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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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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负责人郑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邱德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邱德意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 适用 √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1)主要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面向3C行业客户提供精密模具、精密结构件及高外观需求的硬件组件的设计、研发、制造和销售。在精密零组件方面,可在各种材料(塑胶、五金、玻璃、蓝宝石等)上进行高标准、高要求的表面处理(注塑、涂装、真镀、丝印、组装、镭雕以及料带式连续遮蔽喷砂、高速精密冲压、精密连续冲锻成型等),可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在整机方面,可提供无线充电产品、无线蓝牙键盘等全集采的整机生产销售业务。此外,公司也涉足设备散热技术解决方案领域。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主要产品为精密模具、精密结构件及高外观需求的硬件组件,包括但不限于:

  智能手机、智能手表等产品的精密结构件等组件;

  智能手机、智能手表等产品的无线充电器整机、PC的无线皮套键盘整机、AR /VR的充电器整机、PC触控板组件;

  智能家居的组件、各种高精密连接器、摄像头等精密零组件。

  (3)经营模式

  在采购方面,公司有完善的采购流程和体系, 可自行采购与生产相关的原材料、机器设备、模具、夹治具及其它生产辅料,满足下游客户业务及新技术发展需求。针对公司产品的非标准特性,根据客户提供的销售预测和生产计划,对成品展开物料需求计划,采购部门和计划部门结合存货库存水平进行采买;对于共用物料,根据通用性及客户提供的预测需求设置安全库存。

  在生产方面,公司采取以销定产、按单定制的生产模式,生产制造可以满足客户的多机种、多品种、多地域、全球化的高品质、高效率的交付需求。接到客户的订单后,公司组织评审,综合评估包括人力配置、设备、模具、工装夹具能力、相配套的材料及配件、预计交付周期、产品良率和效率要求等条件,然后制定生产计划表并按照生产计划表组织、合理调配相应资源。

  在销售方面,公司主要直接面向客户销售。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产品销售的框架协议,约定供货方式、结算方式、质量保证等条款;客户根据需求在实际采购时向公司发出订单,约定产品规格、数量、价格、交期等信息,供需双方根据框架协议及订单约定组织生产、发货、结算、回款。同时,公司积极开发海外市场,设立了韩国公司、越南公司、印度公司等海外机构,配套客户海外市场需求。

  (4)业绩驱动因素

  1)围绕客户需求,坚持“服务大客户”战略

  公司多年以来专注于智能终端领域精密结构件(大件)组件的研发及生产制造,与全球移动终端品牌商中的多家头部企业建立了一级核心供应商关系,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一体化服务方案,形成了长期稳定深度合作。公司作为精益制造供应商,跟随大客户相生经营,共同成长。

  2)聚焦主营业务,丰富领域布局

  一直以来,公司是3C行业多家头部企业的一级供应商。在与移动终端行业头部客户的长期合作过程中,公司在产品设计、产品研发、产品生产、质量控制、客户服务等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行业内留下了良好的口碑。

  得益于5G网络的基础建设升级、运营服务优化,未来对各类智能穿戴、智能汽车、智能家居提出诉求的人类生活场景将不断出现。公司将紧跟消费趋势变化,稳定发展手机类业务的同时,积极拓展与新兴智能硬件相关的业务,例如数字生活空间、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智能家居等领域。

  3)推进智能制造,提高自动化水平

  根据行业发展变化,引进符合公司实际需要的高精密度、高准确度、高效率的先进设备,并持续对关键制程的核心设备进行改造,不断健全完善工艺体系;同时积极寻求产学研相结合,强化新材料、新技术、数字化管理的开发。通过自研与外购相结合的方式,稳步推进自动化、智能化,提升各工序的自动化加工程度,以节俭人力成本,提升产品良率,不断提升公司产品的竞争力。

  与此同时,公司积极进行信息化、数字化转型,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对现有的ERP、OA等管理系统进行升级优化,同时也加大了对MES、WMS等生产系统的投入,对生产各环节的人力、设备、物料、工艺流程、作业条件等进行数字化管控,建立数据分析模型,细化成本分析,实现精细化管理;积极推进与自动化生产方案供应商的合作,从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工程全生命周期管理、车间管控系统等几个方面着手打造智能制造车间。

  4)放眼海外市场,提供就近服务

  由于精密模具和精密结构件产品的自身特点,为降低物流成本和产品损耗,行业企业往往选择靠近下游客户建设生产基地,以获得就近配套的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公司越南全资子公司持续为国内行业头部企业在越南实现多机种智能手机精密结构件(大件)组件的量产交付,并为国外行业头部企业提供无线充电产品整机组装业务、无线蓝牙键盘整机生产业务。此外,公司还完成了对印度子公司的增资。目前,印度子公司已经完成第一期基建和调试,后续将打造成一个为印度当地多家头部企业直接配套的手机精密结构件(大件)的高端制造基地,发掘印度市场的生产红利及巨大的消费市场,迎接挑战,不断扩展公司的海外版图和布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单位:人民币元

  ■

  (2)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人民币元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 是 √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详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第六节“重要事项”,详细描述了报告期内发生的重要事项。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9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44,872,876.19元,2021年末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02,432,695.48元;2021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37,365,198.59元,2021年末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34,637,555.31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34,637,555.31元。

  鉴于公司2021年度净利润为负值,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基于公司2021年度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投资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能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拟定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1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的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2021年度经营与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而做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长远稳定发展的目标相一致,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该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中对于分红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六、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0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对可能发生信用、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减值损失的原因

  为客观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分析和评估,经减值测试后,公司认为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损失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减值测试的结果对可能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为谨慎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2021年年度的经营成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类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在此基础上,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18,798.13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184,164,479.38元;计提的减值损失主要为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具体明细如下(单位:元):

  ■

  注:上表收益用"-”填列。以上应收款项减值损失的计提与年报附注中披露的坏账准备数据存在差异的原因系由于汇率折算所致。

  三、计提减值损失的情况具体说明

  1、应收款项计提坏账准备情况说明

  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2021年公司应收款项计提坏账损失218,798.13元,其中应收票据转回785,467.75元,应收账款计提1,421,922.02元,其他应收款转回417,656.14元。

  2、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采用账龄90天以上全额计提的计提方法。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本报告期内由于公司根据市场客户的需求计划生产及预测备货,但由于报告期内芯片短缺及消费市场需求的变化,原按预测备货的产品呆滞,对该部分存货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同时,由于市场竞争激烈,销售价格下降,部分存货预计出售的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价值,报告期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021年公司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的金额为179,032,571.03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存货期末余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及账面价值情况如下(单位:元):

  ■

  本报告期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及转销具体情况如下(单位:元):

  ■

  3、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损失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损失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基于上述计提标准,2021年度公司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为2,758,744.15元。

  4、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根据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资产负债表日,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损失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损失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基于上述计提标准,2021年度公司计提在建工程减值损失2,373,164.20 元。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相关制度规定,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需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五、本次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1年利润总额为184,383,277.51元。

  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以及2021年年度的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能进一步增强公司的防范风险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1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未达到条件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未达到条件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一)基本情况

  1、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 A 股普通股

  2、授予日:2018年12月12日

  3、上市日:2019年2月1日

  4、授予价格:4.52元/股

  5、授予完成数量:11,477,900股

  6、授予完成人数:142人

  7、限售期:激励对象获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分别为自

  限制性股票股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

  (二)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18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傅冠强就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了投票权,上海市方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书》。

  2、2018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公司自2018年11月24日起通过内部张榜公示了《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与职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8年11月24日至2018年12月5日(共计12日),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2018年12月6日披露了《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18年12月1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18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18年12月12日为授予日,授予价格为4.52元/股,授予数量为12,000,000股(除权前),授予人数为152人。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发表了核查意见,上海市方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的法律意见书》。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6、在确定授予日后的资金缴纳、股份登记过程中,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认购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对激励对象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152名调整至142名,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000,000股调整为11,477,900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总股本的 4.78%。2019年2月1日,本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上市。

  7、2020年4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和《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张家强等6名激励对象离职且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并且李辉等3名激励对象2019年度个人考核结果未达到全部解除限售的标准,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或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533,138股。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36人,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10,944,762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3,275,142股。

  8、2020年5月29日,公司召开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张家强等6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并且李辉等3名激励对象2019年度个人考核结果不符合全部解除限售的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533,138 股。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36人,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10,944,762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3,275,142股。

  9、2020年7月16日,公司完成前述李辉等9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10、2021年1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6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32,36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30人,剩余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7,337,260股。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相关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对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核查意见。中介机构上海市方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对此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相应出具专项的法律意见书。

  11、2021年2月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6名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公司拟回购注销前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32,360股。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30人,剩余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调整为 7,337,260股。

  12、2021年4月13日,公司完成6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全部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

  13、2021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锁期可解锁的议案》,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30人,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44,540股,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92,720股。

  二、本次回购原因、调整依据、回购数量及价格、回购资金来源

  (一)回购原因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2]0011557号),公司2021年度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14,632,089.01元 。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18年净利润为基数,公司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目标为198%”,按此测算,解锁期2021年的净利润至少要达到68,739,513.79元方为达标(注:“净利润”指标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鉴于2021年经审计的扣非净利润为-214,632,089.01元,因此未达业绩目标。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及《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2021年度实际达到的净利润增长率占当年所设目标值的实际完成比例(A)为负值,本考核年度对应公司层面可解除限售比例(M)为零,激励对象中120人本考核年度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878,440股,全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朱武龙等10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314,280股,全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因此,前述130人合计持有的全部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4,192,720股将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全部回购注销。

  (二)回购价格和数量调整依据

  根据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十三章回购注销的原则”相关规定:“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除本激励计划另有约定外,回购价格为授予价格,但根据本激励计划需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的除外。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2019年5月17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确定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1,477,9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2018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9年6月21日,除权除息日为:2019年6月24日。

  2020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确定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250,944,762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2019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0年7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0年7月27日。

  2021年5月18日,公司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确定公司202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 250,612,40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0.8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2020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5月2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5月27日。

  P=P0-V,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 1。

  (三)回购数量

  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192,720股,本次回购注销不符合第三期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总数量为4,192,720股(含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约占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总股数的36.53%,占截至公告之日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67%。

  (四)回购价格

  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回购价格调整为4.36元/股=4.52元/股-0.025元/股-0.05元/股-0.085元/股(在本次回购注销办理完成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派息、配股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量或公司股票价格应进行除权、除息处理的情况时,公司对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五)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预计18,280,259.20元,公司将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回购。

  三、预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前后股本结构变动表如下

  ■

  注:1、表中“本次变动前”数据为截止2021年12月31日的数据;2、表中“本次变动增减”、“本次变动后”数据中的高管锁定股为按照截止2021年12月31日为基础进行测算,最终高管锁定股的变动尚需以实际回购注销时高管的数据为准。

  四、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其他事项

  本次回购注销的事项仍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如获通过,将授权公司办理本次回购注销、减少注册资本等各项事宜。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认真审查《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未达到条件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拟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原因、拟进行的回购注销行为和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及公司《考核管理办法》等相关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七、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公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度审计的结果,2021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要求,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无法达到解锁条件。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拟进行的回购注销行为和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八、律师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上海市方达(深圳)律师事务所于2022年4月26日出具《关于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全部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认为:截至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尚需取得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本次回购注销10名离职人员以及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项下剩余的120名激励对象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4,192,720股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公司章程》以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应就本次回购注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九、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上海市方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全部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2-012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

  公 告

  ■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未达到条件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全部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及《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未达到条件及10名激励对象因报告期内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需回购注销已授予但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4,192,720股(具体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未达到条件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如前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顺利完成,公司注册资本将需由原人民币 250,612,402元变更为人民币246,419,682元,公司股份总数将由原250,612,402股变更为246,419,682股,《公司章程》中的相应条款也需相应进行修订。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上述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及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公司章程》条款的修订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最终核定为准。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7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赵晓群女士主持,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其中董事、总经理郑杰先生以视频会议方式出席并表决;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2、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http://www.cninfo.com.cn,下述网址相同)的《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曾江虹女士、祝渊女士、赵辉先生向董事会提交《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内容。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3、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4、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22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内容。

  5、2021年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6、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22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内容。

  7、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8、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未达到条件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全部限制性股票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未达到条件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22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内容。

  9、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

  审议结果:表决票7票,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10、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

  为加强公司治理,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监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和防范其依法履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风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含子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保险费用为不超过2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保险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被保险人范围包括公司(含子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保险期限为12个月/每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在前述额度内确定具体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详见2022年4月28日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内容。

  三、其他事宜

  会上,与会董事还听取了审计委员会关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相关要求等汇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002855          证券简称:捷荣技术        公告编号:2022-008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深圳分公司会议室举行。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惠莉女士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下述同网址)披露的《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2、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3、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4、2021年度报告及2021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5、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和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出具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同意公司董事会按此披露2021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情况及相关评价。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未达到条件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全部限制性股票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根据公司2021年度审计的结果,2021年度业绩考核指标未达到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考核要求,公司2018年股权激励计划剩余限制性股票无法达到解锁条件。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拟进行的回购注销行为和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回购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审议。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锁期未达到条件暨回购注销已授予未解锁全部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7、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经审核后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表决票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8、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

  为加强公司治理,完善公司风险控制体系,促进公司董监高及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和防范其依法履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职业风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拟为公司(含子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保险费用为不超过2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保险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被保险人范围包括公司(含子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保险期限为12个月/每期(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在前述额度内确定具体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董监高责任险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全体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东莞捷荣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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