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万元
■
注:本公告表格中如存在总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形成。
(二)公司是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购买流动性好、安全性高、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及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收益,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的影响,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新金融工具准则的规定,公司委托理财产品本金列报在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同时取得的收益计入利润表中的“投资收益”。(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尽管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为金融机构推出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政策风险、市场风险、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风险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的监管要求,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资金存储收益,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六、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单位:万元
■
注:上表中“最近12个月内单日最高投入金额”系根据最近12个月公司单日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最高余额填列。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1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36人,注册会计师1,45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30人。
信永中和2020年度业务收入为31.7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2.6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7.24亿元。2020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46家,收费总额3.83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05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并涵盖因提供审计服务而依法所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2021年度所投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7亿元。
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 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近三年(2019年至2021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2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和行业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侯黎明先生,200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有4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廖朝理先生,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199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10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陈星国华先生,2017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有3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审计费用合计60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5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10万元。审计费用系依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实际的审计工作量确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其2022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2022年度审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核了信永中和的执业资质相关证明文件、人员信息、业务规模、独立性和执业质量等,认为信永中和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较为丰富审计经验的专业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为公司提供2021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出具的2021年度审计报告独立、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权益。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等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2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7日,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鹿有忠、鹿新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3、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属于正常经营交易行为,遵循了诚实信用、等价有偿、公平自愿、合理公允的原则,交易定价合理、公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验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4、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预计2022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属日常经营所需,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交易价格公允。关联交易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此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情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5、审计委员会意见
该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关联交易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合理公允,符合诚实信用、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姓名:鹿有忠
住所:重庆市江北区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鹿有忠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故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拟租赁房产权属清晰,不存在法院查封、抵押等纠纷及使用受限的情形,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有友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拟租赁公司实际控制人鹿有忠先生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38号的房产作为办公使用,拟租赁房屋的面积共计1213.98平方米。具体交易合同由交易双方根据实际发生情况在预计金额范围内签署。
上述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租赁费用支付等事项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租赁房屋位于重庆市江北区,周边配套设施齐全,毗邻核心商圈和交通枢纽区,能满足公司集中办公、对外交流及品牌展示的实际需求,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
2、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参考市场价格确定,符合公平交易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本次日常关联交易而对控股股东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3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77.7265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5%。
●本次限制性股票办理完成解除限售手续后,在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限制性股票解锁上市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185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解除限售事宜,共计解除限售77.7265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1、2021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2月27日至2021年3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3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年3月26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21年3月24日。
6、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届满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登记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登记日为2021年3月24日,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已于2022年3月23日届满。
(二)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限售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方可解除限售:
■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已届满,其业绩指标等解除限售条件均已经达成,满足《激励计划(草案)》相应的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解除限售,并为其办理相应的解除限售手续。
三、本次实际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
公司本次实际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8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7.7265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30,904.56万股的0.25%,具体情况如下:
■
注:1、上述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2、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的激励对象及所涉限制性股票数量未纳入上表统计范围内。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核查意见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后认为:公司2021年度业绩已达考核目标,并确认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185名激励对象上一年度考核结果均为优秀,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同意公司按照激励对象的个人考核结果办理相关解除限售事宜。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根据相关考核,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85人,该185名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安排。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解除限售资格合法有效,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人数为185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7.7265万股,占公司目前股本总额的0.25%,同意公司董事会后续为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价格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满足《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价格调整依法履行信息披露及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申请办理相关解除限售、股份登记、减少注册资本及股份注销等事宜。
八、独立财务顾问的意见
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截至报告出具日,有友食品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所必须满足的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尚需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相关手续。
九、报备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3、《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4、《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核查意见》;
5、《北京德恒(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价格调整事项的法律意见》;
6、《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8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14 点
召开地点:重庆市璧山区璧泉街道剑山路130号有友食品重庆制造有限公司4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内容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1、议案1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议案6、议案7、议案8、议案10、议案1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激励对象或与之有关联关系的股东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号码023-67389309)。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有友食品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字样。信函登记以收到邮戳为准,传真登记以股东来电确认收到为准。上述登记资料,需于2022年5月16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6日 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址
重庆市渝北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际食品工业城宝环一路13号
联系电话:023-67389309
传真:023-67389309
六、 其他事项
1、 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及其他相关费用自理。
2、 参会股东请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3、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重庆市渝北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国际食品工业城宝环一路13号
联系电话:023-67389309
传真:023-67389309
电子邮箱:yysecurity@youyoufood.com
邮政编码:401120
联系人:谢雅玲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2-031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二十四号——食品制造》第二十三条相关规定,现将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2022年一季度主要经营数据
1、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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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地区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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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营业务收入按销售渠道分类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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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22年一季度经销商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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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2-024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51.6585万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17%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767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735元/股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简述
1、2021年2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年2月27日至2021年3月8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OA系统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3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3月1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调整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年3月26日,公司董事会披露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日为2021年3月24日。
6、2021年10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预留部分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为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统一办理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情况
1、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2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3.55万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预留授予的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所持有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5万股应由公司回购注销。同时,因2021年度公司层面业绩已达考核目标但未完全满足设定目标值,所涉22.6085万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应由公司回购注销。
2、本次回购注销股票种类与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为公司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向激励对象授予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51.6585万股,占公司本激励计划实际授出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1.48%,占本次回购注销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17%。
3、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本次经调整的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767元/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7.735元/股。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所涉金额约为401.06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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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份中有214,642,078股将于2022年5月9日上市流通,有777,265股即将办理解除限售手续。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同时,本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
四、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09,045,600股变更为308,529,015股,公司注册资本也将相应由309,045,600元减少为308,529,015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公司本次对2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及2021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完全满足设定目标值,所涉51.6585万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同意公司对上述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后认为: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草案)》等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影响本激励计划的实施。
综上,监事会同意对合计51.6585万股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七、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之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价格调整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满足《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就本次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价格调整依法履行信息披露及向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等申请办理相关解除限售、股份登记、减少注册资本及股份注销等事宜。
特此公告。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697 证券简称:有友食品 公告编号:2022-016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有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 17日以电话及邮件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鹏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友食品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薪酬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友食品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友食品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6.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友食品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友食品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友食品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友食品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友食品2021年年度报告》及《有友食品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友食品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友食品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重庆有友食品销售有限公司拟租赁公司实际控制人鹿有忠先生的房产作为办公使用,预计交易金额2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友食品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友食品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友食品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5、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友食品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6、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友食品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7、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有友食品会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