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8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除下列董事外,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审议本次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 是 √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为:以175121100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本公司主要围绕轨道交通领域提供产品、服务和系统解决方案。目前公司的产品主要有轨道交通信号计轴系统、铁路站场综合防雷系统、信号监测防雷分线柜、道岔融雪系统等产品及相关解决方案,同时为轨道交通领域客户提供工程建设和系统集成服务。

  主要产品及用途如下:

  ■

  公司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根据销售合同或订单测算所需原材料,并制定物料采购计划。公司会对每种产品及该产品的原材料设置一定的安全库存数,依据投产计划做采购计划及生产计划;当某种产品所需原材料的库存量低于对应的安全库存数时,公司计划部即启动采购程序,补充该原材料库存。对于结构件,如柜体、箱体等,公司计划部通常按照销售订单,制定生产计划、采购计划,采购部按物料计划进行采购。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销售部门与客户签订合同后,合同管理部门对合同实施统一管理,合同一经确认即向计划部下达需求计划,再由计划部按照《生产和服务提供控制程序》提交物料需求给采购部门,向生产部门下达生产任务,生产部门根据计划部门下达的产品规格、交货时间等信息编制生产计划并分解落实到班组。生产计划一经下达,车间班组负责组织人员安排生产,严格按照产品工艺要求进行生产,对于产品的质量控制,质控部门对生产过程进行质量监督检查,对产成品按照《产品和服务放行控制程序》进行检验,公司制定了《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及《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保证每个产品的一致性及可追溯性。生产所需设备严格按照《生产设备管理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生产设备的正常运行,保证生产产能,保证产品准时交付客户。

  3、销售模式

  本公司产品的销售均通过直销的方式完成,公司根据我国轨道交通市场需求状况及客户分布情况建立了比较完善的营销网络。针对产品应用领域的不同需求情况,公司销售模式分为集成商合作投标模式和直接销售模式。

  (1)集成商合作投标模式

  公司的信号计轴系统主要销售给集成商客户,这是因为对于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的信号控制系统,业主通常实行整体招标,参与投标的企业通常为规模较大的系统集成商,投标时需要确定信号控制系统主要设备的选型。在这个过程中,公司前期通过与招标客户的技术交流,了解用户需求,针对线路具体情况进行技术方案初步设计。在集成商投标时,公司提供计轴技术方案设计,拟制投标技术方案,配置系统的软件和硬件,形成设备清单,配合集成商投标。

  (2)直接销售模式

  公司防雷产品的主要客户为运营国家/地方铁路的部分铁路公司和运营厂矿企业铁路的企业等,客户和项目获得方式分为两种:一是客户就具体建设项目向全国范围内有资质的企业进行产品、服务采购招标,公司积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投标,中标后与客户签订合同;二是客户直接向公司询价、议价采购。公司按照客户的需求进行设计,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并按照合同约定向客户提供产品、提供相应的安装、调试和售后服务,客户依据合同约定付款。

  公司计轴系统除应用于城市轨道交通领域外,也有少部分应用于铁路、教学等领域,这些领域的计轴系统一般也采取直接销售模式。

  4、研发模式

  公司的研发以自主研发为主、委托研发为辅。

  公司在研发方面采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模式,一方面紧密跟进国际轨道交通装备领域前沿先进技术及其应用情况,结合公司技术、产品领域及国内市场需求情况评估技术引进消化的可能性,如果评估可行,则与国外企业签订协议引进相关技术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开发和集成,从而形成满足我国轨道交通市场需求的技术和产品。另一方面,公司基于自身在轨道交通领域的长期技术和项目实施经验的积累,已具有较强的创新开发能力,能够针对我国轨道交通装备领域面临的现实问题和潜在需求自主进行针对性的技术和产品研发,如公司的专利产品防雷分线柜、信号监测防雷分线柜均是公司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创新的成果。

  公司所处行业地位:

  经过多年的深耕,公司在轨道交通信号控制和雷电防护领域拥有深厚的技术积累,已成为轨道交通信号控制和雷电防护领域最具影响力的企业,并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参与起草了行业标准制定:

  1. TB/T 3233-2010《铁路综合接地系统测量方法》;

  2. 《新建防雷装置检测报告编制规范(修订)》专家论证;

  3. 《市景观照明设施防雷技术规范(国标预审)》。学术成果:

  4. 《车站信号系统整体防雷研究》;

  5. 《成都北编组站 CIPS 信号雷电与电磁干扰综合防护系统》;

  6. 《浅谈电源防雷器的配合与失效保护》;

  7. 《浅析防雷装置的失效保护问题》;

  在雷电综合防护领域,公司是国内最早从事铁路信号防雷的企业之一,自2004年公司创造性地提出以车站信号楼为中心建设铁路站场综合防雷系统以来,这一防雷理念得到业界广泛认可。公司研发的防雷分线柜荣获铁道部铁道科技奖三等奖,产品广泛运用于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中,已累计完成5000多个火车站场防雷工程,特别是武广客专、上海虹桥、成都北编站、武汉北编站、广州南站、青藏铁路等防雷工程已成为行业标杆。

  在轨道交通信号控制领域,公司开发的TAZ II计轴系统广泛运用于国内铁路建设和城市轨道交通行业,已通过最高安全等级SIL4级认证,先后完成了深圳地铁2号线、5号线、6号线、7号线、8号线、9号线、10号线、11号线;武汉地铁2号线、4号线;北京地铁1号线、14号线、16号线;南京宁天城际;杭州地铁4号线;大连地铁1号线;南宁地铁1号线;长沙地铁1号线等,产品广泛应用于国内轨道交通建设中,已在全国近50个城市,超过190条地铁线路使用,市场份额居行业领先地位,奠定了城市轨道交通领域的品牌基础,是“轨道交通领域的隐形冠军”。

  2021年公司获得了多项荣誉:

  1. 获评“2021深圳500强企业”;

  2. 获评“2021深圳行业领袖企业100强”;

  3. 获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股份”;

  4. 获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检测”;

  5. IRIS认证证书;

  6. 计轴系统产品( TAZ IIS295+JC型号 )成功入选“深圳市创新产品推广应用目录”。

  7. 获评CTIS首届“中国制造隐形冠军”;

  8. 荣获“深圳知名品牌”称号;

  9. 广东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10. 公司董事长郭丰明入选“广东省民营企业家智库成员”;

  11. 公司董事长郭丰明荣获“深圳百名创新奋斗者”称号;

  12. 获评“天马奖第12届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最佳董事会奖”;

  13. 获评“天马奖第12届中国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中国上市公司最佳新媒体运营奖”;

  14. 公司董事长郭丰明获评“投资者关系金奖-最佳IR董事长”;

  15. 获评全景“最佳投关奖”;

  16. 获评全景“投资者关系金奖-中小投资者关系互动奖”。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无。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2-018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1、利润分配的具体内容

  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1年度实现净利润151,499,134.67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51,411,212.69元。2021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45,701,775.65元。

  鉴于公司2021年生产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符合预期,现金流充足,成长性持续看好,在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原则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拟提出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计划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5.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87,560,550.00元,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以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分红回报规划》的相关承诺,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的分配方案,符合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和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相关要求。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通过该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2-019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依据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制定2022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薪酬/津贴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长基本薪酬为70-100万元/年,按月发放。

  (2)其他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不领取薪酬。

  (3)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8 万元/年(税前)。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基本年薪根据目前岗位职级、任职年限、岗位责任等予以确定,按月发放,具体如下:

  ■

  二、绩效薪酬

  每年年末根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考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可在上述薪酬标准平均上下浮动30%的范围内进行绩效考核,确定其最终实际薪酬。

  三、其他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其应得的薪酬或津贴。

  2、上述薪酬或津贴均为含税收入。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执行。

  4、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2972    证券简称:科安达    公告编号:2022-020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科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年 4 月 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众华所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众华所在担任公司2021年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审计工作连续性,公司拟继续聘任众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繁简程度、工作要求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众华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 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 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1年末合伙人人数为42人,注册会计师共338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40人。

  3. 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1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2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1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3亿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1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4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0.92亿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科安达同行业客户共12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5,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年12月,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雅博科技”)、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改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雅博科技的偿付义务在3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

  2) 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21年10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就投资者起诉宁波圣莱达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圣莱达”)、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作出二审判决,判决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需与圣莱达承担连带责任,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针对该等二审判决申请再审。

  5. 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7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1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涉及3人)和监督管理措施7次(涉及10人),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 项目成员信息

  1. 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郝世明,200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张蕾,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戎凯宇,199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0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截至本公告日,近三年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 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 审计收费

  1.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审计收费主要基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所需的知识和技能、所需专业人员的水平和经验、各级别专业人员提供服务所需的时间,以及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承担的责任等因素综合确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审计委员会2022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财务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与公司股东以及公司关联人无关联关系,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