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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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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3,510,441.18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02,700,152.84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以2021年度实现的母公司净利润102,700,152.84元为基数,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10,270,015.28元后,加上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415,871,156.61元,扣除本年度已分配的2020年度股利48,151,570.66元,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60,149,723.51元。拟以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内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的数量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80元(含税)。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301,221,162股,以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2,500股后的股本301,218,662股为基数,预计共分配股利54,219,359.16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由于公司可转债处于转股期,若因可转债转股引起公司股份变动,则现金股利派发的比例不变,分配股利总金额相应变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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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1、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业中的轴承制造行业,轴承作为关键核心基础件,是国家重点支持、大力推广的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4)中的“滚动轴承制造”(代码:C3451);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处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分类代码:C34)。

  轴承是机械传动轴的支撑,是主机性能、功能和效率的重要保证,是工业领域重大装备的核心部件之一。广泛应用于汽车、风电、装备制造、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航空航天和新能源产业等众多行业。全球市场规模超1000亿美元,瑞典斯凯孚、德国舍弗勒、日本恩斯克、恩梯恩、捷太格特、美蓓亚、那智不二越、美国铁姆肯等八家跨国企业在国际轴承市场的占有率合计达到60%以上,其中斯凯孚、舍弗勒销售均超1000亿人民币。但我们应该看到,随着中国制造的崛起,中国头部轴承企业的赶超速度也非常快,近几年软硬件投入和研发投入都大幅增长。在汽车和机械领域通用轴承方面可以实现进口替代,特种轴承和高端精密轴承工艺技术也逐步突破,风电轴承、高铁轴承、高端精密轴承滚子等研发生产取得突破,有望逐步实现国产化替代。产业集中度逐步提高,未来必然产生几家可以和国际八大轴承集团抗衡的中国轴承企业。

  2021年是我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国家宏观经济形势总体稳定,工业企业生产经营持续稳定恢复,轴承工业整体生产经营保持了较好的发展水平,增速达到了近十年来的较高水平。2021年我们轴承工业完成营业收入2278亿元,同比增长16.52%,轴承产量完成233亿套,同比增长17.68%。2021年我们轴承出口创汇达到了69.47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43.69%,出口轴承78.04亿套,比去年同期增长32.7%。轴承进口用汇54.7亿美元,比去年同期增长25.3%,进口轴承29.64亿套,比去年同期增长17.7%。轴承进出口均创历史新高。

  2、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为新能源汽配产业带来了一个较高的行业景气度。

  2021年,我国全年汽车产销2608.22万辆和2627.48万辆,同比增长3.4%和3.81%。其中,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销分别完成354.49万辆和352.05万辆,同比均增长1.6倍。中汽协预测2022年汽车销量将达到2750万辆,增长5.4%,净增122.5万辆,而新能源汽车将达到500万辆,渗透率将达18.18%。中汽协“十四五规划”预计2025年汽车产量将达3000万辆,新能源汽车将达600万辆,甚至有可能达到1000万辆。在国家实现“双碳”目标,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电动化也将成为工程机械和农业机械绿色发展的重要方向之一。新能源汽车的快速发展,为新能源汽配产业带来了一个较高的行业景气度。公司将顺应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将新能源汽车配件业务作为公司的重点业务之一。

  3、2021年中国风电装机规模再上新台阶,风电轴承销售量再创新高。

  根据国家能源局的统计,2021年全国风电新增并网装机4,757万千瓦,其中陆上风电新增3,067万千瓦、海上风电新增1,690万千瓦。截至2021年底,全国风电累计装机约3.3亿千瓦,同比增长16.6%,占电网发电装机容量的13.8%,其中陆上风电累计装机3.02亿千瓦、海上风电累计装机2,639万千瓦。全年风电发电量6,52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5%;根据彭博新能源最新发布的2021年全球海上风电报告显示,2021年全球范围内,中国新增海上风电装机容量最大。根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相关数据统计,2018年至2020年,中国年新增装机的风电机组平均功率从2.2MW提升至2.7MW,功率提升23%。同时期,中国年新增装机中4MW及以上机型占比从6%提升至10%以上。风机在往大型化方向发展。

  2021年,国家发改委、能源局等多部委陆续出台了多项行动方案以及政策措施来支持风电产业的发展。2021年5月11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指出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的比重达到11%左右,后续逐年提高,确保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到20%左右。2021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确立了2025、2030以及2060年的双碳目标,并逐步构建形成了“1+N”政策体系。2021年10月26日,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提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大力发展新能源,全面推进风电、太阳能发电大规模开发和高质量发展,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加快建设风电和光伏发电基地。这些政策的出台确立了国家风电、光伏向主流能源地位转变的战略目标,极大的促进了风电装机量的提升。

  受风电装机量的带动,据中国轴承协会统计,2021年风电轴承需求量达到200亿元,创历史新高,为公司风电滚子业务带来重大发展机遇。

  (一)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集研发、制造、营销服务一体化的综合型企业集团。主营业务为轴承、精密机械零部件和汽车安全系统、热管理系统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为相关主机客户提供行业领先的解决方案和高效保障。公司深耕精密制造技术二十余载,为国内少数涵盖精密锻造、制管、冷成形、机加工、热处理、磨加工、装配的轴承、精密零部件全产业链企业。系国内领先的轴承制造商,同时也是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和家用、商用空调管路件制造商。近年来,公司注重技改投入和转型升级,自主创新能力大大加强。轴承磨前技术达到全球先进水平,磨装技术快速进步,是中国轴承行业进口替代最具实力及潜力企业之一。未来,全球八大跨国轴承集团实际占据的500亿美元左右全球市场和400亿人民币左右国内中高端市场,将是国内轴承企业出口替代和进口替代的历史性机遇,也是公司的主战场。

  随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的提出以及“十四五”规划的出台,新能源产业提到一个全新的高度。风电新能源的快速发展以及新能源汽车逐步成为汽车产业未来的主流趋势,公司积极参与其中,2022年公司提出了“绿能发展计划”,公司将在做强原有轴承业务的基础上,围绕新能源产业布局,风电滚子、新能源汽车轴承、汽车安全件、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是今后三至五年公司业务新的增长点。

  截至目前,公司拥有180项专利,其中发明专利24项,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建有国家级技术中心、国家CNAS认证实验室、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和航空滚动轴承浙江省工程研发中心。公司积极践行向高端精密零部件制造转型升级战略,拥有将精密制造技术和工艺经验迁移到新应用领域创新的独特能力,是国家倡导的“专精特新”典型企业。业务方向以轴承为基础,向汽车零部件、风电滚子、热管理系统零部件等产业拓展,特别是近几年不断加强新产品研发和提高生产智能化程度,公司研发的高端风电轴承滚子解决了行业“卡脖子”难题,研发成功风电变桨轴承、主轴轴承、齿轮箱轴承滚子和海上风电变桨轴承滚子全系列产品,并在国内率先实现批量生产和进口替代;国内独家研发成功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部件,产销量和成材率进一步提升,已配套比亚迪、特斯拉、蔚来等新能源车企;开发的新能源汽车空调压缩机轴承、驱动电机轴承、变速箱轴承、等速万向节球环滚针轴承及高端电梯轴承等达到行业领先水平。

  (二)产品用途

  1、公司生产各类精密深沟球轴承、圆锥滚子轴承、滚针轴承和调心滚子轴承等。主要为国内外汽车、工业机械、新能源领域和航空航天等产业提供主机配套。其中转向管柱四点角接触轴承已经配套北美宝马汽车;第三代球环滚针轴承国内配套万向集团、向隆传动等企业,并广泛应用于新能源汽车传动系统,国外已向丰田、福特等多个品牌汽车客户提供批量配套;圆锥滚子轴承主要应用于工业传动和汽车变速箱、差速器、轮毂、车桥、刹车盘以及部分农业机械、工程机械等配套,主要用户包括意大利邦飞利(Bonfiglioli)、德国BPW、美国德纳(Dana)、英国吉凯恩(GKN)、意大利卡拉罗(Carraro)、上汽集团、戴克斯车桥等;调心滚子轴承主要应用于高端电梯,目前配套日立和迅达电梯等。

  公司掌握了世界前沿的轴承热处理技术,生产的轴承热处理套圈质量和综合竞争力达到全球领先水平,稳定供应于瑞典斯凯孚(SKF)、德国舍弗勒(Schaeffler)、日本捷太格特(JTEKT)、美国铁姆肯(TIMKEN)等全球排名前七大轴承制造商,其中SKF为北美特斯拉配套的驱动电机轴承套圈定点五洲新春生产。套圈业务国内的客户有瓦轴、慈兴集团等,公司的套圈业务实现了国际、国内双循环,系目前国内最大的磨前产品制造基地和出口企业之一。

  2、公司生产的精密零部件主要涉及风电滚子、汽车安全气囊气体发生器部件、变速箱、差速器齿轮、同步器齿套、各类精密传动件等产品。风电是新能源的重要组成,风电轴承是风电行业的核心部件。业内人士称风电轴承是风电产业的皇冠,而高端精密的风电滚子是皇冠上的明珠。风电滚子业务21年实现工艺技术和品种规格的突破,22年实现市场突破,迎来了风电滚子订单超预期增长,除了21年老客户订单量快速增长外,也收到了瓦轴、洛轴、轴研科技、恒润股份的订单,国内主要风电轴承企业都和五洲新春有合作关系。同时还取得了罗特艾德6MW和10MW海上风电滚子订单,实现了海上风电滚子突破。终端客户包括维斯塔斯、远景能源、金风科技、上海电气、中国海装、明阳风电、哈电等。汽车和机械产品直接和间接配套客户主要包括奥托立夫、均胜电子(JSS)、特斯拉(Tesla)、比亚迪、大众、奥迪、雷勃等知名企业。

  3、公司生产的汽车热管理系统零部件,为奔驰、宝马、大众、特斯拉、通用、日产、沃尔沃等知名品牌汽车配套。家用、商用空调产品为四川长虹、海信日立、格力、美的等国内著名空调生产企业供应零部件。

  (三)经营模式

  公司采用“研发驱动、营销带动”的经营模式,根据市场需求研发新产品,根据客户订单安排生产,同时根据客户的需求预测进行适当提前生产备货。以直销为主,经销为辅,并针对海外战略客户采取寄售库存营销模式。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是优质合金钢和铜铝等有色金属,采购模式根据客户订单和生产计划进行采购,并有效控制原材料的库存量。公司经过十几年精耕细作,具备了较强的产品整体配套方案设计、同步开发和生产制造能力,形成了集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一体化服务模式。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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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影响4季度利润因素:

  1、公司员工股权激励于9月完成过户,4季度分摊股权激励费用1,465.99万元;

  2、公司于10月完成对波兰FLT公司100%股权收购及“FLT”系列商标购买,共计产生相

  关中介费用和税费689.91万元,4季度列支579.77万元;

  3、2021年度可转债费用化利息共计1,576.39万元,其中4季度列支403.33万元;

  4、本期计提商誉减值509.7万元,在4季度列支;

  5、根据谨慎性原则,全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1,285.66万元,其中:4季度计提1,006.26

  万元。

  综上原因,共影响4季度利润3965.05万元。

  此外,因疫情带来的物流影响,导致部分产品推迟至一季度发货,无法实现本期收入。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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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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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422,878.89万元,同比增长24.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94,895.35万元,同比增长8.41%;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2,317.94万元,同比增长38.1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351.04万元,同比增长98.8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8,577.63万元,同比增长122.07%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2-035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以书面通信、电子通讯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会议按通知时间如期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张峰董事长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以现场和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1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2021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阅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阅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将提交股东大会审阅。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审阅了《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

  审阅了《2021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2021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2-037号公告。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张峰先生、俞越蕾女士、王学勇先生、林国强先生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2-042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2-040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在综合授信额度内提供担保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2-038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2-039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管薪酬的议案》

  (1)公司2022年度董事、高管的薪酬按以下方案实施(单位:万元):

  ■

  (2)2022年度董事的年度绩效薪酬,按公司薪酬方案规定并根据董事的工作绩效考核确定执行。对于同时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董事,上述薪酬包括其担任其他职务所领取的薪酬。董事林国强从股东单位领薪,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薪酬。

  (3)2022年度各独立董事津贴7.2万元/人(税前)。

  (4)2022年度高管的绩效薪酬,按公司薪酬方案规定并根据高管的工作绩效考核确定执行。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2-041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应收账款进行保理融资额度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2-043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6、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2-044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7、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2-045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2022~2024年)》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的2022-046号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审议通过了《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五洲新春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4、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五洲新春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5、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五洲新春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2-036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6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会议按通知时间如期于2022年4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明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其摘要》

  (1)公司2021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1年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2021年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1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1)公司2022年度监事的薪酬按以下方案实施:(单位:万元)

  ■

  (2)2021年监事的年度绩效薪酬,按公司薪酬方案规定并根据监事的工作绩效考核确定执行,对于同时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监事,上述薪酬包括其担任其他职务所领取的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应收账款进行保理融资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变更相关会计政策的议案》

  公司本次变更会计政策是根据财政部 2018 年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变更和调整,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2~2024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2-037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峰、俞越蕾、王学勇、林国强已回避表决。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该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并就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度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的效益。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单位: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股份”)

  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

  法定代表人:黄一新

  注册资本:614,620.6011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一般危险化学品、3类易燃液体、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6类第1项毒害品(不含剧毒品,不含农药)、8类腐蚀品(所有类项不得储存)的批发;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钢压延加工产品及副产品的销售;焦炭及其副产品生产;钢铁产业的投资和资产管理;钢铁技术开发和咨询服务;废旧金属、物资的回收利用;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品业务;仓储服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林国强担任南钢股份副总经理,南钢股份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二)南京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有限”)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京市六合区卸甲甸

  法定代表人:黄一新

  注册资本:227,963.72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钢铁冶炼;钢材轧制;钢材、钢坯、其它金属材料及其副产品的销售;自产产品销售;耐火材料、建筑材料生产;机械加工;冶金铸造;钢铁产业的投资和资产管理;机械设备修理、修配;开展技术合作、来料加工;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装卸、搬运;废旧金属的回收、利用;计算机系统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仓储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知识产权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林国强担任南钢股份副总经理,南钢有限是南钢股份的全资孙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三)新昌县捷成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捷成机械”)

  企业性质:私营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控股或私营性质企业控股)

  住所:新昌县城关镇城东新区

  法定代表人:张亚峰

  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制造加工:机械配件、轴承及轴承配件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捷成机械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四)嵊州市莫拉克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莫拉克纸业”)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经济开发区达成路78号B幢

  法定代表人:张志明

  注册资本:1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加工、销售:纸箱;批发、零售:纸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莫拉克纸业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参股并有重大影响的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五)浙江江辰智能化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辰智能”)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经济开发区经环东路89号

  法定代表人:张云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智能化通用设备及配件、电气机械及器材、五金产品;汽车零部件专用设备、航空零部件专用设备;销售: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及易制毒化学品)、润滑油;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江辰智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其有重大影响的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将江辰智能作为关联方进行披露。

  (六)合肥金工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金工”)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紫云路245号

  法定代表人:张峰

  注册资本:2,315.858913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合肥金工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七)浙江新春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春咨询”)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私营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新昌县城关镇南门外100号

  法定代表人:俞继平

  注册资本:1,857.73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投资咨询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新春咨询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八)浙江恒鹰动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鹰动力”)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住所: 浙江省新昌县澄潭街道兴梅大道38-2号8幢

  法人代表人:陈一鹰(YINGCHEN)

  注册资本:6,6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动力技术研发;研发、生产、销售:航空、航天燃气轮机发动机配件;高纯金属材料(除贵、稀金属外)及合金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咨询服务,钛金属 、钛合金的研发、生产、销售和技术咨询服务(以上未经环保部门批准不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机械设备租赁:新材料技术服务,内燃机和航空发动机叶片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浙江恒鹰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九)嵊州市恒鹰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嵊州恒鹰”)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住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经济开发区经环东路89号

  法定代表人:王学勇

  注册资本:3,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动力设备及配件、汽车零部件、机械设备、机械配件、精密机械零部件、泵阀;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嵊州恒鹰系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股份”)

  企业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法定代表人:赵勇

  注册资本:461,624.4222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家用电器、汽车电器、电子产品及零配件、通信设备、照明设备、家居产品、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电子电工机械专用设备、电器机械及器材、电池系列产品、电子医疗产品、电力设备、机械设备、制冷设备及配件、数字监控产品、金属制品、仪器仪表、文化及办公用机械、文教体育用品、厨柜及燃气具的制造、销售和维修,房屋及设备租赁,包装产品及技术服务,公路运输,仓储及装卸搬运,集成电路与软件开发及销售、服务,企业管理咨询与服务,高科技项目投资及国家允许的其他投资业务,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及处理,信息技术服务,财务咨询服务,化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有色金属、钢材、塑料、包装材料、机电设备、贵重金属、汽车零配件、电子元器件的销售及相关进出口业务,电信业务代办,广告的设计、制作、发布、代理;无人机、无人机系统研发及设计、无人机技术推广、转让及技术咨询服务、无人机生产和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虹股份系四川长新制冷部件有限公司少数股东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最终控制方控制的公司,出于谨慎性原则考虑,将长虹股份作为关联方进行披露。

  (十一)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有限”)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三江大道128号

  法定代表人:吴定刚

  注册资本:85,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施工,家用电器、制冷、空调设备、空气源热泵(冷水)机组、水(地)源热泵机组及相关配件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和服务,设备租赁,零配件对外加工,金属材料(不含金银)销售,房屋租赁、仓储管理(不含危化品),厨房设备、消毒器械、智能消费设备、通信设备的研发、制造,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的研发、制造和销售,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货物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虹有限系长虹股份控股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二)四川长虹包装印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印务”)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四川省绵阳市经开区洪恩东路63号

  法定代表人:郑光清

  注册资本:1,5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纸包装制品、印刷制品、纸塑衬垫、蜂窝纸板及纸型材制品的生产和销售,包装、印刷材料研发与销售,印前制版处理,包装结构及平面设计服务,包装装潢印刷及其他;再生资源经营;包装材料经营,产品、技术进出口业务;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长虹印务系长虹股份控股子公司,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十三)南阳勤大钢管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阳勤大”)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方城新能源产业集聚区

  法定代表人:毕岳勤

  经营范围:金属制品表面超声波技术处理,轴承钢管、轴承配件生产、销售,轴承钢材、润滑油、机电设备、绝缘材料、磨具磨料、橡胶制品、五金工具销售。

  南阳勤大控股股东丁明华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大连五洲勤大轴承有限公司持股30%之股东,是公司的关联法人。

  以上各关联人生产经营正常,在与本公司经营交往中,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与上述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的价格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等市场原则,不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具体关联交易协议在实际采购或服务发生时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能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和优势为本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合理配置,获取更好的效益。日常关联交易是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上网公告附件

  1、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五洲新春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独立意见。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2-039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2022年度公司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2021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共计120.00万元。2022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说明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对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的过程中,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收集了适当、充分的审计证据,审计结论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计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所具备审计上市公司的资格,并且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情况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时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审计上市公司的资格,并且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对公司情况熟悉。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时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我们同意续聘该所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及内控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的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2-041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

  ●委托理财金额: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浙江五洲新春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权限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或非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委托理财期限:单个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事项发表同意意见。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决定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额度的自有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或非保本型的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已对该项议案发表明确同意意见。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

  2、资金来源: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3、现金管理的产品: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或非保本型的理财产品;

  4、额度及期限:不超过25,000万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

  5、预计收益(如参考年化收益率):以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签署协议的约定为准;

  6、实施方式: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决定的范围内具体办理并履行信息披露程序。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情况(单位:万元)

  ■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三、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或非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上述现金管理业务可能会有潜在市场波动。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遵循审慎原则,选择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已建立健全资金管理相关的内控制度,公司财务部将严格按照内控制度进行现金管理的审批和执行,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及进展情况,加强风险控制,保障资金安全;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专项意见说明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25,000万元额度事项,我们审阅并查询了会议文件等有关资料,认为该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安全性高、流动性较好、中低风险、保本或非保本型的理财产品,总体风险可控,有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我们同意该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监事会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超过25,000万元额度事项。

  五、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

  六、报备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67       证券简称:五洲新春       公告编号:2022-042

  转债代码:113568       转债简称:新春转债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560,029,866.32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账户内不参与利润分配的回购股份的数量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1,221,162股,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剩余股份2,500股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以扣除回购专户中剩余的回购股份2,500股后的股本301,218,662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4,219,359.1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占本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3.90%。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大股东套利等明显不合理情形,不存在相关股东滥用股东权利不当干预公司决策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公司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资金需求、股东回报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中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体现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性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五洲新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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