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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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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同时,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鉴于公司本次借款的出借方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就相关事项表决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综上,我们同意将《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

  2、独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本次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目的是为了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同时,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赵光辉先生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事项并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目的是为了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同时,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时,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出具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且已经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综上,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事项无异议。

  十、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1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办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为了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于2022年5月6日(星期五)15:00-17:00在全景网举办公司2021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本次业绩说明会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6日(星期五)15:00-17:00

  (二)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

  (三)会议召开网址:全景·路演天下(http://rs.p5w.net)

  (四)本次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保荐代表人。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1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了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2022年5月5日(星期四)下午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或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fengyuan@fengyuanhuaxue.com,公司将在2021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在此,公司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3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

  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5号)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等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561,50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82元。截至2021年5月26日,本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561,505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49,999,999.1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667,478.9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41,332,520.1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3-10001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根据本公司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限定公司将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集中存放入以下银行账户,且保证下述专户仅用于本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使用前次募集资金情况如下表所示:

  ■

  三、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不存在变更的情形。

  四、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8,162.14万元。2021年7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8,162.1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162.14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专审字[2021]第 3-10049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五、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本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1年7月2日起,最晚不超过2022年7月1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1,800.00万元。

  六、前次募集资金尚未使用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其余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74,210,915.37元,其中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56,210,915.37元,按照上述董事会决议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118,000,000.00元。

  七、会计师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核查意见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22]第3-00089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非公开发行)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根据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1年7月2日起,最晚不超过2022年7月1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1,800.00万元,该金额未计入上表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中。

  附件2: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公         告编号:2022-054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的可变现净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并依据管理层对市场情况及交易状况的研讨判断,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金额

  经过全面清查和测试,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11,797,574.30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1)对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融资)、租赁应收款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将金融工具发生信用减值的过程分为三个阶段,对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减值采用不同的会计处理方法:(1)第一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即未扣除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2)第二阶段,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未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3)第三阶段,初始确认后发生信用减值的,本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并按照其摊余成本(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1)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可以不用与其初始确认时的信用风险进行比较,而直接做出该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的假定。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债务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应收款项、租赁应收款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①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采用简化方法,即始终按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租赁应收款。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3)其他金融资产计量损失准备的方法

  对于除上述以外的金融资产,如: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应收款、除租赁应收款以外的长期应收款等,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即“三阶段”模型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根据款项性质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

  预期信用损失的会计处理方法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并根据金融工具的种类,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或计入预计负债(贷款承诺或财务担保合同)或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

  根据对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信用减值测试,公司2021年计提应收账款信用减值准备11,526,629.04元,计提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准备51,197.35元。

  (2)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情况说明

  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按照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并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及在产品,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对存货进行了清查和分析,拟对可能发生减值的存货计提减值准备。基于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并按照存货账面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19,747.91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四)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决议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综上,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2021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1,797,574.30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该影响已在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中反映。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同意公司本次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系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系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同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并于2022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补充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赵光辉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载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43)。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77,932,2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337,966.1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正常运营、长远发展等因素,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0年—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积极有效的行使职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的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的运作和可持续发展。《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总经理邓燕女士就2021年度工作情况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董事会认为 2021 年度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地执行了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公司整体经营情况良好。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5、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客观、准确地反映了公司2021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现金流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需要,保证了公司对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和经营风险的控制。《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7、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2)。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8、审议通过《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经过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实,编制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3)。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9、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2022年度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3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该额度的有效期为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并可在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下属公司、控股下属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公司管理层审批上述授信额度相关事宜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5)。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度公司对外担保计划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公司2022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事项,有利于满足公司现阶段业务需求及公司的稳定持续发展。董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公司2022年度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300,000万元人民币。对于公司全资下属公司和控股下属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具有绝对控制权,担保风险较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公司对外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6)。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1、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和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该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和会计政策变更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2、审议通过《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8)。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3、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综合考虑公司 2022 年度的资金需求和现金流状况,为支持公司发展,增强公司资金的流动性,保障公司经营的不时之需,赵光辉先生拟向公司提供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的借款额度。在股东大会批准后,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与赵光辉先生签署相关借款协议或相关文件,并在有效期内及借款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赵光辉先生对公司提供的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保证了公司资金正常运转,体现了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支持,有利于促进公司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表决情况: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关联董事赵光辉先生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1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0)。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0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2年4月27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27日(周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2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5月20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被委托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11号楼 15楼丰元股份会议室。

  9、鉴于近期新冠疫情形势仍然严峻,各地风险等级与防疫政策存在差异,提醒拟参加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并及时了解与遵守青岛市的相关防疫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上述议案已分别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内容。公司独立董事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21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特别提示:

  1.上述议案1、2、3、4、5、7、10为股东大会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上述议案10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赵光辉先生须回避表决;

  3.上述议案6、8、9为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议案2、6、8、10均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要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需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登记;

  (4)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股东请仔细填写《股东参会登记表》(格式附后),以便登记确认。传真在2022年5月26日16:00前送达公司董事会。来信请寄:枣庄市台儿庄经济开发区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77400 (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香港东路195号11号楼 15楼丰元股份会议室

  电话:0632-6611106   传真:0632-6611219

  联系人:倪雯琴

  4、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会期约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股东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一: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805”

  2.投票简称:“丰元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7日9:15—9:25,9:30—11:30 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7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该受托股东享有发言权、表决权,对于列入股东大会的议案,均需按照以下明确指示进行表决:

  本次委托授权的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发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签名(盖章):

  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持股数量:

  股份性质:

  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3: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于2022年4月2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补充通知。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桂臣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讨论,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和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43)。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截至本决议出具日,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1年12月31日总股本177,932,20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5,337,966.15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4)。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发展需要,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对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0-2022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和要求。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1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对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程序进行了监督和审查,对公司治理进行了检查,特别是对公司经营活动、财务状况、股东大会召开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方面实施了有效监督,保障了公司、股东以及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监事会2021年度的工作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系基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编制,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1 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将继续监督公司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情况,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强化规范运作意识,加强内部监督机制,促进公司健康长效发展。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6、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2)。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真实反映公司报告期内的募资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7、审议通过《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3)。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经过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核实,编制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前次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4号、解释第15号及实施问答的相关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9、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9)。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目的是为了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同时,借款利率参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定价公允、合理。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系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会计政策等的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计提方式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具体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805     证券简称:丰元股份公      告编号:2022-052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75号)核准,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向安徽金通新能源汽车二期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等特定投资者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561,50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82元。截至2021年5月26日,本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2,561,505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449,999,999.1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667,478.9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441,332,520.16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大信验字[2021]第3-10001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以及本公司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分行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限定公司将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集中存放入以下银行账户,且保证下述专户仅用于本公司相关募集资金的存储与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用途。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56,210,915.37 元,余额明细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情况如下表所示:

  ■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为人民币8,162.14万元。2021年7月2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8,162.14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8,162.14万元。以上募集资金的置换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大信专审字[2021]第 3-10049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审核报告》。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及子公司山东丰元锂能科技有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2021年7月2日起,最晚不超过2022年7月1日,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11,80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核查意见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专审字[2022]第3-00088号《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公司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丰元股份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山东丰元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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