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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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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部置换完毕。

  该次置换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无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2021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6,000.00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收回15,545.96万元。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2021年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人民币,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具体时间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到期日之前公司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尚未收回7,900.00万元。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银行理财产品使用情况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2021年3月16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及上述议案,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已赎回。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2021年1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投资银行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在一年内进行滚动使用。本公司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同意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的相关规定及上述议案,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尚未赎回的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二)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其他事项

  (一)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事项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2017年4月18日,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根据市场变化和业务开展情况适时调整募投项目的实施,“建筑幕墙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变更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都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地由苏州工业园区归家巷18号变更为成都市天府新区新兴镇孔雀村五、十组。

  2019年9月23日,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地点的议案》,募投项目“建筑装饰用木制品工厂化生产项目”实施主体由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公司子公司苏州柯依迪智能家居股份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相应地由苏州工业园区唯亭镇蠡塘路20号的厂区内变更为苏州相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苏州市相城区北桥街道徐家观路以东、泗荡泾路以南)。

  除上述此变更外,原项目技术方案、项目效益分析等其他内容不变。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不适用。

  (二)变更持续督导机构事项

  1、2015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公司于2019年1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并经2019年12月23日召开的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已聘请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并签署了《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协议》和《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协议》。因此,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由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未完结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

  2、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

  不适用。

  七、会计师的鉴证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2]361Z0257号),鉴证报告认为,柯利达股份公司2021年度《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柯利达股份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与使用的有关凭证,并审阅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以及公司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整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重大违规行为。

  特此公告。

  附件: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表1:

  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2-022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 17,123.92万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10,800.58万元,合计 27,924.5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客观和公允地反映公司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止2021年12月31日可能出现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的资产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一)金融资产减值(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和合同资产)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2021年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14,749.49万元、计提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976.72万元、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148.91万元、计提长期应收款坏账准备1,248.80万元、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259.61万元。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按照账面价值计量,对于资产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按差额计提减值准备。经测算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嘉宏商业广场”低于账面价值计提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损失143.39万元。

  (三)商誉减值准备的计提方法

  本公司对四川域高建筑设计有限公司的商誉相关资产组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减值测试的依据是金证(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出具的金证评报字[2022]第0093号《评估报告》,包含商誉的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为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根据减值测试结果,本公司本期应计提商誉减值准备9,397.58万元。

  三、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27,924.50万元,导致公司2021年度合并利润总额减少27,924.50万元。本次计提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四、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和监事会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对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计提相关减值损失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的议案。

  3、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关于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其认为公司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是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充分,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董事会就本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2-023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届满、辞职暨提名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公告

  ■

  一、独立董事届满及辞职的情况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顾建平先生任职时间即将达到六年,届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李圣学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独立董事李圣学先生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申请辞去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应专门委员会的职务。辞任生效后,李圣学先生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顾建平先生和李圣学先生确认与公司董事会并无分歧,亦无其他需要通知公司股东注意的事项。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为确保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不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顾建平先生和李圣学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应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直至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公司董事会对顾建平先生和李圣学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和付出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本届董事会提名万解秋先生、黄鹏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为止。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的董事就任前,顾建平先生和李圣学先生仍将继续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行独立董事义务和职责。

  独立董事候选人万解秋先生和黄鹏先生分别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资料真实、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万解秋先生和黄鹏先生均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作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第四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万解秋:男,中国国籍,1955 年10 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教授。1982 年毕业于兰州大学经济系,1986 年获得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硕士学位,2001 年获得复旦大学经济学院经济学博士学位,历任西安陆军学院教师、苏州大学财经学院讲师、副教授,苏州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目前兼任苏州金螳螂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即将届满)、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新大陆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万解秋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万解秋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黄鹏:男,中国国籍,1949年7月出生,博士,教授;1988年以来,历任苏州大学会计学副教授、教授、系主任,以及财税学博士生导师,现任苏州大学新时代企业家研究院院长。目前兼任江苏亚星锚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聚杰微纤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和苏州万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黄鹏先生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黄鹏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2-025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苏州承志装饰有限公司、苏州柯利达光电幕墙有限公司、苏州柯依迪装配式建筑股份有限公司、柯利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32.9800亿元银行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理、押汇、出口代付等),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授信额度申请拟由公司控股股东柯利达集团为公司、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一年。

  上述授信、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同时提请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附注:公司预计向各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情况如下:

  ■

  注:上表中最高额融资授信额度仅为公司结合上一年度融资授信额度情况所作出的预计,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各授信银行实际审批授信额度为准。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2-026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8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制的全部限制性股票1,450万股。同时,与之配套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文件一并终止。本议案尚需提请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7 月 27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0 年 7 月 30 日,在公司内网对本次激励对象的姓名与职位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 2020 年 7 月 30 日至 2020 年 8 月 8 日(共计10 天),在公示期限内,公司员工、股东等与激励计划相关人员可通过书面或通讯形式向公司监事会提出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0 年 8 月 13 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3、2020 年 8 月 19 日,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0 年 9 月 22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日为:2020年9月22日,向8名激励对象授予1,45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7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的激励对象名单再次进行了核实。同日,公司披露了《公司关于 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0年10月22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共计1,45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及登记工作。

  二、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原因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第二条中规定,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业绩考核目标为(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即可):(1)2021年度公司经审计净利润不低于1.5亿元;(2)2021年度公司经审计来自装配式装修业务的营业收入不低于20亿元。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为-3.72亿元,装配式装修业务的营业收入为2.34亿元,均未达到上述业绩目标,不满足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条件的相关规定(以上经审计净利润指未扣除激励成本前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非净利润)。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第二条的相关规定,如若公司业绩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则公司以授权价格回购限制性股票并注销。因此公司拟对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一期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652.5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另外,公司综合考虑当前宏观经济状况、行业市场环境和目前国内的疫情及其影响等因素,为充分落实员工激励机制,保护公司、员工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从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和保护核心团队积极性考虑,继续实施本激励计划已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在征求激励对象的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慎论证后,决定终止实施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并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公司拟对8名激励对象持有的第二期和第三期已授予但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797.5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三、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及价格

  1、回购注销的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自首次授予登记日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应对回购数量进行调整的事项。具体回购注销数量情况如下:

  本次股票回购涉及8名激励对象,包括:

  (1)第一期解锁条件未达到要求的激励对象8人,对应予以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52.50万股;

  (2)因终止激励计划涉及激励对象8人,对应予以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97.50万股。

  因此,本次共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450万股。

  2、回购价格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限制性股票在授予后,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增发等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派息时调整方法如下: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因此,经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授予价格由2.71元/股调整为2.70元/股。

  综上,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为1,450万股,回购价格为2.70元/股,回购资金总额为3,915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后的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单位:股

  ■

  (注:上述比例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五、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的影响及后续安排

  本次终止实施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承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终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决议,自决议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不再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将会及时申请办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就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事项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等事宜。

  本激励计划终止实施后,公司将继续通过优化薪酬体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等方式来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团队及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促进公司的长远健康发展。

  六、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 二、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条件”中关于公司层面解除限售业绩条件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财务指标未达到相应解锁期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按照规定回购激励对象该年度拟解锁的限制性股票。

  同时,公司因当前宏观经济状况、行业市场环境和目前国内的疫情及其影响等因素,拟终止实施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及办理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我们同意终止实施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事项,由公司将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1,450万股,以2.70元/股进行回购注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实施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继续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激励效果,本次终止实施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公司员工的合法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因此,监事会同意终止实施2020年股权激励计划及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工作。

  八、律师意见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终止及回购注销事宜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终止及回购注销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不存在明显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尚需就本次终止及回购注销事项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就本次回购注销所致的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履行相关法定程序。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2-027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已授出未解锁的股权激励股份共计1,450万股。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了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具体内容如下:

  ■

  除以上条款的修改外,其余条款无变化。

  以上内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按照苏州市行政审批局的相关要求,办理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司章程修订等相应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报苏州市行政审批局备案,并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03828             证券简称:柯利达         公告编号:2022-028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王菁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王菁女士因退休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议案》,同意王菁女士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

  王菁女士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后,将继续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王菁女士在公司担任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董事会对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苏州柯利达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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