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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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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的风险控制措施是切实有效。

  4、公司内部审计和董事会办公室定期及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交易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人员执行风险管理政策和风险管理工作程序,及时防范业务中的操作风险。

  五、会计核算原则

  1、公司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 《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

  2、外汇套期保值会计核算说明:公司将按照上述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运用套期保值会计方法进行相应会计核算。

  六、专业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汇率波动带来的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已经制定了《外汇风险管理制度》,并完善了相关内控流程,公司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可行有效,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没有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三)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为了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和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减少汇兑损失,降低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保荐机构提请投资者关注:虽然公司对套期保值业务采取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但套期保值业务固有的汇率及利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以及法律风险等都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2-053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专项报告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816号”《关于同意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同意注册,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1,0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16元。截至2020年6月4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31,020.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31,232,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221,169,379.48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310,062,620.52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0]201Z0011号《验资报告》验证。

  2、2021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21]2339号《关于同意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核准,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面值总额为人民币5,252,000,000.00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期限为6年。截至2021年8月19日止,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共募集人民币5,252,000,00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42,909,006.69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209,090,993.31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1] 201Z0037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2021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和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024.8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2、2021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管理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2021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和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024.8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节余募集资金已转出,公司已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2021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于2021年8月16日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监管银行签订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上述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本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专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三、 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本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441,489.26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和附表3之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8月19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227,750.75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1]201Z0177号)。

  2021年8月24日,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合计人民币227,750.75万元,并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批通过后予以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就该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公司于2021年6月19日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截至该公告日,公司已将上述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人民币78,975,166.26元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将上述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通知了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2、2021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并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80,0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2021年7月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经全体董事和监事一致同意,公司将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2,024.86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后,公司已办理销户手续,注销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公司与保荐机构、项目实施主体、开户银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2、2021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实际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节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除2021年9月,公司将“铜川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宜君县天兴250MWp光伏发电项目”对外转让外,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 保荐机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备查文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附表1: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表3:2021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4:2021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表1: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1: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资金来源为存款利息收入。

  注2:2021年9月铜川光伏发电技术领跑基地宜君县天兴250MWp光伏发电项目对外转让,本年度实现效益计算为年初至对外转让日。

  

  附表2:

  2020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附表3:

  2021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注1: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超过承诺投入金额的资金来源为存款利息收入。

  注2:由于上游原材料涨价幅度较大及爬坡期间电池良率相对较低,盐城年产16GW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本期效益未达预期。

  注3:盐城大丰10GW光伏组件项目2021年处于建设期,不适用效益指标测算。

  

  附表4:

  2021年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编制单位: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2-057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根据财政部 2018 年 12 月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 )而进行的相应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财政部于 2018年12月7日颁布了《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的通知》(财会〔2018〕 35 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9 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21 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上述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按照国家财政部发布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未作具体说明的事项以财政部文件为准。

  (一)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二)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三)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四)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五)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 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三、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而进行的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2-048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1日(星期三)上午 11: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9日(星期五)至05月1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IR@trinasolar.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1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05月11日上午 11:00-12:00举行2021年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 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 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05月11日上午 11:00-12:00

  (二) 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 参加人员

  公司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董事长兼总经理高纪凡先生、财务负责人吴森先生、董事会秘书吴群先生、独立董事江百灵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 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05月11日(星期三)上午 11:00-12: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04月29日(星期五)至05月10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IR@trinasolar.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519-81588826

  联系邮箱:IR@trinasolar.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2-051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金额: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主要原因为: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和公司经营情况,并充分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留存未分配利润以保障公司平稳健康运行,保证公司未来发展战略的稳步推进。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68,819,970.45元。2021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804,231,711.5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3元(含税)。截至审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董事会召开日,公司总股本为2,167,587,415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98,545,105.4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7.63%。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金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

  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通过后实施。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1年实现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04,231,711.50元人民币,本年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768,819,970.45元。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98,545,105.45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7.63%,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

  2021年,光伏行业企业也进行了新一轮大规模新产能投放,淘汰低效率和高成本的老产能,加速行业整合。在持续增长的光伏市场需求下,行业内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品牌优势、全球销售网络布局的企业更加受益,光伏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二)公司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

  公司是一家全球领先的光伏智慧能源整体解决方案提供商,主要业务包括光伏产品、光伏系统、智慧能源三大板块。

  受原材料阶段性供给不平衡的影响,供应链价格近年持续高位,价格压力贯穿上下游,外贸及海运形势严峻复杂,疫情后的经济复苏,机遇与挑战并存。公司积极有序新建大尺寸电池片、组件产能,2021年底电池片、组件产能达35GW、50GW,其中210大尺寸产能占比超过70%。同时,公司加强全球化品牌建设力度和强化全球市场渠道,在国际运力不足的情况下全力克服了物流的影响,还在部分市场区域进一步提高了市场份额。

  公司根据行业发展的阶段性需求,携手产业链中硅片、电池等环节合作伙伴共同推出了210大尺寸硅片、电池及组件,主导成立了“600W+产品创新开放生态联盟”,完善光伏产业链各个环节的供应格局,再次为下游电站企业单瓦投资成本的下降做出贡献,实现行业LCOE(Levelized Cost of Energy,平准化度电成本)的再一次下降,助推行业迅速进入“平价上网”时代。

  光伏进入全面“平价上网”时代,产业链各环节将充满了机遇与挑战。公司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公司通过产能扩张进一步增强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的供应能力,满足下游市场对高效太阳能组件日益增长的需求,不断巩固并提升公司在全球太阳能行业的领先地位;另一方面,也能将公司在太阳能电池领域积累的核心技术和成果进行更大规模的产业化应用,进一步提升产品品质、降低生产成本,通过提质增效、转型升级,实现技术和产品升级,有效应对本轮变革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4.80亿元,同比增长51.20%,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8.04亿元,同比增长46.77%。公司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良好,因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仍有较大的资金需求。在充分考虑了目前的行业发展状况、公司发展战略以及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后,公司决定留存足额资金来满足研发投入、产能建设、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需求,充分保障公司平稳运营、健康发展。

  (四)对于现金分红水平较低原因的说明

  公司基于当前所处行业特点及发展阶段,结合公司目前经营状况、战略规划及未来资金需求定制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留存一定比例的资金,有利于公司减轻财务负担,保障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持续扩大产能,在市场迅速发展的时候凭借自己的行业龙头地位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盈利能力。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既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又兼顾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的需求。

  (五)上市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确切用途以及预计收益情况

  公司累积未分配利润将滚存至下一年度,主要用于研发投入、产能建设及日常生产经营等方面,以支持公司发展战略需求。公司将在保持光伏组件业务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研发超高功率产品的商业化应用,发展光伏系统及智慧能源,不断为客户创造更高的价值,持续开拓创新,布局全球,洞察市场机遇,以更加优良的业绩回报全体股东。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已全票审议通过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

  (二)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我们认为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客观情况、经营发展规划、盈利状况等因素,同时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诉求。该利润分配预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议案的审议、决策程序合法。我们同意该项议案的内容,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能够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合理的,符合公司长远利益。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二)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99证券简称:天合光能公告编号:2022-047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李志勇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公司董事会对李志勇先生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的辛勤工作以及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陆芸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见附件),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各项职责,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陆芸女士获聘后,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承诺将于近期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常州市新北区天合路 2 号天合光能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213001

  电话:0519-81588826

  传真:0519-85176003

  邮箱:IR@trinasolar.com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陆芸女士简历

  陆芸女士,199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17年7月加入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工作,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芸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或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证券代码:688599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2-052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60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131人,其中50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0年度收入总额为187,578.73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63,126.3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73,610.92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274家上市公司2020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31,843.3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金融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8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截至2021年12月31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9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1 次、自律监管措施 1 次、纪律处分 0 次。

  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1次;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10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何双,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无兼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毛才玉,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等证券业务审计服务,无兼职,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詹秉英, 1994年起从事审计工作,2007年开始在质量控制部从事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工作,拥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工作经验。。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何双、签字注册会计师毛才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詹秉英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收费为31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收费为50万元(不含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2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包括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容诚执行2021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及内控鉴证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容诚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做到勤勉尽责,公允合理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599        证券简称:天合光能         公告编号:2022-055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新增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保险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拟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99.78亿元的综合授信及项目贷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外汇交易额度、供应链融资、贸易代采购等业务),涉及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9.96亿元。

  ●被担保人中无公司关联方。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本担保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批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2022年度下半年授信担保计划实施情况,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保险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99.78亿元的综合授信及项目贷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外汇交易额度、供应链融资、贸易代采购等业务),涉及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9.96亿元。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其授权人士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在担保额度范围内,办理本次担保的具体事项。担保方式与担保期限等具体事宜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署的担保协议约定为准。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

  注1:其他内容详见附件1:《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尚未签署担保协议,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及签约时间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公司本次拟申请的综合授信、融资所涉及的对外担保额度明细详见附件2:《公司拟新增申请综合授信融资及对外担保额度明细》。

  四、担保的原因及必要性

  上述担保事项系为了确保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开展需要并结合目前业务情况进行的额度预计,符合公司整体生产经营规划,有助于满足公司日常资金使用及业务发展需求。

  五、董事会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担保事宜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的担保事宜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并且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宜,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也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新增的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并且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公司对上述议案的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独立董事同意本次担保事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本次授信及担保事宜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的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并且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公司对上述议案的审议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新增的担保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和整体发展战略,担保风险在公司的可控范围内,并且有利于促进公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对外担保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新增的对外担保事项无异议。

  八、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至2022年4月25日,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以及上述金额分别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及总资产的比例如下:

  ■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中的外币汇率采取2022年4月25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汇率:1美元对人民币6.4909元,仅供参考。

  特此公告。

  天合光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被担保人财务情况》

  单位:元

  ■

  注:如上财务数据均为母公司口径

  附件2:《公司拟新增申请综合授信融资及对外担保额度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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