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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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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应分配股数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8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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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 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所属行业为“D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属行业为“D4412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中的热电联产”。

  1、行业基本情况

  热电联产具有高效节能特性,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依然是国家鼓励类机组。设立在工业园区的热电企业,由于下游企业用热需求巨大且保持稳定增长,很难用新能源替代。随着国家经济的稳定增长,热电联产、集中供热仍有较大发展空间。

  2、“双碳”政策给热电行业带来挑战更带来了机遇。

  2021年10月,国务院《2030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提出增大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升能源利用效率、降低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等主要目标,要求将碳达峰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方面,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等“碳达峰十大行动”。

  11月,国家发改委制定了《全国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实施方案》,明确了“十四五”期间煤电机组改造的方向及主要目标,并提出淘汰关停低参数小火电,规范燃煤自备电厂运行,优化煤电机组运行管理,严格新增煤电机组节能降耗标准等实施方案。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上强调,“富煤贫油少气是我国的国情,以煤为主的能源结构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实现‘双碳’目标,必须立足国情,坚持稳中求进、逐步实现,不能脱离实际、急于求成,搞运动式‘双碳’、踩‘急刹车’”。

  《浙江省节能降耗和能源资源优化配置“十四五”规划》提出,“力争到 2025 年,火电厂平均供电标准煤耗下降至 295 克/千瓦时,热电联产企业平均供电标准煤耗下降至 260 克/千瓦时。” 浙江省全省发电和供热用煤量 2025 年与 2020 年基本持平。公司 2021 年供电标准煤耗为 162克/千瓦时,低于浙江省十四五规划提出的到 2025 年热电联产企业平均煤耗降至 260 克/千瓦时。

  “双碳”政策给热电行业带来压力的同时,也带来了新的投资机会。例如生物质热电、光热热电项目等,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

  3、碳排放权交易促进热电行业绿色发展。

  7月16日全国碳市场上线交易正式启动。建设全国碳市场是利用市场机制控制和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也是推动实现碳达峰目标与碳中和愿景的重要政策工具。

  总的来说,在国家环保政策要求不断提高的大环境下,热电联产行业在面对挑战的同时也存在长期发展的机遇。

  公司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1、经营范围

  批发:煤炭;服务:供热,发电、分布式光伏发电(限分支机构经营),发电及清洁能源技术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成果转让,热电管网工程建设(除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粉煤灰综合利用;货物进出口;含下属分支机构的经营范围。

  2、经营模式

  2.1采购模式

  (1)煤炭采购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是煤炭,为保证煤炭供应的稳定、提高采购效率,公司向煤炭供应商集中采购。经过公司煤炭经营部对多家大型煤炭供应商的供货实力、价格、信誉、服务等进行考察、洽谈、比较,以分析报告形式提交煤炭经营分析决策小组会议和热电集团领导班子会议讨论后,公司与选择确定的煤炭供应商签订中长期煤炭购销合同。

  (2)天然气采购

  天然气是燃气热电联产的主要原材料,为确保用气供应的稳定,公司选择当地燃气供应企业作为燃气供应商。公司下属燃气热电企业上海金联与上海燃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年度供应合同,每月按实际用量结算。

  (3)蒸汽采购

  公司子公司宁海热力、舟山热力采购蒸汽纳入自建供热管网后向园区工业用户供应。宁海热力、舟山热力分别与国能浙江宁海发电有限公司、国能浙江舟山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供热合同》,按照园区用户的计划需求量提交采购需求。

  2.2生产模式

  公司按照热电联产方式进行生产。公司下属热电企业与用热客户签订《供用热合同》,根据各用热客户申报的用热计划组织生产供应。热电企业主要通过燃烧煤炭、天然气生产出蒸汽,蒸汽推动汽轮机做功并带动发电机发电,发电后的蒸汽(自用除外)通过园区的供热管网输送给用户使用。

  2.3、销售模式

  (1)电力销售模式

  公司电力产品直接销售给国家电网公司。公司下属热电厂与当地国网供电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根据合同将热电项目所发电量并入指定的并网点,实现电量交割与销售。根据《热电联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电网企业要优先为背压热电联产机组提供电网接入服务,热电联产机组所发电量按“以热定电”原则全额优先上网并按政府定价结算。

  分布式光伏发电,根据“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原则,所发电量除了销售给供光伏所在企业使用外,余电销售给国家电网公司。

  (2)蒸汽销售模式

  公司蒸汽产品的主要用户为园区的工业用户。公司与热用户签订《供用热合同》,通过蒸汽管网向用户输送生产的蒸汽以实现销售。蒸汽价格由公司和热用户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等因素协商确定,并按照煤热价格联动机制调整。

  (3)煤炭贸易销售模式

  目前,公司煤炭贸易销售模式主要有两种:

  ①公司与参股公司上虞杭协签署《供煤协议》,由公司负责采购煤炭并运输到厂,经上虞杭协验收入库后实现销售。

  ② 公司与客户签署《煤炭购销合同》,待公司采购煤炭到港后,通过客户自提实现销售。

  3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 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股东情况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单位: 股

  ■

  ■

  ■

  ■

  4.2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

  4.4 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 名股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售电量6.5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2.22%,实现售汽量628万吨,同比增长12.08%。实现营业收入318,262.95万元,同比增长52.41%,其中:热电销售实现收入184,328.17万元,同比增长35.06%;煤炭贸易实现收入127,543.03万元,同比增长85.73%。公司实现净利润30,355.02万元,同比基本持平。

  公司全年无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及环保处罚事件发生,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克服了煤价大幅上涨的不利因素,利润达到了年初制订的生产经营目标。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2-010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6日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4月15日以书面、电话及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利华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对各项议案进行逐项审议并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和2022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期末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及相关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对外担保的执行情况及2022年度预计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5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2-013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天健”)。

  ?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4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3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 基本信息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并结合被审计单位实际情况等因素定价。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服务费用为 78万元人民币(包括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公司2022年度审计费用拟确定为人民币 78万元(包括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在查阅了天健的基本情况、资格证照和诚信记录等相关信息后,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为公司2022年度外部审 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外部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的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的各项工 作。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的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续聘事项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一致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2022 年 4 月 26日,公司独立董事就续聘 2022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独立意见,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行证券、期货业务相关审计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2 年度审计要求。我们同意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五)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2-012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18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19,778,356.73 元。经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公司2021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1.8元(含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0,100,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72,018,000.00 元(含税)。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及财务状况,同时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金需求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所作出的。预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既考虑了公司的当期经营及可持续发展,又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5011  证券简称:杭州热电  公告编号:2022-016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州热电”)及全资子公司杭州协联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协联”)拟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2,170.00万元。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在上述总额内,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关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具体财务资助金额,并签署相关文件。

  一、提供财务资助概况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经济收益,缓解有资金需求的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压力,根据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2022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拟申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协联在2022年度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2,170.00万元,该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资金的临时周转。涉及提供财务资助的相关事项如下:

  1、财务资助的对象:公司控股子公司

  2、 财务资助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2,170.00万元,在此额度以内资助资金可循环使用。

  3、财务资助期限:每笔财务资助不超过12个月。

  4、财务资助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5、财务资助资金的用途:主要用于公司控股子公司的资金周转。

  6、财务资助资金使用费: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当年市场利率水平及实际情况确定。

  单位:万元

  ■

  二、被资助方基本情况

  (详见附件1)

  三、本次财务资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防范措施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协联2022年度提供财务资助对象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是给予控股子公司资金方面的必要支持,保证其正常经营的资金所需。对公司的经营及资产状况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鉴于在控股子公司和第三担保方经营情况稳定,具有实际的偿债和担保能力,且资助时间较短,公司及杭州协联在提供财务资助期间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

  被资助对象的其他股东方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或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方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抵押、质押、连带责任保证。

  因此公司认为本次提供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

  四、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及杭州协联对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35,170.00万元。具体明细见下表:

  单位:万元

  ■

  五、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相关经营主体法定代表人,在上述财务资助计划及总额内,根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确定具体财务资助金额,并签署相关文件。

  本议案财务资助额度有效期自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起至公司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热电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

  附件1:公司财务资助对象基本情况介绍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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