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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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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21年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合计1,105,519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1,357,682.08元(不含交易费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438,072.68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7,017,434.6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26,061,496.02元。鉴于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1年度拟不分配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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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公司属于智能交通行业下的智能公交子行业,处于智能交通行业生产制造中间环节。公司产品属于智能交通产品,主要应用于城市公交车及其他商用车。

  智能交通行业是根据建立智能交通系统所需的设备、服务、技术而衍生出来的行业。智能交通系统是将先进的电子传感技术、信息技术、数据通信传输技术、网络技术、控制技术及计算技术等有效地集成运用于整个交通管理体系,而建立起的一种在大范围、全方位发挥作用的,实时、准确、高效的综合交通管理系统。人工智能、大数据、5G、自动充电等交通新基建技术的快速发展,将带动智能交通与智慧城市的成型与成熟发展。

  近年来,受益于物联网技术、移动互联网和大数据在交通行业的推广,以及国务院、交通运输部等主管单位关于公共交通信息化、智能化等指示精神的进一步明确,城市公交信息化、智能化程度不断提高。2021年2月24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提出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达到世界先进水平的发展目标;以及加强智能化载运工具和关键专用装备研发,推进智能网联汽车(智能汽车、自动驾驶、车路协同)应用的发展方向。2021年3月12日,国务院发布的“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完善综合运输大通道、综合交通枢纽和物流网络,加快城市群和都市圈轨道交通网络化”,智慧交通的重要性日趋凸显。住建部和工信部于2021年5月和12月先后确定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一批、第二批试点城市。智能网联汽车是汽车产业发展的战略方向,正处于技术快速演进、产业加速布局的商业化前期阶段,目前国内从事相关业务的企业众多,竞争较为激烈,市场化程度较高。

  2021年8月12日,工信部发布了《关于加强智能网联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的意见》,要求加强汽车数据安全、网络安全、软件升级、功能安全和预期功能安全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一致性,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8月20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改委、工信部、公安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发布《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试行)》,向社会传达出了将严格管理和保护汽车行业数据安全的明确监管态势,相关文件的制定与实施,将加速智能交通市场的优胜劣汰。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我国从汽车大国迈向汽车强国的必由之路,是应对气候变化、推动绿色发展、实现节能减排的战略举措。公共交通在节能、降耗、减排、促进公平和谐等方面相对于其他交通方式具有突出的比较优势。城市公交替代柴油车的需求持续大增,也为具有零排放、适合中低速特点的新能源客车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市场机会。

  近年来,在国家政策的大力扶持下,我国新能源汽车行业已经步入高速发展阶段,技术和市场成熟度不断提高、关键零部件配套能力也得到大幅提升,行业整体发展繁荣。2020年11月2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指出坚持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发展方向,推动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2021年起,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的公共领域新增或更新公交、物流配送等车辆中新能源汽车比例不低于80%,到2025年,新能源汽车新车销售量达到汽车新车销售总量的20%左右。报告期内,包括海南省、浙江省、上海市、深圳市在内的多个省市颁布了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规划性文件。

  报告期内,受疫情、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客车行业整体销量及销售收入呈小幅度下滑。根据慧眼看车统计数据,报告期内5米以上客车累计销量同比下滑3.40%,其中公交客车同比下滑21.30%。公交客车作为客车行业重要的细分领域市场需求的进一步下降,以及智能网联汽车法规标准的进一步细化,加快了智能交通市场的优胜劣汰,少数企业基于多年的技术经验和市场积累、精细化的成本管理、优质的人才储备、快速响应市场需求的能力,以较强的竞争优势得以存活。

  公司凭借完整的产品体系、较强的技术研发创新能力、快速高效个性化定制能力,形成了为客户提供智能车载软、硬件一体化配套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的业务经营模式。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产品已覆盖全国各省市,多年来一直是宇通客车、比亚迪、金龙汽车、中通客车、安凯客车等多家国内知名商用车生产厂商长期合作的配套商之一,在业内具备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公司与商用车生产厂商及终端用户的良好关系使公司能够及时掌握行业发展趋势,使公司产品研发能更快速地响应市场需求;公司丰富的订单承接经验有力地推动了公司技术水平的提高和生产模式的改进,可以使公司更加高效地完成“新产品开发到形成产品优势”的过程,有利于保持公司市场竞争的优势地位。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车载智能终端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及配套汽车电气产品研发、生产、销售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为商用车生产厂商和公交运营企业提供车辆智能综合管理系统以及相关硬件产品,具体分为车载智能系统系列产品、公交多媒体信息发布系统系列产品、车载部件系列产品、新能源汽车电机与热管理系统系列产品等四大类。公司致力于成为车载电气产业最具竞争力的企业之一。

  公司产品和服务目前主要应用于大中型客车和城市公交车,公司正在积极开拓轨道交通、物流车、工程机械、环卫车等商用车市场,有序推进5G远程DR体检服务车、核酸采样车、一站式CT体检服务车、5G智能眼科巡检车等移动医疗业务。报告期内,公司基于现有技术积累,积极探索业务开拓可能性,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更。

  2、公司经营模式

  公司始终围绕市场需求开展产品研发,保持在细分市场的技术领先地位,引领国内车载电气产品研发方向。公司以自主研发为主,一方面通过股权激励政策、技术研发人员绩效指标与产品销售情况挂钩等方式提高研发人员的积极性和市场敏感度,另一方面积极与上下游企业及高校等研究性机构合作,共同承担省市重大技术攻关课题,克服行业技术难点和瓶颈,不断将新的技术理论转化为有效生产力。

  公司软件系统及配套硬件产品均采取高度定制化、个性化的市场策略,经过20多年的发展,快速定制化研发及服务能力,以及配套的管理体系和技术服务体系已经成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公司具备先进的生产能力,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即根据客户的订单情况来确定生产计划和组织安排生产,采用柔性生产模式,可以快速切换多品种小批量生产交付需求,充分满足下游客户对产品规格不一的订单要求。公司采取“以产定购+合理库存”的采购模式,采购科根据生产部门的生产计划以及生产原材料的安全库存量等数据制定采购计划,向供应商提出采购需求并确保到货时间;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供应商管理流程、采购管理流程以及仓储管控流程。

  公司的销售模式,按照销售渠道,可分为直销模式与经销模式:直销模式指公司直接向客户提供定制化产品与服务以满足其个性化需求;经销模式指经销商根据客户需要向公司定制化采购再销售的业务模式。按照产品销售面向的对象,可分为标配销售模式和终端销售模式:标配销售模式是指产品订单需求来自商用车生产厂商;终端销售模式是指产品订单需求来自客车最终用户(主要为各地公交公司)。公司的客户主要为商用车生产厂商,通常需要提供定制化的产品与服务以满足其个性化需求,因此公司以直销、标配销售模式为主。

  公司产品定价原则为“成本费用+合理利润”,综合考虑销售规模、销售区域、竞争状况等多个因素后,通过商务谈判或投标等方式确定销售价格。

  公司注重参与国内外举办的本行业知名展会,积极开展行业交流与合作。在受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影响情况下,近三年年均参加行业内大型展览次数不低于2场,每年均携新产品亮相,展示公司最新研发成果,扩大公司影响力,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展现公司不断精进产品技术的研发实力,以期推动公共交通行业的智能化发展。

  报告期内,公司的经营模式较上年度没有发生变化。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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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第四季度“营业收入”与其他季度相比波动大,主要系公司第四季度为销售旺季,销售订单增加导致营业收入呈现明显的季节性波动。

  2、第四季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其他季度相比波动大,主要系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存货跌价准备所致;

  3、第二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其他季度相比波动大,主要系第二季度销售回款增加及收到的税费返还所致;第三季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其他季度相比波动大,主要系第三季度支付的采购货款增加所致。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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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4,033.3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5.82%;营业成本40,600.65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9.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43.8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21.47%。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4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达电气”)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145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8,792.18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0.07元,共计募集资金885,372,526.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含增值税)57,000,000.00元(其中不含税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53,773,584.91元,该部分属于发行费用;税款人民币3,226,415.09元,该部分不属于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为828,372,526.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1月19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网上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3,544,835.40元后,加上坐扣承销费57,000,000.00元中包含的进项税3,226,415.09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818,054,105.6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7-99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1年3月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后,连同保荐机构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4月9日分别与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岭南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盈隆广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重新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4月13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后重新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4)。

  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上步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珠支行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西华路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分别为开户行的上级机构。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0年12月3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2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1月4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

  2021年12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存款类产品或理财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1年12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56)。

  公司本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大额存单或者以定期存款方式进行现金管理。公司本年度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累计购买理财产品金额40,300.00万元,累计赎回理财产品40,300.00万元,累计获取投资收益(扣除增值税)395.93万元;累计购买大额存单或者存放于定期存款户84,800.00万元,累计赎回大额存单或定期存款(包括以前年度定期存款)87,800.00万元,累计获得利息收入748.70万元。

  3、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全部按规定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未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于报告期内竣工并投入使用,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研发及产品检测中心建设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项目成果体现在公司新产品研发以及缓解公司资金压力、降低财务风险。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通达电气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通达电气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经核查后认为:通达电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在2021年度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

  [注1]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投入进度为101.69%,是因为使用了理财产品投资收益以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

  [注2]募投项目均已于2021年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投入使用,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支付尚未支付的工程建设款项以及购买相关生产设备。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7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7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11:00以现场方式在广州市白云区云正大道111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林智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2021年度工作情况,公司监事会总结了2021年度工作情况,编制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度财务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报表、2021年度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22〕7-378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合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7-381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天健审〔2022〕7-382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2)、《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22〕7-379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合计1,105,519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1,357,682.08元(不含交易费用)。鉴于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1年度拟不分配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是合理的,综合考虑了外部环境、公司的发展现状和资金需求情况,有利于满足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公司编制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22〕7-380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4)。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1年度,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按所担任的职务领取薪酬,未领取监事薪酬。

  参考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制定了2022年监事薪酬方案:公司监事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监事薪酬。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附件第一百零一号、《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8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相关文件进行的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月26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21〕1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的通知》,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财会〔2021〕35号”《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该解释中“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年11月2日,财政部会计司发布关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实施问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的有关规定,通常情况下,企业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活动不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相关运输成本应当作为合同履约成本,采用与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该合同履约成本应当在确认商品或服务收入时结转计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并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内容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准则解释的变更及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自2021年1月26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自2021年12月30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主要规定了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主要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以及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二)实施问答的变更及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利润表“销售费用”项目中列示。自2021年1月1日起,公司按照财政部会计司相关实施问答的规定,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在利润表“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

  公司于2021年1月1日起将为履行客户销售合同而发生的运输成本从“销售费用”重分类至“营业成本”,对公司营业成本、销售费用、毛利率等财务指标产生影响,本次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财务数据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1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根据《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7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上午9:00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在广州市白云区云正大道111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现场出席董事5名,通讯方式出席董事4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丽娜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全体监事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2021年度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总结了2021年度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编制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1年财务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财务报表、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22〕7-378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合并审计报告》、天健审〔2022〕7-381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天健审〔2022〕7-382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主板上市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12)、《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编制了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22〕7-379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合计1,105,519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1,357,682.08元(不含交易费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438,072.68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7,017,434.6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26,061,496.02元。鉴于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1年度拟不分配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和2021年度经营业绩及财务情况,公司对2021年度财务工作以及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总结,并编制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编制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天健审〔2022〕7-380号《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关于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之专项核查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4)。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公司对董事进行了年度绩效考核,确定并发放了2021年度薪酬:董事长的年薪为85.72万元(税前);其他非独立董事均在公司任其他职务,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董事薪酬。

  参考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慎考虑后制定2022年度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董事长年薪为80万元+年终绩效奖金;其他非独立董事的年薪为60万元+年终绩效奖金。公司非独立董事如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则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董事薪酬。董事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2021年度,公司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津贴:12万元/年。参考公司所处行业独立董事的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慎考虑后制定2022年度独立董事津贴方案:12万元/年(税前)。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目标完成情况,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年度绩效考核,确定并发放了2021年度薪酬:总经理的年薪为93.10万元(税前),公司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年薪基数为70.00万元(税前),根据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参考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经审慎考虑后制定2022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总经理年薪为80万元+年终绩效奖金;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副总经理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年薪为60万元+年终绩效奖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如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则领取岗位薪酬,不领取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议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附件第一百零一号、《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公司编制了《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2-015)。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议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董事会会议听取事项

  (一)《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三)《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其中,《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还将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听取。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3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2021年度,公司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数量合计1,105,519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1,357,682.08元(不含交易费用)。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9,438,072.68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7,017,434.60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未分配利润为326,061,496.02元。鉴于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及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1年度拟不分配现金股利、不送红股,亦不实施包括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内的其他形式的分配。

  二、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况说明

  2020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0年12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0-08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支付回购金额人民币19,993,766.08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2021年度支付回购金额人民币11,357,682.08元(不含交易费用)。

  鉴于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公司经营情况等因素,为保障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提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股利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方式的分配,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第八条“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要约方式回购股份的,当年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视同现金分红,纳入该年度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为11,357,682.08元。本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及《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以人民币11,357,682.08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为对价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下,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的规定。本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外部环境及公司经营发展规划综合考量的结果,有利于稳步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和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利润分配预案是合理的,综合考虑了外部环境、公司的发展现状和资金需求情况,有利于满足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资金需求,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390  证券简称:通达电气  公告编号:2022-016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10点00分

  召开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云正大道1112号研发楼1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的公司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4、6、7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2年5月17日9:00-17:00

  (二)登记地点:广州市白云区云正大道1112号研发楼1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

  2.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 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黄璇

  2.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云正大道1112号研发楼1楼会议室

  3.联系电话:020-36471360

  4.传真:020-36471423

  (二)会议费用:参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二、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通达汽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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