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
公司负责人:陈雪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焰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骁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公司负责人:陈雪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焰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骁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
公司负责人:陈雪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焰辉 会计机构负责人:马骁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2-071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陈雪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会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支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容详见公司2022-073号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股票代码:603799 股票简称:华友钴业 公告编号:2022-072
转债代码:113641 转债简称:华友转债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2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袁忠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编制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公司财务支出,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次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监事会同意该事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华友钴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