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56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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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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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一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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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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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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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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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3月30日,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用不低于人民币10亿元,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以不超过24.97元/股的价格回购公司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2022年3月23日,经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期的议案》,拟对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延长6个月,延期至2022年9月29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3,673,0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01%,最高成交价为19.6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83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658,927,590.48元(不含佣金等交易费用)。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2年3月31日

  编制单位: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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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龚神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洋会计机构负责人:岳齐刚

  合并利润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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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公司负责人:龚神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洋会计机构负责人:岳齐刚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2年1—3月

  编制单位: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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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负责人:龚神佑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于洋会计机构负责人:岳齐刚

  2022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600966           证券简称:博汇纸业          编号:临2022-029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山东博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金光纸业(中国)投资有限公司、宁波亚洲纸管纸箱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52,871,93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84%。本次质押后,博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数量为427,647,8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65.50%,占公司总股本的31.99%,剩余未质押股份数量为225,224,137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接到博汇集团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具体事项如下: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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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3、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博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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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1、博汇集团未来半年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0股;未来一年内到期(不含半年内到期质押股份)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02,347,8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6.5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7.66%,对应融资余额44,155.00万元。

  博汇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博汇集团的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其经营利润、自有资金、股票红利、投资收益等。

  2、博汇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3、博汇集团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上市公司的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

  (2)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影响,公司董事会成员不会因此产生变动,博汇集团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

  (3)本次股权质押事项不存在影响博汇集团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况。

  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东博汇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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