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1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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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4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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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杨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董妮娜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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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召开了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提前清偿委托贷款与罗剑平、郭依勤延期支付债务的议案》,同意罗剑平、郭依勤、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正电子”)在提前清偿公司对合正电子1亿元委托贷款的前提下,罗剑平、郭依勤可延期支付《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罗剑平、郭依勤关于深圳市合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之股权及债权转让协议》剩余债务40,200万元。罗剑平、郭依勤、合正电子与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签订了《延期付款协议》,依照约定已提前归还了公司1亿元委托贷款,但未按照约定于2021年12月25日前向公司偿还10,200万元债务。公司遂向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收到《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案件受理通知书》((2022)粤06执53号)。

  公司于2022年1月30日收到《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2﹞粤06执53号),驳回公司执行申请。公司将继续采取与当事人协商、通过法律手段追偿等措施妥善解决债权回收事宜,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上述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7月1日、2021年7月17日、2021年8月13日、2021年12月28日、2022年2月8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的公告。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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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杨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妮娜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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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杨华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杨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董妮娜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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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计报告

  第一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公司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广东盛路通信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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