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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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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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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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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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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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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海宁市求精投资有限公司质押公司股份14,460,000股,分别质押给杭州富锐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8月18日及2022年1月1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0)、《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注2:香港骥飞实业有限公司质押公司股份39,523,810股,质押给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2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9)。

  注3:嘉兴宏沃投资有限公司质押公司股份12,000,000股,质押给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余杭支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7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及再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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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何文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浩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娟娥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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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何文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浩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娟娥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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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何文健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钱浩杰        会计机构负责人:王娟娥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4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4月27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浙江省海宁市盐官镇杏花路4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有关会议的通知,公司已于2022年4月22日以现场送达及邮件方式送达。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何文健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人数为6人)。公司监事、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供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该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不向下修正“晨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截至2022年4月25日,公司股价触发“晨丰转债”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条款。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7月27日),如再次触发“晨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若再次触发“晨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晨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晨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5)。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其中关联董事何文健、何文联回避表决,该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85         证券简称:晨丰科技        公告编号:2022-035

  债券代码:113628         债券简称:晨丰转债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晨丰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2022年4月25日,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触发“晨丰转债”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条款。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7月27日),如再次触发“晨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若再次触发“晨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晨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955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415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1,500万元,期限6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1〕387号文同意,公司41,500万元可转债于2021年9月1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晨丰转债”,债券代码“113628”。

  根据有关规定和《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自发行结束之日(2021年8月27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2年2月28日)可转换为公司股票,初始转股价格为13.06元/股。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同时,修正后的转股价格不得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和股票面值。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调整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调整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

  公司股价自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4月25日期间,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的情形,已触发“晨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

  鉴于“晨丰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距离6年的存续届满尚远,近期公司股价受到宏观经济、市场调整、大盘低迷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出现了较大波动,当前公司股价未能正确体现公司长远发展的内在价值,且与转股价格存在一定差距,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股价走势、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晨丰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其中关联董事何文健、何文联回避表决,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同意并通过该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在未来三个月内(即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7月27日),如再次触发“晨丰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在此期间之后,若再次触发“晨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次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晨丰转债”转股价格的向下修正权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晨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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