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ST海投          公告编号:2022-019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27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的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郑力齐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参会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郑力齐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聘请郑力齐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2、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李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参会有效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李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聘请李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ST海投         公告编号:2022-020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郑力齐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郑力齐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郑力齐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郑力齐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郑力齐先生简历

  郑力齐,1971年3月出生,经济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历任亿城集团股份公司董事、副总裁,北京致德教育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凤仪文化娱乐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本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本人与海航投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未持有海航投资股份;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ST海投           公告编号:2022-021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请李明先生担任公司

  副总经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航投资”或“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李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聘请李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李明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李明先生简历

  李明,1971年12月出生,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历任北京金兰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用友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集团管控业务部总经理,北京精诚环能科技有限公司财务顾问。现任新疆瑞丰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新疆瑞丰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师。

  本人不存在不得提名为董事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年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被市场禁入或被公开认定不适合任职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本人与海航投资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人未持有海航投资股份;本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ST海投     公告编号:2022-017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者关系传真号码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办公电话调整,投资者关系传真号码即日起由原号码“010-59782006”变更为“010-58527521”,其他联系方式不变,投资者可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箱方式与公司进行交流。为便于投资者联系,现将公司联系方式列示如下: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4号宏源大厦1301

  邮政编码:100015

  投资者电话:010-53321083

  传真号码:010-58527521

  公司邮箱:htgf@hnainvestment.com

  变更后的传真号码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正式启用,变更前的传真号码停止使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由此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0616          证券简称:ST海投        公告编号:2022-018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在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未发生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二、 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4月27日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4月27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27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4号宏源大厦1301海航投资会议室

  (三)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四)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主持人:董事长 朱卫军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79人,代表股份297,262,53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20.7842%。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285,776,42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9.981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8人,代表股份11,486,1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031%。

  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8人,代表股份11,486,1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03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78人,代表股份11,486,11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8031%。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国浩律师事务所梁效威、陈颖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因正值疫情防控期间,为防止人员汇集和集中,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远程通讯的方式进行。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290,951,006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7.8768%;反对6,311,529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2.123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5,174,58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45.0508%;反对6,311,52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54.949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表决结果:本项议案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梁效威、陈颖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海航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