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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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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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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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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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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1、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青岛银行配股的议案》,鉴于对青岛银行价值的认可,以及保持公司持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公司使用自有资金约1.29亿元人民币参与了青岛银行配股事项,认购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青岛银行17,408.3万股。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1月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参与青岛银行配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3)。
2、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3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 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鉴于资本市场环境、公司市场价值表现和股权融资时机等因素发生了诸多变化,公司决定终止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决定统筹使用自有资金继续推进老挝开元甘蒙省钾镁盐矿150 万吨氯化钾项目一期工程的建设。相关内容详见2022年1月4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终止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公告》及《关于境外全资子公司氯化钾扩产项目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04、005)。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03月31日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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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韩方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小凡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小凡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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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韩方如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小凡 会计机构负责人:周小凡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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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