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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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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重大、重要缺陷,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有效提升了公司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切实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72元(含税),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2-013)。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长远利益和股东权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基于公司 2021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和2022年正常的经营需要和业务往来,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600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基于公司 2021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和2022年经营计划所制定,系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和业务往来,交易价格参照市场行情价格进行定价,相关预计金额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薪酬的议案》

  2022年公司监事薪酬计划如下:监事按其在公司的任职和考核情况发放薪酬。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监事会认为: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和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是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了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经营和决策效率。对外担保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业务提供的履约类担保等,是为了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被担保人为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预计综合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事项的决策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担保决策制度》的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的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7)。

  监事会认为:《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真实、客观地反映了2021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规定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20年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且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或以2020年为基数,2021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20%且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15%”。以2020年为基数,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4.39%,净利润增长率为-7.45%。由于前述2021年度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中规定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公司拟对108名(不包括离职人员)激励对象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21,200股进行回购注销。

  鉴于《激励计划》中有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0,000股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原因、价格、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为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产生的不利影响,在遵守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公司拟开展总规模不超过1亿美元(含等值其他货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保障财务安全性和核心业务盈利能力、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为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跨国经营活动产生不利影响为目的,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传递、审议程序和披露流程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公司严格按照财务制度规范运作,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我们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2-013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股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72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待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1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84,026,409.39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4.72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2,539,000股,因有三名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离职,公司于2022年1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25,000股的限制性股票注销登记,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402,514,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89,986,608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49.96%。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此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进行了核查并审阅,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董事会制定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作出的重要决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保证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发展长远利益和股东权益,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2-014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共创草坪”)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此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1年度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100万元(含税),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为10万元(含税),公司2021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原则系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2022年度的审计费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查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相关信息,认可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真审核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对上市公司审计工作有丰富的经验和职业素养,在担任公司IPO及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期间,表现出较高的专业水平,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稳定性、连续性,同意《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公司本次聘任2022年外部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2-015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提供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

  ●授信与担保情况: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2022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授信与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包括新设立、收购的全资子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同时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对外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其中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对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下的子公司提供担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对外担保主要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押汇等)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开展业务提供的履约类担保等。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江苏联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淮安

  法定代表人:王强翔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塑料制品销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43,120.88万元,净资产5,884.60万元,资产负债率86.35%;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02,558.11万元、实现净利润152.02万元。

  2、共创人造草坪(越南)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越南胡志明市

  法定代表人:陈金桂

  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

  经营范围:人造草丝和草坪的生产和销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04,917.88万元,净资产54,554.25万元,资产负债率48.00%;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03,508.23万元、实现净利润25,561.32万元。

  3、香港共创人造草坪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

  法定代表人:王强翔

  注册资本:25万美元

  经营范围:人造草坪境外销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20,241.05万元,净资产1,278.77万元,资产负债率93.68%;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83,699.85万元、实现净利润-6,151.55万元。

  4、艾立特国际贸易江苏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淮安

  法定代表人:王强翔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3,858.55万元,净资产1,132.56万元,资产负债率70.65%;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7,846.50万元、实现净利润165.51万元。

  5、香港境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香港

  法定代表人:王强翔

  注册资本:1万美元

  经营范围:人造草坪境外销售、塑料粒子采购。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6,199.42万元,净资产-28.87万元,资产负债率100.47%;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7,912.39万元、实现净利润-2,056.84万元。

  6、英国共创人造草坪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英国伦敦

  法定代表人:李兰英

  注册资本:1万英镑

  经营范围:人造草坪境外销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4,249.70万元,净资产-48.47万元,资产负债率101.14%;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2,486.55万元、实现净利润-54.00万元。

  7、江苏境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南京

  法定代表人:王强翔

  注册资本:1,000万人民币

  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塑料制品销售。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总资产1,545.11万元,净资产1,377.52万元,资产负债率10.85%;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3,111.18万元、实现净利润2,079.22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相关授信及担保协议,上述计划授信及担保总额仅为公司拟申请的最高授信额度和拟提供的最高担保额度,具体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和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预计的授信和担保额度是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了保证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提高经营和决策效率,被担保人为公司及其下属控股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0元,公司对子公司提供担保总额为0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2-016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度预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基本情况

  为有效规避汇率风险,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产生的不利影响,在遵守政策法规的前提下,公司拟开展总规模不超过1亿美元(含等值其他货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以保障财务安全性和核心业务盈利能力、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

  二、交易相关情况

  1、业务主体

  公司及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均为公司之全资子公司,经营和财务均归公司控制。

  2、业务品种

  拟运用的金融衍生品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等产品及上述产品的组合。

  3、业务规模

  任何时点公司及子公司用于金融衍生品业务的交易金额最高不超过1亿美元(含等值其他货币),额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4、业务期限

  自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6、实施方式

  在经批准的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决议有效期限内,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风险分析

  公司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汇率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波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主要是指不能按期和银行履约的风险。公司与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而合作关系,预计能够满足履约的需要。

  四、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严格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且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商业银行进行交易,不得进行投资和套利交易。

  2、公司建立了《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决策程序、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将会定期、不定期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4、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独立董事和监事会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防范和降低外汇汇率及利率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是必要的且风险可控。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此项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审议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套期保值为手段,以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为目的,以保护正常经营利润为目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2-017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00号文),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4,009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5.44元,共计募集资金61,898.96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100.00万元(不含税承销及保荐发行费用为29,245,283.02元,税款为人民币1,754,716.98元,税款由本公司以自有资金承担)后的募集资金为58,798.96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4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959.28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7,015.1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96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

  鉴于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将节余募集资金17.53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并注销了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营业部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楚州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无余额。本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营业部专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分行营业部专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淮安楚州支行专户已于2021年1月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会计师事务所的鉴证意见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审〔2022〕4021号),认为:共创草坪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1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共创草坪公司募集资金2021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中信证券认为:共创草坪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1年度

  编制单位: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2-018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2、监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公司2021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3、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1年度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预计的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主要是基于公司 2021年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和2022年经营计划所制定,系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和业务往来,交易价格参照市场行情价格进行定价,相关预计金额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的合理预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生产经营中的必要活动,相关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开、公平、合理。

  (二)公司2021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2021年4月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0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及预计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1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各类日常关联交易额总计不超过1,000万元,2021年度执行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三)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2022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600万元,具体如下:

  金额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1、江苏百斯特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6年8月2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注册地: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工业园区2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餐饮服务;食品经营;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餐饮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江苏百斯特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5月26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淮安市淮安区经济开发区广州东路66-1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豆制品制造;食品小作坊经营;餐饮服务;食品销售;食品生产;林木种子生产经营;家禽饲养;活禽销售;水产养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树木种植经营;园艺产品种植;花卉种植;蔬菜种植;蔬菜、食用菌等园艺作物种植;草种植;油料种植;薯类种植;豆类种植;水果种植;坚果种植;茶叶种植;农产品的生产、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及其他相关服务;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园艺产品销售;林业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水产品批发;水产品零售;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农业管理;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科普宣传服务;休闲观光活动;园区管理服务;农业园艺服务;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园林绿化工程施工;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江苏百斯特鲜食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12月11日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注册地: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食品生产、销售(须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蔬菜、冷鲜肉类清洗、分类、包装、配送服务;餐饮服务(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经营);食品批发、零售(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后方可经营);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4、江苏坤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1年11月7日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淮安市淮安区经济开发区广州东路66-1号

  经营范围:房屋建筑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施工;园林景观设计;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体育场地设施工程施工;安全系统监控服务;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江苏百斯特食品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百斯特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江苏百斯特鲜食有限公司、江苏坤绿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均为本公司股东江苏百斯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或孙公司。

  三、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

  公司在与关联方进行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时,均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规律,以市场同类交易标的价格为依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目的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正常的经营需要,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公允合理,交易采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了交易双方的利益,亦没有损害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存在利益输送和交易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2-019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回购数量:741,200股

  ● 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14.61元/股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共创草坪”)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以及有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1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41,200股进行回购注销,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基本情况

  1、2020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激励计划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2、2020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8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接到与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1月9日,公司监事会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员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年1月1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5、2021年1月1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1年1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1年2月1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董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8、2021年2月10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1年2月10日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登记日为2021年2月10日,首次登记限制性股票216.2万股。

  9、2021年9月29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以14.61元/股的价格向符合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授予28.70万股限制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10、2021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回购注销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5,000股,回购价格为14.6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对上述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和核查意见。

  11、2021年11月23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完成了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工作,并向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本次激励计划股票登记日为2021年11月23日,预留登记限制性股票28.70万股。

  12、2022年1月25日。公司披露《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25,000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事宜,上述限制性股票已于2022年1月27日完成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及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鉴于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以及有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公司拟将上述1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41,200股进行回购注销。

  (二)回购限制性股票的价格及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共计741,200股,回购价格14.61元/股,就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应支付的回购价款为10,828,932.00元,所需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本结构的变化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02,514,000股变更为401,772,8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02,514,000.00元变更为401,772,800.00元。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单位:股

  ■

  四、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力为公司及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由于《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以及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参加公司《激励计划》的资格条件,故公司对上述110名激励对象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合计741,200股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的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原因、价格、数量及涉及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行为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等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事项。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就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相关事项出具了《关于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法律意见书》,其结论性意见如下: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回购价格及资金来源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办理减资及股份注销登记相关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大成(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2-020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变更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以及有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1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41,200股进行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4月28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02,514,000股变更为401,772,8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02,514,000.00元变更为401,772,800.00元。

  三、《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因公司注册资本将发生变化,拟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

  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保持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本次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备案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2-021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由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和《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规定的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以及有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110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741,200股进行回购注销,回购价格14.61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402,514,000股变更为401,772,800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402,514,000.00元变更为401,772,800.00元(公司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的注册资本以实际情况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公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具体如下: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债权人可以采用现场登记或邮寄信函的方式申报债权,申报所需资料为能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1、申报时间:2022年4月28日起45天内(9:00-12:00;13:30-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联系方式:

  地址:江苏省淮安市淮安区经济开发区广州东路66号

  联系人:公司证券部

  电话:0517-85196088

  邮编:223001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2-022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同意聘任董京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董京先生暂未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承诺尽快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截至目前,董京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无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它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的情形。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董京先生,男,1992年3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大学会计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江苏分所)审计师,南京途牛科技有限公司报表经理,挚享科技(上海)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证券代码:605099 证券简称:共创草坪 公告编号:2022-023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5月19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南京市华侨路56号大地建设大厦20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9日

  至2022年5月1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9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自然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身份证、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原件(附件1)、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并提供上述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登记时间同下,信函以本公司运营中心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收到的邮戳为准。

  (二)登记时间:

  2022年5月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三)登记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华侨路56号大地大厦20楼证券部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一)会务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京

  联系电话:0517-85196088

  传真:0517-85196059

  邮箱:zhengquanbu@ccgrass.cn

  (二)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律师验证。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将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请股东在与会前仔细阅读。

  特此公告。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共创人造草坪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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