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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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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情况概述

  2022年4月26日,法兰泰克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2022年度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基于生产经营需要,法兰泰克及公司2022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短期流动资金贷款、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抵押贷款等。在前述授信最高额度内,法兰泰克及公司相互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前述授信业务全部结束为止、担保范围包括实际发生的授信额度本金及相关利息。具体以办理实际业务时与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法兰泰克及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办理具体的授信申请、担保业务,包括签署相关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该授权有效期从法兰泰克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法兰泰克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各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如下:

  (一)诺威起重设备(苏州)有限公司

  ■

  (二)苏州一桥传动设备有限公司

  ■

  (三)法兰泰克(苏州)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四)Eurocrane Austria Holding GmbH

  ■

  (五)Voith-WerkeIng.A.FritzVoithGesellschaftm.b.H. &Co.KG.,

  ■

  (六)杭州国电大力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

  (七)法兰泰克(常州)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

  (八)法兰泰克(安徽)装备科技有限公司

  ■

  (九)法兰泰克(徐州)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

  (十)诺威起重设备(湖州)有限公司

  ■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在申请综合授信的最高额度内,法兰泰克及公司相互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前述授信业务全部结束为止、担保范围包括实际发生的授信额度本金及相关利息。具体以办理实际业务时与银行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法兰泰克及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并在该额度范围内相互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开展的需要,属于正常的担保行为。担保对象具有足够的偿债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法兰泰克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本次申请2022年度银行综合授信及担保,主要是为公司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法兰泰克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没有出现违规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形。本次法兰泰克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申请综合授信并相互提供担保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不会导致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2021年实际担保情况

  2021年度法兰泰克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情况:截至2021年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9,890.41万元,占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34%,担保均无逾期情况发生。

  截至2021年末,公司对参与供应链融资与融资租赁的高空作业平台客户所支付的货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余额为278.34万元,占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21%,无逾期情况发生。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2-014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1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52名、注册会计师2276名、从业人员总数9697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07名。

  立信2021年业务收入(经审计)45.2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29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65亿元。

  2021年度立信为5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7.19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1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4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2次,涉及从业人员6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景欣

  ■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蒋宗良

  ■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任家虎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多年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如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能够继续胜任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因此我们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认为立信具有证券从业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在公司2021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立信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立信具有证券、期货从业资格,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公司2022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公司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2-015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授权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以下统称“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交易合约量不超过3亿等额人民币的外币。详情如下: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目的

  为实现稳健经营,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的影响,以及基于公司经营战略的需要,公司2022年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利用外汇衍生交易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

  二、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衍生品等。

  1、远期结售汇业务是指公司与银行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汇率和期限,在交割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即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订明的币种、金额、汇率办理结汇或售汇业务;

  2、外汇衍生产品业务是一种金融合约,外汇衍生产品通常是指从原生资产派生出来的外汇交易工具。其价值取决于一种或多种基础资产或指数,合约的基本种类包括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外汇衍生产品还包括具有远期、期货、掉期(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多种特征的结构化金融工具。

  三、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计划

  根据公司经营需要,经公司预测,2022年度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合约量不超过3亿等额人民币的外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相关交易文件。

  本次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交易时间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四、金融衍生品投资的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

  在汇率波动较大的情况下,公司操作的衍生金融产品可能会带来较大公允价值波动;若市场价格优于公司锁定价格,将造成汇兑损失。

  2、流动性风险

  因业务变动等原因需提前平仓或展期衍生金融产品,可能给公司带来一定损失,需向银行支付差价的风险。

  3、操作性风险

  在操作衍生金融产品时,如发生交易员未按规定程序审批及记录,将可能导致衍生金融产品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同时若交易员未充分理解业务信息及衍生金融产品条款,将带来法律风险及交易损失。

  五、风险管理措施

  1、选择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2、严格履行公司管理制度关于业务信息传递、交易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等的明确规定,公司审计部门不定期开展核查。

  3、合理配备投资决策、业务操作、风险控制等专业人员,公司董事会持续跟踪衍生品交易的执行进展和投资安全状况,在市场剧烈波动或风险增大情况下,如发生重大浮盈、浮亏等异常情况时,立即采取措施并按规定履行披露义务。

  4、针对各类衍生品或者不同交易对手设定适当的止损限额,明确止损处理业务流程,并严格执行止损规定。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实际业务量需要,结合公司产品外销等外汇业务特点,为规避汇率波动等带来的风险,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符合有关制度和法规的要求,制定了严格的风险管控措施,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2-016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法兰泰克”)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预计2022年度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0,030.00万元,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行为是在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不会损害本公司及非关联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预计2022年度与陶峰华先生、艾珮丝(上海)起重机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艾珮丝”)发生日常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同意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陶峰华回避了表决。董事会以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本议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预计公司2022年度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20,030.00万元,其中与上海艾珮丝发生销售产品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与陶峰华先生发生租赁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30.00万元。预计公司2022年度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陶峰华先生将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回避表决。

  (二)前次日常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艾珮丝(上海)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J3Y4G1X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公司住所: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寅青路700号3幢204室

  法定代表人:金红萍

  注册资本:20万美元

  营业期限:2019-12-16至无固定期限

  主营业务:从事起重设备、智能机械设备、液压设备、机电设备的设计、批发、进出口及相关技术服务;商务信息咨询(除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占比50%;AirpesSistemasIntegrales de Manutenciòn y Pesaje, S.L.(以下简称“西班牙艾珮丝”)占比50%。

  2021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总资产898.05万元,净资产237.87万元;营业收入5,903.01万元,净利润983.06万元。

  业务情况:上海艾珮丝主要获得客户订单,并委托法兰泰克开展生产。

  2、陶峰华先生

  公司租赁陶峰华先生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晨晖路377弄148号房屋作为上海分公司办公场所,租金为1.50万元/月,2021年实际发生租赁费用为18.00万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1、艾珮丝(上海)起重机械有限公司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三项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的,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人: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由关联自然人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上市公司、控股子公司及控制的其他主体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上海艾珮丝为法兰泰克和西班牙艾珮丝共同投资设立,属于合营企业,其股权设置为中外双方各50%,董事会共设四名董事,双方各提名两名。金红萍女士与陶峰华先生均为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且同时担任上海艾珮丝董事,因此,上海艾珮丝为公司关联方。

  2、陶峰华先生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第四项的规定,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上市公司的关联自然人:(一)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陶峰华先生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担任公司董事长,因此陶峰华先生是公司关联自然人。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上海艾珮丝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在与本公司业务往来过程中,能够遵守合同约定,有较强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一)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与关联方的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发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所有关联交易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参照同类交易的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二)关联交易协议

  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或订单由交易双方根据产品供应需求及市场情况具体签署。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海艾珮丝主要通过其渠道优势获得订单,并委托给公司生产,公司可因此扩大营业收入,增厚公司业绩。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按照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原则是合理、公平的,遵守了自愿平等、诚实可信的市场经济原则,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存在输送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定位和长远利益。相关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较低,不会造成对关联方的依赖情况发生。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召开前审阅了本次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并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2022年4月26日公司召开董事会,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均投赞成票,同意公司《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2022年与艾珮丝(上海)起重机械有限公司以及陶峰华先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交易价格确定原则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是在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且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22年与艾珮丝(上海)起重机械有限公司以及陶峰华先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增长,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2-017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被担保人系购买公司及子公司产品的优质客户,信誉良好,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20,000万元,单笔担保期限不超过五年

  ●本次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促进业务的发展,帮助信誉良好且需融资支持的客户缓解资金压力,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具有相应业务资质的融资租赁公司合作,采取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的模式销售公司(或子公司)的产品,并就提供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担保,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该担保额度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融资租赁是指通过融资租赁公司将公司(或子公司)设备融资租赁给客户,公司(或子公司)将按产品销售合同约定及时从融资租赁公司获得货款,客户在租赁期限内分期将融资租赁款支付给租赁公司。

  针对具体项目,公司(或子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及客户(承租人)三方签订设备买卖合同,由公司(或子公司)将设备出售给融资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与客户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将设备租赁给客户,客户分期将租赁款支付给融资租赁公司。如果客户不能如期履约付款,公司(或子公司)将承担回购担保责任,并要求客户及其他反担保人就该融资租赁项下的回购担保履行反担保义务。

  《关于为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为信誉良好、经第三方融资租赁公司审核符合融资条件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的客户,具体由公司(或子公司)根据业务情况,向合作融资租赁公司进行推荐并完成认证。被担保人主要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客户及其实际控制人信用良好;

  (2)具备相关经营资质,与公司过往合作记录良好;

  (3)公司根据管理要求补充的其他条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2、担保方式:最高额保证担保。

  3、担保期限:不超过五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4、担保额度:以各客户的融资额为限,总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

  5、反担保措施:公司要求客户或其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抵押、动产质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办理。

  具体内容以公司、子公司实际与合作融资租赁公司、客户等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对外担保的风险管控措施

  公司(或子公司)对客户的选择将严格把控,及时了解客户的资信情况和财务状况,并要求客户就融资租赁项目提供必要的反担保措施,降低担保风险。

  1、公司负责对纳入担保范围的客户的资质进行审核和推荐,确保加入进来的客户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指定融资租赁公司授信额度下的融资款用途限于向本公司或子公司支付采购货款;

  3、公司要求客户或其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抵押、动产质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办理。公司将谨慎判断反担保的可执行性及反担保提供方实际担保能力。公司为客户履行担保责任后,在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依法享有追偿权。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或子公司)拟与融资租赁公司合作,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模式销售公司(或子公司)的产品,并就提供的融资租赁业务提供回购担保,有利于公司开拓市场,扩大公司(或子公司)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提高公司的营运资金效率和经济效益。同时对于客户(承租人),可以利用公司良好的资信等级和高质量的成熟产品,取得融资租赁公司较低资金成本的融资租赁资金支持。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客户提供融资担保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公司业务的开拓。公司严格筛选担保对象,且存在反担保措施,整体风险可控。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没有出现违规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形。公司为客户提供融资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不会导致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为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议案》。

  七、2021年实际担保情况

  2021年度法兰泰克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情况:截至2021年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9,890.41万元,占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34%,担保均无逾期情况发生。

  截至2021年末,公司对参与供应链融资与融资租赁的高空作业平台客户所支付的货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余额为278.34万元,占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21%,无逾期情况发生。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2-018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被担保人系购买公司及子公司产品的优质客户,信誉良好,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审议担保额度总计为10,000万元,单笔担保期限不超过五年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有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支持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业务发展,推动公司销售业绩增长,加快公司资金回笼,公司拟在银行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的额度为公司、子公司客户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融资用途仅限于客户支付公司或子公司货款。该担保额度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有效。

  《关于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担保对象

  公司及子公司优质客户,具体由公司根据业务情况,向合作银行进行推荐并完成认证。公司与上述担保对象无关联关系,本次合作为非关联交易。

  2、参与供应链融资的客户主要应当满足以下条件

  (1)客户及其实际控制人信用良好;

  (2)具备相关经营资质,与公司过往合作记录良好;

  (3)公司根据管理要求补充的其他条件。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因汇率变动引起的相关损失)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等)。

  2、担保方式:最高额保证担保。

  3、担保期限:不超过五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4、担保额度:以各客户的融资额为限,总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

  5、反担保措施:公司要求客户或其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抵押、动产质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办理。

  具体内容以公司、子公司实际与合作银行、客户等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对外担保的风险管控措施

  针对为客户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公司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范,明确风险控制措施,降低担保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负责对纳入担保范围的客户的资质进行审核和推荐,确保加入进来的客户信用良好,具有较好的偿还能力;

  2、指定银行授信额度下的融资款用途限于向本公司或子公司支付采购货款;

  3、公司要求客户或其实际控制人向公司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采用包括但不限于房产抵押、动产质押、家庭成员连带担保等双方协商认可的方式办理。公司将谨慎判断反担保的可执行性及反担保提供方实际担保能力。公司为客户履行担保责任后,在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依法享有追偿权。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为客户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有助于帮助客户拓宽融资渠道,缓解资金压力;同时加速公司资金回笼,减少应收账款,优化公司财务结构;客户供应链融资款项,只能用于向公司或子公司支付货款,并提供反担保,风险总体可控。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为客户供应链融资提供担保,有利于拓宽销售渠道和业务开拓。公司严格筛选担保对象,且存在反担保措施,整体风险可控。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没有出现违规担保、逾期担保的情形。公司为客户提供融资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不会导致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七、2021年实际担保情况

  2021年度法兰泰克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情况:截至2021年末,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19,890.41万元,占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5.34%,担保均无逾期情况发生。

  截至2021年末,公司对参与供应链融资与融资租赁的高空作业平台客户所支付的货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余额为278.34万元,占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21%,无逾期情况发生。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2-019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信托、券商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额度: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人民币6亿元,额度滚动使用

  ●现金管理品种: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信托产品

  ●现金管理期限:授权期限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2年4月26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基础上,使用最高额不超过6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一、现金管理情况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保证公司及其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为持续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公司及其子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通过适度的低风险理财投资,可以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好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实施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系公司及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

  (三)拟开展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主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信托产品。投资标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且不会用于质押。境外子公司将根据本国实际情况选择风险可控的权益性投资品种。

  (四)授权期限

  授权期限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同时由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或协议等资料,公司管理层组织相关部门实施。

  (五)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限定购买标的为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信托产品,风险可控。在实施程序上,购买前安排相关人员对所购买的理财产品进行预估和预测,购买后及时分析和监控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财务部建立台账对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委托理财受托方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本次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管理合同情况

  公司将严格按照授权签署现金管理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现金管理的资金投向

  为控制风险,公司运用闲置自有资金主要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信托产品。投资标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且不会用于质押。

  (三)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

  公司现金管理将主要投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信托产品,且选择资信状况良好和盈利能力强的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剧烈波动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如下控制措施: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现金管理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现金管理实施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71,313.42万元,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6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46.37%,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期末货币资金的84.14%。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有息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三)公司现金管理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要求处理,可能影响资产负债表中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货币资金”、“其他流动资产”、“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等科目,利润表中的“财务费用”、“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与“投资收益”等科目。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四、风险提示

  本次购买投资产品的协议对方为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影响较大,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会面临收益波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实际收益不达预期、延迟兑付等风险。公司将与理财产品受托方保持密切沟通,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决策程序的履行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本次现金管理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自有资金充裕,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信托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本次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且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发表意见认为:根据目前实际资金状况,公司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6亿元暂时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信托产品,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获取更多收益。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且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2-020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等金融机构

  ●现金管理受托金额:最高额不超过2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授权期限为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现金管理产品名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

  ●履行的审议程序: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205号)的核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3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按面值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3,00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25,140,808.53元。上述资金已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8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A15262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暂时闲置原因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智能高空作业平台项目金额3,439.75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2,960.25万元;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收益1,103.52万元;银行利息收入净额(扣除银行手续费)47.56万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万元,期末可转债募集资金余额为17,327.09万元。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公司将根据募投项目建设进度逐步投入资金,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为统一管控资金使用,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运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不超过2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主要投向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有效期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如下:

  (一)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募投项目建设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利用率并节省财务费用,同时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本次拟对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时间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的评估,公司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主要投向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以及其他低风险、保本型投资产品。

  (四)投资授权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由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分别发表独立意见、核查意见,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由财务负责人负责具体购买事宜。

  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现金管理产品使用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者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由于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公司所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可能存在变动。

  针对可能产生的风险,公司拟采取的具体措施如下: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现金管理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由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核实;

  3、公司独立董事、监事有权对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一)公司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二)对公司的影响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货币资金余额71,313.42万元,公司拟使用最高余额不超过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46%,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期末货币资金的28.05%。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有息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现金管理产品的情形,公司本次使用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建设,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能够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投资回报。

  五、风险提示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拟投资的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可能存在变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最高不超过2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使用期限不超过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二)监事会意见

  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合规,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2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有效期,有利于公司资金统筹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提高上市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上市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四)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自有资金充裕,为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公司正常生产运营、资金安全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增加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和决策程序,审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3)本保荐机构将持续关注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督促公司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基于以上意见,本保荐机构对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一事表示无异议。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2-021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向希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同意公司聘任向希先生为财务总监。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向希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4月28日

  附:向希先生简历

  向希,男,1984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本科学历,中共党员,会计师。2007年参加工作,曾先后任职于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三一重机有限公司财务部、直营公司财务总监;广西柳工集团机械有限公司混凝土机械事业部财务总监、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华东直营区域财务总监。2021年12月入职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2-022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项目概况:拟投资设立子公司从事新能源汽车换电生态业务

  ●投资金额:子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10,000万元

  ●风险提示:本次投资尚处于筹备阶段,子公司在未来的运营过程中可能面临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管理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投资概述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产投融合的发展战略,公司积极寻求在智能制造、新能源相关方向的多元化发展机遇,公司以成熟的装备设计和生产能力为依托,充分发挥研发设计、制造能力和工程能力优势,拟以新能源汽车换电设备制造为抓手、以换电站投资运营为切入点,逐步开拓换电生态业务。为此,公司拟设立项目公司专注从事换电生态业务,公司初始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10,000万元。

  公司已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本次投资事项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拟在上海设立法兰泰克子公司从事新能源汽车换电生态业务,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拟定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从事新能源科技、汽车科技、智能科技、计算机软硬件科技、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节能管理服务;合同能源管理;蓄电池租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新能源汽车整车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汽车新车销售;二手车经销;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工业机器人制造;机械设备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机械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企业管理咨询;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许可项目:各类工程建设活动(核电站建设经营除外);检验检测服务;供电业务(核电站建设经营除外)。

  以上信息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为准。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根据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3月新能源乘用车渗透率单月已达到28%,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同期新能源商用车渗透率仅6.5%,其中补能速度、补能便利性和购置成本成为制约新能源商用车普及的重要因素。换电及车电分离模式可以有效解决上述痛点,优化用户购车和补能体验,同时符合“双碳”背景下的发展需求。目前,换电站行业现阶段规模较小,正处于快速爆发阶段,2022年有望成为行业高速发展的元年。根据中信证券预测,预计到2025年行业保有量将超过3万座,换电设备市场空间约400亿元、换电站运营市场空间约600亿元。

  公司本次投资设立换电站项目公司,旨在围绕公司全球领先的物料搬运解决方案的愿景开展相关多元化发展,充分发挥公司在高端装备研发、设计、制造、工程能力优势,以及在汽车行业积累多年的丰富应用经验,依托公司精益求精的加工制造能力、日趋扩张的品牌影响力、覆盖全国的服务能力,投资布局换电生态业务,以换电站设备研发制造为抓手、以换电站投资运营为切入点,并全面与车企、运力方、电池厂、金融资本等合作伙伴共同合作以构建换电生态业务,抓住时代发展的机遇,追逐行业潮起的浪头,锐意进取,为公司业绩寻求第二增长曲线。

  本次投资使用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风险提示

  1、换电项目公司的基本情况仅为本次投资的初步意向,其设立登记尚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拟开展的项目尚处于筹备阶段,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具体以最终实际开展的情况为准。

  2、换电项目公司可能面临行业市场竞争加剧的风险,未来的业务开展和经营情况尚存在不确定性。

  3、公司将积极关注市场动态,不断完善内部控制与风险管控体系,防范并化解风险,并且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2-023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概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详情如下: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2月2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财会〔2021〕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要求“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变更日期

  按照财政部要求,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 年1 月1 日起施行。

  3、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4、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第14号、解释第15号,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本次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

  (2)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

  以上变更详细内容详见《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公司执行政策变更,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解释第15号的要求,本次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

  (1)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2)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3)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以上变更详细内容详见《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公司执行政策变更,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该规定不会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为根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 4 月 28 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2-024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2年4月26日,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办理相应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

  一、注册资本变动情况

  1、公司可转债转股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205号文)核准,公司于2020年7月31日公开发行了330,000手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33,000.00万元,发行期限6年。公司可转债于2020年8月25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于2021年2月8日进入转股期,初始转股价格为13.88元/股。202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法兰转债”的转股价格由13.88元/股调整为9.70元/股,自2021年8月3日起生效。

  截至2022年3月31日,累计有54,739,000.00元法兰转债转换为公司普通股股票,累计因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5,521,190股。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6日披露的《可转债转股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

  除开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影响,实际由公司可转债直接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3,945,533股。

  2、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的情况

  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以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214,918,743(扣减当日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1,417,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3元(含税),同时每10股以公积金转增4股。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共计85,400,697股。

  根据以上情况,公司总股本应增加至300,325,830股,公司注册资本应增加至300,325,830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内容如下:

  ■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上述变更事项最终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603966  证券简称:法兰泰克  公告编号:2022-025

  债券代码:113598       债券简称:法兰转债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公 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年4月26日,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在公司一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2年4月16日通过电子邮件、现场送达等方式送达所有参会人员。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康胜明先生主持,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1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经营的实际情况,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机制及内部控制制度能够保证公司依法合规开展各项业务,能够有效防范各项风险,切实保护了公司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的实际情况,不存在重大缺陷。

  4、审议通过《2021年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1年经营的实际情况,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拟以2021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当日公司回购账户股份数量)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红利2.20元(含税)。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300,325,830股,扣减同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1,417,00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75.99万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占2021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5.50%。

  监事会认为:公司制定的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与公司成长性相匹配,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公司关于股东回报的承诺,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申请2022年度银行授信及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法兰泰克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本次申请2022年度银行综合授信及相互提供担保,主要是为公司发展提供稳定的资金来源,属于正常经营活动的一部分,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7、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2021年度公司已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储存和专项使用,有效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8、审议通过《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审议程序合法,符合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为规避交易风险,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风险控制制度和管控措施。

  9、审议通过《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行为是在符合市场经济的原则下公开合理地进行,且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2022年与艾珮丝(上海)起重机械有限公司以及陶峰华先生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有利于促进公司业务的增长,不会损害本公司及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的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产品销售向客户提供融资租赁业务回购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促进公司业务而进行的合理担保,公司为经过严格筛选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资信情况、纳税情况等一切正常的客户提供融资担保,且存在反担保措施,整体风险可控。公司为客户提供融资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11、审议通过《关于与银行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合作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为促进公司业务而进行的合理担保,公司为经过严格筛选的经营和财务状况、资信情况、纳税情况等一切正常的客户提供融资担保,且存在反担保措施,整体风险可控。公司为客户提供融资担保事项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违规担保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根据目前实际资金状况,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6亿元暂时闲置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稳健型的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或信托产品,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获取更多收益。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且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1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2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决策程序合规,有利于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14、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5、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2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因可转债转股及2020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导致公司总股本增加等具体情况,而履行相应变更及登记义务,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本次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进行的修订,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17、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未发现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此公告。

  法兰泰克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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