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5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将该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从事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表以及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中,保持了应有的独立性和谨慎性,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履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审计时间充分、人员配置合理,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保持了良好的交流、沟通,提交了独立、客观的《审计报告》以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本次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审计机构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审议、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我们同意公司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8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意见;

  (三)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五)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22-017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1年的存货(消耗性生物资产、库存商品、开发产品)及生产性生物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及市场情况,对其可变现净值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存货(消耗性生物资产、库存商品、开发产品)需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6,729.52万元,生产性生物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为318.35万元,合计7,047.87万元,计入报告期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对合并报表影响本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金额7,047.87万元,减少公司2021年合并报表净利润7,047.87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结合公司资产及实际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具有合理性。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了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和公司资产实际情况,董事会就该事项的决策程序合法,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能够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监事会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股票简称:顺鑫农业         股票代码:000860        公告编号:2022-018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102,302,082.5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6,756,949.53元,尚余55,545,133.04元;加上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3,592,495,860.90元,扣除2020年分配议案中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74,176,698.90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573,864,295.04元。

  考虑到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以2021年末总股本741,766,989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分配利润共计18,544,174.73元,剩余部分3,555,320,120.32元。本次现金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最新股本总额计算调整分配比例。

  二、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是在保证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投资计划、未来的资金需求及经营发展等因素,同时考虑了对股东的投资回报,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因此,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兼顾了股东的利益和公司持续发展的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22-019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47,745.00 万元。2021年同类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27,060.04 万元。

  公司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李颖林先生、王金明先生、林金开先生、康涛先生进行了回避。本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项交易事项,并出具了专项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顺鑫控股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1)关联方: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泽

  注册资本:人民币85,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1号院1号楼11层

  主营业务:种植业,养殖业及其产品加工销售;农业技术开发;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销售百货、日用杂品、五金交电、化工、针纺织品;房地产开发;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出租办公用房;出租商业用房;投资管理;物业管理;园林绿化服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管理;接受委托提供劳务服务(不含排队、对外劳务合作);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为3,301,998.45万元,净资产865,029.82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320,982.29万元,净利润734.69万元。

  (2)关联方:北京顺鑫美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一田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高丽营镇金马工业区22号

  主营业务:批发(非实物方式)预包装食品;餐饮管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为392.74万元,净资产 392.76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8.49万元,净利润9.29万元。

  (3)关联方:北京顺鑫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凯京

  注册资本:人民币12,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大孙各庄镇大段村西7号楼

  主营业务:承包境外房屋建筑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施工(凭证经营);销售建筑材料、铝合金、花卉;城市园林绿化施工;种植业(不含野生植物、种子、芦荟、麻醉药品原植物、草皮)(草皮或草坪);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13,331.87万元,净资产26,268.30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01,235.20万元,净利润1,091.49 万元。

  (4)关联方:北京顺鑫明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加申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北小营镇上宏中路26号

  主营业务:动画片、专题片、电视综艺、不得制作时政新闻及同类专题、专栏等广播电视节目;经营演出及经纪业务;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演出、棋牌除外);影视策划;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及外商来华广告;承办展览展示;计算机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为6,890.72万元,净资产4,383.30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767.17万元,净利润45.82万元。

  (5)关联方:北京顺鑫国际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宝江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顺鑫石门农产品批发市场内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销售新鲜蔬菜、新鲜水果、鲜蛋;零售粮食;仓储服务(化学危险品除外、粮油);停车服务;货物进出口;销售日用百货、家用电器、五金(不含电动自行车)、服装鞋帽、办公用品、厨具、玩具、塑料制品;国内陆路货运代理;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销售食品;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为3,508.98万元,净资产460.36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005.01万元,净利润-13.46万元。

  (6)关联方:北京顺鑫石门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贠振德

  注册资本:人民币15,479.5041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地区石门村

  主营业务:批发兼零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含熟食品、水产品、鲜肉)、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承办北京顺鑫石门农产品批发市场;上市商品:新鲜蔬菜、水果、日用品、家用电器、服装、鞋帽、通讯设备、五金(不含电动自行车)、厨具;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服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为93,590.21万元,净资产46,282.77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6,052.50万元,净利润 4,691.81 万元。

  (7)关联方:北京顺鑫博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丽娟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仁和镇顺宁路1号院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文化咨询、技术咨询;企业管理;会议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承办展览展示服务;销售计算机软件及外围设备。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为68.50万元,净资产61.06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15.79万元,净利润-68.18万元。

  (8)关联方:北京福通互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立友

  注册资本:人民币32,8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裕曦路9号院3号楼1至2层2-5

  主营业务: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销售机械设备、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不含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通信设备、金属制品、电子产品、仪器仪表、文化用品、办公用品;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调查;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活动;安装安全技术防范产品;专业承包、施工总承包、劳务分包;工程项目管理;销售食品;工程设计;经营电信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0,688.96万元,净资产1,577.67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662.50万元,净利润 -1,734.39万元。

  (9)关联方: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秀江

  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杨镇地区格吉路7-202号

  主营业务: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甲级凿井;建筑材料检测;物业管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工程管理服务;绿化管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机械设备租赁;销售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砂石制品);工程设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为47,684.46万元,净资产8,911.78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43,142.35万元,净利润 -641.75万元。

  (10)关联方:北京鑫鸿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秦龙

  注册资本:人民币2,8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南法信镇南法信大街118号天博中心C座8层3804-105室

  主营业务:企业管理;物业管理;餐饮管理;信息咨询(不含中介服务);会议服务;停车场管理服务;投资管理;资产管理。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为53,206.00万元,净资产-5,240.21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68.72万元,净利润 -1,766.13万元。

  (11)关联方:北京顺鑫绿洲锦绣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国春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5.45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北务镇政府街9号-358

  主营业务:园林绿化工程、给排水设计与施工;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生态植被恢复;绿化管理;种植花卉;销售花卉、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不含砂石及砂石制品);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服务;害虫防治服务;接受委托提供劳务服务(不含排队服务、对外劳务合作);地质灾害治理服务;水污染治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检测(不含认证认可);建设工程勘察;销售林木种子。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为36,030.06万元,净资产9,983.51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4,149.01万元,净利润647.96 万元。

  (12)关联方:北京顺鑫瑞农种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伟

  注册资本:人民币2,5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顺平辅线188号1幢301室

  主营业务:销售农作物种子、草种、食用菌菌种;粮食收购;销售食品;林木种子生产经营;代理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销售农具、化肥、农药(不含危险化学品)、花卉、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日用品、食用农产品;技术开发、技术服务;农业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物业管理;种植业(不含野生植物、种子、芦荟、麻醉药品原植物、草皮)。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793.20万元,净资产980.22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2,554.30万元,净利润-15.93万元。

  (13)关联方:北京牵手果蔬饮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向阳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牛汇街1号1幢、2幢

  主营业务:制造、销售食品、果汁饮料、果蔬汁饮料、碳酸饮料、植物蛋白饮料、功能饮料、茶饮料、其它饮料、瓶罐装饮用水、含乳饮料、固体饮料、淀粉变性物、淀粉水解物、淀粉水解氢化物;普通货运;销售淀粉食品添加剂;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技术开发。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为39,654.74万元,净资产27,863.65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6,363.01万元,净利润 -1,663.21万元。

  (14)关联方:北京顺鑫鑫源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金明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安平街3号3幢1-2层

  主营业务:销售食品;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销售食用农产品、新鲜水果、新鲜蔬菜、包装材料;货物进出口;委托加工食品;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咨询;农产品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限分支机构经营:畜、禽养殖、畜牧业产品深加工、屠宰加工、加工肉类食品(含熟肉制品、罐头制品)、饲料加工、销售饲料。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为131,657.32万元,净资产17,160.32万元。

  (15)关联方:北京顺鑫天鸿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赵一田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李遂镇市场南路1幢288号

  主营业务:销售食品;销售兽药;销售饲料、化肥、食用农产品、专用设备、宠物食品;技术服务。

  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截至2021年9月30日,总资产为333.09万元,净资产228.00万元;2021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57.88万元,净利润-44.60万元。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顺鑫控股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顺鑫美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顺鑫明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国际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顺鑫石门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博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福通互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鑫鸿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顺鑫绿洲锦绣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顺鑫瑞农种业有限公司、北京牵手果蔬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天鸿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顺鑫鑫源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为顺鑫控股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法人,其与本公司的关系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顺鑫美厨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天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顺鑫明珠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国际农产品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顺鑫石门国际农产品批发市场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博润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北京福通互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鑫大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鑫鸿城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北京顺鑫绿洲锦绣园林工程有限公司、北京顺鑫瑞农种业有限公司、北京牵手果蔬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鑫天鸿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北京顺鑫鑫源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履约能力,日常交易中能够遵守合同的约定,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签订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遵循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不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原则。定价依据按照若国家有统一收费标准的,执行国家统一规定;若国家没有统一收费标准的,但北京市或顺义区有规定的,适用北京市或顺义区的规定;若既没有国家统一规定,又无北京市或顺义区的地方规定的,参照北京市或顺义区的市场价格;若没有上述三项标准时,可依提供服务的实际成本,确定收费标准,采用这一标准的,以后各年度的收费增长率不得超过北京市及顺义区同类服务项目的增长幅度。本公司保留向其他第三方选择的权利,以确保关联方以正常的价格向本公司提供产品和服务。

  2022年4月27日,公司与顺鑫控股签订了日常关联交易框架协议,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协议生效条件为经各方签字、盖章,并经各方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交易是基于公司2022年度的经营计划所制定,属于公司正常业务经营需要。

  上述交易均属于公司正常业务往来,且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符合市场定价原则,付款、收款与结算方式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公司本次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是基于公司的实际需求,对公司的发展具有积极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届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2、独立意见

  (1)公司本次与关联方签订相关协议,增加日常关联交易有利于整合各方资源,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遵循了公正、公平、互惠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审议该项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顺鑫农业召开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关联董事就相关议案表决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对关联交易事项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4.日常关联交易的协议。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22-013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顺鑫农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当面送达的方式通知了公司全体董事、监事,会议于2022年4月27日在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2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李颖林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全文登载于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1年年度报告摘要》登载于2022年4月28日的《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的“四、主营业务分析”中的“1、概述”和“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1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102,302,082.57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6,756,949.53元,尚余55,545,133.04元;加上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3,592,495,860.90元,扣除2020年分配议案中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74,176,698.90元,本次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3,573,864,295.04元。

  考虑到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以2021年末总股本741,766,989股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分配利润共计18,544,174.73元,剩余部分3,555,320,120.32元。本次现金分红后的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可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按最新股本总额计算调整分配比例。

  该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审议通过了《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2022年度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验资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一年。2022年公司拟支付给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60万元。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内控工作需要,公司2022年度继续聘请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2年公司拟支付给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20万元。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9、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文登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0、审议通过了《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及下属公司与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鑫控股”)及其下属公司因日常业务经营需要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涉及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等,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不超过47,745.00万元。2021年同类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为27,060.04万元。

  关联董事李颖林先生、王金明先生、林金开先生、康涛先生进行了回避。本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此项交易事项,并出具了专项意见。此项交易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5票,其中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1、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2、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登载的《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3、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2年5月25日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详见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登载的《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15)。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4、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登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有效表决票数9票,其中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一、二、四、五、七、八、十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0860          证券简称:顺鑫农业        公告编号:2022-015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顺鑫农业”)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5月25日(星期三)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5月2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止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5月19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1号院1号楼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4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及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结果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其中,提案8属于关联事项,关联人北京顺鑫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应回避该项议案的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直接登记或信函、传真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5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7: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站前街1号院1号楼顺鑫国际商务中心13层董事会办公室。

  4.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闯

  联系电话:010-69420860

  传真号码:010-69443137

  电子邮箱:sxnygf000860@163.com

  6.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以便办理签到入场。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3)疫情期间,公司鼓励和建议股东优先考虑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北京市及顺义区疫情防控政策,并配合开展以下工作:配合工作人员核查行程卡、健康码;进行体温测量和必要的消毒措施;确认未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确认近14天未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未接触确诊或疑似病例;会议召开时,全程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未能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届时将无法进入会议现场,敬请理解。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2。

  五、备查文件

  1.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下称“受托人”)代表出席北京顺鑫农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对未作具体指示的事项,受托人(可以/不得)按自己的意见投票。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之日止。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股东大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签字盖章):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股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2022年  月  日

  附件2: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为“360860”,投票简称为“顺鑫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5月25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5月25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1
满意度:
综合得分: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