:LISA YI LU FENG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盛美半导体设备(上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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