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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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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

  (5)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条件以及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6)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7)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证券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8)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本次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重新分配和调整,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办理已身故(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继承,对激励对象已获得收益的收回事宜;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及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不定期制订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行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0)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和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

  (11)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聘请财务顾问、会计师、律师、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

  (12)授权董事会就本次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3)授权董事会实行本次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4)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激励计划有效期一致。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次激励计划以及《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公司董事会直接行使。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目标,以经审计的本年度的经营业绩为基础,在充分考虑相关各项基本假设的前提下,按照合并报表口径,经公司分析研究,编制了2022年度的财务预算。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会所审议部分事项需要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拟于2022年5月18日于公司会议室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88678            证券简称:福立旺           公告编号:2022-009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耿红红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人,实际参加监事3人。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6日以邮件通知的方式发出。

  (三)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一致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1年度,公司监事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和规章制度规定的要求,全体监事会成员列席和出席了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会议的召开程序、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重大决策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从保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出发,认真履行和独立行使监事会职责。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公允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年末的财务状况、2021年度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事项;在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3,35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005,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2.58%。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该议案尚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5.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2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载信息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末的财务状况、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止3个月期间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内幕信息制度规定的行为。

  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6.审议通过《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应用及指引、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标准的议案》

  公司监事2021年度薪酬是根据公司经营目标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等情况确定的,2021年初制定的监事薪酬标准得到有效执行;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经营目标、考核体系以及相关岗位职责等并参考市场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监事2022年度薪酬标准,具体内容如下: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构成,基本薪酬按月领取,绩效薪酬以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目标实际完成情况确定;未担任管理职务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由于议案涉及全体监事薪酬及津贴,基于谨慎性原则,本议案全体监事回避表决,一致同意直接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聘任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丰富的经验,曾先后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鉴证等服务;同时其具有专业审计工作的职业素养,能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勤勉、尽职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能较好地履行其责任和义务;公司聘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可以将公司的票据统筹管理,盘活公司票据资产,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利用率,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票据池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对《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能保证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所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首次授予对象名单进行初步核查后,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公司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前,通过公司网站或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其公示情况的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88678证券简称:福立旺公告编号:2022-010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76,584,017.15元。经董事会决议,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00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3,35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2,005,000.0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42.58%。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拟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本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在充分考虑现金流状况、资金需求及未来发展等各种因素的情况下,制订了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的利润分配方案,目的是为了保证公司2022年度业务的顺利开展,为后续发展积蓄能量,给投资者带来长期回报,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内容,并同意董事会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订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要求。

  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88678证券简称:福立旺公告编号:2022-011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11月24日出具的《关于同意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5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于2020年12月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335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8.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8,246.75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987.13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1,259.62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2月17日全部到位,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中汇会验字[2020]第6887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30,461.56万元,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4,626.2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27,581.38万元(其中包含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于2020年12月23日与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吴证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本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截止2021年12月31日,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余额为213,000,000元,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除上述理财产品外,公司募集资金购买的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千灯支行的结构性存款2,000.00万元已于2021年12月25日到期,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千灯支行的7天通知存款1,000.00万元已于2021年12月28日到期。公司已将上述到账款项循环购买理财产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1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4,164.68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以募集资金人民币352.26万元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立旺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

  (三)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的现金管理情况

  根据2021年01月0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详情请见公司2021年01月12日披露在上交所网站的《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

  (四)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于2021年01月0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5,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55%。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公司将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该事项已经2021年01月27日召开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01月1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2)。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完成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工作。

  (五)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公司于2021年5月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新项目的议案》,并经2021年5月26日召开的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1,987.97万元(截至2021年5月7日,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和理财产品投资收益)用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新项目,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补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5月1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开展新项目的公告》(2021-027)。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21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年度,公司已按《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况。

  

  ■

  证券代码:688678证券简称:福立旺公告编号:2022-012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立于1992年,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首席合伙人:余强

  上年度末(2021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88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557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7人

  最近一年(2020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78,812万元

  最近一年审计业务收入:63,250万元

  最近一年证券业务收入:34,008万元

  上年度(2020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11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3)制造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9,984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8名从业人员监督管理措施4次,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周磊先生,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8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6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扬先生,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2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3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洪烨先生,201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0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9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根据年报工作量及市场化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2年度具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会计师事务所确定相关的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公司2021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7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0万元,2020年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含税),本期审计费用较上期上涨16.67%。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出具《关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2021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按时出具了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在执行公司年度的各项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守职业道德准则,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记录等进行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之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之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监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88678证券简称:福立旺公告编号:2022-013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2022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6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本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发展和确保公司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经银保监会批准设立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61,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具体以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各金融机构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上述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融资租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贸易融资、票据贴现等综合授信业务。

  二、综合授信业务办理授权

  为提高融资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授权人决定并签署办理授信事宜中产生的相关文件,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对单笔融资授信另行审议。

  上述授权有效期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88678证券简称:福立旺公告编号:2022-014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如下:

  ■

  三、《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如下:

  ■

  四、《监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其他条款不变。上述变更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代表办理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修订后的《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于2022年4月2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88678证券简称:福立旺公告编号:2022-015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

  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福立旺精密机电(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的理财产品,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组织实施。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一) 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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