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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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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已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均不存在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规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情况。

  2019年7月17日,公司和联席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静安支行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报告期内,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户。上述账户专用于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结算,不会用于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内容详见2021年2月5日披露的《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立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02。

  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信息如下:

  ■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含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存储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45,293,082.29元,具体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0年8月1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98,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内容详见2020年8月18日披露的《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2。

  公司于2021年8月6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继续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82,000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上一授权期限到期日(2021年8月17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批。内容详见2021年8月7日披露的《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9。

  报告期内,公司每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均由董事长进行审批。

  报告期内,公司累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未超过授权额度。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675,000,000.00元。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元

  ■

  注:根据公司与银行的约定,对于募集资金理财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内的存款,银行对资金超过约定金额的部分按照约定的利率计算利息,未超过约定金额的部分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存在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及募投项目延期的情况。

  1、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调整,具体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

  2、募投项目延期,具体情况见下表: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1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内容详见2021年10月29日披露的《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9。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虹软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虹软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一)经核查,公司联席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

  虹软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经核查,公司联席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虹软科技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核查意见;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三)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单位:万元

  ■

  注1:“募集资金总额”是指扣除保荐承销费及其他发行费用后的金额人民币125,485.92万元。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于本期延期,详见专项报告三、(八)。

  注4:公司相关募投项目的技术在持续研发、升级,产品也在逐步与客户验证,另外受新冠疫情影响,公司部分项目的产品在递交、验收上也有所推迟,故尚未达到预期效益。

  注5: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类项目,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08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0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0年8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26),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慧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三)2020年8月25日至2020年9月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0年9月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临2020-030)。

  (四)2020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0年9月12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临2020-032)。

  (五)2020年9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六)2021年9月1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37),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鉴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的56.40万股限制性股票自激励计划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预留权益已经失效。

  (七)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1年5月17日召开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决定以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6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截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406,000,000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2,023,151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403,976,849股,合计派发的现金红利总额为105,033,980.74元(含税)。2021年6月1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为2021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1年6月17日。

  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第十章第二条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前,以及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后至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38.88元/股-0.26元/股=38.62元/股。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以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授予价格调整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说明

  (一)截至2022年4月15日(董事会通知发出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82名激励对象已经离职。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8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95.6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312人调整为230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353.60万股调整为258.00万股,作废95.60万股。

  (二)根据《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为“以2019年营业收入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50%”。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1470号)及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上述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鉴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所有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除外)获授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51.60万股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综上,本次共计作废147.20万股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以及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及作废限制性股票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38.88元/股调整为38.62元/股。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8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本激励计划关于激励对象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95.6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同时,因第一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所有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除外)获授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共计51.60万股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公司此次作废处理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相关事项的审议和表决均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38.88元/股调整为38.62元/股。

  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8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本激励计划关于激励对象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95.6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同时,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所有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除外)获授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51.60万股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公司此次作废的上述合计147.20万股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公司本次调整和本次作废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本次调整的原因和结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的原因、数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关于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09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关于重新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因删减和新增部分条款,《公司章程》中原条款序号、援引条款序号按修订内容相应调整。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修订后形成的《公司章程》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上述章程备案相关事宜。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制定、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1年3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2年1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为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完善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梳理,制定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重新制定了《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并修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其中,《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0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2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26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斗门路3号天堂软件园A幢5楼多功能厅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26日

  至2022年5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第七章第七节“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2022年4月28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附件。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载《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议案12、议案13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4、议案6、议案8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如律师因疫情影响确实无法现场参会的,将采取视频等方式见证股东大会。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减少会前登记时间,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一)参加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5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号东航滨江中心T2 15楼。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如有)等持股证明。

  (四)异地股东可采用电子邮件的方式办理登记,在邮件上须注明“股东大会”字样,并注明股东名称/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并需附上述所列材料的扫描件,电子邮件须在2022年5月24日下午17:00前发送至公司指定联系邮箱。

  (五)参会时间: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到会登记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六、 其他事项

  (一)会议联系

  通信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龙兰路277号东航滨江中心T2 15楼

  邮编:200030

  电话:021-52980418

  传真:021-52980248

  电子邮件:invest@arcsoft.com

  联系人:蒿惠美、廖娟娟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特别提醒:新冠肺炎疫情仍在持续,鉴于疫情防控需要,公司建议各位股东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确需现场参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务必确保本人体温正常、无呼吸道不适等症状,参会期间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参会当日,公司将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要求参会者出示健康码、核酸检测报告,进行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工作,符合要求者方可进入会场。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1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现场出席的董事3名,以电话方式出席的董事6名(独立董事王慧女士、李青原先生、王展先生;董事孔晓明先生、李钢先生、Xiangxin Bi先生)。本次会议由董事长Hui Deng(邓晖)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911,291,507.76元,较上年同期末下降3.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542,131,065.82元,较上年同期末下降5.67%。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3,024,552.5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786,915.0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4.0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1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依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岗位,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等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地区薪酬水平等因素,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发放情况进行确认,并制定了2022年度薪酬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作相应调整,授予价格由38.88元/股调整为38.62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8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本激励计划关于激励对象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95.6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同时,因第一个归属期公司业绩考核未达标,所有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除外)获授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共计51.60万股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综上,本次共计作废147.20万股限制性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制定〈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以及《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2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等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文燕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情况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2021年末,公司总资产为2,911,291,507.76元,较上年同期末下降3.2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2,542,131,065.82元,较上年同期末下降5.67%。2021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73,024,552.59元,较上年同期下降16.12%;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0,786,915.08元,较上年同期下降44.0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以及回报投资者的初衷,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以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等关于分红政策的要求,保障了股东的合理回报,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1年年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也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2021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监事薪酬发放情况如下: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

  2022年度,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领取薪酬。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由38.88元/股调整为38.62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8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符合本激励计划关于激励对象的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95.6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同时,因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所有激励对象(离职激励对象除外)获授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对应的51.60万股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公司此次作废的上述合计147.20万股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并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季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88088       证券简称:虹软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13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最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2018年12月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新租赁准则,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2021年2月2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新增的有关业务,根据解释第14号进行调整。根据要求,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3、财政部于2021年5月26日发布了《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财会〔2021〕9号),自2021年5月26日起施行。2021年1月1日至施行日,企业对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的会计处理不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应当根据本通知进行调整。根据要求,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根据新租赁准则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将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须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基准利率改革:解释第14号对基准利率改革导致金融工具合同和租赁合同相关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情形作出了简化会计处理规定。根据该解释的规定,2020年12月31日前发生的基准利率改革相关业务,应当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除外,无需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在该解释施行日,金融资产、金融负债等原账面价值与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该解释施行日所在年度报告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三)根据《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对适用范围调整前符合条件的租赁合同已全部选择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对适用范围调整后符合条件的类似租赁合同也全部采用简化方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通知发布前已采用租赁变更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赁合同进行追溯调整,但不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对2021年1月1日至该通知施行日之间发生的未按照该通知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相关租金减让,根据该通知进行调整。

  三、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变更的具体情况

  1、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并对财务报表项目按新租赁准则要求选择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数,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对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单位:元

  ■

  2、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执行该规定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相关租金减让会计处理规定〉适用范围的通知》,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简化方法处理相关租金减让冲减本期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合计人民币0.00元;冲减上期营业成本、管理费用和销售费用合计人民币0.00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最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审议程序

  本次公司会计政策变更属于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变更会计政策,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虹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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