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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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
注:本公司为金融信托企业,发放贷款和投资金融资产为公司的日常业务主营业务范围之一,故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1.2021年1月22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终止前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方案及相关议案。同时,审议通过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等议案,决定向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89,203,853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该事项已经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已获得陕西省财政厅和中国银保监会陕西监管局批复同意。2021年10月14日,中国证监会受理了公司提交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行政许可申请材料。
2021年10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212664号),并进行了回复及披露。2022年2月7日,经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
2022年4月18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另行公告。
上述事项详细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20年7月7日、2020年7月24日、2021年1月23日、2021年2月10日、2021年2月24日、2021年9月10日、2021年10月18日、2021年11月24日、2022年2月8日和2022年4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公告。
2.2021年11月15日,公司收到第二大股东《关于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名称变更的函》,其公司名称由“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变更为“陕西交控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为陕西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3月底,该事项工商等变更手续已办理完毕。上述事项详细披露于2021年11月17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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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薛季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少龙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建岐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薛季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少龙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建岐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薛季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贾少龙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建岐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