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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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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规划和财务状况,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保证公司健康平稳运营,2022年度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各银行授信额度如下:

  ■

  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实际授信金额以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额度为准,具体申请授信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金额范围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相关授信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二、自有资产抵押情况

  为保障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的顺利开展,公司全资子公司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拟以自身资产,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乡市支行申请2亿元的授信额度提供资产抵押,具体情况如下:

  ■

  抵押资产的银行评估值为1.25亿元人民币,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总资产的14.93%,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合并报表净资产的18.29%。

  三、全资子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法定代表人:樊家驹

  4、注册资本:贰亿壹仟伍佰柒拾壹万叁仟壹佰贰拾柒元捌角叁

  5、成立日期:2007年03月22日

  6、营业期限:2007年03月22日至2057年03月21日

  7、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桐乡市梧桐街道崇福大道2320号

  8、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环保型溶剂油墨、聚氨酯胶粘剂;甲苯、二甲苯、异丙醇、乙醇、乙酸乙酯、乙酸丁酯、2-丁酮、4-甲基-2-戊酮的批发(直拨直销售)。环保型水性油墨、PCB电子油墨的生产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化工原材料(除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的销售;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最近一年财务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60,354.97万元,负债总额14,531.04万元,净资产45,823.93万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9,356.66万元,净利润2,989.62万元。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2-027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14 点3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滨湖区慧泽西路科教软件园B区6号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2022年0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等媒体。

  2、特别决议议案:5、10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5、9、1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有营业执照、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持有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0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电话、信函等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3110证券简称:东方材料公告编号:2022-013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监事会主席孙国磊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04月28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经审议后,发表书面确认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反应了2021年1-12月公司的发展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全体监事对本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04月28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2-014)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经审议后,发表书面确认意见如下: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董事会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和公司制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规定,体现了合理回报股东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04月28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经审议后,发表书面确认意见如下:本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反映了2022年1-3月公司的发展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全体监事对本期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04月28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履职情况及年度业务经营情况,确定2022年度监事薪酬标准。公司监事孙国磊、张银滨不在公司领取薪酬。职工监事王秀玲领取监事薪酬,薪酬标准为基本年薪36万元(税前)加绩效工资。

  表决结果:2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监事会经审议后,发表意见如下: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以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04月28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后,发表意见如下: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履行了必要审批程序;是在保障公司募投项目正常进度的情况下实施的,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适当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最高额不超过8,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04月28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04月28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0、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04月28日发布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公司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2-020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1687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66.6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04元,共计募集资金33,469.38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301.89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0,167.49万元,已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于2017年10月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431.70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735.7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389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1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 530.62万元(包含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投入129.75万元),2021年度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21,173.97万元,扣除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后,募集资金余额为 7,691.57万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利息收入725.75万元,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合计为8,287.57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于2017年10月11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2017年10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子公司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以增资方式向全资子公司新东方油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东方油墨)注入资金21,173.74万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万吨无溶剂胶粘剂项目”、“年产5千吨环保型包装油墨、年产5千吨 PCB 电子油墨、年产5千吨光纤着色油墨涂层新材料项目”的建设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根据《管理办法》,新东方油墨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本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于2017年10月11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黄岩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2019年6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项目中“年产5千吨环保型包装油墨”的实施主体调整为新东方新材料(滕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滕州新材料”),合并在滕州新材料“年产3万吨环保型包装油墨、3万吨聚氨酯胶粘剂建设项目”中实施;终止实施“年产5000吨光纤着色油墨涂层”项目;原“年产5000吨PCB电子油墨”项目,由新东方油墨继续实施。同意减少原使用募集资金对新东方油墨进行增资部分的注册资本1亿,并使用募集资金以注资方式向滕州新材料注入资金10,000.00万元。根据《管理办法》,滕州新材料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本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于2019年8月16日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台州黄岩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新东方油墨连同本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黄岩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由于相关募集资金账户注销而终止。

  2020年3月11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计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原“5000吨PCB电子油墨”项目和市场战略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同时新东方油墨同本公司、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与平安银行台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黄岩支行签订的《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鑫三方监管协议》由于相关募集资金账户注销而终止。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东方油墨及滕州新材料共有2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原“市场战略建设项目”拟以东方材料为主体,建设营销与服务网络中心,拓展营销网点,在全国新增销售网点和销售人员。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加强营销网络覆盖率、强化品牌推广,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旨在缓解资金压力,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无法单独核算效益。

  (三)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四)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2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使用不超过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该笔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投项目“年产1万吨无溶剂胶粘剂”项目已取得竣工验收报告,等待政府有关部门验收完成,因疫情等原因,预计第二季度完成;公司募投项目“年产3万吨环保型包装油墨、3万吨聚氨酯胶粘剂建设项目”尚在建设中。上述项目均未完成,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2020年3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原“市场战略建设项目”及“年产5000吨PCB电子油墨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管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合法、有效,公司已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12月

  编制单位: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截止2021年12月31日,该项目募集资金已全部投入建设,并且利用该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投入项目建设129.75万元,另使用自有资金投入项目建设404万元, 于2021年12月23日出具了该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暂等待政府有关部门验收,预计第二季度完成。

  [注2]:项目尚在建设期,报告期内因疫情、环保等原因进度放缓。

  [注3]:2020年3月10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并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将原“市场战略建设项目”及“年产5000吨PCB电子油墨项目”拟投入的募集资金变更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2-022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何双,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亿纬锂能(300014.SZ)、硕贝德(300322.SZ)、金海高科(603311.SH)、天合光能(688599.SH)、熊猫乳品(300898.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沈洁,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凯淳股份(301001.SZ)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刘润,200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厦门象屿(600057.SH)、实益达(002137.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上述人员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2021年年度审计费用为62万元(不含税),2022年度的审计收费定价尚未最终确定,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具体以双方实际协商后签订的有效合同为准。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公司审计委员会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资格和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地了解和审查,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因此,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大型审计机构,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备良好的诚信记录和投资者保护能力,能满足本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并进行各项专项审计和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为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体现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的职业素养,出具的审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公司独立董事对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本次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议程序充分、恰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工作中,公正客观地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同时考虑审计的连续性,我们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

  (四)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0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110 证券简称:东方材料 公告编号:2022-024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04月2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修订《公司章程》,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证监会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章程》修订情况对照表如下:

  ■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本次相关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后授权相关人员办理公司工商登记变更事项。具体变更内容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信息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0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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