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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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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对本事项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它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相关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同时,公司还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内部控制实施情况进行了独立审计。公司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的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内部控制总体得到持续有效运行。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关于公司监事2022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一致同意公司监事按其在公司岗位领取薪酬,不另外领取监事津贴。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五)《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侯健康先生、种姗女士均符合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资格,同意前述人员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

  1、关于提名侯健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提名种姗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

  (十六)《关于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本次监事会部分议案需提交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故提请于2022年5月18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24)。

  表决结果:赞成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2-016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38号)注册通过,同意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1,110万股新股,发行价格为65.82元/股。

  截至2020年8月11日,公司共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人民币73,060.20万元,扣除支付的承销及保荐费6,348.79万元、会计师费620.00万元、律师费476.42万元、信息披露费552.83万元、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36.49万元,合计扣除人民币8,034.53万元(以上费用均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025.67万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574号《验资报告》进行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市当日公司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募集资金总额-已支付的保荐及承销费;

  注2: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含尚未支付的发行费用;

  注3: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所购买的理财产品均已到期,但由于正值元旦假期,银行未及时回款,该笔理财产品的本金及利息收入未到账。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表中本期理财产品利息收入11,631,690.69元与三、(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中理财产品利息收入10,539,690.69元差额1,092,000.00元,原因为2020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所购买的理财产品1.2亿元已到期,但由于元旦假期银行未及时回款,该笔理财产品的本金及利息收入在2021年到账,账面计入2021年度理财利息收入所致。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本次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制定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细则》,对募集资金的储存、使用与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管理与监督等流程做了具体的规范,并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软件园支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方庄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工体路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丰台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及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严格遵照执行。

  (二)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0年10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7,822,505.53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相关审批程序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且由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出具了《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的核查意见》,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B11686号)。

  2021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0年9月1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7,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1年9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且该等投资产品不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利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上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软件园支行(7天结息)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东直门支行(按月结息)的智能七天存款根据理财协议约定按照以下计息方式对上述账户对公智能通知存款进行计息。

  1、7天结息(开通业务当天为起息第一天,每7天自动结息,本金和利息自动转入下一计息周期)具体计息规则为:7日内账户每日余额不足起始金额则按活期存款利率计息,账户每日余额超过起始金额(含)但连续不足7天则按1天通知存款利率计息。7日内账户每日余额均超过起始金额(含),按照7日内余额的最小值为基数以7天通知存款利率按7日计息。同时,各日的余额在扣除相应基数后,剩余额大于等于通知存款起始金额的各日,剩余额按1天通知存款利率计息;剩余额不足通知存款起始金额的,剩余额按照活期利率计息。

  2、前述利率均按央行基准利率浮动,起始金额为人民币500,000.00元(含)。

  3、每次结息时按账户所结利息(该等利息包括适用通知存款利率和活期利率所结的全部利息,下同)的4%向银行缴纳对公智能通知存款服务费。银行有权直接扣收公司在招商银行系统开立的任一账户中的款项用以缴纳服务费。如计息期间均按活期利率计息,则系统自动免除服务费,如计息期间有一天(含)以上以通知存款利率计息,则银行不予免除服务费。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1、公司于2020年9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0年10月9日召开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7,0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笔款项于2021年1月4日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

  2、公司于2021年9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1年10月12日召开2021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7,000.00万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此笔款项分别于2021年10月14日、2021年10月15日从募集资金账户转出。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信息披露不存在不及时的情况,已披露的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阅,我们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相关监管要求和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所披露的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信息与实际情况一致,如实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七、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与使用,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注册会计师认为,博睿数据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博睿数据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九、保荐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博睿数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保荐机构对博睿数据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十、上网公告附件

  (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三)《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度

  单位: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2-017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为真实反映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公司于2021年末对公司的应收账款、固定资产、长期股权投资、无形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应收账款回收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后,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拟对以下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

  二、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本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金融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2017)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根据上述标准,2021年公司计提应收款项减值损失802.80万元,其中应收账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01.16万元,商业承兑汇票计提信用减值损失-8.22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损失9.85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各项信用减值和资产减值准备减少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802.80万元,上述金额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遵循谨慎性、合理性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操纵利润、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履行的审议程序

  《关于公司2021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于2021年4月26日一致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规章制度,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决策程序规范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监事会意见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符合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信息;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2-018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会计政策的变更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对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21号——租赁》(财会〔2018〕35号,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因此,公司将按上述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日期

  财政部于2018年12月7日修订发布了新租赁准则,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2、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及其相关规定;变更后,公司执行财政部2018年发布的新租赁准则。本次执行的新租赁准则主要内容如下:

  (1)新租赁准则下,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将不再区分融资

  租赁和经营租赁,所有租赁均采用相同的会计处理,均需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对于使用权资产,承租人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应当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同时承租人需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3)对于租赁负债,承租人应当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

  (4)对于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承租人可以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当期损益;

  (5)根据新旧准则衔接规定,企业可以选择自2021年1月1日起对所有租入资产按照未来应付租金的最低付款额现值(选择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除外)确认使用权资产及租赁负债,并分别确认折旧及未确认融资费用,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根据准则的规定,本公司仅对在首次执行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调整2021年年初留存收益以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该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

  与原租赁准则相比,执行新租赁准则对2021年度财务报表相关项目的影响如下(增加/(减少)):

  单位:元

  ■

  (二)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新租赁准则,比较财务报表不做调整,执行新租赁准则未对本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三、独立董事、监事会审核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而进行的合理且必要的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能够准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执行新收入会计准则和新租赁准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根据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变更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2-019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是否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否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本次关联交易属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业务,主要按照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遵循平等自愿原则,交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博睿数据”)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公司与北京智维盈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维盈讯”)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850万元。出席会议的董事一致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是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关联交易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定价,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有议效,没有损害公司以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

  (三)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人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智维盈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赵立龙

  注册资本:2970.88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6月8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99号7层807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不含医用软件);计算机系统服务;数据处理;经济贸易咨询;承办展览展示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销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电子产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主营业务:智维盈讯是一家专注于将流量大数据与智能算法相结合,帮助企业级客户解决网络应用故障及安全问题的专业 NPM 服务商。智维盈讯的主营业务属于IT运维管理领域中的网络性能管理行业(NPM,Network Performance Management & Monitoring)。

  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赵立龙持有智维盈讯28.13%的股权

  (二)主要财务数据

  以下为交易对方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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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关联关系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1年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3号》(财会【2019】21号)认定智维盈讯为公司联营企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智维盈讯为公司关联方。

  (四)履约能力分析

  关联方智维盈讯生产经营正常,在前期合同执行过程中,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将就上述交易与相关方签署相关协议并严格按照约定执行,双方履约具有法律保障。

  三、日常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2022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关联方采购软件及服务,关联交易价格遵循公允原则,以市场价格为依据,由双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

  对于上述常关联交易,公司将在上述预计的范围内,按照实际需要与关联方签订具体的交易协议。

  四、日常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关联交易的必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关联交易是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与上述关联方长期、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促进公司发展,是合理的、必要的。

  (二)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是在公平的基础上按市场规则进行,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联交易的持续性

  公司与上述关联人保持较为稳定的合作关系,在公司业务稳定发展的情况下,与上述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将持续存在。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上述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目前,上述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公司上述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均为公司开展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未发现损害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亦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博睿数据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附件

  (一)《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前认可意见》;

  (三)《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2-020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2,957,543.23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8,681,513.85元。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鉴于公司2021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结合公司未来发展需要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2021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是基于公司稳定经营和资金需求考虑,为了保障公司可持续发展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对公司2021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预案予以认可,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1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1年度经营状况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本次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2-021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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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021年1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2、2021年1月27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2021-01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刘航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

  3、2021年1月27日至2021年2月5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年2月6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16)。

  4、2021年2月2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2021年2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18)、《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19)。

  5、2021年2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2021年2月25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

  6、2022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和《关于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2022年4月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2021年5月12日,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2021年5月24日公司披露了《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1-036)。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根据以上公式,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授予价格=60.86元/股-0.20元/股=60.66元/股。

  三、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1、首次授予激励对象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情况

  (1)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11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原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74人调整为63人,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121.24万股调整为114.21万股,作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7.03万股。

  (2)根据本激励计划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2020年营业收入为基数,A目标为2021年-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达到30%、75%、145%、260%;B目标为2021年-202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分别为25%、65%、120%、200%。归属比例为30%、30%、40%。若各归属期内,公司当期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B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根据公司经审计的2021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未达到上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鉴于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第一个归属期未达到公司业绩考核目标,63名激励对象对应的第一个归属期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剔除该归属期中离职人员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11万股后,去重后的作废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4.26万股。

  (3)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41.29万股。作废处理上述限制性股票后,公司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由74人变更为63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剩余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21.24万股变更为79.95万股。

  2、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的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明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超过12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公司于2021年2月24日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截至2022年2月24日,公司未明确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30.31万股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失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1.60万股。

  四、本次调整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减少2021年度股份支付费用1,446.33万元,增加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46.33万元。

  公司本次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

  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60.86元/股调整为60.66元/股。

  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本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就调整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进行核查,认为:鉴于公司2020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由60.86元/股调整为60.66元/股。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所作的决定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认为:

  1、根据 2021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调整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履行了相应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的原因、方法及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2、根据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作废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作废的原因、人数及数量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作废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公司已按照《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规定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尚需按照上述规定履行后续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附件

  1、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3、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2-022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开展了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具体提名情况如下(简历附后):

  (一)经股东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凯先生、冯云彪先生、孟曦东先生、王利民先生、焦若雷先生和施雨桐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经股东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白玉芳女士(会计专业人员)、李湛先生和秦松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换届事项,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选举将分别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将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1、董事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凯先生、冯云彪先生、孟曦东先生、王利民先生、焦若雷先生施雨桐女士的提名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候选人李凯先生、冯云彪先生、孟曦东先生、王利民先生、焦若雷先生施雨桐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具备担任公司董事所应具备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独立董事候选人白玉芳女士、李湛先生、秦松疆先生,其任职资格与独立性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能力,不存在《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任何处罚和惩戒。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提名上述人员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其他情况说明

  (一)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其他情形。此外,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均能够胜任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以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李湛先生和秦松疆先生尚未取得科创板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湛先生和秦松疆先生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三)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第二届董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李凯先生简历

  李凯先生,1974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00年5月至2006年6月,任上海网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06年7月至2012年12月,任上海帝联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副总裁;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在北京博睿宏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睿有限”)任职,负责博睿有限的日常经营并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2015年6月至2016年2月,担任博睿有限执行董事;2016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2022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凯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0,266,270股,通过北京佳合兴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93,700股,李凯先生的配偶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621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0,694,591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4.09%。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冯云彪先生系李凯先生姐姐的配偶;李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冯云彪先生简历

  冯云彪先生,197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1993年11月至1997年12月,任北京华堂高桥食品有限公司销售部副经理;1997年12月至2002年6月,自由职业;2002年6月至2014年10月,任北京云健泰兴商贸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2008年5月至2015年6月,在博睿有限任职,负责博睿有限日常经营管理;2015年6月至2016年2月,任博睿有限经理;2016年2月至2021年8月26日任博睿数据董事、总经理;2021年8月27日至今担任博睿数据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冯云彪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5,064,300股,通过北京元亨利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31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198,610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71%。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凯先生系冯云彪先生配偶的弟弟;冯云彪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孟曦东先生简历

  孟曦东先生,1975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1998年8月至2000年3月,任中国航空第303研究所软件工程师;2000年3月至2008年1月,任北京千龙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技术总监;2008年2月至2016年2月,任博睿有限首席技术官;自2016年2月至今,任博睿数据董事、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孟曦东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4,706,610股,通过北京元亨利汇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83,13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5,089,740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1.46%。孟曦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王利民先生简历

  王利民先生,1976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1998年9月至2010年6月,任上海和辰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10年9月至2016年2月,任博睿有限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兼任上海贝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16年2月至今,历任上海贝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博睿数据上海分公司总经理及华东区销售负责人,现任博睿数据董事兼运营商事业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利民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664,100股,通过北京佳合兴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5,60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769,700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9%。王利民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焦若雷先生简历

  焦若雷先生,1982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2003年至2005年9月,任北京沙驼石化工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技术开发部经理;2005年10月至2007年9月,任北京立信科达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总监;2007年10月至2009年9月,任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国际在线市场营销部总监;2009年10月至2010年9月,任上海帝联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大客户经理;2010年10月至2016年1月,任博睿有限北京分公司总经理;2016年2月至今,历任博睿数据华北区销售负责人、华南区销售负责人,现任博睿数据董事兼生态事业部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焦若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76,410股,通过北京佳合兴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338,25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614,660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64%。焦若雷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六)施雨桐女士简历

  施雨桐女士,199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2016年10月至今任职于上海金浦欣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投资副总裁。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施雨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施雨桐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白玉芳女士简历

  白玉芳女士,1963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东北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学位,1998年12月至今于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任副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兼任管理会计系党支部组织委员,校院两级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目前兼任亚翔系统集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职业会员、中国会计学会会员、多次受邀参与“四大”入职人员的专业培训。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白玉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白玉芳女士已取得科创板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李湛先生简历

  李湛先生,197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2014年11月至2018年12月,任上海游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2019年1月至2022年2月,任北京雪球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目前担任上海市青年科技人才协会副会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李湛先生尚未取得科创板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李湛先生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三)秦松疆先生简历

  秦松疆先生,1970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8月至2004年7月,任中科院计算所工程师;2004年8月至2022年4月任北京东大正保科技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2015年4月至今担任优选创新(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秦松疆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秦松疆先生尚未取得科创板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秦松疆先生承诺在本次提名后,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2-023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开展了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本次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2022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侯健康先生、种姗女士为第二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一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公司将召开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监事会换届事项,非职工代表监事选举将以累积投票制方式进行。

  二、其他情况说明

  1、上述监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对监事任职资格的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未曾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行政处罚或交易所惩戒,不存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监事的其他情形。上述监事候选人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能够满足履行公司监事职责的要求。

  2、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事项前,仍由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附件:

  一、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一)侯健康先生简历

  侯健康先生,1974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专科学历。2003年3月至2006年5月,为北京首开天鸿集团有限公司销售人员;2006年6月至2008年5月,任上海帝联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经理;2008年7月至2016年2月,任博睿有限销售经理;2016年2月至今任博睿数据采购部负责人、监事会主席,目前兼任北京智维盈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监事、武汉市博睿宏远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侯健康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370,016股,通过北京佳合兴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666,930股,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36,946股,约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59%。与其他持有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

  (二)种姗女士简历

  种姗女士,1984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央党校大学工商管理专业。2009年12月至2015年5月任蓝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运营副总监;2015年5月至2017年8月任阿尔法创业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20年10月加入博睿数据,历任销售助理;现任博睿数据监事、商务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种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其他持有公司5%股份以上的股东、控股股东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任何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要求。

  证券代码:688229    证券简称:博睿数据    公告编号:2022-024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5月18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5月1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46号鸿基大厦6层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8日

  至2022年5月1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注:本次股东大会还将听取《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 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同时登载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登载《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6、7、8、9、10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时间:2021年5月16日 9:00-17:00,以信函或者传真方式办理登记的,须在2021年5月16日 17:00 前送达。

  (二)登记地点: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46号鸿基大厦6层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信函、传真、邮件方式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需持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机构的,还应持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4、股东可按以上要求以信函、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邮戳和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2021年5月16日17:00,信函、传真中需注明股东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 其他事项

  (一)本次现场会议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股东请携带相关证件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签到。

  (三)如遇疫情防控等客观原因,需要调整本次会议的召开方式、召开日期、时间或现场会议举办地点的,公司将根据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适用规则另行通知。

  (四)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中街46号鸿基大厦4层

  邮编:100027

  电话:010-65519466

  传真:010-64640974

  联系人:梁缤予

  特此公告。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博睿宏远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5月1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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