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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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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2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7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11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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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应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 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公司鼓励股东优先考虑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并行使表决权。股东或代理人如现场参会,除携带相关证件和参会材料外,请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请遵守当地相关的疫情防控要求。

  (二)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2021年5月17日9:00-15:00。

  股东的信函或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1年5月17日16:00。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566号应流股份董事会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

  六、 其他事项

  (一)现场会议预计半天,与会股东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姓名:杜超

  2、电话号码:0551-63737776

  3、传真号码:0551-63737880

  4、邮编:230601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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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11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7日(星期二)上午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公司拟通过上证路演中心召开本次说明会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

  一、说明会类型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加强与投资者的深入交流,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支持下,公司定于2022年5月17日举行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为积极响应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在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的要求,本公司现就2021年度业绩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召开时间:2022年5月17日上午11:00-12:00

  召开地点:公司将通过上证路演中心以网络互动方式召开本次说明会

  三、公司出席说明会的人员

  董事长兼总经理                     杜应流先生

  董事、财务总监                     涂建国先生

  董事会秘书                         杜超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2年5月13日16:00以前通过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联系公司,提出所关注的问题,公司将在说明会上选择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予以回答。

  2、投资者可在2022年5月17日上午11:00-12:00通过互联网直接登陆网址:

  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直接参与本次说明会。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51-63737776

  联系传真:0551-63737880

  联系邮箱:ylgf@yingliugroup.cn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7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上述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修正内容如下

  一、 《公司章程》第一条修订

  原条款: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修订后的条款: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需要,规范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订本章程。”

  二、 新增条款

  在第一章第十一条后,增加条款: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除上述修改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308      证券简称:应流股份       公告编号:2022-006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

  1、安徽应流集团霍山铸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铸造”)

  2、安徽应流美国公司(以下简称“应流美国”)

  3、安徽应流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应流铸业”)

  4、霍山嘉远智能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远智能”)

  5、天津市航宇嘉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天津航宇”)

  6、安徽应流航空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应流航空”)

  7、安徽应流航源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应流航源”)

  8、安徽应流博鑫精密铸造有限公司(简称“应流博鑫”)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为应流铸造、应流美国、应流铸业、嘉远智能、天津航宇、应流航空、应流航源、应流博鑫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43亿元,已实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55,377.71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公司拟为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情况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应流铸造和应流美国、应流铸业、嘉远智能、应流航源和控股子公司天津航宇、应流航空、应流博鑫的2021-2022年度银行授信提供的保证担保将陆续到期,为保障子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公司拟继续为子公司和孙公司申请2022-2023年度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和银行融资提供保证担保,担保总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43亿元,期限为本议案批准后一年,各子公司在担保总额内可根据贷款利率、授信条件等情况选择不同商业银行进行具体实施,公司对各子公司具体担保金额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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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其中包括为国家开发银行安徽分行向应流铸造关键零部件研发贷款24,100万元提供担保。

  (二)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为支持公司子公司的发展,配合各子公司做好银行贷款安排,提高向银行申请贷款效率,规范公司对外担保行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最高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子公司应流铸造、应流美国、应流铸业、嘉远智能、天津航宇、应流航源、应流航空、应流博鑫提供担保总额折合人民币不超过43亿元,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1、被担保子公司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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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被担保子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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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担保的上述对象均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且经营稳定,资信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贷款主要为日常经营流动资金所需,公司对其提供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为确保公司对子公司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保证担保的顺利实施及担保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及时得到解决,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不超过43亿总担保额度的前提下,可根据子公司与各商业银行的协商情况适时调整公司为上述子公司在各商业银行间的实际担保金额,并签署相关业务合同及其它相关法律文件。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为子公司担保事项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担保程序合法,符合上市公司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除以上担保事项外,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本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符合证监发(2005)120号文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信息披露充分完整。公司对外担保的决策程序合法、合理、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截止2022年4月26日,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余额为155,377.71万元人民币,占最近一期(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的比例为34.95%,本次担保事项审议通过后,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不超过43亿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为零,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特此公告。

  安徽应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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